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销售代理协议
第一篇:二级销售代理协议
汽车二级代理销售协议书
保密
销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以平等互利,共谋发展,进一步拓展雷诺汽车在
辖区的市场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边关系
1、在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在该区域的经销商。
2、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订销售代理合同。 二 结算方式
1、甲方对乙方
汽车的结算价及双方约定
汽车市场零售价详见“汽车价格表”(另附)。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有权随时变更各车型结算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甲方给乙方提供样车
车
辆,乙方支付给甲方保证金
万元整(¥
元)含SSI及TOE的保证金,作为乙方提样车押金。
3、实现销售遵循“款到交车”的原则,乙方须付清全款给甲方指定帐户后,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机动车统一发票,交付乙方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保修卡等相关手续。
三 双方约定
1、甲方供给乙方的样车在乙方未将全部车款支付给甲方之前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样车必须妥善保管,若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丢失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坏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费、修理后的销售价与新车销售价的价差等;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按结算价全额赔偿;丢失赔偿按结算价全额赔偿)。样车的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保修卡等手续由甲方保管。甲方对所提供的样车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及处理权:乙方保证甲方可以随时调回样车;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样车用于抵押、质押、拍卖、偿还债务等其它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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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
回全部车辆,由此导致的车辆无法收回的,应按结算价赔偿甲方。赔偿金额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另行向乙方追加赔偿。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样车,必须停放在乙方的汽车展厅内,不得将样车停放在其他地点。
4、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下级代理商,有责任维护厂家的产品形象及信息反馈,积极推销产品,并在展厅、展场内树立“
”标识形象,随时掌握并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努力开拓行业市场,积极争取客户。
5、乙方不得有对样车进行售前改装、更换配件等改变商品车状态的行为。
6、乙方不得进行跨区域销售,如有跨区域客户首先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销售。
7、提车及送车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要车辆时,乙方须协助甲方送车)。
8、协议期内的销售指标及奖惩办法双方按附件 执行。 四 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2、甲方有权根据厂家(指
)商务政策的调整及市场的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出调整。
3、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收到保证金及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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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二级代理协议书(范文)
广告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双赢、平等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代理形式
1、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扩大业务范围和影响力,共同推动电梯事业的发展,甲方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XX广告的广告销售业务。
2、委托时间: 。
3、委托范围: 。
4、广告结算底价: 。
5、代理销售限价:为了规范运营和保护各代理伙伴的利益,现整体要求市场最低销售限价为 .
6、发票和税:乙方按照广告底价与甲方结算,均不出具发票,若乙方因客户原因需甲方出具发票,甲方可开出底价部份的广告发票给乙方,乙方还需按10%给甲方支付税金。高出底价部份金额的相应税款应按20%交纳税金并由乙方承担,在结算日与乙方结算。
7、结算方式:合同期内乙方销售甲方广告总额达到50万元以前,乙方先按 向甲方结款。若达到50万后,甲方向乙方按每部优惠20元给乙方返款或给返以相等价值的广告位。若合同额达到100万时,则甲方向乙方按每部再优惠10元给乙方返款或给返以相等价值的广告位,若合同额达到150万时,则甲方向乙方按每部再优惠10元给乙方返款或给返以相等价值的广告位 ,若合同额达到,200万时,则甲方向乙方按每部再优惠10元给乙方返款或给返以相等价值的广告位 。此价为最后底线,再超出部分将不再做优惠。
8、甲方应该统一对外报价,给予代理商的代理价应该低于所有的报价,如报价有变动,应以书面行式加盖甲公章传真给乙方,并标注优惠推广时间。
9、具体的客户执行合同,双方需签定电梯广告销售合同。按电梯广告销售合同付款。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与乙方协商更改其标准报价。如需改变报价,甲方应在新的价格计划开始执行之日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已签订的合同,按原签订价格执行。
2.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广告公司销售.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凡乙方为甲方代理的广告业务,乙方均享有按照甲方的标准报价收取相应差额代理费的权利。
2.凡由乙方直接推荐与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取得效益,乙方享有按照实际成交额获取相应费用的权利。
3.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在销售限价之上自行调整其给予客户的广告价格或优惠幅度,乙
方拥有在自己代理区域内继续选择其下级广告代理公司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并同意,在经营其媒体方面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规定。 2.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依约按时发布广告。
3.甲方必须保证每期按时发布,并给乙方提供当月广告资源状况及发布监播报告,作为乙方签定客户之依据及数据参考. 4.甲方如未完成发行数量及虚报发行数量,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广告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所代理的广告均须按时付款,否则甲方将不履行本协议。 2.乙方需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广告内容。
3.乙方组织的广告内容和设计,须遵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定期向甲方报告近期代理工作进展情况,便于甲方留位或整体协调。
5.乙方提供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法》规定应该向广告发布者提供证明文件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文件。不符合甲方刊登要求的广告,甲方有权拒刊或修改。
6.所有付印或喷绘的乙方代理广告,在印刷或喷绘前必须经乙方书面授权代表签字认可,一经签字所有印刷校对出现责任及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发布计划更改
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若甲方出现更改情况,则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在经乙方同意后修改广告发布计划。 第九条 考核
甲方每季度对乙方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第十条 保密
甲乙双方都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信息或对方指明不得公开的信息。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有优先续约权或甲乙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本协议,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由于甲方原因出现漏登、错登问题,由甲方以漏一补二的方式及时给予补偿。 3.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
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因甲方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广告发布计划无法履行时,事后由甲方负责补登,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受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或党的政策、政府规定的要求,广告发布计划不能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法律管辖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开户行: 行号: 户名: 账户:
第三篇:二级经销商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 乙方(以下简称):
为了共同开拓汽车市场,做好销售合作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本协议签订十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确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作为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二、 协议签订三日内,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 万元整保证金,免息存于甲方帐上。并视乙方为甲方经营的北京品牌汽车在 的二级销售商。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北京汽车,乙方如需向除该地区市以外的各县市销售北京汽车应即时报备。本协议终止或协议期满,甲方应把保证金归返乙方(不计息),甲方收回在乙方处未销售的所有车辆。
三、 乙方只能从甲方提车,并按甲方规定的销售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和统一价格销售商品车,不得违反区域规定和价格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另选合作伙伴并按葫芦岛市路赛得和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 乙方依法独立经营,经营结果自负。甲方给予乙方车价以销售政策通知为准。如乙方销售甲方提供的汽车,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发票、合格证和相关手续。
五、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绝对不允许让客户试乘试驾。商品车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对商品车负有保管责任。
六、 甲方收到乙方的保证金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少于贰辆的样车。商品车由乙方自提,提车地点: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九路长安铃木4S店,乙方提车时应携带介绍信。
七、 本协议经甲、乙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甲方视乙方销售及合作情况,另商合作协议。
八、 协议根据北京汽车有限公司规定运行,北京汽车在设立直销店时该协议终止。
九、 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须符合国家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并及时传达新的促销政策。
十、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乙方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经销活动,严禁跨区域销售和另行设点销售。
乙方有义务负责本区域违规销售检举工作。 乙方在提车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 十
一、协议根据市场动态趋势运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
二、违约处理:
1、 乙方向除甲方以外的经销商提车,若有发现,每辆处(RMB)100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兑现。 十
三、甲方有权向来特约店的直接客户销售车辆。
十四、协议示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五、协议解决: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2
第四篇:车辆二级维护协议
甲方:咸阳丰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营运客车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营运客车维护保养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所属的营运客车,按照甲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管理规定》的要求,在乙方定点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管理规定》所规定的二级维护周期或间隔公里数,定期督促指定客车到乙方进行二级维护作业。
2、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甲方指定车辆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的二级维护作业。
3、甲方有权按照车辆二级维护的作业项目和技术标准,对乙方的二级维护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规范的作业进行无偿返工。
4、因甲方自身原因需要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车辆二级维护作业的维护项目、技术要求和工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指定的车辆及时进行二级维护,并保证二级维护作业质量符合规定。
2、乙方二级维护完工后,应按照规定做好相关作业记录,并及时为甲方车辆出具真实有效的二级维护竣工手续。
3、乙方按照每车次
元的标准,向甲方指定车辆收取二级维护费用。
4、乙方不得私自减少维护项目,不得只收费、不维护;不得拒绝对甲方指定的车辆进行二级维护。
5、因乙方作业质量原因或者弄虚作假等行为,造成甲方车辆机械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因乙方自身原因需要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三、协议终止条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乙方失去二级维护作业资质。
2、乙方二级维护作业质量不达标。
3、因乙方作业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车辆重大机械故障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
4、因甲方指定车辆变更用途、转让、报废、灭失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5、因行业管理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6、因甲方管理工作机制变化等原因需要终止本协议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的。
7、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8、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形出现时。
四、其它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二级建造师注册代理合同
人员挂靠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注册及报酬等有关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乙方个人特定资格如下:注册执业资格二级机电建造师转注(编号:)
2. 双方预定合作期为1 年。合作期从乙方将个人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到甲方最后将乙方从单位转出注册(含解聘手续)成功,且交回乙方本人的资格证书原件、自然人卡、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文件时为止。合同根据双方意愿每年续签。
3. 聘用的建造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注册成功后,聘用费用人民币大写仟元/年。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将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移交到甲方,并授权甲方在单位需要到政府主管部门注册、验证时移交单位办理。乙方将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交由甲方单位保管。
A、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供验审)B、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C、变更注册申请表D、执业资格证;
E、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F、一寸彩色相片12张 G、原单位解聘证明H、继续教育及职业道德证明
2、 乙方确保具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个人资格,能在单位当地可以购买社保,并保证所提供证书真实性、合法性、唯一使用性。
共4页第1页
3、 保证如期向甲方移交相关资质资料。保证基于政府检查等合理要求而向甲
方移交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准备期限为4天。
4、 乙方保证积极配合单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及资质申办、安B证转注等相关
事宜,但乙方推荐的人才不负责单位具体项目和日常上班工作。乙方应当
了解、评估、介绍注册工作的相关情况,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5、 如需提前取回证书,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6、 不得向甲方单位主张此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劳动合同聘用权利。
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或解除合作关系。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如实介绍本企业有关情况,出示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
质证明的复印件,明确对乙方上岗具体标准和要求。
2、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所移交的证书原件等资料。但每次甲方保管身份证时
间不得超过10天,并及时交回乙方。乙方成功注册时甲方必须保证2个
月内将执业印章交由乙方保管,并保证期间不利用执业印章签署任何资质
申办以外的文件。
3、 聘用期间,甲方的单位负责候选人每年的注册证书继续教育等相关费用。
在政府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若候选人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再教育学习,
甲方有义务请人代为学习。(若必须本人到场参加学习,候选人凭相关票
据向甲方报销差旅及食宿费用)
4、 甲方需从接收资料起10日内办理注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退还乙方证
件,乙方有权利不退还订金。
5、 不超范围使用乙方证书。证书仅限于资质就位、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
6、 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
7、 每季度定期向乙方通报单位的经营及资质情况。
第四条 报酬金额、款项及支付方式
1、 押金:乙方证件交付至甲方当日起,在十个工作日内收订金¥000 元(人
民币 仟 圆整),注册成功后转为报酬。
2、 报酬期限:待乙方资格证书注册成功起正式计算聘用期,自山东省建设主
管部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聘用期第一年剩余的报酬。(此费用为注册后费用,上述金额包括了聘
用工资等所有按国家法律法规应支付的费用)。
3、 延期:甲方延期支付达到2个月的,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甲方办理
乙方的转注册手续,支付未付款项,办妥交接后退回已收押金。
4、 账户与凭据:甲方应将款项汇入乙方个人账户或其它书面授权的账户,乙
方提供汇总的收款收据。
5、 报销与补贴:乙方为报送证件或经甲方同意到单位进行考察、洽谈、善后
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往返公交差旅费、住宿费等),甲方应予报销。如
遇证书年检、工地检查、投标等需要候选人到位,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
方,由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
第五条 中止
在注册过程中,若因证件原因影响注册,按有关部门要求,乙方应予补办
或调整相应证件手续。若还不能成功注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单位
书面依据的10个工作日内退回甲方支付的费用与押金。
第六条 期末终止
甲方应在合同到期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转注册的相关手续(企业出具解聘
证明及相关转注册证明文件),直至乙方转注册成功为止。
第七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争议,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
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单位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负责恢复。如无法
恢复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甲方赔付乙方每
个证书人民币2万元整。
2、 合作期内乙方不得将资格证书注册到非甲方指定的任何单位,不得做出其
它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履约期间报酬总额2倍为数额的损失并继续履行合约。
3、 若甲方单位需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不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单位负责,并支付乙方剩余履约年限的所有报酬。
4、 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必须积极参加的有关继续教育等活动,乙方必须参
加。否则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5、 如乙方单方面提前解约,需退回甲方当年支付的所有挂靠费及其他相关费
用。如甲方单方面提前解约,乙方不退回已收款项。
6、 若乙方提供了虚假、伪造的证件资料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退还之
前所得款项外并另外赔偿同等于甲方已付报酬总额的款项。
7、 不可抗力事件(包含但不只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
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 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约,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可
另行议定。若有纠纷,双方应先和平协商,协商不成可在乙方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