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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大全)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

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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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本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去年,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人社部此前表示,对于完善工资制度,各地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来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据媒体报道,湖南省目前已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进行调整。辽宁省人社厅刚刚形成初步实施意见,并报省政府研究。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此前也透露,已为工资改革预留资金。

此次调整是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并非孤立进行,而是为配合已落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所做报告中指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1个月后,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破冰。

“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是决定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今年1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他透露,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关于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三个实施文件。

在今年1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指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实行退休费制度,个人是不用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统帐结合的制度,要实行个人缴费。但是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中没有考虑个人缴费的因素,而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已经多年没有调整。

“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国家决定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李忠说。

基本工资比重增加津补贴额度减少

依据人社部此前透露的信息,此次调整并非简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涨工资,而是着重体现对于工资结构的优化,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规范津补贴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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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李忠指出,此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在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要按相同的额度相应减少,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增加。

对于增加的基本工资,李忠表示,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考虑这些因素,实际增资幅度并不大。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李忠指出,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此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这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

他强调,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将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在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有五分之一都在乡镇工作。工作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相对偏低。此次调整将进一步体现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特点。

李忠表示,为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在5月12日的会议上,李克强特别提及基层公务员“很辛苦,收入也不高”。 西部某乡镇正科级公务员告诉记者,他每月工资到手3200元,比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少270元。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也表示,有的在乡镇工作了三四十年,工资才2000块左右。这跟公务员的人力资本、社会地位和承担的工作不匹配。

李克强强调,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保障他们的合理待遇和应有的尊严。

有评论指出,公众应理性看待公务员涨工资,它既是适应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公务员社会责任担当的重要方面。当然,作为公务员须摆正自身位置,常怀“为民服务”之心,并提高技能更好地为民服务,只有廉洁自律劳有所获,才不会为社会诟病。

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配合,全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在今年上半年调整到位。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第二篇: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实现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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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事业单位工资改革

实现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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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2015年1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调整基本工资绝不是单纯地‘涨工资’,它只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第一步,即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调整、优化工资结构。”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迈出这一步很艰难,而接下来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为什么要调工资

“养老并轨”是此番工资调整的最直接动因。“‘养老并轨’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可获得相当于退休前工资80%~90%的养老金。如果在改革前涨薪,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将进一步拉大。而并轨后,工资与退休金之间的直接联动关系被减弱,此时调整工资更为合理。”苏海南说。

据苏海南介绍,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大都稍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如加上福利待遇等其全部收入水平应处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中等偏上”位置。而我国自20

11、2012年起,国家公职人员平均工资开始低于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且全部公职人员与全部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的差距也由以往的10%以上缩小到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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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内’的工资水平低于‘中等偏上’这一定位。再结合2006年后国家一直没有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加之通货膨胀等因素,适当提高这一群体的工资水平是有现实需求的。”苏海南说。而且养老并轨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为了保证拿到手的工资不降低,相应增加工资也是有必要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

至于公众认知与此不符,受访专家认为主要是两个因素造成的。其一,不透明的津补贴。由于基本工资常年不调,近些年一些地方自行安排增加公职人员的津补贴,个别机关仍分福利房,让公众产生公职人员收入水平高于企业同类人员的印象。

其二,引人遐想的“灰色收入”。“公众对机关事业单位涨工资的不满,不是针对工资制度本身,更多的是对某些官员滥用职权大肆敛财、搞权钱交易等行为的愤慨。”汪玉凯认为,“随着反腐的深入,公众也会越来越理性。”

当前,反腐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公共部门不敢乱作为了,但也出现了“懒政”现象。“如果说八项规定‘关了偏门’,那调工资就是‘开了正门’”。中央党校教授刘春说,“公众的这些认知差异,将随着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改革的深入推进、薪酬结构的优化完善、阳光工资的更加透明,逐步得到解决。”

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之“三步走”

受访专家表示,从中央的一系列部署来看,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结构调整是分步进行的。近期推出的多项改革都与这项改革互为配套,显现出“整体推进”的改革态势。

第一步,优化工资结构。

“国际上,公务员的薪酬结构中均包含养老部分。而过去我国公职人员薪酬中关于养老的项目并不统一,甚至没有明确的支出比例。这不符合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刘春说。

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也分三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工资不同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资结构应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

“据统计,目前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大约只占全部工资的30%,其余70%为各种津补贴。不合理的工资结构,不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工资的作用,也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全国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苏海南认为。

提高基本工资比重有两个途径:一是逐步提高基本工资的标准;二是将部分津贴补贴或者绩效工资纳入到基本工资中。“本次工资调整将‘两手并施’,通过津补贴和基本工资的‘此消彼长’,实现工资结构的优化。这同时也是进一步清理整顿津补贴、规范分配秩序的过程。”苏海南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也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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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推进与工资制度相关的其他制度建设。

在这方面,多项改革已有部署。比如养老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是养老并轨“一个统

一、五个同步”基本思路中最吸引眼球的一条。李忠表示,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是此轮工资调整的主要特点之一。

再如人事管理制度改革。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全国县以下机关将陆续实施这项改革。据本刊了解,这项改革2015年还将在地市一级展开试点。

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在实际情况中,职务在公务员工资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汪玉凯指出,职务不仅影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同时各地规定的津补贴数额也往往与其挂钩,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创造一个当官不当官都能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晋升的‘双通道’,让那些虽未当官但承担任务重、个人能力强、所做贡献多的一般公务员,能够领取与同职级当官者差不多的工资,是此轮工资改革的任务之一。”苏海南说。

事业单位亦是如此。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年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为其人员工资调整提供了有利契机和人事制度上的法制保障。二者可谓互为配套、互相促进。”汪玉凯表示。

又如,2014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行动。李忠表示,没有完成这项治理不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严格的编制和人事管理纪律是完善工资制度的基础。在涨工资前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能够避免国家花更多的钱养闲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说。

第三步,建立健全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对工资的动态管理。

“多年来,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形成严格的工资调整机制,近十年没有调整基本工资的做法在国际上是少有的。”汪玉凯指出。“建立健全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就是要改变工资调整无规律的现况,使公职人员工资水平根据国民经济发展、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以及物价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苏海南表示。

“根据预算法和公务员法,我国对公职人员的薪酬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国家公共财政收入情况和生活成本变动情况,工资可能是涨,也可能是降。”刘春说,“所以这次‘涨工资’正是‘依法办事’。既然是动态管理,该调整的不调,是不守法;不该调的乱涨,也是违法。”

调整之后还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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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改革都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尤其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硬骨头改革的攻坚,对于多项改革措施之间的统筹协调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也是本轮工资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最大看点。

受访专家建议,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各级编制部门应抓紧研究进一步优化政府管理流程、机构数量及其职责权限的具体方案,明确全国各地区到底应该配置多少公务人员,同时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的科学机制。“这既是消除社会误解的必要措施,也可为工资改革夯实基础,还能起到精兵简政、提升队伍战斗力的作用。”苏海南说,今后还有多层次的配套改革需要陆续推进,“后续几步要跟上”。

比如,合理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问题。此次工资调整向基层倾斜的取向明显。“这几年基层公职人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薪酬不合理或者说预期薪酬不明确,是一个主要原因。”汪玉凯表示,此轮工资改革,调整了基本工资水平,配合职务职级并行的人事管理改革,在基层能够起到进一步凝聚人心、稳定队伍的作用。

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2015年中央还将制定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以及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相关文件及实施方案。

再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需进一步改革。“过去提拔干部只能升职,有一套考核标准。职务和职级并行之后,这个标准能不能简单地套用到‘升级’中呢?对此,公务员法仅有原则性规定,还需细化。”刘春说,考核评估的标准和渠道也需要进一步创新和丰富。

此外在改革的落实过程中,既要理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工资与离退休人员调待遇的关系,也要协调处理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之间的关系,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同时,还要兼顾其他人员收入水平的调整,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如何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以及如何进一步保障好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领域中的诸多热点问题,确保在全社会形成公平公正、积极向上的收入分配格局。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第三篇:2015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待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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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老人""中人""新人"待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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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会不会降低?工资会不会相应增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资金从哪里来?会不会“吃掉”积累多年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会不会降低?工资会不会相应增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资金从哪里来?会不会“吃掉”积累多年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近日,国新办举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解答了这些热点问题。

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到“老人”、“中人”和“新人”。“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中人”则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湖南省近196万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99%以上属于“中人”。

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总体原则中,为更好地保证“中人”待遇的衔接,国家设定了10年的过渡期,但由于每个省份“中人”群体年龄层次不一样,有的省份的过渡期可能短于10年,有的可能长于10年。湖南省的过渡期,大致在10年至15年之间,目前正在请大学精算专业人员进行精确测算。

焦点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方案已发到各单位

胡晓义明确表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方案已经出台。胡晓义说,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近日,网络上热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的“红头文件”,胡晓义称,“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不能以网上传的文件为准。”

焦点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会降低

《决定》规定,对于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其他在职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待遇如何呢?胡晓义说:“绝大多数人待遇不会降低。”胡晓义也强调,这是全国的测算情况,各个地区、各个单位、各种收入情况不同可能出现收入降低的个别情况。

焦点3:财政是职业年金的唯一供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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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

胡晓义表示,财政是职业年金的唯一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小金库。 焦点4:此次改革不会“吃”企业养老金

《决定》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关于资金筹措,胡晓义表示,现在养老保险主要是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第四篇: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机关事业工

资调整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6月底前将调整到位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6月底前将

调整到位

【导语】海南事业单位招聘http:///hainan/?_id=bk10634. “去年,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确定落实时间表。

这意味着,在今年6月底前,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

得到调整。根据人社部此前透露,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为300元左右。

李克强是在12日举行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的。15日,李克强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公布。记者注意到,他在讲话中还指出:“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何时调整?

——今年6月底前调整到位

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官方明确,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也将同步调整。

随后,有媒体曝光了公务员工资制度调整的方案。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1月19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证实,国务院

办公厅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些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但是,至于公务员工资调整具体何时落地,此后并未有明确消息。“什么时候涨工资”也成为广大公务员群体关心的问题。

现在,这个问题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在5月12日召开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随着这一时间表的明确,中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将在今年6月底得以调整。

调整多少?

——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据了解,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xx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确立的。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

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从xx年至本轮调整前,公务员基本工资已9年未涨。

那么本轮工资调整到底会涨多少?对于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每个月的工资条虽然会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费,但由于基本工资的上涨,最终实发工资的数字则将会变多。

在1月23日举行的2016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透露,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增加的基本工资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考虑这些因素,实际增资幅度并不大。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李忠指出,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对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这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

怎么调整?

——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

在5月12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还指出,现在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工作很辛苦,收入也不高,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保障他们的合理待遇和应有的尊严。 事实上,“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是本次工资制度调整的突出特点之一。根据李忠透露,中国机关事业单位近4000万在职人员,有近800万人在乡镇工作,将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基层公务员长期工作在一线,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相对偏低,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

员向基层流动。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明确,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在专家看来,合理的工资结构应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随着本轮工资制度的调整,“基本工资低、津贴补贴高”的不合理工资结构将得到优化,而这也有助于平息公众对公务员福利待遇高的争议。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案 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配合,全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在今年上半年调整到位。

本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

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去年,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人社部此前表示,对于完善工资制度,各地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来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据媒体报道,湖南省目前已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进行调整。辽宁省人社厅刚刚形成初步实施意见,并报省政府研究。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此前也透露,已为工资改革预留资金。

此次调整是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并非孤立进行,而是为配合已落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6年12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所做报告中指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1

个月后,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破冰。

“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是决定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今年1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他透露,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关于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三个实施文件。

在今年1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指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实行退休费制度,个人是不用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统帐结合的制度,要实行个人缴费。但是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中没有考虑个人缴费的因素,而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已经多年没有调整。

“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国家决定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李忠说。

基本工资比重增加 津补贴额度减少

依据人社部此前透露的信息,此次调整并非简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涨工资,而是着重体现对于工资结构的优化,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规范津补贴的发放。

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李忠指出,此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在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要按相同的额度相应减少,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增加。

对于增加的基本工资,李忠表示,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考虑这些因素,实际增资幅

度并不大。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李忠指出,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此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这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

他强调,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将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在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有五分之一都在乡镇工作。工作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相对偏低。此次调整将进一步体现工资待遇向基层

倾斜的特点。

李忠表示,为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在5月12日的会议上,李克强特别提及基层公务员“很辛苦,收入也不高”。 西部某乡镇正科级公务员告诉记者,他每月工资到手3200元,比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少270元。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也表示,有的在乡镇工作了三四十年,工资才2000块左右。这跟公务员的人力资本、社会地位和承担的工作不匹配。

李克强强调,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保障他们的合理待遇和应有的尊严。

有评论指出,公众应理性看待公务

员涨工资,它既是适应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公务员社会责任担当的重要方面。当然,作为公务员须摆正自身位置,常怀“为民服务”之心,并提高技能更好地为民服务,只有廉洁自律劳有所获,才不会为社会诟病。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更多湖南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及备考资料见: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出台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已启动实施,改革究竟怎么改?1月19日上午10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机关事业单位“五险”都将并轨

养老保险只是社保当中的一种,公务员在其他保险上会不会也和企业并轨?

胡晓义: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体

系,就社会保险而言是5个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现在除了养老保险之外,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在1998年国务院就作出了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普遍参加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所以你说的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在制度上是没有障碍的。

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法律上都作出了相应规定,我们正在推进这些工作。所以这次的改革重点放在养老保险方面。实际情况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去没有完整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框架,而2016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专门授权国务院对公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提出方案。所以这次也是落实《社会保险法》的一个举措。

改革后,由于没有基金的积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会不会“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胡晓义:这个问题非常实际,我注

意到前一段网络上的评论也比较关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比较长,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进行。改革的范围从原来的国有企业,逐步扩展到其他所有制企业,还有城镇其他一些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很大。到去年底已经覆盖了总量亿人左右。这些年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现在总的基金积累已经到了3万多亿元。

而国务院决定机关事业单位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改革,这是一个新举措,过去确实没有基金积累。那么会不会出现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去“吃”这3万多亿元呢?我可以明确回答,不会。

国务院《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

一、一致的,但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责任。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比企业高,现在企业的抚养比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抚养比就高得多,我印象中大概是∶1,机关更高,大概是2∶1。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所以,落实国务院《决定》,就不会出现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大家不必担心。

“代际赡养”模式消解资金压力

养老金并轨后公务员过去工作年限将视同缴费年限,专家认为财政短期内将承受巨大变化,这么多钱将怎么筹措?另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并入社保之后,养老基金盘子越来越大,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有什么新举措?

胡晓义: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1500多万。

改革后,既要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筹资,又要保证已经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资金的需求量确实很大。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实际通过多年改革已经摸索了可行的路径,就是把集中的问题分散来处理,用时间的推移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要同时筹措1500多万人的养老保险基金,还要筹措单位缴费、个人缴费,都积累起来,显然这两块相加,负担非常重。实际上,现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当然,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但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我们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目前,财务安排上不存在问题。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正是要长期谋划的一个政策重点。要解决老龄化高峰期的财务平衡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一个重要选项就是要进行结存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这个问题已列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有可能尽早提出一个具体方案,供中央决策。

三类工资调整方案已下发各单位

有观点认为,用财政的钱缴纳职业年金会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您怎么看?有媒体报道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已经下发,消息是否属实?

胡晓义:《决定》中有几个重要的政策,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改变模式、改变待遇确定机制、待遇调整机制,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改革举措―建立职业年金。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实践中,企业补充的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的形式正在发展,企业年金现在有

2200多万职工参加,积累了7400多亿资金,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次改革如果只是改基本的制度还是不完整的,所以引入了职业年金的设计。

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的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年金的有关新规定,不仅个人缴费部分延交个人所得税,而且在投资收益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是延交个人所得税,这是积极的信号。当然这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因为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

网上在讲国务院办公厅发了文件,我也注意到了这个信息。配合这次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套方案已经发到各单位。

缴费细化到月

体现职业生涯贡献

对于一个公务员来说,改革前和改革后退休的,养老金领到的标准有什么样的变化?

胡晓义:我先说宏观,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底改了什么?第一,改了一个制度模式。原来是单位保障模式,现在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这样单位退休抚养比不平衡就被分散掉了。第二,改了计发办法。原来参照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和工作年限,改革后是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来计算,细化到每一年甚至每个月的缴费,体现了一个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到底哪个高哪个低?具体到每个人会非常细致。从政策设计上,我有这样的信心,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坦率地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际运行中,确实有一些企业和

个人有这样那样的想法,觉得我缴费,现实的收益少了,即期的收入少了,所以千方百计地规避缴费或者降低缴费基数,实际上这是对自己长期和未来利益的损害,大家一定要明确这一点。所以如实、及时的缴费,是对自己利益的最好保障。

老人退休之后

养老待遇保持不变

《决定》中明确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执行新的待遇调整办法。这句话怎么理解?很多自收自支单位已经退休的老人,他们的养老金以后由谁来发?

胡晓义:第一,老人的待遇是不是有保障,这个回答是明确的,原来发多少钱还发多少钱,不会改变。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将来养老金调整的时候,他还会跟着调整。第二,这个钱谁来发。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老人是不是单位发,而改成社会化发放,待遇更有保障。

最新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正常调整工资办法

最新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正常调整工资办法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xx年7月1日起,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部署,具体方案由人事部、财政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四)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收入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一)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措施。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经批准,执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

资标准。

2.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

3.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等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调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对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要公益领域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贴制度。对重要人才建立国家投保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国家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制定指导意见,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政府人事、财政等部门制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

配办法,结合考核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与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相联系,规范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并加强监督管理。在试点

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第五篇: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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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的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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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所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习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作的实施。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四)津贴补贴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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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调整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另行制定。

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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