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篇: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中乡府发[2012]29号
关于印发中咀岭乡自然灾害救灾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救灾应急资源合力作用,实现救灾应急工作的两级联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上制定的《积石山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经乡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乡村两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请各自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乡村两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中咀岭乡人民政府 2012年5月10日 主题词:自然灾害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县民政局、乡党委各成员
存档
(二)共印15份
中咀岭乡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中咀岭乡位于积石山县南部,地貌为低山沟谷及山前丘陵区,属高寒阴湿气候区。乡政府驻地马家咀村,距县城22.3公里,距临夏州府所在地临夏市35公里。全乡总面积达29.26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3278亩,人均1.1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洋芋、蚕豆,经济作物有油菜。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61元。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工作,提高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乡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 乡人民政府作为组织协调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并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学功 乡长、副书记
副组长:马得胜 副乡长 成 员:祁有明 乡武装部长
马尚明 乡政府秘书
乔培志 乡民政办主任
杜新天 乡统计站
马忠雄 乡中心小学校长
马成华 乡卫生院院长
苏明荣 马家咀村党支部书记
马维忠 金昌村党支部书记
苏仲林 中咀岭村党支部书记
马玉红 梳木村党支部书记
马孝仁 庙岭村党支部书记
马 珍 大山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德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承担乡灾情临时成立的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水管站:承担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乡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广播站:利用广播、电台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在灾害
紧急发生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建立健全重大灾害发生时的广播公共预警体系。
武装部:在乡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配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
农技站: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中小学: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区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赋予的救助任务。
三、灾情报告
(一)乡减灾委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报告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乡民政办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8时前汇总灾害信息,乡政府办公室和乡民政办公室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在线,专人值守。
(二)灾情发生24小时内,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发慰问电。
(三)乡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每日9时前向区减灾委办公室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乡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对灾乡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四)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乡政府派出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赴灾村慰问灾民,查灾核灾,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和灾乡需求,帮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四、应急准备
(一)建立乡、村、组三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立应急指挥平台,配备专门人员。
乡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除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外,要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安排好本级救灾业务工作经费。同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二)加强乡、村、组三级救灾通讯网络建设和管理,为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通信和信息服务,确保24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五、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政府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如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统计和报告。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务根据灾情,必要时可以在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六、附则
(一)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乡政府进行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乡减灾委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乡减灾委
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响应修改后报区政府。各村委会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四)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民政办制定,报乡政府批准实施后,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马家咀村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马家咀村西邻庙岭村,北邻居集镇,是乡政府驻地。全村共有14个社,453户,2492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389人,占总人口的97%。全村耕地总面积为1705亩,人均占有耕地0.8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油菜、马铃薯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61元。村内有完全小学一所,学生320人,幼儿园一所,学生89人。全村村内共硬化道路5公里,有7个社通硬化路,其余为砂石路和农土路。
为有效防治我村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和《积石山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县、乡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村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苏明荣 副组长:马建基
成 员:马明道 马伊斯夫 敏尕文 马来者卜 马录退 下设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马建基兼任。
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村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抢险组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
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马建基担任。
(3)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4)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地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确保安全,划定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 5月1日—7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基监测自然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状态的,应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加强观察、巡查,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了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一道做了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月3月底前完成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自然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填制发放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村委会保管。
马家咀村委会
2012年5月10日
梳木村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梳木村北邻中咀岭村,东邻大山村。全村共有11个社,353户,1736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910人,占总人口的52%。全村共有党员46名,全村耕地总面积为2575亩,人均占有耕地1.5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油菜、马铃薯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61元。
为有效防治我村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和《积石山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县、乡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村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马玉红 副组长:王万云
成 员:马世新 敏成英 王寿真 马维真 苏一黑牙
下设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王万云兼任。
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村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抢险组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王万云担任。
(3)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
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4)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层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地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确保安全,划定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 5月1日—7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基监测自然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状态的,应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加强观察、巡查,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了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一道做了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
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月3月底前完成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自然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填制发放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村委会保管。
梳木村委会 2012年5月10日
中咀岭村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中咀岭村位于乡政府南面,北临梳木村,属典型的山岭地带,全村共有13个社,471户,2065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476人,占总人口的70%。全村耕地总面积为1995亩,人均占有耕地0.95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油菜、马铃薯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61元,全村村内共硬化道路3公里,有5个社通硬化路,其余为砂石路和土农路。
为有效防治我村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和《积石山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县、乡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村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苏仲林 副组长:韩学珍
成 员:王双龙 马么乃 王玉祥 马牙古白 马奴海 下设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韩学珍兼任。
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村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抢险组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韩学珍担任。
(3)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4)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地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确保安全,划定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 5月1日—7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基监测自然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状态的,应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加强观察、巡查,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了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一道做了灾区群众的
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月3月底前完成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自然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填制发放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村委会保管。
中咀岭村委会 2012年5月10日
大山村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大山村位于乡政府东南部,南邻别藏镇。全村共有11个社,424户,2132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004人,占总人口的94%。全村耕地总面积为2094亩,人均占有耕地0.9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油菜、马铃薯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61元。全村村内共硬化道路0.7公里,有2个社通硬化路,其余为砂石路和土农路。
为有效防治我村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和《积石山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县、乡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村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马 珍 副组长:张沙巴尼
成 员:马永平 马麦咱尼 龙玉祥 马木洒 马一奴 下设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沙巴尼兼任。
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村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抢险组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张沙巴尼担任。
(3)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4)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地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确保安全,划定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 5月1日—7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基监测自然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状态的,应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加强观察、巡查,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了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一道做了灾区群众的
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月3月底前完成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自然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填制发放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村委会保管。
大山村委会 2012年5月10日
庙岭村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庙岭村位于乡政府西南部,西邻金昌村,北邻居集镇劳动村,南面中咀岭村。全村共有9个社,405户,1908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26人,占总人口的67%。全村耕地总面积为1962.9亩,人均占有耕地1.1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油菜、马铃薯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61元。
为有效防治我村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和《积石山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县、乡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村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马孝仁 副组长:李占海
成 员:马尕奴 赵么乃 马胡塞尼 马哈三 张玉财 下设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占海兼任。
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村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抢险组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李占海担任。
(3)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
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4)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地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确保安全,划定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 5月1日—7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基监测自然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状态的,应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加强观察、巡查,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了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一道做了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
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月3月底前完成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自然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填制发放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村委会保管。
庙岭村委会 2012年5月10日
金昌村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金昌村位于县城西南部,东邻居集镇劳动村,南邻本乡庙岭村,北邻居集镇强滩村。全村共有9个社,303户,1365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120人,占总人口的73%。全村耕地总面积为1449亩,人均占有耕地0.94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油菜、马铃薯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61元。全村村内共硬化道路18.6公里,有9个社全部通硬化路。
为有效防治我村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和《积石山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县、乡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村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马维忠 副组长:马兴华
成 员:薛德贤 关国胜 马哈给 马成海 候哈给 下设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马兴华兼任。
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村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抢险组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马兴华担任。
(3)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4)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地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确保安全,划定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 5月1日—7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基监测自然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状态的,应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加强观察、巡查,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了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一道做了灾区群众的
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月3月底前完成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自然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填制发放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村委会保管。
金昌村委会 2012年5月10日
第二篇: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国土资源部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省地质灾害调查队调查,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和防治措施,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我镇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
一、基本情况
(一)
孕灾环境
红白段横跨多个大地构造单元,北西、南东两侧发育,北川——映秀大断裂和江油——灌县大断裂,中间则密集平行分布众多次发生断层,又被后期平移断层切割,形成网络分布格
局,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受长期地质营力的作用,特别是“5.12”地震后,岩体稳定的力学结构受到破坏。
该地区属中山沟谷切割地貌,高差大,地形陡,沟谷多呈“V”字型,水系发育,呈树枝状,水位随季节变化,汛期受暴雨影响陡涨陡落。
该区域植被覆盖率70%左右,局部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二)诱发因素
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量,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
(三)危险对象
区内工矿企业、居民点众多,交通线路原水系分布,旅游景点初具规模。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已制约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
根据以上因素,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预测如下:
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规模及危害均将有所增加,红白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松林村四组——木瓜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地区地形陡峻,地质构造作用强烈,矿山开采工程活动频繁,暴雨集中且强度大,洪水冲刷侵蚀作用强烈,特别是“5.12”地震后,该区域极易诱发和产生地质灾害,应特别注意广青路沿线、赵家坪滑坡、岳家山泥石流、干河口滑坡、马槽滩泥石流、将军岩崩塌、水磨沟地面塌陷等不稳定地质灾害。该地区地质灾害具有类型多、规模大、稳定性差、治理难等特点,严重危害矿业生产、农林生产、交通建设和职工居民安全。
2、红白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区沿石亭江和通溪河分布,受区域地质构造影响岩体破碎,完整性、稳定性较差。残坡积松散堆积物覆盖厚度大,河流、水位在汛期陡涨陡落,易引发滑坡。应密切注意椅子框潜在崩塌,石岗坪潜在滑坡及金河磷矿子弟校滑坡。瞿家山地裂缝有大规模滑坡发生的先兆,应加以注意。
3、峡马口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红钟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红金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桦头尖——红星煤矿一带的泥石流等。
以上各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是明显的季节性,降雨量和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要特别注意6月底-9月上中旬的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暴雨对该区的影响,可能诱发该地区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
二、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要求。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分户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三)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防御地质灾害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根本方针。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强化防灾、减灾和救灾意识。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在灾情发生时应及时出动,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迅速。
(四)完善制度,协调配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红白镇已成立地质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加强与防洪、气象、地震、救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当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联系密切。
组织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重点地质灾害和危险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发展趋势,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努力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
根据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安排以下几条汛期巡回检查路线:
1、红白——西部惊奇欢乐谷;
2、红白——峡马口——钟鼎寺;
3、红白——观通桥——金莲池。
重点预防区域:
(一)赵家坪地面塌陷
1、采空区回填,采区预留保安矿柱,防止塌陷继续下陷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2、坑道闭坑道应严格按规范验收,特别是对采空区的处理,闭坑报告的提交应严格按程序,并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井下情况。
3、禁止非法进入矿井挖掘残余矿柱。
4、搬迁采空区上部及塌陷影响区居民。
(二)岳家山泥石流
1、首先应要求治理泥石流上游形成区的滑坡、崩塌防止河道两岸的松散残坡积物淤积河道,切断泥石流的物质来源。
2、清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理河道中已经淤粉的松散堆积物,保证水流畅通,避免洪水直接冲刷坡积物。
3、重要建筑设施前方应修建楔形分流堤,防止被泥石流直接冲击。
4、关停区域内不合法小矿井。
5、未作治理工程时,应以避让为主,建议搬迁泥石流影响区居民,并禁止在该区域修建长久性建筑物。
6、应急路线应由中间向两侧撤离,随时保证道路的畅通无
阻。
7、汛期应有雨情、水位、泥位专职值守,定期观测,形成数据体系。并定期上报。
(三)桦头尖泥石流
1、完善群防群测体系,长期应有专人观测雨情及泥位变化。
2、治理分水岭附近的滑坡,可采用坡改梯,坡面种草,坡脚稳拦,以防止大量松散物淤积河道。
3、河道被阻塞段应采用排导的方式,同时岩坡植树种草,减少水土流失。
4、径流区分段设立挡墙,逐级降低泥石流的冲击。
(四)红白镇松林村四组至木瓜坪村
由于“5.12”特大地震后,该区域形成了一个地质灾害带,虽然该村村民已全部搬迁到红白镇集镇区域临时安置,但也严重影响了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综合上述,应采取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防危意识;
我镇非常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防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处理防危工作。
(二)根据各村灾害点情况,全面落实了预防方案和措施,落实了防御责任人,值班报警制度,重点地质灾害长期监测,监测人员要做好记录,建立了镇、村、组三级地质灾害防御体系。把灾害减轻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落实汛期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等各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镇政府决定建立红白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队。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
副 指 挥 长:
应急分队成员:
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由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村、矿山企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和抢险队组成。
第三篇: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样本)
涿 州 市 刁 窝 乡
自 然 灾 害 救 助 应 急 预 案
1.目标任务
1.1制定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本预案与《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衔接。 1.2适用范围
凡在本乡区域内发生的旱灾(干热风灾害),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其它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2.基本情况
2.1本乡辖区内有30个行政村、现有人口7804户31233人(其中常驻人口7793户31178人,外来人口55人)。五保户142户,低保户535户,残疾家庭232户,优抚家庭128户,无劳动力家庭67户,中小学生3132人(幼儿园3所115人,小学2所1750人,中学1所1267人)。共有住房31172间(其中危房54户159间)。耕地总面积56403亩(其中旱
1 田54147亩,林地2256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蔬菜等。
2.2境内有行蓄洪区3个,河流2条,橡胶坝1座,桥梁7座,具体分布在刁窝四个村、北茨、小柳、潘各庄、东张村、涿廊路沿线等地域。
2.3道路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等基础设施分布在刁窝四个村、商业街、涿廊路等地域。
2.4辖区内有工厂21家(其中危险品储存点2处),具体分布涿廊路、徐里营、万全庄、潘各庄等区域。
3.灾害风险
3.1国土资源部门标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一个,位于刁窝村北。如发生灾害,需转移安置刁窝四个村村1577户6079人;将造成8400亩耕地受灾,其中旱地7864亩,林地536亩。
3.2流经本乡镇的河流2条,如发生洪涝灾害,需转移安置10个村(刁窝四个村、东冯村、北茨村、大柳村、下柳村、满子营村、佟村)3344户13166人;将造成21000亩耕地受灾。
3.3如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境内需要转移安置共56户276人。
3.4其他灾害风险情况。
4.启动条件
2 4.1本乡范围内, 发生旱灾(干热风灾害),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其它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2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2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5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12间以上;
(5)发生5级以上地震,造成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人以上或倒损房屋12间以上。
4.2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村和其他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
4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5.救灾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指挥机构由乡党委、政府、人大负责同志及党政办、民政办、水利、财政、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文教、青年、妇联、人武、司法、土地等部门成员组成。
总指挥长:乡党委书记:赵东宏 副指挥长:乡长:卓雅峰
3 指挥机构下设:综合、信息、抢险、巡逻、保障组。 工作职责:
综合组:组长:孙彦彰 成员:罗颖、康维祥、张爱玲。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
信息组:组长:肖玉良 成员:侯晨芳 孙静 宗血君。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抢险组:组长:张华 成员:王振江、黄永红、黄国恒及各村民兵3人。负责救灾抢险工作。
巡逻组:组长:张克先 成员:沈迪 朱宏亮及司法所、派出所全体人员。负责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保障组:组长:陈路 成员:李会领、李翠兰及乡计生办全体人员。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6.应急准备
6.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1)本乡辖区内有7个集中安置场所,刁窝中学内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510户2500人,原潘各庄乡政府大院内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450户1950人;原潘各庄中学院内可安置500户口2610人,其余村的受灾户需到乡政府大院避灾安置中心安置,1650户6657人可到各村避灾安置中心安置。
4 (2)本乡辖区内卫生院现有床位54个,可安置人口505人,可救治人口1200人。与药品生产商签订药品供应协议12个,做好应急药品储备及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准备。
6.2物资准备。
(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完善全乡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
(3)教育灾民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4)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生活必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6.3救灾装备准备。
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照相等设备和装备。
6.4人力准备。
(1)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灾害管理人员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国土资源等各方面灾害管理专业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5 (3)建立健全与公安、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5宣传、培训和演练。
(1)乡政府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在避灾安置场所制订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乡政府每年应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3)每年分村组织不少于2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
7.灾害预警
7.1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当地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区域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7.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乡、村两级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6 7.3灾害信息共享,乡救灾应急指挥部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8.信息报送
8.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8.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8.2.1灾情初报。乡民政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市民政局报告初步情况,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可越级向保定市民政局直接报告灾情,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5小时。
8.2.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乡镇(街道)民政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镇民政办公室每天8时30分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本辖区24时的灾情向市民政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8.2.3灾情核报。灾情稳定后,乡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市民政局报告。
8.3灾情核定
8.3.1部门会商核定。各级民政部门协调农业、水利、
7 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8.3.2民政、地震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8.4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倒损房屋情况,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因灾倒房户台帐》和《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帐》,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9.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乡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乡、村两级和相关部门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抗灾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1)本乡范围内, 发生旱灾(干热风灾害),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其它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8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村和其他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 )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9.1启动程序
乡救灾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乡长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由乡长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9.2响应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1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乡救灾指挥部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 (4)根据灾区需求及时下拨救灾款物。
(5)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
(6)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
9 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9.3响应结束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由乡长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9.4紧急转移
灾害预警发生后,本乡共需转移1170户5000人,其中外来人员15户65人。特别是做好重点人员的转移:五保户142户142人,低保户535户1157人,残疾家庭232户301人,家中无劳动力的老年人67户134人,另有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共计学生3132名。
10.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0.1灾后救助。
受灾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村委会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10.1.1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村委会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 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由乡民政办审核、上报。
10.1.2救助方案制定
各村委会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期间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
10 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问题。
10.1.3救助方案实施
乡、各村负责具体实施本区域的救助工作。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乡民政办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地方政府决定确需开仓借粮的,可动用储备粮。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10.1.4 救助措施
各村委会要积极落实对受灾贫困户的以工代赈、灾欠减免等优惠政策。
10.2 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乡民政办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
11 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乡民政办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户台账》。各村要在灾情稳定后5日内将本辖区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乡民政办。 (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灾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3)根据各村上报的需恢复重建情况,结合灾情核查和上级拨款情况,专项用于各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4)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免除税费,平抑物价。
(5)卫生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点,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11.附录
11.1灾害信息员名单。
11.2本乡应急救助指挥机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含所辖行政村责任人)。
第四篇: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晋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雾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条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次生灾害应急处置。
本镇范围内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坚持快速响应、协同应对,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的现代化水平。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成立蟒河镇气象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农业副镇长为常务副总指挥,各村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指挥全镇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协调、指挥、督促各村各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等重大事项。
2、成立镇政府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行政秘书担任。主要职责是:执行镇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防御气象灾害检查和落实工作,并组织危房、倒塌房屋等人员、物资的转移和疏散;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负责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3、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中学:负责组织做好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派出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 负责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区。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
民政: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财政所:负责安排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林业站:负责乡镇树木的防风修枝,遭遇灾害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切断电源;负责扶正和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县林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分布及火情等信息,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公路站: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灾民疏散公路畅通,并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等工作。
水利站: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发布,为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水利工程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承担本预案的修订工作。
农科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牧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环保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遭受损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安监站:负责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供电所:负责管辖区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
各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本辖区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并报镇政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 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预防行动。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应急指挥部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报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镇指挥部办公室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3、预警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气象灾害预警时,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2、基本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按应急工作流程及时将各种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加强应急值守。各成员单位和相应责任单位应按职责和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各公共媒体、广场、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的宣传显示设施管理单位应在接到预警信息后15分钟内通过所拥有的设施向公众发布。 各部门应根据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电等气象灾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联动和应急响应措施。气象灾情信息实行直报制度。灾情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值守。预案启动时,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4、指挥与协调。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5、应急处置。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6、应急安全防护。灾害发生地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预测预报信息,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
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处置
8、气象灾害调查。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调查,调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
9、新闻报道。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10、应急结束。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并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五、后期处置
1、气象灾害的评估。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必要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善后处置。气象灾害事件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和灾害发生地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总结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并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县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传递到相关村单位和人民群众。各成员单位村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3、应急队伍保障。各村各单位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4 、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经费和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七、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课堂、版报、宣传手册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2、预案演练。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镇应急指挥部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练。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篇:乡镇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适用范围:台风、暴雨、寒冷、干旱、洪涝、火灾、地震及地质等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
二、组织领导及有关部门职责
根据本镇的特点,为了防止应急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耽误灾害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事故现场总指挥、分管民政的领导为副总指挥、各相关办公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生特大自然灾害,镇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各村救灾,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镇党政办: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救灾期间的所需物资、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组织工作。
镇综治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做好消防、抢险救灾特勤的有关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和灾情核定上报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
镇工办:负责工矿企业的灾情收集、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受灾企业的抢险工作及灾后的恢复生产工作。
镇农办:负责水、旱、风灾情收集、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抢险物资。
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镇广播站: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及线路维护,保障灾后通讯畅通和电报的及时传送。
三、应急反应行动
(一)应急决策基本程序
1、有关村接到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等级,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属特大灾害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2、镇政府召开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3、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或委托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4、工作组及时向镇政府汇报地方救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救灾复产和灾民救助工作。
5、视灾情需要,以镇政府名义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二)紧急救援行动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需动用民兵预备役兵力装备投入抢险救灾时,由镇人武部组织、协调。镇卫生院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交通、供电、供水、通讯等部门抢修道路桥梁、供电设施、供水设施和通讯线路。
(三)转移安置行动
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由镇政府组织力量从速实施;山区或来不及报告政府的情况下,村委会应积极组织群众转移,并想方设法尽快报告镇政府。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雅溪办事处受灾灾民向救灾点雅溪办事处撤离,象溪办事处受灾灾民向救灾点象溪一村撤离,靖居办事处受灾灾民向救灾点靖居祠堂撤离。
(四)有关事务处理
1、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保持正常社会秩序。
2、调查核实灾民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序、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3、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弘扬社会良好风尚。
(五)灾情报告。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村必须在4小时以内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趋势,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