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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作风建设(大全)

事业单位人员作风建设第一篇:事业单位人员作风建设黑龙江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系统企业版使用说明使用前计算机设置。。。。。。。 登陆方法。

事业单位人员作风建设

第一篇:事业单位人员作风建设

黑龙江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系统

企业版使用说明

使用前计算机设置........................................................ 登陆方法................................................................ 登陆方法................................................................ 版功能介绍及使用方法.................................................... 企业版登陆方法.......................................................... 页面分布简介............................................................ 系统中各分项操作方法.................................................... .1企业提醒.............................................................. .2、企业基本信息........................................................ .

3、人员管理............................................................ .4、已申请人员.......................................................... .

5、帮助................................................................ .6、设置负责人签名...................................................... .

7、网上在线答疑........................................................ 前计算机设置

计算机中网页中的相关选项进行设置,以便进行人员照片上传及打印纸制表单的顺利操作。 机IE浏览器中的“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rnet”的“安全”设置中的“Activex”全部点为启用

................................................................................ 返回目方法

黑龙江建设网”——http://edu.hljjs.gov.cn/ 方法

左侧的《黑龙江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系统》

登录界面

................................................................................ 返回目能介绍及使用方法 登陆方法

业身份验证锁,单击“建筑业企业登录”或“其它企业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 返回目

4.2、页面分布简介

主页面基本分为两栏,页面左侧为企业版导航栏,右侧为页面具体内容。其中导航栏中的各项标左键点击进行切换操作,右侧显示相应项目内容。

................................................................................ 返回目

4.3、系统中各分项操作方法

4.3.1企业提醒

企业提醒用于提示当前企业人员上报状态信息,便于企业操作。如图所示:

................................................................................ 返回目

4.3.2、企业基本信息

可对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包括:企业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性质、传真、 联系地址商注册地、联系电话等)。如图所示:

注:企业名称此处不可修改,企业名称由系统自动提取资质系统中内容(房地产企业从诚信档案系................................................................................ 返回目

4.3.3、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具有人员信息维护、报送、状态查看、申请表打印、汇总表导出等功能,人员包括人员列表、初始申请、岗位证书备案登记表三个子菜单,如图所示:

................................................................................ 返回目

4.3.3.1人员列表菜单

用于企业管理申报人员信息,包括添加、修改、查看、删除人员信息等功能。

单击左侧系统菜单中人员管理下人员列表子菜单,打开人员信息列表,如图所示:

注:初次登录没有人员信息记录,如图所示:

[人员信息添加]

单击人员列表上“新增人员”按钮(上图红色标注),打开人员信息编辑页面,如图所示:

填写相应内容,单击“保存信息”按钮,完成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如图所示:

注:人员基本信息保存后方可上传人员照片、身份证扫描件等。

[人员信息修改]

单击人员列表上人员姓名进入人员信息编辑页面,修改相应内容单击“修改信息”按钮即可完成人员信息修改操作。

[人员信息删除]

单击人员列表上人员信息记录后的删除按钮即可删除人员信息。

[人员信息查看]

同修改。

[岗位证书信息添加]

人员基本信息添加后单击“添加岗位证书信息”按钮,打开岗位证书信息编辑页面,如图所示:

填写相应证书信息,单“保存信息”按钮,完成岗位证书信息录入,如图所示:

[岗位证书信息修改]

单击人员信息编辑页面中岗位证书列表记录上的“修改”按钮,打开岗位证书信息编辑页面,修改相应信息单位“修改信息”按钮完成信息修改操作,如图所示:

[岗位证书信息删除]

单击人员信息编辑页面中岗位证书列表记录上的“删除”按钮即可删除相应岗位证书信息。

[岗位证书信息查看]

同修改。

[多岗位证书信息维护]

相同人员多个岗位证书只需在人员信息录入后重复操作“添加岗位证书”即可完成相同人员多个岗位证书录入,不可多次录入人员信息,操作方法见岗位证书信息添加。

................................................................................ 返回目

4.3.3.2初始申请

单击左侧系统菜单“人员管理”下“初始申请项”打开人员申请状态列表,默认为显示企业全部人员(此处可进行人员状态、审批意见查看、人员申请表打印、汇总表导出、人员上报等操作),如图所示初始申请界面:

[导出汇总表]

单击“申报状态”后的下拉列表,选择“待报”,此时显示全部待报人员信息,如图所示:

单击“导出汇总表”按钮(上图红色标注),打开汇总表导出对话框,如图所示:

单击“保存”按钮,打开保存对话框,选择保存地址,将汇总表保存到本地计算机上。

汇总表样式

[打印申请表]

单击待报人员信息列表上人员信息记录后的“打印申请表”按钮,打印相应人员申请表,如图所示:

待报人员信息列表

请表

”按钮(上图红色标注),输出申请表。 ”按钮(上图绿色标注),将申请表保存至本地计算机。

员信息列表上信息记录前的复选框选中上报人员,填写单位意见,单击“上报”按钮即可将人员信息完成上报操作,如图所示:

报状态在“待报”状态下,才能进行信息报送;人员信息上报后将不能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删除等操理部门联系打回后再进行相应操作。

括:全部、待报、被打回、审核中、已终审五种类型,如图所示:

全部状态人员信息;

已完成添加,未进行上报人员信息;

示经管理部门审批未通过的人员信息,此时可在人员信息列表中修改该人员信息,重新上报。

示已上报到管理部门的人员信息;

示已通过省级管理部门审批的人员信息。

................................................................................ 返回目位证书备案登记表

单人员管理子菜单下岗位证书备案登记表项,打开岗位证书备案登记表界面,如图所示:

位类别,打开该类别岗位证书备案登记表,如图所示:

................................................................................ 返回目

钮导出或打印备案登记表(红色标注为打印按钮、绿色标注为导出按钮)。

登记表只提取待报状态下的人员信息,如需打印或导出此表请在人员上报前操作。

书备案登记表同理。

申请人员

申请人员信息列表,目前无此功能。

置负责人签名

上在线答疑

第二篇:贵州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我省建设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促进建设事业发展,提升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建设部《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我厅在原《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中级岗位培训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贵州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修订了部分专业岗位培训教学计划,现公布如下:

一、培训目标和要求

通过培训,要求学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和献身建筑事业的精神,在工作中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尽职尽责。业务上应具备各专业岗位要求具备的条件。

二、培训专业岗位

根据贵州省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公布岗位培训专业目录。第一批专业岗位是: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类:施工员、预算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装饰施工员、门窗幕墙施工员;房地产管理类:产权产籍管理员、物业管理员;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类:规划员、设计员;城建档案管理类:档案管理员等专业岗位。已实施执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三、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学员一般应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有一定工作经历或有志从事相关岗位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1、具有建设类中职毕业,现从事建设企事业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者。

2、具有非建设类中职以上毕业,从事建设企事业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满一年者。

3、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从事建设企事业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满二年者

4、大专(高职)以上建设类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加培训,也可直接参加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培训组织管理

1.培训实行“政府指导,行业认可,个人自愿”的原则。培训采取脱产学习和业余学习两种形式,按各专业岗位培训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教学(课程设置、结业设计、现场实习等详见各专业教学计划)。

2.岗位培训由贵州省建设厅主办,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承办,委托省内具有建设类教育培训相关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省属建设类普通高等院校及高、中职院校组织实施。

3.岗位培训实行备案制管理,各培训机构在开班前十天将

备案表(附件1)报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备案。

培训机构跨市(州、地)送教上门,需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送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委托函(附件2),一并上报备案。

4.培训教材: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类统一使用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组织编写和修订、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新版《建筑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教材》及相关专业教材,按专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城市园林绿化类、房地产管理类和门窗幕墙培训教学计划及教材分别委托贵州省风景园林学会、贵州省房地产业协会、贵州省建筑业协会门窗幕墙专业委员会遴选(或编写)后统一使用;水利水电工程类除使用统一教材外,其余专业课教材委托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遴选(或编写)后统一使用;城建档案管理类培训教材委托贵州省城建档案馆遴选(或编写)后统一使用;

5.培训师资:委托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建立岗位培训师资库,进入师资库的师资均应是具有建设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双师型教师。授课教师必须按各专业岗位培训教学计划编写教案,组织教学,并要定期接受更新知识教育,以满足学员日益增长知识,提高技能的需要。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要定期对培训机构教学活动进行评估(评估办法另行通知)。

五、培训考试

1 .按教学计划安排,每门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核。

2.为保证培训质量,保证培训市场公开、公平、公正,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要制定考试管理办法,加强考试管理(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以上各类培训均按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

七、证书管理

1.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完成必需的课程设计、结业设计和实习,经考试、考核合格,由培训机构向贵州省建设厅申报颁证(附件3)。

2.岗位证书由贵州省建设厅统一印制,并负责审查、颁发,获证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公布查询。

3.岗位证书仅限于本人岗位任职期间使用,在同行业、同专业、同类型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中有效。

4.持证上岗人员需按国家人事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并进行登记管理。

八、加强监督检查,发布评估检查信息

1.严格按照《贵州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实施细则》和行业自律的要求,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将制订培训质量评估检查的具体办法,分专业实施。

2.加强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与各教育培训机构的联系,每

半年将各培训机构培训情况,在贵州省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和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信息上发布,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3.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要定期向贵州省建设厅汇报有关培训情况。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第三篇:建设单位现场确认人员身份证证明

现场确认人员身份证明

建设单位确认人员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该身份证系建设单位法人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本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的受委托人提供。(建设单位公章)

复印件提供人:复印时间:

第四篇:汝南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 2010-3-29 14:42:59 被阅览数: 2263 次 来源: 市人力资源局调配科汝南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建设局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报请市人事局同意,我县县委宣传部所属网络宣传中心、县广电局所属电视台、县建设局所属规划设计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名额及专业

招聘名额共10名。

(一)县网络宣传中心招聘3名。招聘对象是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人员,不限专业。

(二)县电视台招聘4名。

1、播音主持2名(男女各1名)。招聘对象是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2010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达一级乙等以上,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2、栏目节目编辑2名。招聘对象是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人员,限新闻学、编辑出版学、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人员报考。

(三)县规划设计室招聘3名。

1、城市规划2名。招聘对象是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2010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限城市规划、城乡规划、景观规划、园林景观设计专业人员报考。

2、工民建1名。招聘对象是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限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民建专业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敬业奉献,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县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职人员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4月6日至4月21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 6:00

(二)报名地点:县人劳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

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报考县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员携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5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填写《汝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建设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制。各职位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低于1:3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

(五)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1)县网络宣传中心笔试内容: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现代科技知识、法律、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以上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籍)。

(2)县电视台笔试内容: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现代科技知识、法律、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以上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籍)。

(3)县规划设计室笔试内容:城市规划及工民建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

广电局播音主持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实际能力测试方式分单位分别进行,面试内容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工作方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建设局另行制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1、县广电局播音主持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分单位及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分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

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审核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人员聘用、入编、人事代理、人事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就业人员试用期享受见习期工资标准。

八、本简章由汝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汝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五篇: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事项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许可期限: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7个工作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3个工作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许可机关: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变更由市建委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续期由区县建委负责受理、初审,市建委复审、决定。 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及电话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提交材料:

子项一:安全生产考核

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和四张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除上述材料外,主要负责人还需提交:

1、担任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2、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交:

1、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小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交符合任职条件的证明文件。

专职安全员还需提交: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复印件,或具有五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 子项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需要变更的证书原件。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二)审查

标准:符合《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和《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京建科教〔2008〕275号)的规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3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公告时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1个工作日

(三)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3个工作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1个工作日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准予许可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将有关文书送达申请人。 对不予许可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子项三:《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续期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提交材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续期申请表;

2、“三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二)初审

标准:符合《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和《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京建科教〔2008〕275号)的规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和汇总表报市建委。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 时限:5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初审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四)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

(五)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准予许可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在10日内将有关文书送达申请人。

对不予许可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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