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第一篇: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交通运输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旗实际,编制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目标,以促进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重点,发挥行政推动与市场引导双重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科技和信息化支撑,推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至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旗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框架,市场信用体系规范有序,交通运输经营者诚信意识显著增强,交通运输市场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行业公信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质量信誉考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为基础,《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等部颁规章制度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出租汽车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等质量信誉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为补充,加强我县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梳理现行的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逐步扩大考核范围,完善相关考核指标,严格实施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逐步建立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权威性。完善质量信誉考核奖惩措施,明晰不同考核等级的约束条件,以考核结果有效约束市场准入及运力投放等。
责任单位:运管所、维修所;配合单位:执法局、交通行业协会。
(二)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用信息互通互联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尝试建立企业信用库、从业人员信用库及相关奖惩制度的“二库一制度”信息管理系统。
1.建立“二库”,即企业信用库和从业人员信用库。企业信用库涵盖水陆客货运输、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交通建设等交通运输相关企业,信用内容包括主要服务范围、企业资质、经营信誉等;从业人员信用库涵盖交通运输行业各相关从业人员,信用内容包括从业资格、服务质量、违章情况、安全情况等。企业信用库、从业人员信用库信息必须及时更新,确保真实有效。积极加强部门协作,逐步与有关部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将公安、安监、工商、劳动保障、税务等相关部门掌握的运输企业信息纳入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依法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和查询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服务情况。
2.建立“一制度”,即信用奖惩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考核良好的运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适当给予政策、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扶持和便利,包括在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审批、客运线路招投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相关建设投资补助、技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在社会采购道路运输服务、招投标、人员招聘等方面给予重点推介等,使诚实守信者真正受益。逐步完善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大监管和制约力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特别是对于存在严重诚信经营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其业务发展,构成违法的,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诚信奖惩联动机制,使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责任单位:运管所、维修所;配合单位:办公室、执法局、质监站。
(三)加强政务建设,推进行政行为公开透明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增加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依托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承诺时限和办事流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依托“网上潮州”、“网上政府”、党政内网共性办公应用系统等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交通运输政务网络平台,推进网上办公。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社会公共事业管理和干部任免等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股、政安股、运输股、管理股、海事处、路政大队、养护所。
(四)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承诺执行力度
逐步将行业管理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认真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规则及质量、服务标准,建立行业准入、退出机制,梳理、完善行业各项规范经营的公约、约定,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企业榜”及“黑名单”数据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宣传倡导信用理念、加强信用文化建设、提供信用建设咨询服务、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人,企业从业人员是诚信建设直接责任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包括信用教育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信用信息采集制度、自查自纠制度和失信惩戒公示制度以及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等,着力提高服务承诺执行力。
责任单位:财务股、规划股、政安股、运输股、管理股、海事处,配合单位:相关职能科室。
(五)加强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信用体系
继续推进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交通行政执法资源,形成“一支队伍执法”机制,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队伍自我约束能力和交通运输市场信用监管能力。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行政执法信用体系,积极推进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化,做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罚结果透明化,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质量。
责任单位:路政大队。
(六)建立诚信奖惩机制,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1.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各部门包括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汽车维修行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充分依靠和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组织协调、诚信示范等作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投资补助等环节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诚信考核良好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审批以及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和支持单位在采购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诚信考核等级高的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
2.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加强监管和制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诚信经营问题的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限制其业务发展。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诚信奖惩联动机制,使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七)加强信用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结合行业“创文”活动,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行业诚信守法教育宣传,广泛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宣传行业诚信守信、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诚信经营示范”等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诚信美德,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广泛普及法制知识,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以守法、履责、诚信为核心的行业诚信文化。
责任单位:运管股;配合单位:相关职能科室。
四、工作安排
根据工作部署,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进、逐步完善、巩固提升的原则,力争至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旗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具体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10月至11月)。根据局“两建”办工作要求,对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相关单位按任务要求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建设推进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建立完善“二库一制度”,实现信用信息互通互联;加强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建立和完善政务网络平台,推进行政公开透明;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企业相关信用管理制度;强化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建立行业相关机制,制订完善行业各项规范经营公约、约定,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企业榜”及“黑名单”数据库;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全面健全行政执法信用体系;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总结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及“二库一制度”,加强对交通运输各行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服务水平上更高水平;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意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既是一项当前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系,将旗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有序实效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加强协调配合。局“两建”办要切实加强与县“两建”工作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及时协调指导各科室、单位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督查考核。各责任科室、单位和配合科室、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职责同步落实、相互促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积极措施,利用本地新闻媒体、网络以及具体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客运站亭、公共交通工具等载体,多形式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弘扬诚信美德,增强企业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体系建设氛围。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2016-7-19
第二篇:区教育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
调查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精神,不断加强组织协调,综合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着力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区教育系统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促进全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为全面了解我区教育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深入分析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规范应急预案管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区教育系统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区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杨有花任组长,负主要责任,党委书记彭方奇、武装部长文学球任副组长,统筹协调应急工作的全面工作,局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分别负责社会安全、事故灾害、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网络信息安全、考试安全等各类突发性事件。截止到2011年底,我区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编制和完善应急预案,坚持信息报送制度,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开展宣传和业务培训,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初步建立了局机关-中心校(区直学校)-村小“三位一体”的应急管理队伍体系,
基本实现应急队伍在突发事件面前反应敏捷、协防联动,有效应对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
二、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区各级各类学校都已经初步完成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为应对突发事件奠定了坚实基础。区教育局对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时下设办公室,抽调专(兼)职工作人员协调办理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人员加强学习,熟悉业务知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区教育系统总体应急预案,抓紧完善各项预案目录,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应对程序,以求取得更大实效。各学校在2011年5月份和11月份连续2次开展了火灾和地震等突发事件的演练,培养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了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也促进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局准备在2012年5月和11月再次组织各校开展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
三、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区教育系统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学校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应急管理和防灾自救的宣传形式不够多,师生对应急管理的了解不全面、知识掌握不丰富、自救能力不够强。三是应急预案制定不够具体细致,预案质量还有待于提高。四是应急管理工作中资金不足,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培训资金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案体系建设
继续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重点提高预案编制质
量,不断提高完善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和程序,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围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进预案管理的建设,开展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现场演练,提高领导干部的指挥水平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重点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全面到位。
(三)提高应急物质综合保障系统的能力
在现有专业物资储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的应急物资检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拨征用、紧急配送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指挥调度网络平台,连接各校应急物资保障网络,形成跨区域物资调运保障机制,实现应急物资综合保障。
五、典型经验材料
湘东镇中学在2011年5月11日进行1次应对火灾突发事件的逃生演练,学校师生全部参加。在活动过程中,学校邀请了湘东消防大队来详细讲解了有关防火知识和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教师各有分工,保证了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学生合理有序地逃离现场,并且取得了逃离四个楼层仅用了2分钟的好成绩。学校组织的这项活动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开展应急预案体系调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是推动我区全面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湘东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浅谈构建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智者察于端倪,明者顺势而为。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形势,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的重要前提。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长期面对境外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面对资本主义腐朽没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渗透。我国正经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利益矛盾复杂交织,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很难在短时间内消除。部队不是生活在真空地带,社会上的腐败风气难免会反映到军营来。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动向对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提出了新挑战。随着世界一些国家相继发生颜色革命和局势动荡,西方敌对势力往往会变换策略和手段继续推行西化、分化战略,对我国不断在战略上围堵、安全上威胁、发展上牵制、统一上阻挠、文化上渗透,特别是凭借信息技术优势强行推行他们所谓的民主价值观。受其影响错误社会思潮传播的渠道和途径日益增多,师生识别和抵御各种错误思潮和政治观点的难度加大,对党员干部保持政治上清醒坚定带来更为严峻的考验。如何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坚决抵制“教育系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教育系统国家化”等反动政治观点的侵蚀,确保军旗永远跟着党旗走,是新形势下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
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对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提出了新课题。从经济领域看,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使得利益驱动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作用进一步增大,人际交往中功利化倾向更趋明显,各种诱发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问题的因素不断增多,对提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从社会领域看,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渗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庸俗、低俗、媚俗之风滋生蔓延,给人们的价值取向、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带来巨大影响和冲击,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保持思想道德纯洁带来更为现实的考验。
教育系统转型建设的新形势对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加快推进教育系统转型建设、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面对教育系统现代化建设的各项重大政策相继出台、重大改革逐步深化、重大建设加快推进的新形势,如果保障措施和监管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配套,很容易在人财物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诱发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将直接关系教育系统现代化建设成败,直接关系战斗力建设生成发展,直接影响教育斗争准备。对此我们不能有任何松懈麻痹和掉以轻心,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力度,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进步、取得新成效,确保部队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
加快构建具有我军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胡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必须紧贴时代发展、紧贴使命任务、紧贴师生实际,把握特点规律,着眼务实创新,强化质量效益,加快构建具有我军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建立健全常态规范、特色鲜明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正风先固本、防腐先强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要着力构建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努力形成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理论教
育、以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党纪政纪条令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作风纪律教育、以正反典型为主要内容的示范警示教育、以树立崇廉尚洁理念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教育于一体的“大教育”格局,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人人受教育、处处受熏陶、时时受激励的生动局面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配套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重点,也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的重要保证。要适应教育系统转型建设实际,以领导干部和机关为重点对象,以规范制约权力运行为重点内容,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使用为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着力形成科学完备、程序严密、配套衔接、相互协调、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巡视制度、民主公开制度、风险预警制度等,努力形成党委按照制度决策、机关按制度指导、部队按制度执行、领导按制度用权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廉政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建立健全立体全面、运行顺畅的反腐倡廉监督体系。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只有强化监督,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强化党委主体监督,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领导班子考核和廉政巡视以及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真实情况的掌握,不仅要掌握政治表现和思想状况,而且还要掌握家庭成员就业、个人生活情趣和社会交往等有关情况,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强化纪委职能监督、部门行业监督、审计财经监督、群众民主监督、执纪执法监督等,积极探索对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实行全方位、全时空、全要素监督的有效途径。
建立健全严密无缝、高效快捷的反腐倡廉科技体系。按照胡主席关于“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走开依靠“文化+制度+科技”反腐的新路子,提高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科技含量。要把现代管理方法和网络信息技术融入反腐倡廉制度设计和各项工作流程之中,建立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数据库,研制推广重大工程建设、大项经费使用管理、大宗装备物资采购廉政监管软件,用无情的电脑替代有情的人脑,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刚性约束优势。
切实抓住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和关键点
胡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的难点,就是创新发展的重点。我们必须着眼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这条主线,抓住重点求深化,聚焦难点求突破,以此牵引和带动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
把严明政治纪律突出出来。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原则和永恒主题。要针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日趋尖锐复杂的实际,加强对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师生切实把听党指挥的政治要求建立在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同和坚定信仰上。针对部队建设加快发展的实际,加强对各级党委关于推动部队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的行为。针对教育系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相继展开的实际,加强对各项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教育,坚决纠正搞本位主义、部门利益的行为。
把重点经济领域监管突出出来。重大工程建设、装备物资采购、经费管理使用、军用土地处置、房地产租赁等领域,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高危地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必须把这些重点经济领域的监管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实践证明,加强重点经济领域监管,关键要坚持科学预防、依法预防、长效预防,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集中统管、纪检审计派驻、实施阳光操作、经费联审会签等机制制度,通过关“闸门”、降风险,真正实现由“权
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通过组织廉政巡视、行政监察和审计巡查等手段,加强对重点经济活动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堵塞违规违纪漏洞。
把端正教育业务作风突出出来。教育业务和实战演习是提高核心教育能力的基本途径,是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的实践平台,也是反腐倡廉建设服务打赢的重要体现。当前,要以正训风、实演风、严考风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抓住部队执行实弹发射、实兵演练、联合军演等重大任务进行综合检查,抓住训练物资发放、器材设备管理和训练经费使用等敏感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努力做到重大教育任务进行到哪里,反腐倡廉建设就跟进延伸到哪里。
把公正选人用人突出出来。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廉政保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必须把各级党委班子和指挥员队伍选配作为重点,并延伸拓展到技术职称评定、地方人才特招、国防生选培等工作领域,进一步健全完善联系通报制度,走开联合考核干部和联合调查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方面问题的路子,充分发挥群众评议监督作用,防止“考廉”失真导致选人用人失察和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切实从源头上增加一道“廉政闸门”。
第四篇:工商系统消费教育引导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会议召开
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2011年06月13日来源: 中国工商报
积极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努力构建消费维权长效管理机制
全国工商系统消费教育引导暨基层消费维权
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分别亲切会见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
6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全国工商系统消费教育引导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总结交流消费教育引导和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经验,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与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消费维权长效管理机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在宁夏银川市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和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分别会见了王东峰副局长及总局相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对王东峰副局长一行和参加会议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双方进行了亲切的会谈。
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强调,加强消费教育引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宁夏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不断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切实把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做实抓好。张毅说,宁夏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风景独特,物产资源丰富。近年来,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民营经济发展不足,总量不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具有监督管理服务职能,希望国家工商总局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民营经济给予指导和支持,在商标注册管理、引导民间资本来宁夏投资等方面创造优惠条件、给予特殊帮助。张毅希望王东峰一行在宁夏期间多检查指导,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宁夏回汉各族人民,对国家工商总局一直以来对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王正伟说,此次国家工商总局将全国工商系统消费教育引导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放在宁夏召开,是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宁夏提供了一个向全国其他省区市学习的好机会。宁夏虽然地域面积小,但是后发潜力大,西部大开发以来,宁夏在很多方面创造了领先全国的经验,希望国家工商总局能在宁夏多做试点,继续支持宁夏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消费维权工作。
王东峰副局长向张毅书记、王正伟主席分别转达了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的问候,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长期以来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王东峰副局长说,多年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带领下,宁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宁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文明、民族团结、和谐稳定,处处呈现蓬勃发展的时代朝气。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将消费维权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创造了宝贵的经验。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区广大工商干部
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结果,更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长期以来正确领导和重视、关心消费维权工作的结果。
王东峰副局长向张毅书记和王正伟主席详细介绍了工商总局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在市场主体准入、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商标广告监管、消费维权以及打击传销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他指出,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如既往地大力服务、支持宁夏的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宁夏积极培育、发展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要更好地服务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力支持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要通过多种方式,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工商部门的作用,牵线搭桥,鼓励和引导东部沿海地区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到西部投资、开发和经营;要立足发挥宁夏的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支持、服务宁夏区域经济发展,让更多的宁夏特色产品走向全国、迈向世界;要支持、服务宁夏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服务宁夏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全方位支持宁夏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王东峰副局长的工作报告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有关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工作的典型发言,观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消费维权工作宣传片,并到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兴庆区第二小学、光耀美居光华店、新华百货东方红店、永宁回乡文化园现场观摩了宁夏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和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情况。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会议既是贯彻中央有关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又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加强12315“四个平台”建设、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的具体行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立足职能,改革创新,在消费教育引导和12315“五进”、“一会两站”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所探索和创造的经验可行可学,值得在全国推广。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要将消费教育和引导作为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
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将12315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有效地构建消费维权长效管理机制,务求取得新成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刘小河出席会议并致辞。北京、上海、江苏、福建、浙江、四川、新疆、山东、安徽等地工商局、消协组织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有关负责人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分管局长、消保处处长、12315工作机构的主任、消协秘书长参加了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有关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各职能处室及各市、区、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第五篇: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是关于社会信用信息传输、使用、维护的制度体系。社会信用一般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三类。政府信用主要是指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对自身行使权力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落实状况;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则主要是指企业和个人在市场交易活动中遵守诺言、信守合约、履行义务的诚信状态。
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许多的问题。2002年7月下旬《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浮出;“十六大”第一次把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写入了党的文件。全国各地建设诚信省市乡村的声浪高涨;国内征信机构正象“久旱逢甘霖”般地迎接征信业“春天”的到来;外资征信机构也加紧了在华设立机构的步伐。信用体系建设的大潮正在中国大地上涌动。然而,我国欲建设的信用体系也正在孕育着新的问题。在此也谈谈个人的看法,以共同探讨。
《征信管理条例》是一部征信业的基本法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应将征信定义清楚,才能具有可操作性。《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征信的定义为: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调查、加工、使用等商业性活动。从广义的征信业务的范围来说,征信至少应包括:企业和个人信用调查、资信评级、信用管理和咨询、信用担保、保理、商账催收等业务;从事这些征信业务,必需通过信用信息的采集、调查、加工和使用等手段;最终出售征信产品和服务,获得收益。广义的征信定义应为:征信机构在依法(规)从事企业和个人信用调查、资信评级、信用管理和咨询、信用担保、保理、商账催收等征信业务时,通过对征信对象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调查、加工、分析、使用等手段,为特定的用户提供商业性服务的活动。
信用体系的建立,仅靠《征信管理条例》是不够的,需要国家立法的保障。目前,国家的一些现行法律与建立信用体系和WTO规则不一致的应修改。同时,国家在立法时,也应把市场的培育结合起来才具有可操作性。如: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信用信息须被纳入基本信用信息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经济活动须经征信机构的征信和评级;哪些经济活动必须出具征信或评级报告后才能实施;征信机构在从事征信活动时应遵守哪些规范;等等。这样,征信平台才可能建立,才能培育出真正的征信市场需求,信用体系的建立才有基础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信用体系在防范信用风险和惩戒不诚信者的机制作用。
1、关于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问题。信用信息数据库,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征信机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信用信息数据库包括基本信用信息库和特定信用信息库。
国家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如央行、工商、税务、海关、商检、质检、司法、公共服务等掌握着大量的基本信用信息,这些基本信用信息是国家行使管理职能而产生的。国家在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中,可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将这些国家机关的基本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政府基本信用信息平台即公共(政府)信用信息数据库,供符合准入条件的机构廉价使用。这是最经济、公平、公正的办法。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兴起建立“诚信省、市、乡、村”热。由各地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在建立“诚信省、市、乡、村”中花巨资建立“信用数据中心” 的做法,难免带来重复建设、资源“私有化”、垄断和分隔。因各地的“信用数据中心” 数据有限、功能不一,日后难以并轨形成全国统一的政府基本信用信息库的问题也不可小视。这种由各地政府牵头搞的模式,只能短期、局部有效。从长期、全局看,无疑是政府资财的浪费;征信机构需花巨资购买和整合后才能使用;征信的社会成本高企。
由各征信机构向国家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或各地的“信用数据中心”购买,自己建立基本信用信息库。这种模式则意味着国家对用国家的力量建立信用体系的放弃。基本信用信
息的集中若不是靠国家的立法和财力而完全靠征信机构的力量是难以做到的。目前,没有哪个国家采用这种模式。这也是造成目前国内征信机构发展慢、水平不高的最重要原因。特定信用信息库如何建立?特定信用信息库具有差异性特征,是各征信机构根据各自征信业务的需要而建立的专门化数据库。它是扩展了的信息资料,如国际市场信息。基本信用信息库和特定信用信息库两者的数据库资料范围不同;数据库资料搜集的方式也不同。特定信用信息库的建立只能由各征信机构根据各自征信业务的需要来建立。
2、关于资信评级机构集约化的问题。资信评级是一种以智力资本型为主导的经济活动。目前,我国的评信机构几经治理整顿、脱钩后仍有不下30家,货币(注册)资本普遍不多,业务不足且各自为营,人才资源分散,使原本整体素质就不高的状况十几年来无大改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证券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修改稿》中拟将征信(评信)机构的注册资本提高到几千万至一个亿。可见,管理层有意要将小而分散的评信机构进行重新整合,以达到集约化经营的目的。这是件有远见的做法!
但对于苦苦经营了十几年而无大多积累的“老”机构来说,如此高的注册资本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现有“老”机构加在一起的货币资本也不过一亿左右。诚然,货币资本大,可以体现经济实力,可建立自己的大型数据库采集更多的重要信息。但毕竟智力资本、人才资源才是评级机构更重要的内部资源。
因此,适当的抬高注册资本门槛以达到集约化经营的目的是必要的。但国家在设定注册资本门槛时应考虑内资控股与外资控股有别;老机构业内增资(老机构业内增资可规定年限分步达标)与新机构业外增资有别;“全能型”机构与“分业型”机构有别。
3、关于“违约率”的问题。资信评级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风险管理的工具。而“违约率”是检验资信评级质量的工具,它可以检验不同的评级机构对同一评级对象在相同等级时质量上的优劣差异。“违约率”是资信等级可操作性的灵魂。评级机构避开严谨科学的违约率统计而片面追求评级指标体系的建设和评级方法的完善,将无法达到评级产品的质的飞跃。因此,评级机构应建立违约率模型。
很显然,由于我国信用制度尚未建立,目前的评信机构虽经多则十几年、少则几年的惨淡经营,但绝大多数都未建立评级对象的违约数据库,只是侧重于对评级对象未来风险的主观预测。尽管厦门金融咨询评信公司引入了违约率概念(全国唯一),连续六年进行了违约率计算,也仅仅是停留在“金融债务违约率”(包括贷款、信用证、票据贴现)的水平上。可见,要真正使用“违约率”来检验资信评级的质量,有赖于评级机构的努力和数据库的积累。目前的条件尚不具备。在实施“违约率”作为检验资信评级质量的工具方面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4、关于征信立法和市场需求培育的问题。信用体系的建立,仅靠《征信管理条例》是不够的,需要国家立法的保障。目前,国家的一些现行法律与建立信用体系和WTO规则不一致的应修改。同时,国家在立法时,也应把市场的培育结合起来才具有可操作性。如: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信用信息须被纳入基本信用信息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哪些经济活动须经征信机构的征信和评级;哪些经济活动必须出具征信或评级报告后才能实施;征信机构在从事征信活动时应遵守哪些规范;等等。这样,征信平台才可能建立,才能培育出真正的征信市场需求,信用体系的建立才有基础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信用体系在防范信用风险和惩戒不诚信者的机制作用。
回顾我国评信业艰辛的发展历程,八十年代中至九三年治理整顿前,曾经也是银行对企业进行热火朝天评级(信)的时期,结果出现了如上的消极影响。治理整顿后至当前,我国较规范的评信业才刚刚步入起步阶段,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按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已探索出了一条对授信企业由社会专业评信机构与商业银行“联合评信”的路子。十五年来,既有沉重的教训,也有近五年来可贵的经验。为了不重蹈过去的覆辙以利于评信
业的健康发展,在商业银行也从事企业信用评级业务后,一定要兴利除弊针对以上的问题作出具体的安排。因此,对授信企业评级,要有“合”有“分”、“两条腿走路”,应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相结合:在有评信中介机构的地方,对在两家以上的银行授信的企业和虽只在一家银行授信但授信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大户,实行商业银行和评信中介机构“联合评信”的办法;对只在一家银行授信和授信金额未超过一定数额的企业,则由授信银行单独评信,“内部掌握”。在目前暂没有评信中介机构的地方,只要市场需求培育起来了,实现集约化经营的大机构自然会设立分支机构或按市场规律与商业银行合作运作。
一个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应该包括哪些东西呢?美国是世界公认的信用制度最完善的国家,其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市场主体信用意识较强。美国信用交易十分普遍,缺乏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历史很差的企业很难在业界生存和发展,而信用记录差的个人在信用消费、求职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很大制约。从某种意义上说,消费信用成了在宏观上左右美国经济景气的重要因素,美国短期消费信贷5年以内余额从1946年的98亿美元上升到1998年的13010.44亿美元,当年美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达到47378.23亿美元。第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达。美国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信用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这些中介机构都是完全的市场化运营,能保持相当高的独立性,能够为各种信息需求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信息产品,从而满足美国社会了解社会成员信用状况的需求。独立的信用中介机构是美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柱。
第二,信用法律制度相对完善。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美国在原有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经过不断完善,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框架体系。1970年《公平信用报告法》是美国信用立法的代表,该法专门对个人征信机构的设立、信息收集、信息加工、信用信息报告的使用,消费者个人的权利,征信机构的违法责任等方面作了清楚的规定。
第三,信用行业管理到位。在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下,美国政府对信用行业的干预并不多,主要是监督市场主体,尤其是征信机构和信息使用者的守法状况。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对信用管理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司法部、财政部货币监理局和联邦储备系统等在监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美国信用管理协会、信用报告协会、美国收账协会等一些民间机构,在信用行业的自律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见,社会信用体系是与所有社会成员(包括个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信用活动有关的制度性社会工程,包括所有个人和组织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征信服务运作机制、信用法律制度、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以及有关信用管理的职业教育和道德建设。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全可以借鉴信用制度完善的国家的经验,从信用文化宣传、信用中介机构培育、信用法制完善、信用行业监管等方面入手,尽快为社会构建一个有效的信用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