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委托运输合同
第一篇:危险废物委托运输合同
危险废物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现就嵩县嵩源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硫酸渣(俗称氰化尾渣、红渣)的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嵩源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硫酸渣(俗称氰化尾渣、红渣)交付乙方运输。
二、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负责对甲方所交付的硫酸渣(俗称氰化尾渣、红渣)进行无害化运输。运输单价按行业行规吨/公里计算。
三、交货及运输
交货地点为甲方所指定的厂区。
四、环保条款
1、乙方应按照环保的要求,具有对红渣运输的环保资质。
2、乙方对运输的硫酸渣(俗称氰化尾渣、红渣)、应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3、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洒落或其他污染环境的问题,由乙方负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工作人员在甲方的交付厂区内作业时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虑首先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在运输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从2015年
月
日起到2015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2015年
月
日
第二篇:交通运输局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危废固废等4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专治〔2019〕X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排查汽车维修企业的废机油、废催化剂、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数量、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和去向等情况,督促企业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规范安全处置。
(责任单位:汽修所)
(二)核实危险废物运输企业的车辆和人员资质信息以及是否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道路、铁路、水路运输的规定,告知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实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责任单位:运管处、海事处)
(三)对危险废物运输船舶和车辆开展常态化检查,在跨市界的重点航道、重点收费站设立综合检查站,对其他码头和收费站开展不定期随机抽查,严控危险废物非法转运。
(责任单位:运管处、海事处)
(四)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备案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含装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洗舱水),消除安全隐患;
重点整治企业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运管处、航道处)
二、时序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重点内容,确定检查范围,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9月)
1.排查阶段。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汽车维修行业的排查和对危险废物运输企业核实工作。
2.整治阶段。督促经排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治,限期未完成整治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12月)
各单位应组织开展督查,督促完成整改工作,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整治实效。
各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排查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要狠抓方案落实,倒排时间节点、明确整治时限,建立销号制度,督促问题企业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做到整治彻底,不留隐患。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短期不能整治到位的,要尽快制定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
(二)构建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进形成长效机制,争取运行经费保障检查站点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有效防范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
(三)及时上报信息。
各单位要于6月3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计划)的贯彻部署安排;整治期间(6月至9月)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QQ:XX1。
第三篇:危险品运输合同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xxxx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全称:xxxx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xxxx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xxxx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传真:0000-000000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危险废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
1、 货物名称:以运单上货物名称为准
2、 数量:以装货磅单为准
第二条 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以开票信息为准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 货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 货物到达期限:双方约定合理运输时间。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质量要求
运输方式:符合交通部文件规定的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
2、 运输质量要求:
Ⅰ、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Ⅱ、危险品专用车辆需安装GPS定位装置。 Ⅲ、专用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Ⅴ、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放空车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乙方无关。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提供运单。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按照运单要求填写规范。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开具运输发票金额结算。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甲方收货人时,应要求收货人在运单凭证上签字,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运单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运单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后开票结算。
第八条: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2、乙方承担因运输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
3、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为:自2015年1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0日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2015年 1 月 1 日
第四篇:危险品运输合同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全称: 地址:江苏淮安盐化工区李湾路18号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0517-87618333 电话: 传真:0517-87611368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危险废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
1、 货物名称:以运单上货物名称为准
2、 数量:以装货磅单为准 第二条 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1、 货物起运地:
地址:
2、 货物到达地点: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淮安盐化工区李湾路18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 货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 货物到达期限:双方约定合理运输时间。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质量要求
运输方式:符合交通部文件规定的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
2、 运输质量要求:
Ⅰ、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Ⅱ、危险品专用车辆需安装GPS定位装置。 Ⅲ、专用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Ⅴ、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放空车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乙方无关。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提供运单。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按照运单要求填写规范。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 元/趟次计算,重量按照甲方装货重量承运(以不超载为限)。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甲方收货人时,应要求收货人在运单凭证上签字,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运单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运单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后开票结算。
第八条: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2、乙方承担因运输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
3、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危险品运输合同范本
危险品运输合同范本3篇(三)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
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危险品运输合同范本5篇(四)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品运输合同范本5篇(五)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
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
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
供方回复认可书。
2.3
供方装货。
2.4
发往目的地交货。
2.5
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
需方至少提前12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
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
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
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
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
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
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
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
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
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
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4.9
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10
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
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7.1
本协议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约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7.3
本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8.1
若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8.2
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需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供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
: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