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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全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第一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概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概述 全省非煤矿山基本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 露天矿山开采技术要求 地下矿山开采技术要求 尾矿库安全知识非煤矿山基本情况截至2009年底。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第一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概述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概述 全省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 露天矿山开采技术要求 地下矿山开采技术要求 尾矿库安全知识

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非煤矿山4472家,按开采方式分,地下矿山266家,露天矿山3780家,其他矿山426家;按矿种分,金矿82家,铁矿103家,石膏矿38家,粘土矿63家,建筑石料用灰岩1833家,花岗岩矿890家,砖瓦粘土矿924家,其他矿山539家;按规模分,大、中小、型矿山分别为105家、297家、4070家,大、中、小型矿山分别占非煤矿山总数的2.36%、6.65%和90.99%。全省尾矿库及选厂253家,按库容分,三等库10座、四等库37座、五等库206座。

非煤矿山的主要特点

一是数量较多,在全国排第5位;

二是规模小,小型矿山占非煤矿山总数的90.99%;

三是基础较差,特别是小型矿山因安全投入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因素,安全基础比较薄弱;

四是人员素质较低,非煤矿山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有一半以上的比例,农民工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是济南、烟台、潍坊、莱芜等地区矿山文地质条件复杂,泰安地区石膏矿山富含硫化氢气体,开采难度较大;

六是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增加,企业加大了勘探开发的力度,使安全生产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存在的主要问题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比较薄弱。全省占总数90.99%的小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较差,安全装备普及率低,本质安全化程度较低。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普遍不足,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员工整体素质较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较差,监管队伍建设缓慢、滞后,监管能力尚不适应工作需要。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机制建设滞后。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不健全,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尚未建立安全专项资金,不能确保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隐患治理费用的使用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政府对项目审批的程序、企业的应急演练等事故防控机制不完善。安全生产问责、考核、奖惩等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非煤矿山安全法制建设工作不适应形势要求。首先是立法工作滞后,《矿山安全法》自1992年颁布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巨大,该法已严重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缺失、修订不及时、标准体系不完善。 不能充分发挥科技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各级政府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科研投入少,一些亟待解决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关键性技术研究, 未能纳入相关科技计划。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和重点安全检测检验基地建设滞后,非煤矿山安全科技成果和推广平台没有形成。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不够,技术支撑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不能满足支撑的需要,技术保障能力较差。

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逐步健全,为政府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有色金属等采矿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积累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这些有利因素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也面临着严峻形势与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人为本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时代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总量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

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非煤矿产资源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受国际矿业垄断企业对我国短缺的金属矿产品进口价格控制的影响,我国将加大非煤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非煤矿山产业增长势头强劲,加大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压力。

当前非煤矿山因规模小、投入不足致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差、安全管理薄弱、企业人员安全素质低、安全生产机制建设落后、法制和标准建设不能适应形势要求等许多问题在短时期内尚不能得到根本转变,将继续制约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 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机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同时”、“四新”;安全投入;设备、设施;应急预案及救援;作业时间;安全评价;其他。 安全管理制度

国务院安委办[2010]17号文件: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此基础上,要健全完善安全目标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劳动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制度,以及各类安全技术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 安全考评奖惩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场所管理制度; 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地下矿山出入井登记和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

安全机构、人员

设臵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独立部门; 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文化素质:不低于中等专业学历;

安全素质: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身体素质:能适应现场工作。

国务院安委办[2010]17号文件规定: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安全教育培训

矿山职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每年至少接受20h的在职安全教育 ;

矿长: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新职工:地下矿的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4个月,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工作;露天矿的不少于40h,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工作;

“四新”人员:应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 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

三同时和四新 “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安监部门实施“三同时”职责:省政府213号令和[2009]81号文件,主要包括安全设立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四新”: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安全投入

财政部和国家总局财企[2006]478号 规定,第六条 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设备设施

安全标志: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设臵相应的、符合GB14161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 。

安全警示标志应明显,便于为作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所识别。如果是灯光标志,需要其明亮显眼;如果是文字图形标志,则要求其明确易懂。GB14161-1993《矿山安全标志》对标志的中文名称、对应的国家标准代码、图形符号、颜色等作出了相应规定。

重大危险源 压力管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 (1)长输管道

①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且设计压力大于1.6 MPa的管道; ②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大于等于200 km且管道公称直径≥300 mm的管道。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矿井: (1)瓦斯矿井;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3)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 (4)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尾矿库

全库容≥100万m3或者坝高≥30 m的尾矿库。

应急预案及救援

应急预案: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构成及职责;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制度;应急程序;应急救援方案;应急救援工作图表;应急救援装备七个方面。

预案演练:矿山企业应使每个职工熟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山救灾演习;

应急救援: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生产规模较小不必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救护队实行资质、分级管理。

作业时间

连续24h内,任何作业人员均不应在井下滞留或被强制滞留8h以上(包括上、下井时间),除非:

因事故或突发事件导致滞留时间延长;

作业人员为负责人、水泵工、信号工或紧急维修人员。

一方面,作业时间太长,往往会导致作业人员疲劳作业,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另一方面,由于井下作业环境阴暗、潮湿,存在炮烟、粉尘、噪声等有毒有害因素,即使通风系统完好,也难以保证空气质量百分之百符合要求,不适合作业人员长时间在井下停留。

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预评价、现状评价、验收评价。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 新、改、扩建工程;

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  出现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情况后;

 停产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地下矿山。

其他

作业安全 防火 图纸 资料

第二篇: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的措施

摘要:近些年来,非煤矿山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国家因此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以此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水平。非煤矿山指开采金属矿石等矿山和尾矿库,与煤矿山相比较,非煤矿区不存在瓦斯爆炸事故,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但是在实际非煤矿山的开采中,还是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造成煤矿事故接连发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水平,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本文主要对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的措施进行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非煤矿区;安全监管水平;措施

现阶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而解决非煤矿山事故问题的重点在于预防,就需要不断提升其中的安全监管水平。非煤矿山是指对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石油化工原料等材料进行开采,但是一般位于矿山和尾矿库中,经常使用三种开采方法对矿石进行开采,即:空场;充填;崩落。本文将针对非煤矿山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提出安全监管水平的解决措施,以此降低煤矿事故的发生率,提升非煤矿山开采的安全性。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存在的问题

非煤矿山存在安全隐患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业安全监管水平水平低,安全生产意识不高及安全监管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率越来越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

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是煤矿工作开展的保障,如果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的情况,就会存在安全隐患,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发展造成影响。其主要体现为三方面的内容,即:非煤矿山企业不能够执行规范的安全生产流程,容易出现错误指挥、错误操作的现象[1];资金利用不合理,造成设备更新较慢,工作环境较差,生产安全没有保障;容易出现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的情况,不按照相关规程进行规范的开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非煤矿山企业技术落后,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较差

科学技术的更新速度较快,新技术的出现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工作和保障安全,但是由于大部分非煤矿山的开采投资较小,就没有相应的生产和开采技术,导致其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进行非煤矿山开采的工作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2],安全意识较差,在工作中经常出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三)非煤矿山企业制度不完善

非煤矿山企业的制度是企业以及工作人员工作的依据和准则,如果制度不完善,就会造成开采处于一个无序的过程,容易出现胡乱开采或者胡乱挖掘的现象[3],不利于非煤矿山企业的发展,同时还会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也存在生产技术的影响,没有先进生产技术的保障,无法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制度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四)企业内部安全监管部门设置不完善

监管部门是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部门,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工作顺利的开展,但是由于我国存在的非煤矿山数量较多及规模普遍不大,致使企业内部监管部门的设置和实际非煤矿山企业的开采工作不相适应,对开采的质量和效率产生影响,因为没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整改,从而安全生产事故率得不到有效降低。

二、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的措施

为了有效降低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率,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提出了以下四方面的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责任的落实

为了解决非煤矿山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需要制度并实施安全的生产制度,确保生产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是非煤矿山发展的前提和重点,明确其中的责任,即将责任层层落实,在非煤矿山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其能够认真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时督促其他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开展工作。

(二)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非煤矿山企业是进行矿石开采的企业,开采矿石是为了获取经济效益,为了确保开采过程顺利,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4],就需要制定合适的管理制度,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即对非煤矿山地区进行统一管理,合理开采,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生产,确保生产有序进行,从而避免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经济效益。

(三)规范有序的开采,规避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非煤矿山开采工作的重点不只是进行矿石的开采,还需要对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及时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将规避安全隐患的工作和开采矿石的工作提升到同一高度,规避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监管的力度,降低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风险和事故率

减少安全事故,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最根本的就是实施监管措施,对非煤矿山企业工作的各个流程进行监管,设立相应的监管部门,增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技能,避免非煤矿山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比如:设备落后存在的问题;技术更新的问题等。以此增强非煤矿山企业工作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的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完善其中的安全监管水平,降低非煤矿山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从而促进非煤矿企业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浩燃,陈绍清,刘光才等.非煤矿山监管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15(z1):41-44.

[2]郭忠林,郑志琴.依托科学技术,提高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J].铜业工程,2010,(1):13-15.

[3]邹延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政策研究――以河南省信阳市为例[D].华中师范大学,2010.

[4]刘晓峰,赵目良,关守军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探索与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13).

作者简介:高金丽(1981-),女 籍贯:云南陆良,本科,单位:陆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职称:中级 ,研究方向:矿山安全技术。

第三篇:巨野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情况汇报

(2010年8月24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委会的关心指导下,全县各级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尤其是对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更是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从严落实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杜绝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了全县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在每次的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安排当前重点工作的时候,都要将安全生产当作一项重点,要求抓紧抓好。鄄城8.9窑厂坍塌事故发生后,我县在10日召开县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了省、市领导就此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并就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做出了部署。县安委会在将市政府《关于鄄城县箕山镇一非法建设窑体发生事故的通报》向全县各镇区办、相关部门、非煤矿山企业印发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县的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成了由18个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包镇区办检查组,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检查活动。活动中,安监、国土等部门及各镇

1 区办都是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为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障。

二、明确目标,严格责任

在企业层面,严格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督促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部落实到位。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名员工都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直接与工资挂钩,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发生安全事故的,按情节轻重,扣发工资。在政府及部门层面,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包镇区办制度和镇区办、部门负责人包企业制度,确保每个非煤矿山企业都有具体分包部门工作人员监管。凡是因监管不力,导致隐患排查留死角、隐患治理留后患,甚致发生事故的,直接追究相关镇区办、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及具体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创新方式,治理隐患

为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率,在充分总结以往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引导企业实行三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他人亡羊我补牢”的教育模式,着力推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建立员工报告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员工查隐患、治隐患的积极性,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员化、常态化。每位员工发现隐患可以直接报告企业安全科,安全科每月评选一次,对发现的隐患根据重

2 要性分五个级别,据此对举报隐患的员工进行50-500元不等的奖励。二是车间预分析及自查体系。车间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预分析会议,充分发挥车间管理人员熟悉业务的优势,对本车间内部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进行预分析,提高隐患治理的针对性。三是公司层面的督办体系。对于职工、车间和部门提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分管领导组织人员专门督办,限时整改。同时,定期收集、整理、通报其他地方同类企业发生的事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组织员工学习,用别人的事故教训警示自已的队伍,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位置前移,强化监管

针对核桃园采石厂风险较大,事故危害性较重的情形,对核桃园40家采石厂由核桃园镇政府组织40名工作人员包点监控。监控人员每天一早一晚两次到包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帮助企业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在查出重大隐患时,包点监控人员驻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起进行隐患治理期间的监控,严防隐患治理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打非治违,强化执法

为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县安委会办公室针对实际情况,先后组织100余人次,开展了四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活动,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0余项,查出非法生产企业45家。先后于4月份、7月份从公安、安监、工商、

3 国土、供电等部门抽出56人组成打非专项工作组,对个别关而未停、死灰复燃的企业进行彻底治理。活动中,对非法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实行了遣散工作人员及断电处理,并分别予以10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从而有效打击了非煤矿山企业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了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这次检查反馈的意见,积极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从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四篇: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铁拳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议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要“铁拳铁腕”的要求,不断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安排部署,5月份在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以下简称“铁拳执法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铁拳执法行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四严双查”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解决突出问题,通过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铁拳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生产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不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生产建设行为,切实减少因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要将2014年以来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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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督查检查阶段(5月15日至27日)。省安全监管局适时对各市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铁拳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促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巩固深化阶段(5月28日至30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和成果,建立后续监管档案,落实跟踪治理措施。各市于6月3日前将此次行动的总结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安全监管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组织专项执法工作组,统一指派到重点企业开展工作,确保所有重点企业执法到位。经过此次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做到非煤矿山领域不再存在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仍在运行的非法生产建设现象,新设立企业和建设项目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全省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显著改善。

(二)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和“网格化监管”要求,充分运用监管网格建设成果,省、市、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主体责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网格监管的范围和对象,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网格责任,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全面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企业所属网格落实执法责任,下达执法指令,落实监管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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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非煤矿山及综合监管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矿山及综合监管工作围绕年初工作目标,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半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矿山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了监管力度,半年累计检查矿山、尾矿库35次,排查隐患27处,治理26处,治理率达到96%。二是对全县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的汛期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和具体安排,层层制定了防汛预案,积极开展了防汛演练,有效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 (尾矿库)事故灾害。三是上半年矿山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综合监管

一是在“两会”和“五一”期间组织了两次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各镇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纳入各镇考核的道路交通隐患治理进行逐处落实。检查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和春节后复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同时两次大检查累计排查出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管理问题16项、安全隐患18处,目前16项安全管理问题已全部整改。18处隐患已治理17处,治理率95%,剩余1处隐患正在治理之中。二是开展专项检查18次。上半年还牵头组织开展了校园安全及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专项检查,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检查。对河街改造工程施工安全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3个,安全隐患1处,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对建筑施工行业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我县继续推行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制度和《安全生产“ 黑名单”管理办法》,今年还印发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了综合监管工作。四是进一步推进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下半年工作重点是:

1、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

2、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4、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6、打非治违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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