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
第一篇: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
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湖南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1:
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
前 言
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防现代化的物质和技术基础,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先进制造业的一支重要力量,肩负着政治、经济和军事三重使命。军民融合是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有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必然选择,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湖南国防科技工业(简称湖南军工)不但是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速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国家《军民结合发展思路》、《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十大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更好地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支持军工企业融入地方经济圈、地方企业融入军工产业链,加快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包括在湘中央军工、地方军工、民口配套等单位,产品范围包括全省军工单位的军品、民品及军民结合产品,民口配套单位的军品、军民结合产品。规划期为2009-2015年。
一、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
(一)发展现状
湖南是我国军事工业布局的重点省份之一。全省现共有军工及军品配套单位135个,其中军工单位85个、配套单位50个,职工总数20多万人,分属核工、兵器、航空、航天、军工电子等行业,拥有资产总额414亿多元。另外,还有民爆生产企业4家、民爆经营企业18家和船舶企业68家。
近几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总装备部和有关中央军工集团公司的关心支持下,湖南军工进入了有史以来发展速度最快、效益最好的崭新时期,在加速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中作用显著增强。主要表现在:
1、产业规模快速增长,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近几年,全省军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2003至2008年,全行业经济总量每年增速均在两位数以上,从2004年开始全行业整体扭亏为盈,经济效益大幅攀升。工业总产值、民品产值、工业增加值、利润,分别从2002年的72.31亿元、48.36亿元、19.74亿元、-1.19亿元,达到2008年的296.17亿元、213.89亿元、64.8亿元、10.55亿元,平均增长26.51%、28.1%、21.89%、59.61%(2004-2008年利润增长速度)。
2、产业优势逐步凸现,竞争实力显著增强
经过几十年建设和发展,特别是最近八年来,实施建设项目213个,完成投资104.3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达64亿元。形成了以核资源探采、纯化为主的核能产业,以航空动力、传动和着陆系统为主的航空产业,以卫星地面装备、卫星应用产品为主的航天产业,以太阳能电池设备、计算机应用及网络设备为主的军工电子产业,以及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工程船舶、特种材料、民爆化工等军民融合产业。现有3个国家级、6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6个湖南名牌产品。
具备了一批具有一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目前有长丰、江南等10家汽车生产企业,华达汽车空调压缩机、江麓容大自动变速器等18家汽车零部件厂家。江南机器集团公司利用其在我省唯一的国家轿车制造类公告目录资源,成功地引进浙江众泰在长沙兴建20万辆中高档轿车基地;长丰集团是有50多年历史的老军工企业,猎豹汽车占领了国内中高档轻型越野汽车23%的市场份额,自1997年成为军车定点生产单位以来,一直是军队和武警师团级以上的主导指挥车型。
2008年全省军工汽车及零部件实现工业产值75.1亿元,约占全省汽车工业总产值的27.3%,其中生产整车6.5万辆,产值57.5亿元。按惯例,汽车整车带动相关产业产值之比约为1∶3,每辆车带动就业人员之比约为1∶7。据测算,带动相关产值170亿元,解决45.5万人就业。湖南军工对我省发展汽车产业、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做出了较大贡献。
又如,湖南核能产业,目前我国探明的铀资源量为30万吨,湖南占了8万吨,在全国排名第二。核电是世界公认的新型清洁能源,随着桃花江核电站开工建设,我省将形成从探采、纯化到核电的较为完整核能产业,并将带动长沙水泵、湘电集团、华菱集团等重点配套及建立湖南核应急体系。此外,还将建成电子48所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光伏产业,湘电集团利用军工核心技术及设备支撑研发的风电产业,形成核能、风能、光能等新能源体系。将极大地改变我省能源结构,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两型”社会建设进程。
3、军民融合初显成效,政策环境显著改善
一是“军转民”,全省军工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参与了“双百工程”、“四千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产业关联度明显提高。如江麓机电科技公司是我省最早研制生产工程机械的厂家之一,公司利用军民两用技术和设备,研制生产的超重型全液压振动压路机、大型特大型塔式起重机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无人驾驶压路机列入国家“863计划”,申报的新型混合动力工程机械项目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有望纳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目前,公司形成了起重、路面、环保、土方等4个工程机械系列,仅2008年就出口创汇3000多万美元;二是“民参军”,一批民口、非公有制单位承担军品配套任务,配套产值快速大幅增长。如华天集团出资与国防科大技术合作,组建了华天光电惯导技术公司,解决了军工久攻不下的关键技术及产品,承担了某重点武器装备型号配套任务。目前,全省已有23家民口、非公有制单位完成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占认证总数的45%;三是国家深化军工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促进军工开放的政策陆续出台。
“ 十五”以来,全省军工民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70%左右,军民良性互动的局面初步形成。
(二)主要问题
从我国、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情况来看,由于历史的原因、体制性障碍和国防科技工业自身改革滞后,尚存在军工开放不够、思想观念滞后、体制机制不活、缺乏发展活力等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
1、产业规模尚待壮大。从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来看,民用核电、民用飞机尚处在起步阶段,民用航天、民用船舶产业规模较小。产业组织集中度低,与地方产业关联度低,缺乏带动产业发展的大企业大集团,主要表现在:一是品种门类多,主导产品产值少;二是一般企业多,大型龙头企业少;三是配套产品多,总装集成产品少。
2、体制机制尚待创新。军工企业由于长期禁锢于计划经济体制,自成体系、自我封闭,基本上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所有制结构单
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比较缺乏市场意识、内生动力、发展活力。目前,军工股份制改造、投资主体多元化处于起步阶段,全省军工仅有南方宇航、南岭民爆两家上市公司。亟待建立适应形势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
3、政策环境尚待完善。我国军民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尚待健全,部分政策法规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已出台的部分政策法规尚待制订可操作的细则办法;军品市场开放程度不够,地方军工、民口单位、非公经济参与军品科研生产障碍仍然较多,信息不对称、待遇不公平的问题突出;尚未建立服务于军民融合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等。
(三)形势分析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军民结合发展格局,但仍与国防建设、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省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既有基础、有机遇,也有竞争、有压力。国家对中央军工持续高强度的投入,形成了技术、装备和产业优势,湖南工业、科技和经济快速发展,形成了有地域特色的优势资源,具备了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的物质基础。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我们必须正确分析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趋利避害,乘势而上,谋划湖南军民融合产业的跨越发展。
1、从国际形势看,军民融合成为当今世界主要国家的发展趋势。当今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在加速新军事变革,推进国防工业转型。特别是美国,提出构建“新三位一体”威慑能力体系,将“国防科技与工业能力”作为与“核常打击能力”和“主被动防御能力”并列的第三支威慑力量。英国、法国等国也在21世纪新环境下及时出台军民融合政策法规,提出吸引世界范围内技术先进的民用部门参与国防工业的科研和生产。各国国防工业转型的重点是提高创新活力、经济承受能力和建设经济有效的国防,实现“专业化整合、资本化运作、产业化发展”。其根本解决办法是建立军民一体化的工业基础,也就是实现军民融合发展。
2、从国内形势看,军民融合成为军工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选择。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经过军民分立、军民结合发展阶段后,正在进入军民融合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和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在制订新的发展思路,将军民融合作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要求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统筹兼顾、有机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军工面临军品订货波动与军工经济下滑双重困难。国家出台了十大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等一系列积极应对措施,在这种形势下,军民融合不仅是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要求,而且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要求,更是保持军工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3、从湖南发展看,军民融合成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湖南实施“一化三基”战略等重大举措。去年,我省实现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规模工业企业总数突破1万家,出现了机械、食品、石化、有色等四个过千亿元产业。这给湖南军民融合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也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
我省军民融合产业领域包括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航空、民用船舶等高技术产业,光电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防暴、反恐、安防等公共安全产业,是典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具有“两型”产业的特征,这对改善湖南以重化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建设“两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据初步测算,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实现1000亿元产值,将带动我省相关产业约1000亿元,新增约100万个就业岗位。
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湖南军工发展,今年出台的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四千工程”,统筹纳入了军民融合产业项目。湖南军工已经形成了一批初具产业规模,具有一定基础的产业,军民融合产业快速发展条件基本具备。军民融合成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促进国防建设的双赢之举。
二、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军民融合”方针和省委“一化三基”战略,按照“军民融合、良性互动、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思路,充分依托我省军工和地方资源优势,推动军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推进产业科技创新和结构升级,加强军地企业对接,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产业聚集发展,加速湖南由军工大省向军工强省迈进。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努力强化市场意识,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格局。
2、扩大规模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充分发挥军地资源优势,突出军民融合产业特色,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实现产业优化升级。
3、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支持军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形成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体制和机制。
(三)发展目标
重点发展军民两用核能产业、航空产业、航天产业、光电信息产业、特种材料产业等10个军民融合优势产业;着力打造长沙航空工业园、株洲航空产业园、湖南航天科技城、长沙光电信息产业园、长沙特种材料工业园等10个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加快扩大产业规模和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产业层次和优化产业结构,努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
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到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60亿元,增加值102亿元。到2013年,突破千亿大关,实现工业总产值1017亿元,增加值220亿元。到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780亿元,增加值390亿元。初步实现湖南由军工大省向军工强省的跨越发展。
三、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重点
未来五年左右,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重点是“实施双十工程、实现千亿目标”,即:壮大十个军民两用优势产业、建设十个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实现全省军民融合工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的发展目标。
(一)壮大十个军民两用优势产业
重点发展10个军民两用优势产业,实现结构优化、产业规模、质量效益的科学发展。2008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93亿元,增加值64亿元。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1740亿元,增加值380亿元。产业涉及重点项目176个,规划总投资946亿元。
1、军民两用核能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我省核工业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依托南华大学、二三○研究所,构筑湖南核工业创新体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强产业关键环节,完善核资源开发、核技术应用产业链,形成特色明显的优势产业。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95亿元,增加值10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核能资源及应用技术,包括核资源的地勘、开采、冶炼、纯化、应用(选矿、生物、医学等)等;二是核电,以建设桃花江核电站为契机,提高省内核电装备配套率,建立核电及核应急体系。
产业骨干企业:中核集团湖南桃花江核电公司、272厂、718矿及湖南核工业地质系统、湘电集团公司。
重点建设项目:718矿建设、湖南桃花江核电站建设、鹿井矿田铀资源大型基地勘查、南华大学铀矿冶生物技术实验室条件建设等项目。
2、军民两用航空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依托中南大学、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重点发展轻型飞机、航空动力、着陆系统、飞机维修等产业领域,支持中航工业发展支线航空运输业,着力打造湖南特色航空产业链,整体提升我省在全国及全球航空产业链中的地位。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251亿元,增加值67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航空动力,包括各类中小型航空发动机和大型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以南方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为核心,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小型航空发动机科研生产基地;二是着陆系统,包括起落架及相关控制系统,以中航飞机起落架公司及其研发中心为核心,建成世界先进水平的飞机着陆系统专业化公司,成为国家大型运输机和大型客机着陆系统重要供应商和空客、波音系统集成供应商;三是轻型飞机,包括水陆两用飞行船、无人机、轻型飞机等,以山河智能公司为核心,培育发展通用航空飞机制造产业;四是航空运输,引进中航工业“幸福航空”支线航空运输公司,设立湖南分支机构,发展航空运输业。
发展骨干企业: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公司、山河智能公司、湖南航翔燃气轮机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长沙航空工业园建设、株洲航空产业园建设、航空发动机研制生产基地条件建设、轻型飞机生产线建设等项目。
3、军民两用航天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以“湖南航天科技工业城”建设为契机,重点培育发展无人飞艇、惯性技术与卫星应用和高新材料三个领域,研制开发光学惯性器件、惯性制导装置、定位定向、卫星通信与导航产品、磁性材料、超硬材料。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106亿元,增加值18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无人飞艇(近空间飞行器),主要用于侦察预警、指挥控制、应急通信、城市规划等领域;二是卫星应用,包括数字电视广播、卫星导航、环境监测、地面遥感等;三是卫星地面装备,包括北斗手持用户机、北斗快速定位定向系统、北斗授时系统等。以068基地为核心,拓宽航天技术民用应用范围,扩大省内辐射面,进一步加快产业化进程。
产业骨干企业:航天068基地、9629厂、湖南航天电子科技公司、中科北斗科技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湖南航天科技工业城基地建设、近空间飞行器研发中心建设、北斗授时系统产业化示范工程等项目。
4、军民两用爆破器材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实施优势集团带动战略,支持、引导神斧集团、南岭民爆在强化管理、夯实基础的前提下,进行跨区域重组整合,发展成为民爆行业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集团。调整优化民爆生产企业产业结构,大力整合民爆销售企业,推进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抓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50亿元,增加值19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工业炸药系列,包括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等;二是工业雷管系列,包括高精度电雷管、电子延期雷管、导爆管雷管等;三是特种爆破器材(略)。通过与国际民爆知名企业澳瑞凯公司的合作,加快技术创新和升级,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进一步确立国内民爆优势地位。 产业骨干企业:湖南神斧民爆集团、南岭民爆股份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南岭澳瑞凯平江合资民爆产品基地建设,南岭、神斧民爆器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神斧集团电子延期雷管及起爆系统生产线建设、起爆药及基础雷管自动化生产线研制与建设、工业雷管生产线自动化技术改造、消防用火工品生产线建设等项目。
5、军民两用光电信息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培育发展我省在太阳能电池光伏产业、车辆通信装备集成、特种网络技术装备及特种电子元器件等优势领域,形成湖南特色光电信息优势产业。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227亿元,增加值55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光伏产业链,以电子48所为龙头,发展太阳能电池制造装备和太阳能电池生产。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太阳能光伏电池产能规模达到500兆瓦(50万千瓦)并带动全省达到1000兆瓦以上,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二是特种网络设备,以长沙湘计海盾科技公司为核心,继续保持在特种计算机、特种显示设备、特种网络设备等领域技术、市场领先地位;三是通信指挥系统,以衡阳泰豪通信车辆公司为核心,发展以通信指挥系统为主体的特种改装车集成产品;四是特种光电设备及元器件(略)。
产业骨干企业:电子48所、长沙湘计海盾科技公司、衡阳泰豪通信车辆公司、衡阳北方光电公司、湘潭无线电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公司、株洲宏达电子公司、衡阳晶体管公司、湘潭晶体管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太阳能晶体硅电池三期(200兆瓦)工程、军民两用光电技改、新型高能钽电解电容及超小型引线钽电解电容器技改、泰豪(衡阳)工业园二期等项目。
6、军民两用特种材料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发挥湖南资源优势,依托国防科大、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稀土研究院、中南超硬材料研究所、省塑料研究所等科研院校及其国家重点实验室,发挥产学研和人才集聚效应,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开发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逐步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特种材料产业。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158亿元,增加值36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 一是稀土稀有金属材料系列,包括稀有金属铍、钽和稀土钪、钬、铥等;二是粉末冶金材料系列,包括航空刹车片材料、钢结硬质合金等;三是军用功能材料系列,包括储氢材料、永磁材料、特种绝缘材料、高强度防弹纤维等;四是其它材料,包括钕铁硼稀土磁体等磁性材料、金刚石等超硬材料、铜铅双金属、磷青铜双金属合金轴瓦材料等合金材料。以博云新材料公司为核心,保持和加强湖南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延伸产学研用一体化的产业链。
产业骨干企业:湖南博云新材料公司、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水口山有色金属公司、株洲硬质合金公司、常德中泰特种材料公司、航天068基地、衡阳星鑫公司、飞碟新材料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中南大学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建设,湖南稀土研究院特种稀土材料研制生产基地建设、水口山有色金属公司高性能材料基地建设等项目。
7、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发挥湖南军工在乘用车辆、特种车辆、电动汽车、通讯指挥、标准方舱等汽车车辆研制领域的基础和优势,按照“培育龙头、做专做强”的发展方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大资产重组和优化配置力度,整合行业优势资源,重点扶持主导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建设汽车及零部件优势产业。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475亿元,增加值103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乘用车系列,包括轿车、越野车、电动汽车等;二是特种车辆系列,包括装甲车、导弹检测车、军用越野车、通信指挥车、飞机加油车、武警指挥车等;三是摩托车系列,包括出口型及军警用摩托车;四是汽车零配件系列,包括增压器、活塞、变速箱、空调压缩机、汽车安全气囊等。
产业骨干企业:江南机器集团公司、长丰集团公司、江麓机电科技公司、衡山汽车制造公司、衡阳泰豪通信车辆公司、中联重科专用车公司、湘电集团公司、7451厂、南方宇航公司、江滨机器集团公司、天雁机械公司、江麓容大公司、华达汽车空调公司、湖南神斧民爆集团等。
重点建设项目:众泰江南20万辆中高档乘用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江南CNG天然气缠绕气瓶生产线建设、江麓容大20万台轿车CVT无级自动变速器技改、长丰特种越野车“汽改柴”技改、神斧民爆集团100万套汽车安全气囊生产线建设等项目。
8、军民两用工程机械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湖南军工工程机械基础和优势,以重点产业项目为依托,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技术升级、产品换代、规模经营。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244亿元,增加值43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军用工程机械系列,包括军用推土、挖掘、搬运、探测、排险等专用工程机械;二是起重机系列,包括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三是振动式压路机、垃圾压实机、沙漠植被机等路面、环保工程机械;四是工程用泵类产品,包括混凝土输送泵、大功率渣浆泵等;五是装备制造类产品,包括涡旋压缩机、水轮发电设备等。以山河智能公司、江麓机电科技公司为主体,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保持湖南在军用工程机械领域的优势地位。
产业骨干企业:山河智能公司、江麓机电科技公司、湖南云箭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山河智能公司军用工程机械技改、江麓九华工程机械产业基地建设、江麓系列工程机械技改、湖南云箭长沙新区建设等项目。
9、军民两用精细化工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按照建设“两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节能减排改造,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扩大产业辐射范围,重点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精细化工产品。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37亿元,增加值8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精细化工系列,包括聚甲基丙烯酰亚胺、中性蛋白酶、司盘-80乳化剂、氯化石蜡等;二是特种化工系列,包括起爆药、延期药、点火药、击发药、黑火药等。三是基础化工系列,包括糊状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液氯、盐酸、金红石型及锐钛型钛白粉、聚合硫酸等。以华湘化工公司为重点,着力培养优势化工企业,打造国内化工品牌。
产业骨干企业:郴州华湘化工公司、衡阳天友化工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厂、湖南中核无纺公司、湖南晨光化工公司、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湖南向红机械化工公司、湖南省湘南爆破器材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华湘化工公司PVC糊树脂四期技改及热电循环建设、衡阳天友化工公司金红石型及锐钛型钛白粉技改、湖南中核无纺公司整体搬迁及技改、神斧民爆集团第二产业园建设的油茶深加工等项目。
10、军民两用船舶产业
产业发展目标:坚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展具有湖南地域特色的船舶工业。积极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船舶产品,优先发展工程船、特种工作船、新型高性能复合材料船艇等三大品牌船型,改造提升内河运输船舶制造业,着力培育壮大船舶配套产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打造特色品牌船舶产品,发展3-4个主业突出、竞争力强、聚集效应明显的现代化造船企业,建设环洞庭湖船舶产业集群和国内最大游艇制造基地。规划到2015年工业总产值100亿元,增加值25亿元。
产业发展重点:一是工程船,包括挖泥船、挖砾船、铺排船、抛枕船、钻探爆破船等;二是特种工作船,包括拖轮、清污船、起锚船、趸船、巡逻艇、消防船、指挥艇、工作艇等;三是附加值较高的内河及沿海运输船,包括散货、集装运输船、自航自卸驳及特种运输船等;四是新型高性能复合材料船艇,包括高中档游艇、高速船艇、商务艇、工作艇、军警用特种艇等系列;五是船舶配套产品和海洋工程装备,包括船用的工程机械、电机推进系统、水泵、柴油机油泵、钢板、涂料、自动控制导航系统等。
产业骨干企业:益阳中海船舶公司、常德达门船舶公司、山河智能公司、太阳鸟游艇公司、湘电集团公司、三一集团公司、中联重联公司、湘潭钢铁公司、长沙船舶厂、湖南远通泵业公司等。
重点建设项目:岳阳创普船舶重工建设、中海工程船舶生产能力建设、沅江钢质船舶生产能力建设、湘电船舶电力推进系统技改、游艇制造能力建设等项目。
此外,还将重点发展以湘电集团、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中南机械厂为核心的风力发电设备,以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湖南航翔燃气轮机公司为核心的“航机陆用”燃气轮机及特种装备动力设备等;大力支持军工企业积极开拓工程建筑、机械加工、第三产业等多种领域。
(二)建设十个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着力打造能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引导军工和地方优势资源聚集,产生倍增效应的10个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带动军民融合优势产业发展。2008年基地实现技工贸总收入为164亿元,增加值36亿元。规划到2015年基地技工贸总收入达1134亿元,增加值251亿元。基地涉及重点项目129个,规划总投资342亿元。
1、长沙航空工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9亿元,增加值2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10亿元,增加值24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8个,预计总投资38亿元。
主要单位:中航飞机起落架公司及研发中心、中南传动机械厂、长江动力机械厂、长沙五七一二飞机公司、山河智能公司、中航工业幸福航空湖南分支机构等。
发展重点:飞机起落架及着陆系统;航空动力传动系统;轻型飞机、水陆两用飞行船、无人机等通用航空飞机;设立中航工业幸福航空公司湖南分支机构,发展支线航空运输业等。
2、株洲航空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4亿元,增加值5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18亿元,增加值26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9个,预计总投资24亿元。
主要单位: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等。
发展重点:直升机、中型运输机、大型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等航空发动机,包括大功率涡轮螺旋桨发动机以及微型地面燃气轮机等。
3、湖南航天科技工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6亿元,增加值1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06亿元,增加值18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8个,预计总投资50亿元。
主要单位:湖南航天068基地、近空间飞行器研发中心、7801研究所、湖南航天磁电公司、湖南航天泰山机械公司、湖南航天信息公司、湖南航天卫星通信科技公司、湖南航天经济发展公司等。
发展重点:无人飞艇(近空间飞行器)、卫星应用产品、卫星地面装备等。
4、长沙光电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34亿元,增加值4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93亿元,增加值29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4个,预计总投资10亿元。
主要单位:国防科大、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电子48所、长沙湘计海盾科技公司、长沙韶光半导体公司、省电子研究所、长沙经纳电子技术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公司等。
发展重点:太阳能电池制造装备、太阳能电池、集成电路芯片(包括设计、制造、封装)、电子封装材料、特种元器件等。
5、长沙工程机械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0亿元,增加值2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16亿元,增加值24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6个,预计总投资63亿元。
主要单位:山河智能、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
发展重点:军用工程机械、军民两用工程机械及其配套产品,包括水陆两栖轮式工程车、滑移装载机、多功能挖掘机、伸缩臂叉装车、履带式起重机等。
6、长沙特种材料工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2亿元,增加值6.5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15亿元,增加值36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5个,预计总投资7亿元。
主要单位:国防科大、中南大学、湖南博云新材料公司、湖南航天磁电公司、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湖南省冶金材料研究所、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湖南省塑料研究所等。
发展重点:粉末冶金航空刹车盘、炭/炭复合材料航空刹车片、航天用炭/炭复合材料、高强轻质航空结构材料、高温绝缘特种材料、钕铁硼稀土磁性材料等产品。
7、益阳轻型特种装备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9亿元,增加值2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50亿元,增加值12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10个,预计总投资6亿元。
主要单位:湖南省兵器集团公司、省轻武器研究所、资江机器公司、南方洪源公司等。
发展重点:轻型化、信息化、自动化军用警用系列特种装备,数控加工中心,人工智能飞行器等。
8、湘潭工程机械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8亿元,增加值4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37亿元,增加值33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35个,预计总投资69亿元。
主要单位:江麓机电科技公司、中南传动机械厂、江南机器集团公司、江南远通泵业公司等。
发展重点: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振动式压路机、垃圾压实机、沙漠植被机等路面工程机械、环保工程机械等。
9、湘潭汽车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4亿元,增加值4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139亿元,增加值29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20个,预计总投资50亿元。
主要单位:江南机器集团公司、湘电集团公司、江滨机器集团公司、天雁机械公司等。
发展重点: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包括江南汽车、混合动力客车、全电微型轿车、矿山电动轮装卸车及发动机活塞、涡轮增压器、气门、齿轮、机油泵等。
10、岳阳民爆器材产业园
发展目标:2008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8亿元,增加值3亿元。规划到2015年技工贸总收入50亿元,增加值19亿元。
建设项目:规划项目24个,预计总投资25亿元。
主要单位:神斧民爆集团公司、南岭民爆股份公司等。
发展重点:重点建设湖南南岭民爆公司与澳瑞凯(欧洲)公司合资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平江基地和湖南神斧集团向红公司军民用火工品基地,研制生产新型工业炸药、新兴工业雷管、新型起爆器材等系列先进军民用爆破器材,推进爆破器材产业向科研生产、储运配送、工程服务等产业链模式发展。
四、湖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发展
1、由省政府牵头成立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作。把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作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来抓。
2、结合我省实际,将军民融合产业纳入地方规划,使之与有关产业调整与振兴实施方案、“四千工程”实施方案、“两型”社会建设方案等衔接,统筹军地资源,形成推进合力。
3 、加强与国家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及有关中央军工集团对接合作,进一步落实省政府与中央军工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力争一批新的产业布局重点项目落户我省。
(二)加强平台建设,务实推进融合
1、构建军民需求信息、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军民融合项目投资融资等服务平台,发挥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体系。
2、着力从湖南军工与民用工业互动和资源共享,湖南军工实现保军与促民的协调发展,民用工业更加有效地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三个方面,务实推进对接合作。
(三)加强企业指导,激发发展活力
1、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通过招商引资、引智、引制等方式,将军工人才、技术和装备等优势,与灵活的体制机制、先进的市场理念相融合,激发内生动力,产生倍增效应。
2、支持军工加快深化企业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和支持有实力、有优势的非军工单位参与国防建设。
3、完善军民融合产业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政策,加强军民融合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力度,为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四)加强项目建设,提升创新能力
1、重点支持产业优势明显、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军民融合项目。抓好对接合作、产业配套、科技创新、重点建设、招商引资等项目,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
2、加强产学研用结合,打造合作创新平台。重点培育一批国防科技创新团队,支持一批国防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五)加强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
1、财政支持政策。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军民融合产业项目贴息或补助;省直有关部门要继续给予军民融合优势产业项目专项投资支持。
2、税收优惠政策。军民融合企业享受军工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费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军民融合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执行优惠利率,支持和帮助其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或企业债券并做好代理发行工作。
4、支持兼并重组。加大对同行业军民融合企业兼并重组的支持力度,在重组过程中的融资、相关税费、股权和产权转让等方面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以支持企业持续做大做强。同时,国家对中央军工和军民融合企业的优惠政策,我省一律参照执行。
第二篇: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
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文件 湘综治委„2007‟12号 -----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单位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直机关各单位,中央驻湘各单位:
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今年将对省直机关单位(含中央驻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年度考评。具体工作由省直工委组织实施。现将•湖南省省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7年5月30日 湖南省省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考 评 办 法(试 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湖南”活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主要内容
考评对象为省直各单位、中央驻湘各单位。
考评的主要内容见附件一。
二、组织领导
省直机关成立由省直工委、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综治办、省发改委、省农办、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单位参加的考评领导小组。
考评单位由省直工委、省综治办、省维稳办、省联席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相关市州综治委等单位组成。
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考评日常工作,并组织对拟表彰单位进行考察。办公室设在省直工委。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根据考评细则的要求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见附件二)考评。各考评单位依据本办法所赋予的任务,负责考评打分或提供基本情况;各被考评单位要认真、积极地对待考评,如实、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对不负责任、不认真执行本办法规定,以及瞒报、迟报案(事)件的,将实行责任查究。
三、考评方法步骤
1.考评方法。采取被考评单位自评、考评单位提供相关情况、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分别考评、省直考评办抽查考察等四种方式进行。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以平时考评为主。考评单位应建立工作台帐,对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及非正常上访、,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法轮功”及其他邪教案(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等情况登记在册,每季度报省直考评办备案,并通报给相关的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
2.考评程序。①自评:各被考评单位按照考评细则确定的内容,对本单位进行自评,并于11月5日前书面报告省直考评办;②考评单位考评:各考评单位按照考评细则规定的内容对各被考评单位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于11月10日前报省直考评办;③省直考评办综合考评结果,将相关单位的考评结果分别通报给各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④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考评:各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分组实地检查、听取各相关被考评单位述职,于11月20日前将本组考评排序、分类意见报省直考评办;⑤省直考评办抽查考察。省直考评办综合考评、抽查考察结果,组织召开考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考评分类。
3.考评分类。根据考评结果,将省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为先进、合格二档。根据分组表每组按20%推荐先进单位,省直考评办组织考察,确定表彰先进单位40个左右,其余为合格单位。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
(1)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党政领导班子主要成员或2名以上(含2名)其他成员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
(3)因执法、行政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消防责任制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
(5)因处置不力,发生“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聚集闹事,造成严重社会政治影响的;
(6)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的,或因治安问题突出被省以上综治委挂牌整治不到位的;
(7)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失(泄)密案(事)件的;
(8)省综治委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有关规定认定的其它应予“黄牌警告”的。
上述情况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一票否决”;连续两次被“黄牌警告”的给予“一票否决”。
对其他符合“一票否决”情形的,按照中央综治委或省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实施。
辖8个以上(含8个)二级机构的单位出现两个“黄牌警告”或一个“一票否决”的,其它单位出现一个“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均不能评为先进。
4.审定程序。省直考评办将考评结果通报给各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各被考评单位可以提请复核),再形成分类结果和奖惩意见,由省直考评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最后提交省“五部委厅”会议审定。
四、奖励与处罚
省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考评结果由省综治委、省直工委联合发文通报,对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连续三年考评进入先进类的为平安单位,报请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对平安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本年度考评进不了先进的取消其平安单位称号。被“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已获得称号的不能通过复查,停发当年奖励。对应予“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的,由省综治委下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其中被“一票否决”的由省综治委督促有关部门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对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追究到位;连续两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对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千部任免权限免职,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评时间安排
1.本•办法‣考评的时间段为上年11月1日至本年10月31日。
2.检查考评工作在本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进行,考评工作于11月下旬结束。
3.评选先进、确定“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对象在当年12月底前结束。
附:1. 2007年度湖南省省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考评细则
2.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综治考评分组
附件一
2007年度湖南省省直单位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考评细则
(一)被考评单位自评内容(10分,领导小组组成单位检查)
1.健全组织与机制(3分)。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设有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预防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和机制。
2.落实责任和奖惩措施(2分)。逐级签订综治维稳责任书;按照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工作部门(处、部、室、中心等)主要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的要求落实责任,将综治维稳工作成效与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奖罚分明。
3.开展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控工作(5分)。单位(院落)建有治安巡逻、护院或保安等群防群治队伍和治安保卫力量,办公区、生活区、生产经营区以及重点部位设有专(兼)职看门守栋人员,开展巡逻防控、守栋护院。设有24小时门卫值班室,对来往人员、车辆严格实行出入登记、检证制度;房屋低层安装防盗门、窗;保密室、财务室按规定落实防泄密、防盗窃措施;设有车辆集中存放、看管场所。门卫出入口、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技防监控设施;300人以上单位有治安执勤室或报警亭,金融、财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重点单位的报警设施与本地公安联网。
(二)省直考评单位考评内容(60分)
1.无群体性事件(15分,由省维稳办考评打分)。单位内部发生群体性事件按较大、重大、特大每起分别扣5分、10分、15分。直属下级单位发生的,对主管单位减半扣分。
2.无非正常上访(10分,由省联席办考评打分) (1)发生进京集体上访,按每批次50人以上20-49人、6-19人,每起分别扣10分、5分、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2)发生到省集体上访,按每批次100人以上50-99人、20-49人,分别每起扣10分、5分、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集体上访人员涉及多个单位的按人数多少分别扣分;因某个工作环节的问题引发非正常上访〃,对相关责任单位一并扣分。
直属下级单位人员发生上述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对主管单位减半扣分。
3.无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发生(2分,由省国家安全厅考评打分)。凡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出走事件、叛逃事件,每起扣0.5分;凡发生失(泄)密事件、被策反事件,每起分别扣0.5分、1分。
4.无发生“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人员案(事)件(3分,由省直610办考评打分)
(1)在重大节庆和敏感日期间,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进京滋事,或上述人员5名以上聚集闹事,或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插播广播电视等重大反宣、破坏事件的,扣3分。平时发生的,视情扣0.5-1分。 (2)在公共场所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及有害气功组织人员自焚、自爆、自杀、自残等重大恶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扣3分。
5.无重特大交通事故(5分)。单位驾驶员或车辆(船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按死亡1-5人、6-9人、10人以上交通事故,每起分别扣1分、2分、3分。
6.无重特大火灾事故(3分)。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每起分别扣1分、3分。
7.无爆炸治安灾害事故和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4分)。发生重、特大爆炸案(事)件每起分别扣1分、2分,以2分为限;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分别扣1分、2分,以2分为限。
本款
5、
6、7项由省公安厅考评打分。
8.干部职工无严重违法犯罪问题(15分,由省直考评办审核打分)。班子成员被逮捕或被判刑的每人扣6分,以12分为限;其他干部被逮捕或被判刑的按所占单位干部总数的百分比扣分,不达1%扣o.5分,达到1%扣1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扣1分,以3分为限。
9.无重大工作过错(3分,由省直考评办考评打分)。发生重大工作过错,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损失的,每起扣1.5分;情况特别严重的,加重扣分。
(三)被考评单位所在市州考评内容(30分)
1.参与支持驻地综治工作(8分,由所在市州综治委考评打分)。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支持所在地党委、政府和综治机构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从指导和督查。
2.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22分,由所在市州综治委提供发案情况,省直考评办审核打分)。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按干部、职工百人发案率计算,每百人发一起刑事案件扣1分,以12分为限;每百人发一起吸毒或赌博等治安案件扣1分,以10分为限。
附件二
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综治考评分组
第一组:省委办公厅(20)
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省直工委、省委610办、省人事厅、省委老干局、省马王堆疗养院、省委党史研究室、省信访局、省委党校、韶山管理局、省档案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众立集团
第二组:省委宣传部(20)
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讲师团、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湖南日报社、省广播电视局、新华社湖南分社、省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省社会科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省地方志编纂委、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作协、省民委、省台办、省参事室、省工商联、省民主党派
第三组:省政府办公厅(20)
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消防总队、省民政厅、省残联、省外事办、省侨联、省旅游局、省机关事务局、省体育局、省环保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宗教局、省移民局、省扶贫办
第四组:省发改委(20)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口与计生委、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省审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财政部驻湘办、湖南储备局、省供销社、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
第五组:省农办(14)
省农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局、中国储备粮总公司、省农村信用联社、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省澧水公司、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中科院长沙大地构造研究所、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国农科院麻类研究所
第六组:省经委(20)
省经委、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湖南中烟工业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省煤炭工业局、省黄金管理局、省煤田地质局、省电力监管办、省冶金行管办、省轻工行管办、省机械行管办、省石化行管办、省纺织行管办、省建材行管办、省商业事务办
第七组:省国资委(17)
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大唐湖南分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省石油总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省包装集团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长沙公司、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中南公司、中国移动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湖南分公司、长沙5712飞机修理厂、省电信公司、中国联通湖南分公司、中国网络通信湖南分公司
第八组:省建设厅(17)
省建设厅、省人防办、省地质勘查开发局、中建五局、水电八局、中南石油局、中冶集团长沙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湖南特种金属材料厂、长沙矿冶研究院、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中盐勘察设计院、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
第九组:省商务厅(14)
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省工商局、省贸促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金环进出口总公司、湖南国际企业合作公司、省进出口集团公司、省国际经济开发(集团)公司、省华湘进出口(集团)公司、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组:省科技厅(19)
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省信息产业厅、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省食品事务办、省科协、湖南有色地质勘查局、省地震局、核工业湖南矿冶局、湖南航空工业局、湖南航天管理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知识产权局、中电科技集团48研究所、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核工业二三O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第十一组: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23)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资产、华融资产、长城资产、东方资产、省人民财产保障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障公司、湘财证券有限公司湖南办事处、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股份公司、华安财产保险公司。
主题词: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省直单位 考评办法 通知
发:各市州综治委,省直机关各单位,中央驻湘各单位 抄送:中央综治委
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500份)
第三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湘发改环资〔2018〕313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集推荐湖南省节能改造、资源循环利用 十大典型案例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发改委、有关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湖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32号)等要求,为深入推进用能单位节能改造、促推资源循环利用进程、促进绿色发展,我委拟于近期面向全省开展节能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十佳案例征集工作,并面向全社会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 —
一、节能改造典型案例
(一)领域范围。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和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大型商业体、酒店等场所综合节能改造,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
(二)技术要求。推荐案例应节能效果显著、经济适用;节能改造单位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和水平达到同行业的领先水平,案例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原创性,同时示范性强,可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能够产生较好的社会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荐节能改造案例应稳定运行1年以上。
二、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
(一)征集范围。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制造、垃圾资源利用以及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典型案例。
(二)评选要求。应征推荐案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准入标准;案例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技术适应性强,引领示范作用明显,可复制且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案例应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对应的典型案例推荐表,同时提交案例的相关技术评价、推广应用、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附电子版,纸质资料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省发改委资环处(中栋237室)。 — 2 — 联系人:吴哲华 文 戈 联系电话:0731-89991084 0731-89991086 附件:
1、湖南省节能改造典型案例推荐表
2、湖南省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推荐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 3 —
附件1: 湖南省节能改造典型案例推荐表 案例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应用领域 能源使用类别 启动时间 是否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联系电话 — 4 — 案例概述 指标 说明和参数 1级指标 2级指标 A: 节能 水平 B: 经济 效益 C: 应用 前景 原创性2 和创新性 B: 创新性 B1: 创新性 3级指标 A1:节能量 A2:节能率(%) A3:持续三年节能 B1:投资额 B2:投资回收期 C1:国内的推广潜力 B4:反馈过程(A) 1 节能 能力 A: 原创性 A1: 原创性 — 5 —
A: 通用性 A1: 普遍适用性 实践的3 可复制性 B: 易实施程度 C: 整合外部资源能力 A: 环境 5 协同 效益 B: 社会意识提升 效益 B1: 易实施程度 C1: 整合外部 资源能力 A1:二氧化碳减排 A2:降低污染(水、空气、噪声等) B1:节能环保和健康安全的意识提升 附件2: 湖南省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推荐表 案例名称 案例所属单位 联系人 案例项目地址 案例所属领域 联系电话 (按征集范围填写) — 6 —
案例概述 案例项目投入运行时间 2017年资源循环利用量 资源产出率(元/吨) 一次性投资(万元) 年 月 正常生产运行时间 2017年资源循环利用产值 能源产出率(万元/吨标煤) 近两年平均利税(万元/年) 年 案例具体情况描述
1、案例项目的基本原理与关键技术(包括主要指标)说明
2、案例项目与国内外同类项目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比较 3.案例项目推广应用情况说明 4.案例项目近两年直接经济效益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
回收期(年) — 7 — 年份 2016年 2017年 累计 5.社会效益描述 6.环境效益描述 新增销售额 新增利润 新增税收 典型案例申报还需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1、技术评价证明(技术鉴定证书、验收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
2、应用证明(已获经济效益证明、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
3、项目验收意见(复印件);
4、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
5、其他证明等。
— 8 —
第四篇: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湘爱卫〔2010〕9号
关于印发《2010-2012年湖南省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2012年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九月十五日
抄送:全国爱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0-2012年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推进城市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旅游景区、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解决好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使我省的人居环境、城市品味和村容村貌提高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二、行动目标
全省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使各市、县特别是乡镇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进一步有效整治,开创城市和农村乡镇环境清洁、整齐、卫生、干净的新局面。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三)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
(五)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六)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按照整体部署、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为突破口,开展五大集中整治行动,全面促进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的根本好转。
(一)集中整治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全省所有乡镇、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对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做到垃圾入池、专人保洁、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力争实现“三有” 、“三无”目标,即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镇有垃圾中转站;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二)集中整治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要彻底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主要出入通道、河道、背街小巷、老居民区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整治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广场、公共厕所、车站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研究制定城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增加城市环境卫生投入,加强城市环境污染监管治理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完善城市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监测,建立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三)集中整治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全省各旅游景区、景点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理景区、景点、交通沿线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改变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面貌;加强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和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数量足够的标准公共厕所;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监督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摊点,保障游客饮食安全;认真治理在景区、景点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树立湖南旅游业的良好形象。
(四)集中整治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卫生脏、乱、差现象影响面广、危害性大,各级政府应当给予高度重视。重点解决餐饮业就餐环境不卫生、餐饮具消毒不严格、操作间卫生不达标,以及使用腐烂变质和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问题,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综合整治,配备必须的食品卫生设施,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集中整治建设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城乡所有在建施工场地要做到卫生设施齐全、符合标准,施工现场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要设置符合要求的隔离护栏和车辆冲洗设施,做到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各市州、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0年8月1日—9月30日)。
1、省政府召开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视频会议,正式在全省启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制定并下发《2010-2012年湖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3、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对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4、各市州、县(市、区)层层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动员大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10月1日—2012年8月31日)。
1、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组织群众,广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各部门、各行业根据分工和管辖范围,落实重点整治内容。
3、省、市州、县(市、区)层层开展督查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9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以来的经验,形成一系列完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制定出继续推动工作的政策和实现长效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省委、省政府和各市州、县(市、区)层层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落实长效机制,加快我省文明创建步伐,促进我省城市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管理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地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落实。
(二)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任务繁重,工作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重点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商务部门要重点抓好城乡农贸市场管理;环境保护部门和农业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推进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水利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各级爱卫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各级爱卫会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舆论监督。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使广大群众知晓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积极动员基层单位和群众开展义务劳动和志愿者行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积极性。新闻单位要跟踪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 宣传和曝光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各地要在行动中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带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全面推进。建立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四)强化检查,严格考核。为保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顺利开展,各级爱卫会要采取巡查、暗查、抽查等方法,对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要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定期进行考评和验收,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根据全国爱卫会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省爱卫会将组织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在此的基础上,每年评出“十佳县市”、“十佳乡镇”和“十差县市”、“十差乡镇”,定期向社会公布评比结果。
(五)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各级政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成果,研究制定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按照全面高水平地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实施细则,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推行城乡“门前三包”制度,探索和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并通过开展文明、卫生乡镇村的创建活动,以增强群众卫生意识、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篇: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文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保监局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湘卫财务发〔2017〕2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推进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7〕19号),全面落实“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工作要求,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推动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实施,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保监局和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
湖南保监局
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扶贫办 2017年6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按照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和《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7〕1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2020年,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下同),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行动措施
(一)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按照“三定两加强”原则,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真正使大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尽可能恢复其劳动能力。
1.确定定点医院。各市州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扶贫等部门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原则,确定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确定在上级医院。建立疑难/重症病例的会诊、转诊机制,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远程会诊等方式做好救治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2.确定诊疗方案。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相关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诊疗措施,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要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严格控制费用。定点医院要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缩短等候时间,为农村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3.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要求,遵循“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以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参考既往实际发生费用等进行测算,制订病种收费标准。(省发改委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省卫生计生委制订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组建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定点医院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5.加强大病分类救治管理。出台《湖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救治要求,规范农村贫困人口中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全面开展贫困地区重性精神病、农民工尘肺病、肺结核病、艾滋病和血吸虫病晚期患者等专项救治工作。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省里的实施方案制定精准到人、到病的救治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集中救治。(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残联、省红十字会配合)
(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开展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
1.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为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发放一张健康卡,置入健康状况和患病信息,与健康管理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县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配合)
2.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与农村贫困家庭进行签约,鼓励县医院医生与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组成医生团队与贫困家庭签约,2017年所有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做到每人建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家庭有1名签约的家庭医生。按照高危人群和普通慢病患者分类管理,为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对已经核准的慢性疾病患者,签约医生或医生团队负责制订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提供签约服务。需住院治疗的,联系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实施有效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治疗慢性病的优势,为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价廉有效的中医药服务。(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配合)
3.开展健康管理。制订湖南省统一规范的健康管理办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细化诊疗流程、明确质量要求,并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县级医院指导下,每年根据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病情安排个性化健康管理,按管理规范安排面对面随访,询问病情,检查并评估心率、血糖和血压等基础性健康指标,在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提供健康指导。签约医生和团队做好随访记录,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各类表单,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健康卡。(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三)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实行倾斜性精准支付政策。完善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在大病保险上予以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重点倾斜。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病种付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湖南保监局配合)
2.建立健康扶贫保障机制。加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衔接机制,推动相关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和数据交换建设,整合扶贫专项资金、残疾救助、计划生育帮扶等资金,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实行联动报销,加强综合保障,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牵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湖南保监局、省残联、省计生协配合)
3.实行“一站式”结算。出台《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患者,凭相关身份证明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通过系统对接实现基本医保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专项补助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各级各类政府办医疗机构建立贫困患者“就医绿色通道”,简化医疗程序。患者出院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报销数额后的自付医疗费用。患者结清自付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确保减轻贫困患者看病经济负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扶贫办、省民政厅、湖南保监局配合)
4.动员社会力量救助。注重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组织作用,省人口健康福利基金会要率先行动。各地要搭建健康扶贫慈善救助平台,引导支持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为农村贫困患者提供慈善救助,鼓励支持相关公益慈善组织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引导慈善组织依托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募捐,精准对接特殊困难家庭,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省民政厅牵头,省扶贫办、省计生协、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人口健康福利基金会、省慈善总会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保监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每年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将 “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各市州、县市区健康扶贫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实施 “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作为本地脱贫攻坚和深化医改主要任务进行重点研究部署,进一步细化政策举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要求,加强考核,组织全面实施;各牵头部门要主动抓好工作推进和政策衔接落实,加强与配合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配合)
(二)整合政策资源,提高保障水平。整合多种保障政策,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措施。“三提高”: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患重特大疾病(指前述9种大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两补贴”: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一减免”:对罹患9种大病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一兜底”: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用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省级财政适当安排奖补资金,推动市县政府落实健康扶贫救治救助主体责任。(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湖南保监局配合)
(三)广泛动员部署,夯实工作基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纳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今后四年的重要工作任务,层层传达到全体卫生计生人员,广泛发动基层医务人员踊跃参与健康扶贫,充分发挥村级计生专干、计生协会骨干会员在推动健康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动员组织乡镇、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工作力量,做好人员组织、政策宣讲、工作对接,确保 “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计生协、省扶贫办配合)
(四)推进分级诊疗,开展远程医疗。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指导目录,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贫困地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建立医疗信息共享大平台,实现所有对口帮扶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医院互联互通。建立远程医疗的管理规范,统一诊疗操作标准、技术信息标准,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互连互通。(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配合)
(五)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省里将建立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加强精准管理与服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安排乡村两级医务人员或计生专干为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扶贫工作台账。在进一步核实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情况的基础上,核实核准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患病情况,及时将其纳入健康扶贫救治范围。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和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实时更新数据。(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扶贫办配合)
(六)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深入开展。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新媒体等手段,通过新闻报道、事迹报告会、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农村贫困人口对健康扶贫政策和“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知晓率。加强工作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为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扶贫办配合)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发
校对:刘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