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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通用)

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第一篇: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落实好“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

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

第一篇: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落实好“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指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主要的责任。过去,人们更多的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职责,特别是少数“一把手”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致使党风廉政责任制流于形式,导致腐败易发多发,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声誉。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党委和纪委的职责,如何在基层来加以落实,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十分重要。

一、 负责必明责。

要采取多种手段,明确“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尤其是要提高责任主体的意识,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这项工作的自觉性,才能对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认真负责。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党组)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也是承担责任主体,党委(党组)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强化主体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切实

1 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坚持把责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上。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一级抓一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监督责任的范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 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理清思路,抓好主业,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 履责必尽责。

重点是落实“五抓”。一要抓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探索建立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的机制,让“好人主义”、“三拍”干部、投机钻营者没有市场,使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得到重用。二要抓重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重点聚焦“四风”抓整改。对“四风”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盘点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掉一个;聚焦“八项规定”抓落实。紧盯时间节点,从细节入手,从具体问题抓起,从拒绝节礼腐败到约束舌尖上的浪费,不留死角,抓好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追究。三要抓源头,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与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厘清职责,做到干部的日

2 常监督不缺位。四要抓改革,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支持纪检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回归到监督、检查、问责的本位上。五要抓表率,发挥领导干部和班子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要求别的单位和部门不做的,领导班子带头不做。完善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落实八项规定等具体的制度规定,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有责必查责。

加强检查考核是落实责任制的有效手段,也是督促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方法。为强化检查考核的有效性,要对考核的标准、程序进行严格的规范,完善和细化考核制度。在方法上,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责任主体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与干部考核相结合,与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责任主体负总责的基本要求与具体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既要有总的责任考核要求,又要结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具体任务进行考核,防止考核时无实际内容。三是定量与定性要求相结合。在内容上,确保“三个突出”:一是突出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注意从负总责的角度出发,强调责任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突

3 出体现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在检查考核中,把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表率作用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突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要使责任主体明确,哪些工作是要抓的,从而指导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在配套制度上,重点建立“三个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报告制度。责任主体要将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党委、纪委汇报,并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建立评议制度。即对责任主体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听取意见,评议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开。三是建立检查制度。对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失责必问责。

过去,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由于缺乏责任追究的明确规定,往往只注重对直接违纪者的处理或处分,而没有追究领导责任和连带责任,特别是对一些集体研究的事项更是难以追究领导责任。这就造成出了问题没有领导负责,或者笼统地表示“要承担领导责任”等,责任追究不到个人身上,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难以落实。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必须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不仅要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而且要明确责任追究。责任主体不负责任,出了

4 问题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即责任主体的责任。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使责任主体感到反腐败不抓不行,抓的不严出了问题也不行。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责任主体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压力感和自觉性,严肃认真地对待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必须强化监督检查,发现和揭露责任主体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依据。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一套有效的能够付诸实施的追究制度,实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方式,通常可采取四种方式:一是廉政谈话,二是组织处理,三是经济处罚,四是严肃执纪。实施责任追究,要防止追究过宽的好人主义,同时也要防止把“追究”简单地等同于“株连”,不论有无责任都一律追究。

第二篇: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

根据我县党员干部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医保局党支部落实好政治纪律要求,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部署落实到医保局日常工作中、落实到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中。现将医保局党支部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

1、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医保局党支部积极响应上级党委关于思想意思形态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部署,继续引领支部全体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落实一系列学习教育计划,注重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制度的落实,注重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修养和工作技能。2020年上半年系统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学习、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体会议精神学习、蒲波严重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等一系列活动,系统地开展了思想理论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对比和感恩教育这“五项教育”。把《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新时代面对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要》、《廉洁自律准则》、《处分规定》等重要书目、文件的学习作为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的重点。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分别上了一堂专题学习党课和廉政党课,切实推动思想信念教育常态化。

2、持续开展四项教育。医保局党支部持续深入开展先进典型、反面典型对比学习教育活动,在日常学习中注重把正反典型的事例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共同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利用我局重点工作开展之机,深入乡镇、村组群众、企业职工、结对户中做好党的十九大政策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族团结政策宣讲,提升干部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创新推进,着力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1、着力抓好支部共建共创活动。一是党支部结合工作之机,经常性深入各乡镇开展“走基层”活动,今年上半年不同工作组走访各村组达十余次。二是积极做好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做好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宣传了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

2、狠抓机关党支部建设。医保局党支部着力把党建与医保工作结合起来共同部署、共同推进,结合“两学一做“的要求加强学习教育、党员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以务实、为民、清廉的作风切实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使本支部在各乡镇、村组党组织中树立起了较好的威信和形象,有力地推动脱贫攻坚和新村建设。

三、加强脱贫攻坚,推进驻村帮扶工作

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驻村帮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实了帮扶工作管理人员,健全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帮扶计划,按照报送帮扶工作台帐。同时加强与结对的烟袋镇党委政府和白岩子村的沟通,围绕医保局职责,把幸福美丽新村、藏区新居、异地扶贫搬迁等一系列建房政策宣传到位,集中精力把贫困户的住房问题解决好。同时注重贫困户感恩教育宣传,着力引导群众知党恩、感党恩。

四、加强廉政建设,着力落实机关工作责任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党支部严格按照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求,在签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的基础上制定了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建工作责任书,并由相关人员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明确了责任清单。同时安排党务人员加强沟通协调,有序推进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2、持之民恒推进正风肃纪。党支部在春节后及时召开收心谈心会议,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到2020年的中心工作上来,再次强调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迅速打开2020年工作局面。

3、从严从实监督问责。党支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纪检人员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支部成员各司其职,充分发扬民主监督职责,扎实推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医保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医保局党员支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的工作中,医保局党支部将继续深化思想意识形态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积极落实“三项整改”要求,努力开创医保局思想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并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进一步研究改进学习教育工作机制。

一是要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规党章学习教育的认识,督促全体党员干部时刻意识到合格的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工作是党支部和党员正确履行自身职责、保持先进性纯洁性、保持旺盛战斗力的重要保障,主动落实好学习教育要求。二是进一步落实好学习教育工作制度,把医保局的各项业务工作更深入地融入思想意识形态制度中,使学习教育与业务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步推进。

(二)研究制定把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两学一做”学习制度中。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的落实,自觉加强关于党的基本理论、理想信念等方面的学习,把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日常学习的重点,用十九大以来的廉政新理念指导日常工作。二是创新学习制度和学习方式。将各级党委的重要政策、会议、学习精神的学习同我办当前的实际工作相结合,不再简单的照本宣科,而是在学习的同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署落实,在部署落实的同时深化学习成果运用。

(三)进一步深化“走基层”活动,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一是要结合新村建设实际研究制定切合医保局党支部实际的“走基层”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在开展新村建设协调和走基层时应起到的思想政治建设引领作用,带头落实。二是要结合脱贫攻坚战略,深入落实党支部结对共建共创工作责任制,除了开展结对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帮扶慰问活动、进乡入村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活动外,还要帮助村党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建设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工作。

第三篇:街道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自查报告

按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要求,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看齐意识,积极发挥好党工委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工作重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现将街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街道党工委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纳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和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内容进行了学习,同时各级党组织书记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宣讲,真正将党的思想、政策传递下去。

二是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按照工作要求时时进行了学习,并按照要求惊了部署落实。

三是街道党工委深入开展了“不忘春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在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领会了主题教育的深刻意义,明确了工作方向。今年作为脱贫攻坚决胜年,我们深刻领会总书记在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凝心聚力,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面对今年的疫情防控工作,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方面的系列讲话,坚定了大家战胜疫情的信心,为疫情防控提供指导。

四是街道党工委按照全市“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开展了交流研讨,深入辖区开展了调研活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组织开展了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讲会,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要》等书籍开展了自学。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了党员领导干部理论思想水平,明确了定位、找准了方向,为全面建设“一谷一城”篇筑牢了思想根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五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情况。将该条例列入全街学习计划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学习,并将落实该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推进。

2.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三个带头”“三个亲自”要求,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二是党工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专题会议定期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作出工作安排,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党工委班于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情况。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三好一庭院”“好人”的推选工作,梳理榜样的力量。

3.阵地建设管理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平台,开展“一镇一主题、一村一特色、全市创品牌”每月开展活动一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我的e支部”学习平台,推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广泛学习。

三是对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抵御境外文化渗透,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4.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情况

党工委书记亲自带头、全街共同参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没有真正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片面认为只要把各项业务工作完成了就就尽职尽责了。

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缺乏组织性和指导性,任务交办不明确,责任目标不清晰,出现错位和缺位的现象,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整个意识形态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三是应用网络新媒体积极正面引导的意识和本领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比较单一,在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工委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全员参与,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一是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2.进一步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不断探索新的方法,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党工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

3.进一步掌控网络意思形态主动权。要站在维护一是形态安全的高度,树立互联网思维,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带头触网、上网、用网,督促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对网络谣言、负面炒作、攻击渗透等各种网络乱象,该发声时就发声,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你淘汰。

第四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守好主阵地、汇聚正能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为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舆论保障。按照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关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强化思想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

局党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党委定期分析研判全系统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

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结合生活会、“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有关通报等。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委书记要亲自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机制。做大做强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舆论平稳健康,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四)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

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人手中,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做出调整。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站位。全住建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局党委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局党委要定期听取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并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机制。

局党委要把局属各级党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第五篇: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党(总)支部: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根据镇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工作原则

1、重要性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客观性原则。意识形态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被考核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实效。对于部分考核内容的所涉事项,发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总分归零。

3、科学性原则。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被考核单位应对照本《办法》及附件《临泽镇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全面、客观地准备考核资料。

4、整体性原则。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既考核领导班子集体,也考核领导干部个人;

既考核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也考核总体要求、工作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

5、保密性原则。考核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对被考核单位保存的涉秘文件、资料和台账,应当保密。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各党(总)支部主体责任的承担落实

各支部对本区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党(总)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进行年度考核。采取考评与自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组人员组成

成立由镇分管党务副书记担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担任副组长,川青、临泽、周巷、营南四个片区的片长、监察室主任及组织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法

1、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

2、对党支部的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3、查看报告。主要查看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三)考核结果应用

将专题督查结果向镇党委报告,并报市委宣传部;

镇纪委把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镇组织科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清单的贯彻执行。各党(总)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各党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支部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各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镇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文件、通知、刊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各党(总)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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