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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精选)

城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第一篇:城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我国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问题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打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旗号,盲目。

城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篇:城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问题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打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旗号,盲目拉大城市框架,滥占耕地、乱设开发区,不断扩大城市面积。部分地区在“经营城市”的理念下,大肆追求土地增值的收益,进一步助长了多占耕地和不合理拆迁的行为。失地农民增多和一些地方后续社会保障跟不上,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另一方面,促进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制度仍未建立,导致“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若按此模式继续推进城镇化,失地农民的数量还会大量增加,农村人口人均占有耕地资源的数量将进一步减少。农村人口的减少慢于农村耕地的减少,不仅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而且势必进一步加剧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

(二)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问题

一些城市布局结构不合理,相邻城市之间发展不够协调,不利于形成分工明确、布局科学的城镇体系和空间格局。还有一些城市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扩大城市规模,不考虑当地资源环境承载条件,提出超越发展阶段的人口、经济、城区面积等指标,发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部分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功能过度集中于中心区,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口膨胀、水资源短缺、交通拥挤和环境恶化等问题。城市规划和管理脱节,市政工程缺乏统筹规划和建设,综合管理能力滞后,影响城市运行效率,一些城市“城中村”和“城市贫民区”问题比较突出。

(三)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目前,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人数已超过1亿人,但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岗位不稳定,流动性很强,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的问题也很突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保障范围的工作刚刚起步,养老保险尚未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很多录用农民工的企业都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录用的农民工提供法定的保险。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对广大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欠帐,虽然降低了目前的企业运营和城市发展成本,但是将构成对未来社会保障体系的巨大压力。

(四)城镇化的多头管理问题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不同的政府部门从各自的职责范围和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对城镇化的过程进行管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非常普遍。城镇化的进程涉及许多领域,但在统一市场的框架内,具有区域整体性的特征,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管理模式不符合城镇化这一特征的要求,不利于统一的城镇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各项政策在实施中难以形成合力,影响城镇化进程健康高效地发展。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资源、环境和体制约束等客观原因,也存在认识不足、管理不当的主观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城镇化的基本内涵、主体形态、空间布局三个基本问题,还缺乏全面把握和有效指导,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

第二篇: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以柏塘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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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城镇位于农村之首、城市之尾,与农村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点;又与大中城市关系密切,是大中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后盾。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加快小城镇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一个战略性问题。笔者以柏塘镇小城镇建设为例,简要阐述目前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对策

一、柏塘镇小城镇建设现状

柏塘镇地处广东省博罗县东北部,全镇总人口5.6万人,总面积256.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5万亩,山地25.9万亩。近几年来,柏塘镇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已初步形成一个配套设施完善的工业城镇,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2009年全镇外贸出口累计265万美元。镇内村村通汽车,广梅公路贯穿全镇,距广梅汕铁路杨村站仅3公里,到河源50公里,距惠州55公里,距深圳100公里,距广州120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1 镇区地处赤水河、黄江河交汇处,有两座日供10万人生活和工业用水的自来水厂。11万伏变电站可解决全镇的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位于镇区范围内有一批标准厂房可利用,现办有电子、制衣、玩具、五金、木制品等生产行业。目前正在开发的金湖、罗塘、高坳和平安兴旺工业基地也有近万亩土地可供利用。

二、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小城镇建设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指导乏力。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些地方的党政干部没有把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农村城镇化,改善城(镇)乡居民生活质量和解决“三农”问题中深层矛盾的突破口来抓;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理论、相关知识和先进经验学习不够,“经营城镇”的理念淡薄;小城镇建设思路不开阔,对小城镇的长远发展缺乏深层次思考;对如何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内在关系研究不深,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城镇建设,重经济管理、轻城镇管理,重工业化、轻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问题。因而未能把小城镇建设作为重要战略摆上突出位置,在认识上缺乏主观能动性,在规划上缺乏前瞻性,在机制和体制上缺乏协调性,过分强调和依赖客观条件。同时,不少地方对原有的一些制约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没有及时加以调整,对已经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没有很好地加以落实。

(二)小城镇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不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低。主要表现在:(1)不少小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相应的水、电、路、

2 气和环卫等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当地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区混杂,道路、商贸区混杂,镇容镇貌改观不大。(2)不重视城镇建设详细规划,不重视特色设计。许多小城镇的街景规划设计、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物规划设计与小城镇总体规划设计不相协调,显得孤单而缺乏灵气,风格品味不高。(3)开发建设方式落后。许多小城镇仍以分散零星建设为主,综合开发率低,整体环境差。(4)普遍缺乏一支过得硬的小城镇“物业管理”队伍。小城镇管理人员不足、待遇差、素质低、缺手段;小城镇综合治理能力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滞后,“脏、乱、差”现象未得到根本治理。(5)由于城镇规模小,金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水平低,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足,使小城镇在人才、项目引进,产品技术更新,产业升级等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影响城镇功能的提高。

(三)科学合理的投资机制尚未形成。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小城镇发展的大问题。在目前不少乡镇的财政还属“吃饭财政”的情况下,乡镇政府建设小城镇筹措资金主要采取“以地生财”、“集资建镇”和“借资建镇”三种办法。“以地生财”这种办法在当前土地宏观调控、以人为本的大环境下将越来越行不通。“集资建镇”也是小城镇筹集资金的主要做法之一,问题是这种“集资建镇”实际上有不少是变相的乱收费、乱摊派,比如向落户小城镇的农户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向建筑施工单位收取建筑配套费等。企业主、老百姓,乃至地方干部对此颇有意见。第三种办法是“借资建镇(包括施工单位垫资开发)”,这种办法可能一时能解决暂时的困难,但发生的债务在

3 偿还和化解方面缺乏手段。

(四)行政区划与城镇发展不相适应。目前建制镇主要按行政区域设置,造成城镇空间布局不合理,重复投资、重复建设;不少城镇镇区无法达到最低的人口规模,要素集聚能力差,造成基础设施建设的浪费。由于行政区划的不合理,造成建制镇和重点中心镇设置与布局不合理现象十分明显,这种情况不仅在县域范围内存在,在县市、区域间也有这种情况。行政区划的不合理,严重制约着城镇的发展和功能的提高,也制约着生产要素集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对策

(一)高度重视对小城镇规划体系的修编完善工作。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龙头。小城镇发展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必须高度重视对小城镇规划体系的修编完善工作。各县(市)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市里要全面综合考虑,不应受各县(市)行政区域的限制。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随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及发展战略的调整而应及时加以完善,不能始终停留在几年前业已编制的规划上。在小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完善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各功能小区的详细规划以及交通、供排水、供电、通讯、环保等公用基础设施的专业规划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及设计,充分体现出小城镇建设的地方风格和特色。市建设、规划部门要对小城镇规划体系的修编完善工作加强指导,实行规划招投标市场化运作,建立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确保规划修编质量。有了科学的规划及规划体系以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按规划实施,

4 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二)改革城镇行政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小城镇政府管理权限。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和“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要求,建立职能明确、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小城镇管理体制。根据城镇发展的需要,赋予城镇尤其是城关镇和重点中心镇在计划、规划、工商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必要管理权限,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加强小城镇管理队伍建设,搞好对小城镇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同时要加大以集中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小城镇创卫力度,使所有小城镇能在

二、三年内通过省、市卫生镇的考核验收。按照分税制原则在城关镇和重点中心镇建立新型的财政分配关系,从财政体制上为小城镇发展建设提供充足的调控资金。

(三)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多渠道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的机制。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国家、集体、个人和民间资本共同投资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鼓励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农民带资进镇,买房建房、兴办企业、务工经商;二是以优惠政策吸引外地客商参与小城镇建设、兴办企业;三是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动员单位、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四是在小城镇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费应全额返还乡镇用于小城镇建设;五是盘活存量资产、以项目为载体实行股份合作方式直接融资;六是争取上级政府给予财政投入或财政贴息贷款扶持等。

(四)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小城镇建设最根本的是要

5 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否则,小城镇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出现“空城”。因此,在建设小城镇的同时,必须把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摆到突出的位置。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必须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条件,围绕建设工业带动型、商贸流通型、旅游拉动型、资源开发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来确定产业发展的重点和建立主导产业。农业资源优势强、经济实力弱的小城镇,应确定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把发展特色经济同建设特色城镇结合起来,把建设农业产业化同培育支柱产业结合起来,通过培育

一、二个产业和几个龙头企业,建立起小城镇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有了具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小城镇的发展才具有充足的活力和后劲。

参考文献:

1、朱启臻、叶齐茂:《小城镇建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5.8;

2、傅崇兰:《小城镇论》,山西经济出版社,2003;

3、谢健:《温州小城镇发展启示》,《农村经济》杂志,2002(8);

4、朱启臻:《小城镇建设与农民现代化》,《小城镇建设》杂志,2000(1)。

第三篇:浅谈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目录

1 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4 1.1 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1.2 小城镇的规模过小

1.3 制约小城镇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依然存在 1.3.1 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制约 1.3.2 传统的户籍制度的制约 ........................................................... 3 1.3.3 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制约 ..................................................... 4 1.4 小城镇发展中资金短缺 ............................................................. 4 1.5 缺乏有效的产业带动 ............................................................... 4 2 针对小城镇的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 4 2.1 加强小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 ......................................................... 5 2.2 加快乡镇企业和人口向小城镇流动并选择一批重点镇优先发展 ........................... 5 2.3 完善小城镇发展的制度 ............................................................. 5 2.3.1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 5 2.3.2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 6 2.3.3 探索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 6 2.4 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 6 2.5 增强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大力发展有特色的产业 ................................. 6

1 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小城镇的发展对于推进我国的城镇化,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大中城市因农民工流入带来的巨大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国小城镇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比如小城镇数量和人口都有很大的增长。但是,在小城镇的发展的同时,也伴随而来了很多的问题,严重的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针对小城镇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小城镇 土地流转 户籍管理制度 社会保障 投资机制

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是“十一五”规划的战略重点,它指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国内外的各种城市发展经验也都表明,小城镇在推动城市化进程,拉动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它也成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进一步摆脱小城镇发展的束缚,加快小城镇发展速度,提升小城镇建设品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是势在必行的。本文基于我国小城镇发展的现状,从小城镇建设中凸显出来的问题入手,着重研究了能够推动小城镇发展步伐的各种对策,来解决小城镇发展中的各种障碍。

1 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例如:我国农村建制镇已经自1978年的2173个发展到了1998年的19060个,增长了7.77倍,平均每年增加844.35个;1998年小城镇人口为16984万,其中非农业户口的人数约1.25亿人,小城镇人口占农村总人口比重的17.9%,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13.6%,比1978

[1]年占全国人口比重的5.5%上升了约8个百分点。这些骄人的成果都是必须肯定的,但是在充分肯定小城镇发展的这些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在小城镇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影响了小城镇发展的效果,增加了小城镇发展的副作用,同时也约了小城镇向更深层次的发展。

1.1 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由于政府功能软制弱,加上各种自然原因导致的小城镇发展的自发性,致使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总体指导不明确,具体表现在:

(1)在我国小城镇的发展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稳定的科学规划,小城镇建设的数量众多,但却基本雷同,造成了严重的重复建设。资源和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这种“全面”建设小城镇的发展思路使本来就紧缺的资金更加紧张,使小城镇的建设水平很低,质量很差,尤其是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远远达不到小城镇建设的要求。

(2)孤立的发展小城镇,没有把小城镇的发展纳入到大的城市群的体系之中,使小城镇的发展与周围大中城市和其它小城镇的发展相脱节,没有能够形成统一的城市网络体系,隔断了小城镇和周围大中城市的相互推动作用,不能够使小城镇的发展借助于大中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不能很好的找准小城镇发展的定位,把小城镇建设孤立于城市体系之外。

2 (3)很多小城镇的发展存在着盲目攀比,不注重实际情况的问题。小城镇的发展不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而是一味的追求政绩,照搬别人的建设经验,结果不适合的发展道路不但不能促进反而阻碍了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政策还缺乏连续性,朝令夕改、反复建设、频繁改造,造成极大的浪费。很多地方都是边建设边规划,甚至是先建设后规划,致使小城镇建设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

1.2 小城镇的规模过小

我国的小城镇数量众多,但是规模过小。有关研究认为,小城镇镇区人口在5万左右才能正常发挥集聚的功能[2]。而我国农村镇镇区人口才6000多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只有3300多人[3]。如此小的规模造成我国小城镇的功能不完善,吸引和带动能力不强,难以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小城镇规模过小还导致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过高,小城镇基础设施不健全,不能满足小城镇居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制约了小城镇的建设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3 制约小城镇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依然存在

小城镇的发展需要各种配套政策的支持,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种相关政策不仅不能推动小城镇的发展,反而羁绊了小城镇前进的脚步,它集中体现在承包土地流转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

1.3.1 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制约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土地的流转程序和市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1)农民之间的土地流转有很多都没有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这就使日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增加了处理纠纷的难度,不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大、投入多、收益小的特点和农民的承包土地地块小、土地分散、不利于管理等原因,致使农民承包的土地想要转让却无人愿意接手,使农民的承包土地流转困难重重。

另外,由于我国农民有几千年来的“土地情结”,但农民进城落户不能携带土地,即我国的非农业户口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力,这就使很多进城务工和经商的农民并没有放弃原有的土地,从而造成了“离土不离乡”的现象。尤其在小城镇中,带地进城的人口占小城镇的总人口比重很大,农民进入小城镇后在农村依然保留着基本责任田和宅基地,这不但不利于农村土地的集中经营和农村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也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

此外,对于土地的出让、转让、股份合作等经济行为必须明确土地的产权,而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规定农民对其承包的土地具有使用的权力,但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很不充分,比如我国规定了土地的延包期限为三十年,但是很多地方并未落实执行,土地承包依然调整频繁,致使农民的承包权不稳定;另外,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方面都受到限制,在现行的制度安排下,农民无法对自己承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以获得所需资金。农民承包权的不充分,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享用权利,减少了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可能性[4]。

1.3.2 传统的户籍制度的制约

长期以来,户籍问题是困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大问题,也是困扰小城镇发展的大问题。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以身份为核心,以出生地为基础把我国人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形成了城市和农村户口的二元化管理。按照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农民是农

3 业户籍,进入小城镇也仍然是农业户籍[5]。农民要想获得城市户口有很多的限制,也有很大的难度。有些时候农民进入小城镇,获得城镇户口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户籍制度成为农民进入小城镇的一只拦路虎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传统的户籍制度把户口和社会保障、医疗、子女教育、社会福利、社会地位直接挂钩,形成了进城农民与原有市民的不公平身份和不平等的待遇。这种对农业户口的“歧视”严重地制约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小城镇的发展。虽然国务院1997年20号和1998年24号文件规定,实行以居住地和现行职业确定落户地点和身份的管理制度,但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指标控制,严格的进城落户条件和审批程序等问题。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限制了农村人口的流动,制约了农民进入小城镇。

1.3.3 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制约

目前,小城镇的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不高,跟大城镇相比具有很大的差距。且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政府投入的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等,使其远远跟不上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不能够适应小城镇居民对于安全、稳定的要求。农民进城落户之后,就要放弃原有的土地,而在小城镇中的工作和收入不稳定,社会保障又不能保障其生活的稳定,保障其失去工作和正常收入后的基本生活,这就减弱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吸引力。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够消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也是进入小城镇的农民不愿放弃土地的一个主要原因。

1.4 小城镇发展中资金短缺

资金不足是小城镇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制约小城镇建设和阻碍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目前从总体上看,小城镇的投融资体制比较单一,投资的最重要来源仍然主要是政府。而在我国,镇政府不是一级完整的预决算财政单位,所得税收需上缴县财政,镇政府的所需费用是县财政分发的人头费和超收部分的提成,这些费用仅够镇政府的正常运转,因此,城镇建设的资金就主要依靠预算外收入来弥补。镇政府的预算外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拍卖所得和高额的城镇建设配套费。为了增加收入,加快小城镇建设,政府只能抬高土地价格和建设配套费用,这就形成了限制农民进城和投资开发商进入的“门槛”,增加了乡镇企业、农民和外部资金向小城镇集中的成本,抑制了乡镇企业和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减弱了招商引资的优势。

1.5 缺乏有效的产业带动

小城镇的发展缺乏经济增长点,缺少有效的产业来带动。这是因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市场竞争日益的激烈,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而大部分乡镇企业领导因为思想僵化,文化程度不高,不具备所必需的管理素质和知识,没有能够适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和企业的发展方向,致使管理不善,没有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所以,近几年来,乡镇企业出现了增长速度放慢,吸引带动能力下降和经济效益下滑等问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城镇第二产业的发展。第二产业发展的不充分,再加上小城镇的规模和人口过少,又影响着小城镇的规模和辐射效应,也就无法达到小城镇第三产业发展的需求。此外,政府也没有能够根据小城镇自身特点和优势,制定出适合小城镇发展的经济道路。小城镇发展和建设的盲目性很大,很多地方没有明确的发展路线或者其发展道路不适合,不能够拉动和引导小城镇第

二、三产业的发展。

2 针对小城镇的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4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工业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发展小城镇的条件和环境也日益的完善和成熟。扫除小城镇发展的障碍,提升小城镇发展的速度和品质,增强小城镇的功能也因此变得越来越紧迫,针对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各种相应政策,加快小城镇的发展。

2.1 加强小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

做好小城镇发展的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小城镇发展的布局和步骤。避免小城镇发展的重复建设、土地和资源的浪费。要把小城镇的发展建设放在大的城市体系之中,放在大的环境之下来考虑。小城镇的发展必须以大中城市为依托。在城市化发展中,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各有其优势,城市化体系必须是一个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完整的城市体系。小城镇的建设要借助大中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与大中城市一起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

小城镇的发展也要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稳定连贯的政策。要根据小城镇的地理位置、资源环境、人口等各种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政策,切莫盲目模仿、攀比。

2.2 加快乡镇企业和人口向小城镇流动并选择一批重点镇优先发展

转变小城镇规模过小的限制,应加快乡镇企业向小城镇的聚集,对进城的乡镇企业在驻地、建房、办照等方面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务,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特事特办,所有手续在一个地方办理,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从而调动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的积极性。此外,还需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的

二、三产业,提高小城镇的就业空间和小城镇对农村闲置劳动力的吸收能力, 在小城镇的人口政策方面,要逐步取消户籍制度的限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

另外,小城镇的数量众多,而政府的力量有限,要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如果使所有小城镇齐头并进、全体发展,势必会造成小城镇规模小、层次低、质量差的问题。因此,要想改变小城镇规模过小的局面,除了要制定政策吸引人口和乡镇企业向小城镇流动以外,还一定要改变小城镇“遍地开花”的发展战略,走分步骤、有阶段的小城镇发展道路。首先,要选择一批基础好,经济发展潜力大的小城镇比如县城和县域中较大的镇集中力量优先发展。这样既有利于提高小城镇发展的速度和品质,也有利于完善小城镇的功能,形成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为下一步其他小城镇的发展创造条件和积累经验。然后,在重点镇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再选择一批新的重点镇进行发展。从而实现小城镇的全面有序发展。

2.3 完善小城镇发展的制度

在我国传统的二元结构格局下,小城镇建设经常会遇到一些政策性和制度性的问题。当前要从推动我国向一元化社会经济结构转变的高度,积极探索,加大改革力度,消除推进城镇化的制度和政策障碍,打破城乡分割,从制度和政策上为小城镇建设创造宽松的环境,主要包括:

2.3.1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规范土地的流转市场和土地的流转程序。加

5 强土地流转制度的立法工作,使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力有法律的保障和土地流转有法可依。引进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逐步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中介服务机构,为土地流转发布信息、提供交易场所、办理流转手续,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依法有序流转。同时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做到承包土地要事先申请,对土地流转要有合理有效的土地流转合同,事后乡镇还要对土地的流转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实行对土地承包的动态管理。

其次要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使农民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不再凝固化,将对小城镇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首先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其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强化和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要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期的延长政策。要进一步明晰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界定,把土地流转的决策权界定给农民,变农民单一的土地经营权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权统一”的农民土地承包权,包括土地出租,入股,抵押等权力[7]。

另外,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允许进入小城镇落户的农民对其原有承包土地拥有一定年限的土地承包权,但鼓励有偿转让其使用

权;对于进城农民的宅基地可以允许农民自由转让或者由国家或村集体以有偿形式收回。2.3.2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彻底改变以商品粮供应为标准来划分农业、非农业人口的做法,实行以居住地和现行职业为标准来确定落户地点和身份。尤其是在小城镇,可以率先放开户籍政策,或者实行与大城镇完全不同的户籍管理办法,比如完全放开农村县城和中心镇的户口迁徙限制,让农民自由进入。县以下可以设想实行单一户籍制度,或者规定凡常在小城镇从事

二、三产业工作的,在小城镇有固定住处和稳定收入的,可以让其拥有城镇户口,以打破以往“农民生农民,市民生市民”的传统,逐步实现城乡户口一体化的管理。逐渐消除对进城农民的各种不合理的条件和限制。对于同一辖区的居民,可自由流动,消除其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歧视,真正实现原有市民和进城农民的公平,平等。同时增加对小城镇的财政投入,尤其是在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和小城镇的公共设施的方面。户籍改革是促进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促进小城镇发展的必然要求。

2.3.3 探索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深入探索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破除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体系。把进城农民纳入统一的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之中,要充分调动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一系列社会保险体系,增加对小城镇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至少能够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通过合理全面的社会保障来消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2.4 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小城镇建设资金的来源要打破单一靠政府投资的模式,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这是解决小城镇资金问题的关键。政府要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资力度,处理好上级政府和镇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不能仅仅依靠镇政府财政来筹措建设资金。政府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贴息、民间资本、实行股份制和利用外资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来[8]。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促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5 增强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大力发展有特色的产业

6 长期以来,我国小城镇的建设只注重经济指标,忽视生态环境的问题,甚至以掠夺性的方式开发资源,致使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土地和资源浪费严重,因此,小城镇建设一定要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建设的过程中,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并重。尤其是在土地的利用方面,一定要统一规划,不可盲目建设,重复建设,保护好基本的耕地数量。坚决淘汰和关闭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小企业,积极引导小城镇建设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生态环境。而要推动小城镇的发展,发展经济又是关键。一个地区的发展首先必须要依靠经济的拉动,依靠第

二、三产业的增长。政府要根据小城镇的环境、资源、地理位置、工业基础等特点,充分发挥小城镇的优势,制定适合小城镇的有特色的产业发展道路。例如,在自然风光优美,或者由名胜古迹的地区,可以大力发展旅游业及与其相关的餐饮等服务行业,而在自然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的地区可以大力发展重工业等。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第二产业的发展对小城镇的发展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它可以直接推动经济的增长,增加小城镇的经济效益,积累建设资金,还可以通过第二产业的拉动,增加小城镇的规模和集聚效应,从而带动第三产业的增长,因此就要积极搞活和壮大乡镇企业,而乡镇企业需要不断地向小城镇集中才会形成小城镇的集聚效应,所以,要出台有利于乡镇企业进城的各种优惠政策,同时鼓励企业的兼并或联合经营。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对于乡镇企业来说,乡镇企业要想求得发展,还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着力创新,尤其是乡镇企业的领导要具有改革和创新的意识。大部分乡镇企业的领导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缺乏相应的文化和管理知识,在必要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采取积极措施大力督促其进修学习,或通过新的管理制度来改变乡镇企业的领导状况,例如可以聘用专业经理人来进行管理。

发展小城镇是发展我国经济,推动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对于小城镇,不是该不该发展的问题,而是应该如何发展的问题。目前,确实存在着小城镇发展的水平不高、其功能和作用远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的问题,但并不能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而否定小城镇的作用和发展小城镇的必要性。在小城镇的探索道路中,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是再所难免的,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小城镇发展的道路,推动小城镇的发展步伐,使小城镇真正成为拉动我国城市化步伐,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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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一、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化建设缺乏规划。大部分乡镇没有编制乡镇总体规划,使各乡镇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使得小城镇与小城镇之间小城镇与周边乡村之间,难以形成分工明确,布局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和空间格局。部分乡镇有总体规划,也设有详细控规,不注重特色设计。

(二)对乡镇的城镇化建设重视不够。近来县城面貌日新月异。相比之下,大部分中心镇建制镇发育程度不高,镇区规模普遍不大,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配套功能还不完善,经济实力缺少第

二、三产业的支撑,城镇吸纳积聚功能比较弱。重点中心镇难以发挥其规模效益和辐射服务等功能。

(三)制约城镇发展的因素难以突破。中心镇城镇建设融资能力较弱,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多渠道投资体制尚未建立。城镇建设与用地的矛盾较突出,土地利用规划没有很好地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土地流转较为困难、用地不足,建设用地调剂受到制约。农村集体土地拆迁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措施。

(四)社会保障及户籍制度不健全。失地农民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得失地农民心理不踏实,由于户籍制度的制约,失地农民农转非较为困难,即使农转非,也没有享受城市低保,城市青年服兵役等城镇非农业人口的待遇。

(五)建设管理机制不健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城镇建设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由于前些年机构改革把乡镇的城建办取消,这就使

各乡镇的建设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形成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现象严重。

二、对城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随着时代的发展,小城镇的形成,内容和观念是不断变化的。现在的城镇化建设不应当孤立的,整从城市扩展与农村城市化的互动过程来考虑,根据多方面的相关因素来统筹规划小城镇的发展,如房产业、文化、传统、城镇与城镇之间,小城镇与农村居民之间、小城镇与大城市之间、小城镇的现在与未来等多种关系,来把握和设计城镇,对此城镇的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从传统、现在和未来发展的角度高起点,高水平建设小城镇。城镇的建设要考虑到传统、现在和未来。特别要预测未来的发展,按照将来而不是现在的需要进行规划,这就是先进性。建设水平低的城镇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应当从整体上高水平、高起点看待城镇建设,要超前规划,这样才能使城镇有广阔的发展的空间,不要到有能力来发展的时侯,而没有空间。

二、从资源、产业、城镇的基础设施、交通等综合因素来考虑城镇化的建设,城镇化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能只是考虑单一的因素,根据这些综合因素来统筹设计城镇规模。特别是从以乡镇企业为基础的城镇向以产业为基础的城镇转变,突出城镇的产业特色和支撑。

三、城镇与城镇之间的关系构筑功能互补型的城镇体系。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镇之间的的关联性越来越强。过去由于城镇发展水平不高,比较重视单个的城镇建设,面对城镇之间的关系重视不够。随着交通

和现代通信的发展。缩短了城镇与城镇之间的距离,可以统筹城镇之间的关系,从整体上设计城镇的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而不是建立小而全的城镇,已就是说构建城镇体系,实现共享,而不是某一个地方的发展,而是一个区域共同发展。

四、从城乡协调发展来考虑城镇化建设。现在建设城镇背景与过去不同。主要变化是现在的城镇处在城乡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城镇建设要考虑与各级城镇的关系。因为城市的扩张,对周边的乡镇发展有辐射和带动作用,因此要从与城市整体发展的高度来统筹城镇建设,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城镇系统。有的小城镇可以提升和纳入县级城市的一部分,使小城镇进一步发展。有的地方根据产业的特色可以新建一些小城镇。

城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是一项稳步开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进行研究,针对城镇化建设中的现实情况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抓住机遇高起点修编规划,各乡镇要抓住我省优先扶持发展皖西北及沿淮县市的历史性机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纲,从全新的县城地位思考城镇发展的定位,及时对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进行修编,尽快形成科学完整的规划体系。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城镇人口规模、用地规模,优化城镇的空间布局、形态结构和人居环境,坚持城镇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是打造特色。城镇建设要各具特色,要根据自己的人文历史、自然条件、产业优势和发展目标做出规划特色。

(二)强化产业支撑,产业是立城之本,兴镇之基。要坚持把经济发展放在城镇建设的首位,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和现代化,实现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条件充分挖掘比较优势,侧重于某一产业,进行错位发展,切实改变产业雷同、项目重复、效益低下、资源浪费的状况。从根本上增强城镇的内聚力和辐射力。加强对各级工业园区特别城镇的工业聚集区的分层分类别指导扶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构建项目落户、企业集中、产业聚集的平台。

(三)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城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一是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向重点中心镇,一般建制镇延伸,做到区域一体、联动共建、设施共享、造福于民。

二是加快城乡公共服务资源一体化,改善城镇人口的生活质量,吸引更多的农民到城镇来。

三是加快推进城乡就业保障一体化,帮助农民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四是注重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互动作用。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

建设是实现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两个重要方面。农村的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城镇化水平,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又可带动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四)不断完善政策。一是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逐步放开对农民的进城落户的限制。二是应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在稳定家庭联产责任制,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为城镇建设提供土地支持。积极引得农民转向

二、三产业,推动农村土地不断向少数农民集中,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特色化经营,促使其更好地向城镇转移,三是完善投融资政策。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逐步引导建立以招商引资为主,政府扶持为辅;农民带资进城、集资进镇,企业与个人参与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四是完善拆迁政策。县级部门要研究制定农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导性意见,推进规范化拆迁,使拆迁工作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五)提高城镇居民综合文化素质。即要注重城镇化的表面特征,又要着力提升城镇发展的内涵。只有城镇居民素质的提高,才能不断提升城镇发展的软实力,一是加强城镇意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教育阵地,大力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和各种现代知识,帮助农民向居民转变,逐步形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城镇文明程度的提高。二是强化综合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出“居民行为规范”、“居民道德规范”等居民行为准则来规范居民的行为。

让更多的人到城市生活,让城市的生活更美好,是摆在我们面前现实而又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探索一条又好又快发展城镇化道路必将任重而道远,我们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运用超前的发展理念,吸收先进的经验,以民为本,开创城镇化建设新局面。

第五篇: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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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王敏鸽

摘 要:当前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中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如下:改革规划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形成促进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环境;改革投融资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提高城镇化水平;推动城乡产业化,增强城镇建设的经济基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走可持续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关键词:城镇化;制度改革;对策

中图分类号:F0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6-0069-02城镇化主要是指伴随着现代工业发展和分工细化而产生的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2.6%,超过50%的中国城镇化正在驶入加速的快车道,然而在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中还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分割严重,二元结构明显

改革开放后,先富带后富的政策使得我国东部和沿海地区快速发展起来,成为我国经济强劲增长的后备力量。但是在随后的逐渐发展过程中却造成我国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的后果,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分割严重,贫富差距大,二元结构明显。因此,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分割化的现象成为我国城镇化所面临的障碍和问题。同时,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使得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差很大,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而在户籍制度的约束下,人口不能自由流动,农村居民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在这种背景下,农民进城只是身份变了,居住地变了,不能享受同等的福利,生活条件等各方面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一大批进城农民由于缺乏资金或技能,很快就沦为城市贫民。所以,现阶段我国的城镇化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外在的城镇化,是以城镇人口数量提高为目的的城镇化过程。

2.规划体制不健全,土地制度存在弊端

规划体系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政府的规划缺乏前瞻性,城镇建设只谈城镇,忽视了农村的发展,不能将城乡建设结合起来,从而导致更严重的城乡分割。而且,政府的一些政策严重向城镇偏移,子女上学、社会保障、廉租房建设等一系列为农民进城做保障的政策缺失,政府城镇建设规划与农民实际需求不相符,不利于城镇的长远发展。另外,土地制度的弊端也为城镇化的推进带来了障碍,土地产权不明晰、流转制度不规范制约着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自由流动,而且农民依靠土地所带来的收入相当低,农民物质基础薄弱,很多农民处于亦农亦工的状态,辗转于城市和农村之间,不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快速转变。

3.产业发展滞后,不能带动城镇发展

城镇化建设需要经济的发展作为依托,特别是需要第

二、第三产业的带动作用。而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西部,产业发展相当滞后,许多地区生产力低下,虽然有丰富的农业资源,但未形成农业产业化生产,第二产业又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而第三产业主要集中在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餐饮等服务行业,没有形成具有强大生产力的产业基础。产业发展的滞后直接导致对劳动力吸纳能力的下降,外来劳动力和人口难以进城立足,制约了城镇经济的发展。

4.城镇体系不健全,功能不佳

首先,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一些地区小城镇数量众多,缺乏大城市的支撑,而与此同时大城市又不能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使得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经济发展相互制约。其次,城镇经济结构不合理,城镇地区不能有效利用地区特色,建立具有特色产业链的农业经济。忽视与周边经济的联系,不能将农村社会服务和农业经济发展联系起来,第

二、三产业发展不足。最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不佳,比如生活垃圾的无害处理、用水普及、人均绿地面积等等公共服务不能满足城镇居民的需求。

5.资源环境压力大

在加快城镇化步伐的同时,工业化过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理念也带入了城镇化建设中,使得很多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一方面,有些地区片面地把城镇化理解为城镇建设,滥用土地建设一大批形象工程,同时城乡规划不合理,农民良田被强占并用于城镇建设,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环保意识的缺乏,人们随意排污,生活垃圾、生产废水随处可见,大气和水体污染严重,同时由于缺乏对环境的管理和监督,污染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制止。这些行为都使得城镇化的推进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二、推进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对策研究

1.改革规划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形成促进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一方面,改革规划管理制度,合理进行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实现城乡发展的全覆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使城市和农村得到同步发展和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同时加大对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建设,特别是保障房、社会保障等覆盖要广,使农村人口能够获得同等的机会。另一方面,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明晰土地产权,规范土地的使用和流转,使农村土地真正为农民谋福利,同时合理规划土地用地,减少对农地的行政侵占,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另外,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方式,缓解城镇化过程中的用地供需矛盾。通过改革规划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为城镇化的推进创造有序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2.改革投融资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

城镇化过程需要城镇经济的发展作为基础,而在现阶段,一些地区城镇产业化发展滞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融资渠道的缺乏,资金紧张将会导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并制约城镇经济的发展。因此,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对于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除了政府的财政投入外,应充分调

动起国家、社会、集体、个人、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在这之中,政府的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到城镇的建设中来。只有广泛地利用多种投资渠道,才能使地区经济发展更活跃,更有吸引力。

3.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提高城镇化水平

我国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限制人口流动,对城市人口严格管理所建立起来的,而传统的户籍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当前必须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提高城镇化的水平。从目前来看,先放开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对已在城镇取得固定住所、有稳定收入来源但仍是农村居民身份的人员,居住满一定年限后优先办理;对具有投资移民性质的人员,在户籍管理上相应实行优惠政策。然后再逐渐放开小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的户籍管理,通过自下而上的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城镇化建设所需要的户籍管理制度。当然,需要重视的是户籍改革不单是改变户口,更重要的是户口背后社会福利性质的公共服务,只有实现了社会福利的均等化,户籍制度才实现了实质性的改革。

4.推动城乡产业化,增强城镇建设的经济基础

产业化是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我国一些地区农业经济发展落后,没能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建立起特色的产业链,导致城镇化进程缓慢。所以,建立起地区特色的产业,为地区经济发展带来强劲的动力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具体来说,一方面,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积极发展科技农业、特色农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深化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实现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开拓农业生产的新市场,以农业经济为核心,辐射出其他具有市场价值的产业,将农业经济与乡镇企业发展相衔接,选择地区主导产业,组建地区企业集团,强化产业带动功能,给城镇经济发展带来持续的动力。

5.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我国现阶段的城镇化率虽然已超过50%,但目前的城镇化过于追求城镇人口数量,是低水平的城镇化。据调查,城镇化背后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农村人口不能同等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体系。所以,现阶段,政府应采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面向所有农村人口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同时,给予失去土地且暂时无法自力更生的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避免他们沦为城市贫民。另外,积极组织农民工就业,为他们提供技能培训,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使农民工能真正地在城市立足。总之,政府应重视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使城乡都能享受到均等的社会福利,使农民能够真正“市民化”。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走可持续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党的十八大会议提出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将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集于一体。可以看出我国对建设可

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的重视。所以,在城镇化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建设也必不可少。当前,一些地区在推进城镇化时完全不顾环境的承受力,大肆地污染与破坏,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因此,新型城镇化需要以绿色生态环境为前提,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使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积极宣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让绿色生态的理念根植到城镇化建设中,杜绝“先污染后治理”的行为,走生态城镇化建设之路。

三、结语

城镇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力发展、社会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趋势。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挑战和风险,城镇化进程也存在很多问题和阻碍,现阶段,我国的城镇化是一种低水平的、形式化的城镇化,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城镇化水平,从土地管理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投融资体制到生态环境建设,都需要优化和改革,使城乡实现均衡协调的发展,使农村人口能真正地融入城市,使区域经济得到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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