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收费
第一篇: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收费
常年法律顾问收费标准参考
常年法律顾问收费标准 常年法律顾问收费标准
法律服务内容:
1.就顾问单位提出的法律问题给予法律建议,不定期对顾问单位的员工进行如何应用法律知识规避风险的培训。
2.审查顾问单位法律文件、简单合同,提供日常的电话、口头咨询,协助顾问单位建立法律事务管理系统。
3.根据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个体化设计符合要求的经济合同。
4.就顾问单位业务有关的问题,提出书面咨询意见;
5.为顾问单位提供全方位的劳动人事法律咨询建议服务;
6.出具律师函;
7.起草、修改顾问单位法律文件;
8.参与或代理顾问单位包括调解医疗纠纷在内的各种谈判,协调顾问单位和客户之间法律方面的问题。
9.根据顾问单位的要求,担任顾问单位的诉讼或仲裁代理人,参加各种法律事务;
10。出具全程法律诉讼指导的法律意见书或其他法律意见书;
11. 办理顾问单位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法律服务收费:
1.律师事务所根据顾问单位的情况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贰万元至伍万元,此外律师事务所将根据工作时间及工作情况收取律师费用及其他费用。“律师费用”意指律师事务所为顾问单位办理委托事项而应得的报酬。“其他费用”意指律师事务所为办理顾问单位委托事项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该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车费、飞机票款、政府收取的工商登记资料调查费、复印费等。
2.服务内容中的第
1、
2、3项目不再向顾问单位另行收取律师费,该费用在常年法律顾问费中列支,非顾问单位第
1、2项目收取500元/次,第3项目收取2000元。
3.服务内容中的第4项目,收取500元/次。
4、服务内容中的第5项目,收取2000元/次。
5.服务内容中的第6项目,收取1000元/次。
6.服务内容中的第7项目视法律文件的复杂程度协商收取500--5000元不等的费用。
7.服务内容中的第
8、
9、10项目,顾问单位按涉及事项的标的额的1%--2%支付律师费,100000元以下部分2%,100001至1000000元部分1.5%,1000001至5000000元部分1%,但律师事务所每项最低收取律师费为人民币5000元。
8 、上述费用收取标准仅供参考,最后以双方达成的法律服务协议内容为准。
第二篇: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选择策略
一、法律顾问的主要作用
具体而言,法律顾问需要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协助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参与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研究,提供法律意见,从而避免企业经营上的法律风险;草拟、审查、草拟各类合同及其它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等有关制度;针对某些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发表律师声明,或针对性地发出律师函;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解答法律询问、进行法制宣传、并根据企业的安排配合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劳动人事工作,对企业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培养法律人才;接受委托参加项目、商务洽谈,参与重大合同谈判;优先接受委托,代理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等,对企业提出的案件,向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供企业决策参考,若企业决定委托律师代理,律师及时签收案件材料同时登记建档,并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记录汇总,每周或随时向企业相关负责人指定的联络人通报,有关实体问题及时商请企业决定,企业及时作出决定并回复代理律师。
用好法律能够使企业获得最大利益,而法律的运用少不了律师。,我们的企业对法律应当有新的认识,用法律为企业开路,用法律为企业护航,用法律为企业化解风险,创造最佳效益。
在这当中可能不仅仅限于以上这些,但归根结蒂我认为企业找律师的最重要的作用不是去诉讼,而是去避免诉讼。
二、聘请什么样的律师
1、要聘请专业律师。
一般情况下,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聘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律师。法律包括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各个方面,律师不可能对浩如烟海的法律规定都很熟悉,不同的律师在不同的领域各有所长。在某些专门领域,如劳动、证券、知识产权和重大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等领域,案件程序比较复杂,从业律师还必须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有的甚至要取得相应资格认证。因此,在遇到不同的领域、不同的案件时,建议对症下药,找在此方面有专长的律师,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利益。
2、要聘请有一定经验的律师。
我们普遍具有一种迷信权威,追求“品牌”的心理,所以在请律师方面也会抱着请中医越老越好的想法。其实这想法不完全正确,首先,名律师、老律师因为要务缠身,大多不能专著为您一人服务;其次,名律师、老律师得收费相对要贵的多。所以像一般的简单案件,普通的律师都能办好。没必要花几倍的价钱请一个知名度很高或者经验很丰富的律师。但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则聘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律师相对好一点,能够应付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
3、不聘请“打关系”律师。
根据目前的社会现状,有人将律师分为两种类型,即“打官司” 的律师和“打关系”的律师,有的律师以专业知识赢得当事人的尊敬;有的律师水平一般,但却善于钻关系,也混得很吃香。由于人们的观念、学识等因素的差异,在聘请律师处理案件时,他们也各取所需。有些当事人专门聘用关系律师。这显然属于腐败现象的一种。尽管有时能起到一定作用,毕竟要冒风险搭费用,弄不好人财两丢。而聘用专业对路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理清思路、正确判断案件的发展趋势,适度把握案件的结局,尽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4、要尽量聘请专职律师。
首先要懂得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的差别。专职律师是专门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执业工作
的人;兼职律师是指不脱离本职工作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司法部规定只有法学院校、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等才可以做兼职律师。或许兼职律师的性价比对您来说很理想,但是兼职律师由于本职工作的要求,可能不能抽出大段的时间专门为您服务,在您的案件急需处理不容耽搁时就麻烦了。因此,在选择专职律师还是兼职律师做代理人应当慎重考虑。
5、要聘请实际能力好的律师。
学历和工作经历不用说都是衡量水平的因素,但是律师作为一门要求很高的职业,对从业者的综合素质的要求也普遍较高,不仅仅限于学历和工作经历,更重要的是办案能力。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我国律师的学历从大专到博士都有,但是博士律师打起官司未必就胜诉,硕士、本科学历的律师打起官司未必就败诉,您必须清楚学历并不代表能力,只能作为一个参考。而工作经历则似乎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很多时候律师并非直接来自法学院校的毕业生,而是曾作过医生师、工人、机关干部、技术人员等“半路出家”,他们在处理和自己以前工作相关的法律事务时必然会比其他律师顺手,但在法律知识的渊博和法律功底的深厚这明显不如法律系毕业的律师。
三、如何选择好的企业法律顾问
众所周知,律师业恢复只有短短二十年。在此期间,律师身份从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工作人员,转变成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专业人士。市场经济体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等价有偿的交换商品,商品不仅包括有形的产品,还包括无形服务。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就属于后者。人们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作横向的选择时,最主要依据是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与一般服务不同,律师提供的是专业性极强法律服务。若要对律师的服务质量作出判断,判断者本身必须要具备以下两个素质:
其
一、纵向的了解,即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其
二、横向的比较,即对律师行业具有一定的认识,在法律服务的提供者之间作横向的比较。
与一般的法律服务不同,企业法律顾问具有长期性和影响大的特征。通常,律师与企业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的期限少则一年,长则数年;另外,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时,往往间接或直接的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决策过程,其中的影响力可想而知。
首先,律师应当是企业的良师益友。律师是法律之师,但同时又是企业好朋友,应当具有一定的亲和力。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地了解和化解企业存在的问题。
其次,律师应当是一个风险防范的专家,具有极强的危机意识。风险防范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核心价值。一个好的法律顾问必须对企业存的法律风险具有高度的敏感,有居安思危的心态。在把危机化解在未发生之间。
其三,律师应当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实践经验的有助于增强律师意识危机和处理危机的能力。只有一个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化解危机的实务经验律师,才能企业存在的法律危机有明确的认识,并化解于未然之前。
其
四、团队式的法律服务。律师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过程中,往往不可避免的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过程中,而企业的经营管理又是一项极其复杂的活动,所涉知识面极为广泛,一个法律风险的存往往牵涉多方面的问题,一个再优秀的律师也莫过于精通法律。因此,团队式、多层次的服务就显得尤其重要。团队中,不仅要有精通法律的专家,还要有掌握企业管理及财务等方面的实务的能手。
其五,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标准化的流程管理是二十一世纪许多服务行业的追求,如麦当劳、肯得基等快餐巨头,根据人们不同营养与口味需求,设计出不同品种和口味搭配的套餐,并采用流程式服务管理。律师的法律服务也不外乎。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包括标准化套餐、制度化服务。有一套严格的服务流程,提供常规性的法律服务,培养和提高企业自身
的风险防范和处理意识。避免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除了收钱啥也没干的坏印像”。
其
六、法律服务具有针对性、专业化。有普遍就有特殊。不同企业的特征往往各有不同,法律风险本身也千变万化。照本宣科式的法律顾问服务自然行不通。只有针对不同的企业提供不同的法律服务套餐,并有针对某此企业的设计的特殊法律服务流程,才能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才能体现法律服务专业化之价值所在。
最后,企业在聘请法律顾问时必须谨记:律师不仅是法律之师,解决问题的能手,最重要的还是风险防范的专家。
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基本要求
根据公司现阶段的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应具备以下要求:
1、 应是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毕业(或金融地产专业毕业)。
2、 领取律师执照的时间应该在10年以上(并持续专职从事法律事务且从事专职律师
工作不少于8年)。
3、 年龄应不大于40周岁。
4、 最近五年主要负责单件经济诉讼标的在2000万以上的经济诉讼案不少于2件,累
计从事的经济诉讼案标的不低于5000万。(在诉讼中胜诉的方为有效标的)
5、 现代理的企业法律顾问单位应不多于两家同时不低于一家(规模大于或等于本公司
的企业),总的代理企业不多于8家。
6、 负责代理法律顾问的企业(规模不低于本公司)的其中一家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7、 在业界属于 “学术”业务型专业律师。
8、 在业界的职业口碑较好,具备较好的职业道德,没有不良名声。
9、 具备一定的房地产行业知识。
10、 法律顾问应根据公司的特点及现状,作出切实有效的企业法律规划和现阶段法
律问题的具体处理策略。
11、 所在事务所专职律师人数不少于15人。
12、 能提供团队式、多层次标准化服务的应优先考虑。
第三篇: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17
**** 与
****律师事务所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常 年 法 律 顾 问 合 同
( )第 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 年 月 日在****签订: 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乙方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甲方拟聘请乙方作为其常年法律顾问。有鉴于此,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聘请法律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甲方经营管理中的相关事宜。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甲方在每一年度的期满前一个月内,未书面通知乙方不再续签,则法律服务期限自动延长一年。
第三条 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甲方公司的日常法律事务,内容涉及合同、劳资纠纷、公司内部管理、保险、应收帐款催讨、知识产权等服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1、
2、
解答法律咨询。 依法提供法律建议。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3、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公函等文书。
4、
5、
6、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7、
8、
9、 应甲方要求,就某些事项出具律师函。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提供、阐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0、提供与甲方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以上涉及到咨询服务以到乙方办公室或电话、邮件方式为主;涉及审查、修改服务以传真、电话、邮件为主。
第四条 收费的法律服务项目
下列法律服务项目不包括在本合同的法律顾问费当中,乙方将按照本所标准费用的80%收取代理费。
1、为企业的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其合法性;
2、协助企业办理有关营业证照;
3、参与企业重大商业谈判、参与企业资金的筹划与运作等;
4、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
5、对企业有关法律行为或书面材料进行律师见证;
6、根据授权处理企业诉讼或仲裁事务;
7、其他超出第三条服务范围的项目。 第五条 服务律师
乙方指定 律师负责与甲方的业务联系和服务协调,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事宜将由该律师及其助理全面展开。
第六条 法律顾问费和杂项费用
1、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法律服务内容,乙方收取一年期的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元整(RMB )。自本合同生效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 乙方银行帐号: 户名:****律师事务所 帐号: 开户行:
3、上述法律顾问费已包括乙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负,不包括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杂项费用,主要包括政府和司法机关收取的规费,服务期间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文件快递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杂项费用。上述杂项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权利
服务律师在法律服务期间有权:
1、查阅、复制与法律服务内容有关的所有内部文件和资料;
2、了解与法律服务内容有关的所有情况;
3、列席与法律服务内容有关的会议;
4、获得与提供法律服务内容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主要指外地出差差旅费及周边郊县的差旅费)。
第八条 乙方职责
乙方在法律顾问期间,应当: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2、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提供顾问服务;
3、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5、若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实际损失的,赔偿额以律师参加统一保险的保险公司实际赔偿额为限。
第九条 法律服务模式
1、时间安排
服务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采取不定期的服务方式。平均每月上门服务 次;以其他形式的律师服务 次。
2、服务形式
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咨询或应邀出具书面法律工作报告及相关的法律文件。(所有须审查文本、文件均以中文形式,外文形式根据工作情
3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况另行加收费用)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涉及本合同的一切谈判内容、条款或将来可能达成的补充条款及其中所得知的未经公开的包括以口头、图像或其他任何方式表现的信息、资料,乙方充分认识到如不慎泄露将对甲方的经营活动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故乙方承诺不论本合同是否生效,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个人、中介机构、企业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协议一方有关联关系的任何企业、公司或个人),或任何政府机构透露。
2、若因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对本合同本条上款所规定的保密内容在必要的范围内予以适当的披露;但以书面披露的上述内容必须标明为保密文件,并且要求相关之知悉人员保证遵守本协议的保密规定。
(1)应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或者应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和监督机构的要求;
(2)甲方书面同意或要求披露; (3)甲方必要工作人员的工作需要; (4)甲方权力机构决策的要求;
(5)甲方的律师、会计师或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提供专业咨询或协助的需要。
3、甲方或其相关公司对等地对乙方负有保密之责。 第十一条 合同整体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合作的整体协议,并取代此前双方有关本合同事项所做的协议、建议书(不管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条款,除非获得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废弃或修改。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4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5
第四篇: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国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领域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5、应甲方请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参与谈判协商、调剂;
6、 应甲方请求,进行企业内法律知识培训;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乙方的服务领域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任务
1、乙方委派
与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批准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调换律师担负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5、乙方律师在担负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供给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运动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担负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批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载,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当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任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供给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材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请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接洽人,负责转达甲方的唆使和请求,供给文件和材料等,甲方调换接洽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断定、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供给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丧失,非因乙方律师毛病运用法律等失职行动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法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干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批准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耽误、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的;
3、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背法律或者违背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捏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况,致使乙方律师不能供给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供给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第二条规定的任务,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耽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或者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实用中华国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矩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束缚力。
或者
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国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时
元国民币标准联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给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法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法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适用于中小企业之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年顾字第号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简称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友好协商,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或:组成法律顾问服务小组)并提供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行职务。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法律事务工作。
第二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提出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乙方可以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并提供相应专业法律意见;
3、根据甲方要求,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企业理顺劳动合同关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商务谈判等法律风险控制;
5、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在企业进行债务清收以及对有关侵权行为进行权利维护时签发律师函,以非诉讼方式协助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有关费用);
6、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偿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其他索赔、追收债款等)。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师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师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师办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紧急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双方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联系和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对一般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可采取口头解答、签署律师意见等形式予以解决。对重大或疑难的法律事务,乙方可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1、根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具体付款期限为:。
2、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以外的其他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在市市区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费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乙方到地区之外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通讯费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费用,由甲方
(2)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工作费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进行支付,具体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时,须与乙方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代理费用按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3、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5、甲方指定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
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律师在服务期间不称职,经双方负责人沟通并充分听取乙方律师的陈述意见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顾问律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6、乙方委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依据《律师法》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见甲方不予采纳或予以改变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律师应严守甲方的相关秘密,对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服务期满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律师事务所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