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篇:建筑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批准: 肖海涛
审核: 郁新华
编制: 尹占华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8年7月27日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1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搞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6《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7《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3.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3.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3.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标[ 1999]79号 应对废止法规和规范随时更新 4.职责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本细则的具体实施,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5.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责任。
5.1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2工程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4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物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5.7检查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3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5.8检查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9检查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5.10检查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11协助施工单位督促检查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12检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予案。
5.1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5.14核查从事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1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5.1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6.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6.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6.1.1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6.1.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6.1.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4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1.6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6.1.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6.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2.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6.2.2土方开挖工程; 6.2.3模板工程; 6.2.4起重吊装工程;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6.2.5脚手架工程; 6.2.6拆除爆破工程;
6.2.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7.基坑支护安全监督管理
7.1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有关基坑工程的技术资料。
7.1.1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网等状况的调查资料。
7.1.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有针对性编写了安全技术措施、监测措施、抢险措施、救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对于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咨询,监理工程师应查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咨询意见。
7.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和基坑支护方案进行施工。 7.2.1检查基坑边沿、上下通道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垂直作业上下有无隔离防护措施。
7.2.2检查基坑施工是否设置有效排水措施;若基坑施工采用坑外排水,应有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的措施。
7.2.3严禁坑边荷载超过设计规定。基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土方开挖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严禁超挖。积土、料具堆放和机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械设备施工与坑槽边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7.3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各项观察、监测记录资料。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以及对毗邻建(构)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8.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8.1基本规定
8.1.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将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8.1.2检查施工单位在高处作业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8.1.3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8.1.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8.1.5检查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
8.2.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8.2.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8.2.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8.2.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2.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8.3安全帽
8.3.1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帽是否符合GB2811—89标准并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8.3.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8.4安全网
8.4.1检查安全网的规格、材质是否符合GB5725—1997标准,安全网是否取得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的准用证。
8.4.2检查工程外侧是否按规定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8.5安全带
8.5.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5标准要求。 8.5.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系挂安全带。 8.6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8.6.1检查现场每一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是否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防护。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8.6.2检查电梯井内是否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平网。通道口的防护棚是否牢固,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8.7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检查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必须按规范JGJ80—91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8.8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8.8.1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加以确定。攀登的用具,其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
8.8.2攀登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JGJ80—91的规定。 8.8.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设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8.8.4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8.8.5悬空作业必须遵守规范JGJ80—91的有关规定。 8.9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8.9.1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8.9.2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8.9.3操作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8.8.4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9.施工机具安全监督管理
9.1不能在现场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具。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经过建筑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发给准用证或验收合格手续。
需持有准用证的包括:翻斗车、打桩机械等;
安装后必须有验收合格手续的包括:平刨、圆盘踞、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打桩机械等。
9.2施工机具必须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除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最常见的此类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等。
9.3平刨、圆盘锯等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齐全、有效。 9.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械。施工现场应尽量使用Ⅱ、Ⅲ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有保护接零,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9.5翻斗车不得无证司机驾驶,不得行车载人和违章行车。
9.6打桩机械行走路线的地耐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打桩作业应有方案,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打桩操作。
9.7施工现场使用的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气瓶存放、气瓶间间距、气瓶与明火间间距应符合要求。气瓶的防震圈和防护帽应齐全。
乙炔瓶使用和存放时,严禁平放。
9.8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在现场巡视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检查中发现施工机具使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同时在监理日志中明确记载。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 10.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报监理审批。其内容包括:
10.1.1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10.1.2负荷计算,变压器选型,导线截面选定。 10.1.3绘制有关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系统图。 10.1.4有安全用电措施和防火措施。 10.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
现场电工应符合国标GB5360—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人员,并持有近期考核技术证件。
10.3外电架设及防护监督
10.3.1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缘之间必须符合按电压等级决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规定。
10.3.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必须满足最小垂直安全距离的规定。电线、电缆敷设应符合规范规定。
10.4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监督
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与PE线重复接地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有关设备应按规定作接地和接零保护。 10.5配电箱开关箱检查监督
配电系统应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原则设置,并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场所,周围不应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电箱应有防雨措施,有门有锁。
10.6现场照明检查监督
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照明开关箱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作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应低于2.4米。
10.7隧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场所或灯具离地高度低于2.4米场所照明,电源电压应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国家规定。
10.8用电档案检查监督
10.8.1施工单位应有专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安全检查安装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0.8.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和管理。可指定电工按时填写,内容齐全,清楚无误。 11.拆除及爆破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1拆除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1.1 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11.1.2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案,监理工程师应查阅相关资料。
11.1.3检查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
11.1.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1.5在拆除过程中,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并按房屋拆除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1.1.6在房屋拆除的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11.2爆破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2.1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特别是特种作业施工的范围,同时检查施工许可证。
11.2.2审核爆破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2.3施工单位必须事先编制爆破作业方案,报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11.2.4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11.2.5爆破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作好下列安全准备工作: (1)建立爆破指挥机构,明确爆破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2)在危险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备等,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爆破地震、飞石和冲击波的损坏。
(3)防止爆破有害气体、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哨和警告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5)起爆前,督促人、畜撤离危险区。 (6)制定排除哑炮的安全措施。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11.2.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方案进行施工,并按爆破安全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2.施工起重机械和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监督管理
12.1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12.2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2.3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2.4塔吊高度超过规定高度时应安装附墙装置,附墙处的建筑结构应由设计院设计,附墙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12.5起重机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必须取得省建设厅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设备装拆与使用人员资格证》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6起重机械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12.6.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12.6.2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12.6.3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超出规范规定、打结或出槽;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12.6.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12.6.5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和异响; 12.6.6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12.7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出现爬绳、乱绳、啃绳,多层缠绕时不允许继续作业。
12.8物料提升机架体的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物料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12.9物料提升机架体安装和拆除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2.10物料提升机必须按要求设置防坠落安全装置,该装置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物料提升机的吊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超载限制器等限位保险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12.11物料提升机应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2.11.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12.11.2扣件、螺栓连接的坚固情况; 12.11.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12.11.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12.11.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12.11.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12.11.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13.脚手架安全监督管理
13.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单位提交的脚手架施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工方案、模板支架搭拆方案,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实施。
13.2审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13.3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13.4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合格材料搭设脚手架。用于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的材料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的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使用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3.5检查横向水平杆、脚手板、立杆、连墙件、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栏杆等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3.5.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不得出现“探头板”。
13.5.2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13.5.3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13.5.4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13.6检查脚手架外侧是否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
13.7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3.8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9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3.10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
13.11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3.12模板支架
13.12.1审核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准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13.12.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支架进行检查验收。模板安装和混凝土浇筑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按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13.12.3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立柱的材料和间距应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
13.12.4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模板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14.起重吊装安全监督管理
14.1审核施工单位的起重吊装作业方案,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14.2审核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4.3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吊钩保险装置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14.4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4.5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14.6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14.7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说明书的要求。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得继续使用。
14.8起重机作业的路面地耐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地面铺垫措施应达到起重吊装作业方案的要求。
14.9起重吊装的吊点应符合设计规定的位置。每次吊装作业前应进行试吊。
14.10结构吊装应设置防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系好安全带。 14.11起重吊装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5.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主要做好以下监督管理工作。
15.1督促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5.2乙炔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m,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15.3现场用电、防雷设施等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146—88规定。
15.4施工现场应有与119专用电话、标设明显警示。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1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活动,是建筑施工现场保证安全施工,以人为本,创建文明卫生环境的有效方法,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和要求,主要做好以下监督管理工作。
16.1施工现场应有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总平面布置,健全的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16.2施工现场大门整齐,“门前三包”落实,现场围墙规矩。 16.3施工现场安全纪律牌等应悬挂在明显位置。 16.4施工现场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外整洁卫生。
16.5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构件等堆放整齐、道路无阻塞、供、排水系统畅通。
16.6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6.7夜间施工,应向有关管理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做好相关的安民告示并做好减少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措施。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8年7月27日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第二篇:建筑节能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大学新建沙河校区一期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筑环保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人 :张**
审 批 人 :李**
北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O14年3月
目
录
一、 工程内容及特点简介 …………………………………………………… 2
二、 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 ………………………………………………… 3
三、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3
四、 建筑节能监理控制措施 ………………………………………………… 5
五、施工工序控制措施………………………………………………………… 6
一、 工程内容及特点简介
教学实验综合教为北京**大学沙河校区(一期)教育科研其附属用房项目,子项04,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大学沙河校区1-19地块内,本子项建设用地处于北京**大学沙河校区的,周边均为校园建筑及活动空间,西侧紧邻大礼堂,北侧为图书馆,南侧为公共绿地,东侧为其他教学楼,本子项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4950㎡,总建筑面积为37805㎡,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0118㎡,主要为校史馆,学生活动中心以及地下汽车库,地下五层,建筑面积为27687㎡,建筑功能设置包括各种教室和实验室,学术报告厅,建筑高度为23.500m,地下一层设置人防地下室,人防建筑面积共7292㎡,分为三个防护单元。一个单元战时作为核五级、常五级甲类一级人员掩蔽所,另外两个防护单元战时作为核六级、常六级甲类人防物资库,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采用平板式筏板基础,局部采用梁板式筏基。此建筑质量要求高,工期紧张,学校建设专业复杂,绿色文明施工要求高。建筑防火要求:耐火等级一级。环保设计,有隔声要求,建筑外维护结构多为实墙面,采用中空玻璃窗,无光污染
二、 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
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规定
a)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b)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 c)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d)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e)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f)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g)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h)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 i)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 j)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k)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04 l)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m)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09 n)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l02一2003 o)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 p)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q)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r)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s) 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09
三、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3.1施工阶段准备监理工作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2)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施工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施工单位应将节能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 3.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建筑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前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以及那加以制止。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四、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1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1.2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3.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1.3.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4.1.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 1.4.2.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
1.4.3.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4.4.建筑节能监理控制措施。
1.5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2.1.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1.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2.1.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2.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3.1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3.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3.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3.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4、现场质保体系
4.1、现场应具备通过审查合格的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涉及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更改时,必须出具设计变更手续并重新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4.2、施工现场应具备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各项审批手续齐全。
5、质量控制资料
5.1、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限期二年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现场抽样送检复试报告。保温系统各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附录E的规定。
5.2、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备下列有效期为二年的型式检验报告: 1)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检验; 2)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抗拉强度检验;
3)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现场粘结强度检验;
4)外保温系统其他型式检验项目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第4.0.6条。
6、工程实物质量
6.1、除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
6.2、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和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空鼓、疏松部位应剔除。
6.3、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基层的质量进行验收。
6.4、网格布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网格布应压贴密实,不应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
6.5、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C。夏季应避免阳光爆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6.6、外保温工程宜设置抗裂分隔缝。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还宜按墙面积(30㎡)设置垂直抗裂分隔缝。
7、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过程隐蔽验收和节能工程竣工验收。
8、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2)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 3)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各节能分项工程施工记录与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6)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9、建筑各节能分项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变形缝、施工段等进行划分。
10、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其最大偏差不应超过《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规定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检查记录。
1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验收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附录B进行。
2)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附录C进行。
3) 单位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应按《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附录D进行。
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节能分项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节能分项工程的实体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与组织 14.1、节能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对其施工质量进行自检与复验,自检、复验合格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14.2、节能工程完工后,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检查验收。属于隐蔽工程的作业内容应列入隐蔽工程验收。
14.3、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
15、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及节能变更设计文件。 2)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文件。
3) 节能项目所用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及配件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 节能项目的检验批验收记录,节能分项项目验收记录。 5) 施工单位的节能项目完工报告。 6) 有关施工资料、监理资料。 7)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1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受监工程质量部门协调处理。保温材料按设计要求选用,其产品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定,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规定的检测周期检测后出具。保温层接缝质量、绑扎质量相应对保温效果、防止保温层松动、脱落有直接影响,应予以重视。
五、施工工序控制措施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等活动。
(一)、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基本规定:
1、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2、
3、
4、
5、
6、
7、
8、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的变形。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承受风荷载的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耐受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外墙外保温工程在罕遇地震发生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有防水渗透性能。
外保温复合墙体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外墙外保温工程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防腐性。
9、 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
(二)、监理工作的目标值与检查要点:
1、保温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保温层应与基层连接可靠、安全并具有抵抗基层变形的能力,主体结构的正常变形不致造成系统产生裂缝、空鼓和脱落。
(2) 保温系统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变形。 (3) 保温系统应能经受风压和风振的作用。
(4) 保温系统应能抵抗由温度、湿度变化而产生的应力。
(5) 保温系统在遭遇相应设防烈度地震作用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6) 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7) 保温系统应具有防雨水渗透性能,护面层应具备机械强度和抗裂性。
2、基层的处理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一般抹灰工程质量要求。
3、保温系统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对人体和环境无害,彼此相容并具有防腐性。
4、保温系统的外饰面施工质量应视选材不同,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有关规定执行。
5、保温系统的检验批和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以每500 ~ 1000m2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应小于10m2。
6、 保温系统材料性能、规格应符合设计及产品要求,保温层厚度应控制在标准偏差范围内,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取样复检并做进场验收。验收项目应按下表的规定进行。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进场复检报告。
7、外墙外保温系统 7.1 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材料复验报告。 7.2 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负偏差。 检查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10m2均布抽检3点,其最小厚度值应达到设计厚度要求。 7.3 7.4 灰。
检查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7.5 保温系统应表面洁净,接槎平整。 检查方法:观察。 7.6 玻纤网格布、金属网应铺压严实,不应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保温浆料干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并且不应小于180kg/m3。
各构造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及裂缝,面层无粉化、起皮、爆
22搭接长度应符合规定要求。金属网应有专用的锚固件固定在基层墙体上,锚固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
8、其他保温工程 8.1屋面保温
8.1.1 检查部位:屋面找坡层、保温层。 8.1.2 屋面保温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记录和资料:
1屋面保温材料、粘结剂及其它材料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2保温层施工记录。
3保温层厚度、坡度和平整度等外观检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记录。 6其它必须提供的资料。
8.1.3 屋面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程》(GB50207)中相关规定。
8.1.4 找坡层材料、坡度及平均厚度应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8.1.5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测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进场复验报告。
8.1.6 保温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负偏差不应大于1.5mm。
检查数量:保温层面积每100m2抽检一处。每个屋面不应小于5处。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8.2 外窗
8.2.1 检查部位:外窗和阳台门透明部分。
8.2.2 外窗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相关规定。
8.2.3 外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及遮阳系数应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检方案确定,外观及安装精度抽查数量不应少于5扇。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复验报告。
北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监理部
2014.3.10
第三篇:高层建筑水电安装监理实施细则(2018)
高层建筑水电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 言 ┄┄┄┄┄┄┄┄┄┄┄┄┄┄┄┄3 第二部分 水电安装的一般监理程序 ┄┄┄┄┄┄┄┄┄┄3 第三部分 变配电系统的监理程序 ┄┄┄┄┄┄┄┄┄┄12 第四部分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 ┄┄┄┄┄┄┄┄┄┄20 第五部分 建筑电气的监理程序 ┄┄┄┄┄┄┄┄┄┄┄┄24 第六部分 人防安装的监理程序 ┄┄┄┄┄┄┄┄┄┄┄┄28 第七部分 电梯安装的监控要点 ┄┄┄┄┄┄┄┄┄┄┄┄31 第八部分 卫生间等电位联结的监控要点 ┄┄┄┄┄┄┄┄┄33 第九部分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监理程序 ┄┄┄┄┄36 第十部分 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监理程序 ┄┄┄┄┄┄┄┄┄41 第十一部分 自控系统的监理程序 ┄┄┄┄┄┄┄┄┄┄┄43
第一部分:前 言
最近二到三年,在公司领导层的正确决策下,公司发展非常迅速,先后承接了多个综合性很强的工程项目,其中水电安装所占的比重明显增多,所涉及到的专业、系统非常全面,包括变配电系统、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人防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以及中央空调等内容,对每一位从事水电安装的监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天在公司领导的具体安排下,组织机电科对目前在岗的水电监理人员进行交流学习,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对大家在工作中有所帮助,共同推进监理业务水平地提高。
第二部分:水电安装的一般监理程序
有些同事,特别是一些大学生,刚刚才接触监理这个行业,可能对水电安装的监理程序不一定很清楚,在这里根据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结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有关规定,对其中的内容做了简要的汇总,供大家参考。
一、首先应明确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对于电气产品还需提供电工产品认证合格证书或强制性3C认证,对于国外进口产品应提供海关商检报告,在现场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范,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复试。合格后予以签认,同意现场施工。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我们应该做那些监理工作?
1、要认真熟悉水电安装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重点检查施工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设计文件有无错漏,采用的新产品是否有足够的技术文件等,在设计交底前要将这些问题进行梳理,整理成书面文件,力求在设计交底时对这些问题给予解决。(水电安装所涉及到的专业非常多,包括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以及自动控制等,除对每一专业图纸进行熟悉外,还应看专业之间以及各个系统室内外接口部位是否存在交叉、矛盾,在阅图时要仔细。)
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水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重点审查方案的针对性,检查其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以及质量保证体系是否齐全,专
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证是否与现场相符,人员是否到岗,确保每道工序在方案中都有具体的技术、质量计划和安全方面的措施。
3、编制水电监理实施细则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对于住宅工程还需编制安装质量通病防止措施监理细则。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依据有: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监理细则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对本专业工程施工特点的分析、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等,监理实施细在总体上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对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已作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在施工前一定要认真熟悉,掌握其中的预控措施)
4、对于一些特殊专业,如电梯安装、消防工程以及建筑智能化系统等,一般都是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给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对于这部分内容,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具备开工条件后签署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告(开工条件应具备: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对于总包单位直接分包的安装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核,在审核之前,应明确此部分内容是否能够分包?是否在合同中有所约定。对分包单位的审核主要包括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进行审核。
5、要收集本专业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工程报价和施工合同,在施工之前,应对这些内容进行了解和熟悉,这有助于我们在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处理工程中遇到的一
些实际问题。(某工程电气设计图纸中管路预埋采用钢管,但没明确是镀锌钢管还是电线管、KBG管、JDJ管?大家知道这几种管材都属于钢管,但在价格、施工工艺方面几种管材却不一样,当时施工单位提交了一份工程联系单,请建设单位给予确定采用什么管材预埋,最后经查阅施工单位安装报价,上面采用的是镀锌钢管,从合同解释顺序上,如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不一致,应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准,因此本工程电气预埋管无任何争议,应采用镀锌钢管预埋;前段时间镀锌钢管价格上涨的很快,有不少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贴补材料差价,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发现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一般均为固定总价,在合同中无法找到支持材料调差的条款,对于这类合同争议,我们只能对施工单位所面临的形势表示理解,但不能给予认同,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双方对这类风险做了具体的界定"一般为10%",那么超出风险部分是可以根据条款调整,因此施工合同、投标报价是我们在工程监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监理依据之一。)
三、在施工阶段有哪些主要的监理工作制度?
1、工程材料、半成品质检制度
所有进场的材料、半成品在使用前都必须进行质量检验,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批准后进场使用。(水电安装所涉及到的材料非常多,包括钢管、电线、电缆、桥架、变配电设备、报警产品、自动化仪表、通风设备以及卫生洁具等等,目前市场上水电材料质量良莠不齐,就是同一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因生产所选用标准不一样,国标、厂标、非标,价格相差非常大,施工单位为了谋求更多的利益,一般都想选用价格低的厂标或非标产品,这样就会降低施工质量,作为水电监理工程师如何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这种现场,杜绝不合
格的产品流入施工现场,首先作为一名监理人员在立场上一定要坚定,不能受施工单位小恩小惠的诱惑,而放弃或降低质量验收标准,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材料进场验收程序实施质量控制:一般在材料进场之前,要求施工单位先提供材料样品,根据设计图纸、投标文件以及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和样品提供的相关质量保证资料,由建设单位、监理共同对样品进行质量确认,几方确认无疑义后,对样品进行封存,待材料进场时按样品标准进行质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按相关规定,现场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复试合格后准予现场使用。在实际工作中,关于材料质量控制方面还经常碰到其他问题,比如:①很多施工单位在第一次材料报验时,进场材料的批量明显不足,产品无代表性,这样会带来什么问题?第一次报验的材料是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面进场的材料一方面施工单位不按监理程序及时进行报验,或报验时间滞后,有可能出现材料代用(KBG管代替镀锌钢管)或以次充好(PVC重型管采用轻型管等)的现象,对于这种情况,在材料进场之前,监理应对施工单位在材料进场批量上进行严格要求,另外现场要加强巡视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材料问题,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对不合格的材料进行清理、退场处理,对已施工的部位该返工的必须返工,决不留情。②在材料送检方面,对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里面对哪些材料需要送检,送检的批次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一般执行起来没什么问题,但对其他工程,比如综合楼、厂房或码头项目等,关于水电材料如何送检?按什么批量送检?在规范中很难找到具体的规定,只讲到对有疑义的产品应抽样送检复试,那对于产品质保资料齐全,双方又无疑义的材料,是不是就不需要送检呢?答案是否定的。目前材料检测费用一般都是由建设单位承担,如果对每一种材料都送检复试,无疑增加了建设单位的开支费用,再者的确也没这个必要,对于这部分内容,我们一般是根据当地政府质检部门对工程的具体要求,而来决定哪些材料是否需要送检复试。比如镇江市电线、PP-R管、开关
性能指标必须送检复试;扬州市要求三管(电管、PP-R管、排水管)、电线、开关性能指标必须送检复试。)
2、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等进行检查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予验收。
①在验收时应严格掌握和运用验收标准。
●应熟练掌握、运用验收标准,及时纠正承包商对标准的运用偏差。
●在检验质量时,首先要检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情况,只有在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通过的前提下,才允许对偏差项目进行现场实测,百分比统计确定质量等级。(民用建筑水电安装、港口设备安装质量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分项工程完工或分段完工后,应按检验项目及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要求对工程实体进行观察、检查或量测,查验有关记录和报告,进行质量评定。(一个分项包括多个检验批,在每个检验批都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本分项进行质量检验,验收和评定)
②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
●承包商在隐蔽工程验收前,应先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提前通知的时间一般应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明确)
●验收时承包商安装质检员、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参与配合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如安装质检员、专业技术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时,监理可以拒绝进行验收。(验收程序应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明确)
●在验收检查后,承包商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设计变更制度
① 设计变更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提出。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变更要求,变更内容应提交设计给予确认,并办理相关的设计变更手续;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消防等内容时,还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批准后才能执行。对于消防工程的任何设计变更,应得到消防图纸审查部门----消防支队---的认同
②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后,监理工程师处理的一般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是否需要变更、变更方案是否可行以及变更所涉及到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给予确认,并出具有设计变更文件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变更部位进行施工,并进行检查、验收
4、监理旁站监理制度
在施工过程,对一些持续隐蔽和对以后使用功能有重要影响的关键部位,需设置旁站控制点。水电安装工程,旁站控制点一般应有:防雷接地测试、管道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厨卫间盛水试验、洁具满水试验、消防设备联动调试、高低压开关柜交接实验、模拟实验以及自控系统的仪表回路测试等项目。(一般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监理组会明确监理旁站部位,并以书面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在旁站的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做好相关记录。)
5、施工管理、协调制度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一般通过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的形式与参建各方进行沟通、协调。对于提请建设各方注意的事项一般采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进度等隐患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如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单后不予理睬或整改措施不利,使隐患没有得到有效地控制,此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在总监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某部位暂停施工直至隐患排除。在工作中我们除了要正确应用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外,还应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做好参建各方的沟通、协调工作,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6、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和归档制度
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具体指导和安排下,做好平常安装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水电安装所涉及到的专业非常多,一般应按专业(分部工程)类别及时收集、整理、分类现场相关资料,建立目录归档存放,同时在工作中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以便后续跟踪检索检查。如:①工程材料、设备报验台帐;②工序隐蔽验收台帐;③材料试验台帐等。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还讲到施工阶段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以及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内容,在此就不一一赘述,大家有时间再仔细看看。
第三部分:变配电系统的监理工作
一般高层民用、商业建筑、工业厂房或综合性码头项目,都包括10KV或35KV变配电系统,此部分内容一般由当地供电部门安装,但也有一些工程(比如公司承接的海螺项目、大港三期综合性码头项目等)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给具有相应高低压电器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或总包单位进行安装,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此时作为一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如何来实施变配电系统的监理工作?保障供电的安全、可靠性。根据以往监理工程的经历,大致可以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首先我们应该做好变配电系统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才能保障后续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1、要认真熟悉设计文件,主要包括高低压一次系统图,二次接线图以及低压系统典型原理图等。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熟悉:
①高低压系统供电方式的了解。是单电源还是双电源?(设计根据供电负荷等级确定)双电源中是两路高压同时并列运行还是一用一热备用运行?(一般采用一用一热备用运行,如两路高压并列运行,中间需设置母联柜、两侧需分别设置计量柜,计量柜中电流、电压互感器的配置需满足在两路电源自动或手动切换后每路进线带满负荷运行模式下的计量要求,且供电部门是按两路标准向企业收费,成本较高,一般这种运行方式很少采用,除非在一些重要的场所且具备完善的机械、电气连锁装置情况下采用)低压母联柜在任何一路故障或失电的情况下,是自动投切还是人工操作切
换?(目前基本采用BZT自动投切模式,即通过在每路电源进线柜里设置电压互感器单元对母线电压进行检测,通过机械、电气连锁完成自动互切功能)
②继电保护方式的了解。一般为了实现变配电系统的自动保护和监控功能,均采用微机型保护装置(以前采用的机电型感应式继电保护器目前基本上很少采用),在一些重要的场所可以通过对数据的在线采集和网络传输实现变配电系统的无人职守和自动控制。对于继电保护,我们还应该知道它究竟包括哪些保护功能?一般情况下高压进线采用带时限电流速断、过电流保护,变压器馈线采用电流速断、过电流及接地保护(如油浸式变压器还有瓦斯报警、瓦斯速断等保护功能),一般低压用电设备、馈线回路设置电流速断、过电流及过载保护等。
③对高低压柜操作电源形式的了解。一般高压柜采用自流屏直流供电,低压柜采用两路220V交流供电(一路从所用变引入,一路从电压互感器100V/220V引入)。
④对高压开关柜“五防” 功能的了解。(五防主要包括: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合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合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此部分内容一般在图纸中只做简单说明,我们可以通过开关柜厂家提供的图纸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行了解,并对开关柜的五防功能进行检查。)
⑤熟悉低压系统典型电路图,掌握各种设备的控制保护方式。某外商投资的化工厂,现场所有设备的控制方式包括三种方式:手动控制(MCC柜控制、就地操作控制箱控制)、自动控制(通过设备就地控制箱转换开关完成手动、自动切换,设备的运行由PLC根据工艺流程的工况、工艺参数完成对设备的自动起停控制)、遥控控制(由工程师管理站通过上位操作机实现对设备的操作,一般在发生紧急情况下采用)。通过对典型原理图的熟悉,我们应该掌握:MCC柜至设备就地控制箱有哪些动力电缆、
控制电缆?设备的保护装置(如测温等)或现场操作控制箱中有哪些综合保护装置的信号需输入到MCC柜;MCC柜与PLC柜之间有哪些输入、输出信号(MCC柜至PLC柜的输入信号一般应包括电源情况、开停机、设备的正常及故障运行信号等)。在施工准备阶段,只有对这些问题一一落实,才能真正指导现场施工和调试工作。
⑥对电动机调速和软启动方式的掌握。在工业建筑或码头项目上,经常会碰到电动机变频调速控制和软启动,什么叫变频控制?什么叫软启动?作为一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掌握。变频控制:分交流、直流调速,利用电动机的同步转速随频率变化的特性。转速n=60f/p(1-s)、定子每相电动势E=4.44fNΦ、转矩M=CmΦIC0SΦ。分析:当f↑→Φ↓→M↓→电机堵转;f↓→Φ↑→磁路饱和→励磁电流上升→导致铁损急剧增加,因此在很多场合,要求在调速的同时改变定子电压,维持Φ不变,在工作中我们基本上碰到的都是采用恒磁通交流变频调速的形式;软启动:当电机达到一定容量时(一般超过15KW以上),如果电机采用直接启动,启动电流比较大, 会引起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同一电网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而软启动是通过软启动装置使电机在启动时,通过接触器将电机接法改为Y接,电机初步启动后通过接触器改为△接,从而达到平稳启动的目的,原理:电机启动时,线圈Y连接,每组线圈承受输电电压的1/1.732倍电压,电机启动完成后,改为△接,每组线圈直接承受输电电压。
2、在全面熟悉图纸的情况下,学习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
①《电力变压器、油浸互感器、互感器》
(GBJ148-90) ②《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91) ③《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验收规范》
(GB50254-96) ④《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⑤《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火灾危险环境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这几个规范中,应重点对《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掌握,这是后续高低压供电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的重要依据。
二、施工阶段的过程控制
1、与土建配合的监理要点
①变电所所有门窗必须向外开启,过道门扇双向开启,并注意门扇尺寸不能影响变压器、开关柜的进出。
②所有通风口必须用符合要求的钢丝网罩封闭,电缆敷设后所有孔洞必须用防火胶泥封堵,以防小动物入内作崇酿成大祸。
③变配电高低压系统的功能性工作接地、安全性保护接地、防雷接地一般采用共用接地装置,阻值要求﹤1Ω,因这种合用接地装置存在一个问题:当10KV或35KV侧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大的接地电流会流过接地装置,对大地产生高电位,又通过接地线传递到低压侧,在低压网络产生很高的转移电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的触电等危害性,在设计中一般采用在进线馈线上装设零序保护和降低接地装置阻值的方法来防御这种危害,零序保护可以通过继电保护装置来实现,而接地装置的优劣只有通过现场的精心施工,才能在符合设计阻值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阻值。因此对变配电接地施工大家要特别注意,重点对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焊接质量、防腐处理、敷设深度等内容实施监控,另外弱电接地网系统与变压器工作接地应分开,两系统距离不应小于5m。
2、关键工序监理要点:
◆变压器安装监理要点
①变压器进场后,应对设备本体和外观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设备铭牌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表面是否完好,有无锈蚀和机械损伤;对油浸式变压器带油的密封部件是否良好,有无渗漏(一般民用建筑多采用干式变压器,但在工业建筑中油浸式变压器应用还是非常普遍);高低压瓷套管、紧固件有无损伤、裂纹等,并及时收集设备随机附带的资料,特别是出厂的检测报告,这是后续设备交接、单体调试的重要依据。
②油浸式变压器本体就位安装中心线应符合设计要求,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气流方向应有1%~1.5%的升高坡度(如制造厂规定不需要者除外),就位后滚轮应用制动装置固定;油路中各阀门应灵活、开闭正确,法兰处密封良好,瓷套管表面无裂缝、伤痕,并清擦干净,油位指示器指示油位应正确,无假油位现象,不足的应添加经滤油合格、绝缘强度达到要求的变压器油,加油前应先打开气孔,再缓慢注油,检查压力释放装置;变压器接地端子应与接地网两点可靠接地。
③容量超过1000KVA的变压器,现场应抽芯检查,以防在运输中内部电气部件松动。如制造厂制造工艺先进,运输质量有保障,现场也可不作抽芯检查,或几方协商再定。
④对A(黄色)、B(绿色)、C(红色)相线是否与外接电源相序一致,进行检查、确认;对外进电源线路(主要针对高压架空线引入)避雷器安装进行检查,防止高压雷电流引入。
⑤按变压器出厂试验报告对变压器进行交接试验,其试验数据应与出厂试验报告相吻合,具体试验项目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和出厂试验报告执行。
◆高低压开关柜及配电盘(箱)安装监理要点
①对高低压开关柜及配电盘开箱检验、确认。重点对柜内各电气元件的铭牌、规格型号以及工作电流、开断电流和短路电流进行检查。
②基础型钢一般由土建带为预埋、安装,其安装各项允许偏差应执行电气安装标准,否则在设备安装交接验收时易出现返工;高低压开关柜安装排列必须符合设计,安放到位后其垂直度、水平偏差以及盘、柜面偏差和盘柜间接缝的允许偏差要符合规范规定,盘柜间连接所用的紧固件应用标准镀锌制品;基础型钢应与接地主网接地焊接可靠,门扇与柜体活动部位,接地线应用搪锡编织软线连接。
③盘柜内母线安装,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纹、折皱、夹杂物及变形和扭曲现象,安装时应在接触面涂以电力复合脂;母线的接触面应连接紧密,连接螺栓应用力矩扳手紧固,其紧固力矩值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应使电器的接线端子受到额外应力;主回路母排的相序排序要正确,重点对分断联络开关在翻排时的相序进行检查;柜体安装接线结束后,柜体内的杂物要彻底清理,并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④根据开关柜厂家提供的接线端子图对柜体内二次回路(指测量控制、保护回路、检测回路等)接线正误进行检查。出线回路、端子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盘、柜安装后门启闭应灵活,手动分、合闸应正常,机械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无异常情况;小车和抽屉式开关连接插件应分合正确、可靠,接触应良好;铠装电缆的铠装层必须穿过零序电源互感器后方可接地,未穿前需绝缘。
⑤高压或低压电容柜对电路的补偿是衡量变压器出力的重要标志,动力负载大多为感性负载,阻抗小感抗大,电流滞后电压角度,在工程竣工前应现场模拟试投电容补偿装置,看其功率因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供电部门要求C0SФ≥0.95以上)
⑥根据出厂试验报告和产品说明书,对开关柜特别是高压柜的电气特性进行试验,比如开断电流、固有分、合闸时间、导电回路电阻等。
◆电缆敷设的监理要点
①电缆敷设前,应根据不同电压等级选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兆欧表,对线路进行绝缘测试;电缆两头应进行封闭处理,防止水气进入芯线在电流作用下形成水树而破坏绝缘,影响使用寿命。
②检查施工过程中敷设的各类电缆绝缘层有无损坏。如绝缘层有破坏,施工方应及时用热缩材料处理,防止电缆进一步受潮;若已伤及芯线则需更换或切除受潮部分做中间电缆头;单相电缆不能穿钢管敷设。
③检查电缆的编号与排列、绑扎,重点检查垂直方向敷设的电缆其绑扎、固定间距是否规范要求;直埋电缆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标志桩。
④高压电缆头或中间接头做好后,需按2.5倍工作电压(2.5U)做耐压泄漏试验,时间为15分钟,泄漏稳定在15~25ma(微安)为合格,泄漏电流随时间增加而增加为不合格,查图后处理。
⑤低压电缆不做泄漏测试,其绝缘电阻测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⑥运行中检查温升,必要时用钳型电流表实测电流。 ◆桥架安装的监理要点
①桥架的几何尺寸、钢钣厚度、镀锌层厚度、粘接强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支撑点刚度要求、焊缝质量和防腐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②桥架通常每间隔30m则需与接地主网相连;镀锌桥架节间的连接板紧固件不能少于2处加弹簧垫圈,以达到接地跨接的目的,否则应加设铜芯扁网做跨接线。
③电力电缆、通信电费同桥架敷设时,两种电缆中间需加焊金属隔板;如在电缆沟分上下层电缆敷设时,从上往下应按高压电缆、低压电缆、弱电电缆(控制电缆)的顺序敷设。
3、系统调试的监理工作
柜体送电、投运前的系统调试,对整个变配电系统和各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至关重要,我们应重点对高压电气设备的交接实验、起停联锁控制、控制中心与PLC的连锁控制、继电保护调试以及模拟实验等内容实施旁站监理。模拟实验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①继电保护值的整定。一般由设计院提供继电保护值的计算值,然后由上级供电部门(一般为供电局)根据整个电网的运行情况,确定最终的的设定值,然后由施工单位现场进行标定,监理实施旁站检查。
②模拟试验的内容应主要包括:对柜体内CT变比的检查、模拟量的测量、直流电阻、绝缘电阻、CT极性、二次负载的测量、整组的速断、过流、零序、控制回路断路告警以及接地故障告警等内容。
第四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
在电气设计图纸中,我们经常会碰到TT、TN低压配电接地系统,有时施工单位在这方面施工不太规范,甚至出现错误做法。在这里对低压配电系统的三种接地形式(TT系统、TN系统、IT系统)作一简要介绍。
所谓接地,就是指电气设备的某一部分(通常指电源中性点、金属外壳、金属基座和金属构架等)与大地土壤之间的良好电气连接。供接地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物体,称为接地体或接地极,将接地体与设备接地部分相连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线,接地体与接地线合称为接地装置。接地线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带电的,主要有以下三个作用:(1) 防止人身遭受电击;(2)保障电气系统正常运行; (3)防止雷击和静电的危害。
接地系统按其功能可分为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两种。工作接地是为了保证电力系统和电力设备达到正常工作要求而进行的接地,例如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子设备的逻辑地等均为工作接地。
通常各种不同的接地型式(TT系统、TN系统、IT系统)用不同的文字符号加以区分。
文字符号中的第一个字母表示电力系统可接地点(变压器中性点、发电机中性点)对地的关系:
T: 表示直接接地
I:
表示所有带电部分与地绝缘或通过阻抗接地(称为不接地系统) 文字符号中的第二个字母表示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的关系。其中:
T: 表示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直接进行电气连接,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无直接关系
N: 表示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线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直接进行电气连接。N后面破折号的字母表示中性线与保护线的关系。其中:
TN-C 表示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具有简单、经济的优点:当发生接地短路故障时,故障电流大,一般可通过过电流保护电器切断电源保证安全。缺点:对于单相负荷或三相不平衡负荷以及有谐波电流负荷的线路中,PEN线中会流有电流,其所产生的压降呈现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线路金属套管上,对敏感性的电子设备不利,另外PEN线上微弱电流在爆炸危险环境有可能引起爆炸,同时由于PEN线在同一建筑物内往往有相互电气连接,当PEN线断线或相线直接与大地短路时,都将呈现相当高的对地故障电压,这时可能扩大事故范围。TN-S 表示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TN-S系统的经济性较TN-C系统差,但比TN-C系统具有更多的优点,首先正常时PE线不通过负荷电流,与PE线相连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在正常运行时不带电位,适用于数据处理和精密电子仪器设备的供电,其次也可用于有爆炸危险的环境中,另外在民用建筑中,家用电器大都有单独接地点的插头,采用TN-S供电,既方便又安全可靠。TN-C-S 表示PEN线开始是合一的,从用电设备进户点起,PE线与N线开始分开,且PE线与N线自分开后,N线就对地绝缘,为了防止分开后的PE线与N线混淆,一般PE线、PEN线采用黄绿相间的色标,N线采用浅蓝色色标。
TT系统必须有一个直接工作接地点,一般是变压器或发电机的中性点。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必须设保护接地,当由同一保护电器保护电气设备的所有外露导电部分时,应用保护线连接在一起,并接到其共同的保护接地极上;当几个保护电器分级
保护时,每个保护电器所保护的所有外露导电部分也必须按照这种方法接地。TT系统优点: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用单独的接地极接地,与电源的中性点工作接地无电气联系,适用于对电位敏感的数据处理设备和精密电子设备的供电系统;当系统发生接地短路时,由于受到电源侧接地电阻和电气设备侧接地电阻的限制,短路电流不大,故可减少接地短路时产生的危险性。
IT系统有三种,一是电源中性点与地绝缘、二是电源中性点经阻抗接地,电源接地极与外露导电部分的接地极分开;三是电源中性点经阻抗接地,外露导电部分接到电源的接地极上。IT系统的电源是不接地或通过阻抗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直接接地或通过保护线接到电源的接地极上。这种系统当出现第一次故障时,故障电流是正常运行时每相对地电容电流的3倍,系统的线电压无论在相位和量值均未发生变化,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上不会产生危险性的接触电压,可不切断电源,电气设备尚能继续运行,但此时报警设备必须报警,并通过检查线路来消除故障,减少或消除电气设备的停电时间。
在工程中,一般对负荷密度较高的住宅小区或负荷较集中的大型工业建筑的馈电线路采用TN-C接地制式,在电源进户处设置重复接地,从重复接地处通过总箱内设置的N线、PE线端子排,将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分开,从而构成一个实际的TN-C-S低压接地系统。
第五部分:建筑电气的监理程序
一、开工前的监理工作
1、详细核对图纸的设计编号是否与目录相符,如有差错应及时与业主联系,给予解决。
2、熟悉图纸,做好图纸会审前的准备工作,尽量在会审时把图纸、施工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几方以书面形式一一给予落实。在阅读图纸时,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确认:
①大的供电系统有无差错?
②住宅楼楼梯口各专业之间是否存在交叉、矛盾?各专业进出建筑物室内、室外的接口是否正确?(楼梯口需要排放的设备、管线很多。如计量箱、总等电位箱、电视、电话、宽带网、电源进线、上水管等,在施工中经常出现专业之间的相互交叉,无法施工,甚至影响土建结构安全的现象,对于这部位内容是我们在阅图和施工中,现场控制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③认真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是水电专业监理在监理工作中应履行的主要职责之一,通过编制实施细则,我们可以加深对设计图纸的了解和熟悉,一定要认真编写,突出工程特点和施工难点,切记敷衍了事或泛抄其他工程版本。)
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建筑电气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核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有没有突出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以及所采取的质量、技术和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到位,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是否与现场相符。)
二、施工实施阶段
1、对进场电气材料质量的检查、确认。(检查内容包括:进场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具备一定的批量;到材料堆放地点,随机对材料进行抽查、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签发通知单,清理退场。)
2、配合土建及时做好接地系统的施工的检查验收。重点对基础防雷钢筋和屋面接闪器的焊接质量进行检查:
①检查基础接地网是否焊接成闭合的电气环路?基础钢筋在纵横相交处是否用7字铁可靠焊接(双面焊6d,单面焊12 d)?防雷引上柱筋是否与基础梁钢筋可靠焊接?根据验收程序,基础工程隐蔽之前,建设单位应及时与防雷中心取得联系,现场进行验收,同意后填写监督记录。对于接地电阻值的测试以及屋面防雷网(接闪器)与屋面设备(特别是超出屋面防雷高度部分的设备)的跨接接地情况,监理人员要实施旁站,重点检查、确认。
②对于防雷引上钢筋,如土建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对焊接质量可不作检查;如钢筋采用搭接绑扎,则需逐一对防雷引上钢筋焊接长度与焊缝质量进行检查,特别是引上钢筋到顶端时,应交叉沟通焊接,引至屋面与接闪器(防雷网)连接的引上线应采用Ф12热镀锌元钢,严禁采用非镀锌或结构钢筋引上。
③从接地装置分别引至总等电位箱、电梯基坑、电梯机房、卫生间局部等电位的40×4的热镀扁钢,其焊接质量应符合规定与设计要求。凡不带电的箱体、金属管、金属结架必须从总等电位箱内作放射式焊连,不允许串连焊接。(强标规定)
3、管道预埋是后续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第一步,在结构构混凝土浇筑前,应对管道预埋的施工质量逐一进行检查、确认。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管道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配管出线回路数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管道的固定、间距、交叉、弯曲半径(大于6~8倍管径),钢管接头处的跨接质量(PVC、KBG管除外)以及管口的成品保护等内容是否规范要求。
4、对配线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认。主要内容包括:
①电线、电缆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对线径铜芯质量可以通过观察颜色和韧性进行检查。(如为再生铜,会影响导电能力,必须清理退场)
②检查绝缘层厚度与绝缘层的质量。绝缘材料是否为再生塑料,可以通过将电线煨一急弯,观其急弯处塑料变色情况、拉伸后还原情况进行检查;绝缘程度可以取一卷电线放入盛水的塑料桶中,两端放在桶外,摇表两极一头入水,一头夹已剥开的铜芯上,对电线的绝缘程度和其泄漏情况进行检查。
③对穿管内是否有接头、保护接地线是否用黄绿相间的多股软线(强标)以及各回路的线径规范、型号是否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检查、确认。
④对特殊部位穿线进行检查、确认。一般厨房、消防控制中心等设计采用BV105耐温电线,有时施工单位看图不细而仍用普通BV线的现象。
5、对配电箱及开关、插座、灯具的检查、确认。主要内容包括:
①配电箱的规格、型号、里面的开关元器件的配置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重点对开关元器件的工作电流、断路器的过载分断动作情况进行试验。(一般将开关与电焊机的启动回路串接,利用电焊机启动电流大的特点进行实验)
②开关必须可靠切断电源。检查方法,关掉开关,到灯头去测量是否还有电源。 ③灯具安装高度小于2.5m时要引入保护接地线,灯具重量超过2.5kg时,其吊钩要做承重试验,合格才可安装灯具。
④插座安装重点检查接线是否牢固,相位是否正确(左零右相,上接线柱为双色保护线)。竣工验收前应用相位测试仪对插座接线正误逐一进行检查,并做模拟漏电试跳。
6﹑施工过程隐蔽工程及时验收,变更部分及时准确计量,不留后遗症。
7、消防双电源自动切换正确可靠,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后模拟联动试验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三、竣工验收阶段
1、本阶段主要是整理、完善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隐蔽验收资料、工程变更以及对一些功能性方面试验的旁站监理工作,参与预验收,做好电气安装分部的观感质量评定。
2、参与编写工程评估报告。报告内容不可冗长,要用比较简短的文字概括工程的施工特点和施工阶段监理所采取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和效果。
3、协助业主做好竣工决算工作。工程结束后,有些业主会要求监理参与工程竣工决算,这就要求我们除了具备施工技术、管理方面的能力,还需具备工程预算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六部分:人民防空安装工程(简称人防安装工程)
人防工程是战时人员、物质掩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目前在成片的住宅小区和一些重要的办公场所,均设置的有人防工程,对于这部分内容,大家都有所接触。在这里根据自身参与人防工程监理的一点经历,谈谈如何对人防安装工程实施监控:
一、首先应对人防安装工程所涉及到的相关规范进行熟悉。主要标准有: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
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RFJ01-2002
二、对于人防安装的各个系统,在平时、战时的使用功能以及平时、战时功能转换的具体措施等内容,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
三、人防安装所有进场的材料(最主要是人防设备),必须由具备人防生产资质的厂家提供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四、一般人防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战时设备及管道都不安装,最多在简易洗消间的清洁区隔墙上安装自动排气阀,因此在施工中我们应重点对战时需要安装的设备和管道,而在结构施工中又必须给予预留的,以便平战功能转换的部位实施监控。
暖通专业的监控要点:
①在结构混凝土浇筑之前,要对密闭穿墙管的制作、安装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确认,严禁事后在结构上凿孔补装穿墙管。(当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一般做法:短管采用2-3mm厚度的钢板焊接制作,密闭翼环应采用大于3mm的钢板制作,且翼环高度不小于60mm,密闭翼环与密闭穿墙管的结合部位应双面满焊,密闭穿墙管两段伸出墙面一般150mm,具体做法应参照施工图纸中具体节点构造。)
②对超压测量管的制作、安装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确认。为了保证人防工程在战时有一定的超压值,在送风机房或防化值班室内必须预埋用于测量人防工程内外的压力的超压测量装置。(一般做法:超压测量管采用DN15的镀锌钢管,在混凝土浇筑时预埋在顶板内,两头离墙、离顶板各100 mm,预埋在顶板内的测压管连接应采用焊接或一根无接头的长管弯曲制作,平时两头封堵,具体做法应参照施工图纸中具体节点构造。测压管在施工中千万不能遗忘,在人防安装竣工验收时,是重点检查项目,如在结构顶板上找不到两头的管道,本人防工程将视为不合格。)
③对气密测量管的制作、安装和数量进行检查确认。为了检查口部的气密性和对漏气量进行测定,根据防化性能要求,各类人防工程在口部、防毒通道密闭隔墙上都必须设置气密测量管。(一般做法:气密测量管采用一根DN50镀锌钢管,在混凝土浇灌时预埋到位,两端做有密闭措施。气密测量管两头各伸出墙面50 mm~100 mm,中心标高一般离地1500 mm~1800 mm,离墙边距离一般为100 mm ~200 mm,具体做法应参照施工图纸中具体节点构造,以不妨碍密闭门开启为准。)
④当平时风管穿越清洁区内混凝土隔墙时,要预留风管孔洞,风管安装后,四周应填实严密;如平时风管穿越两个防护单元的隔墙时,则应在隔墙上设置矩形或圆形密闭穿墙管,具体做法同密闭穿墙管一样。
给排水专业的监控要点:
①穿越工程密闭墙的排水管道应采用焊接或无缝钢管做密闭处理,同时在工程内侧设置压力不小于1.0mpa的防爆波阀门。密闭处理其具体做法与暖通专业类似。
②给排水管道在穿越密闭外墙时,为了防止建筑物下沉,一般应在密闭墙外管道四周留孔或设挡土套管。
电气专业的监控要点:
①要掌握三种通风方式(清洁、滤毒和隔绝)的正常运行、转换措施。 ②检查从防护区引到非防护区的照明电源回路是否是单独回路供电?(有时施工单位为了施工方便,将两路合并成一路,与规范不符)检查在防护密闭门的内侧,临战封堵处的内侧是否设置的有短路保护装置。(这些内容在人防验收时都要重点检查项目)
③检查金属构件(如防护门、密闭门、防爆破活门的金属门框)是否与等电位联结。(有时电气图纸中,对这部分内容没做具体说明,施工单位施工无依据,此时监理应做好与建设各方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及时完善相关金属构件的接地连接。)
④检查电缆与密闭墙之间的间隙,是否用沥青麻丝或其他具有较好粘着力的柔性材料嵌实,且在墙外侧用抗力片旋紧。(重点对防爆破穿线井部位进行检查,因此部位有区域人防电源的引入)
第七部分:电梯安装的监控要点
电梯安装一般由电梯设备供应厂家负责安装,并负责最终的设备调试和向技术监督局申请验收,颁发电梯安装使用合格证。对于电梯安装工程我们一般的监理程序为:
一、对开工条件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电梯安装单位与土建单位已办理交接验收记录,现场具备电梯安装条件。
2、对电梯报装资料的核查。(电梯安装单位在安装之前,都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电梯安装备案手续,这是电梯安装的前提条件,如没有此批文,监理应不同意施工单位进行安装。)
3、对电梯安装单位企业资格的审查。(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电梯安装许可证和电梯安装营业执照,外省市电梯安装企业应到电梯安装所在地办理备案手续。)
4、对电梯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查:重点审查质量、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施工现场人员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及上岗证等,对于电梯口的安全防护在方案中应有具体的保证措施。(曾经某一工地,在电梯层门安装的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及时将层门
上锁,也未及时将电梯口进行封闭防护处理,致使在楼层施工的一名瓦工人员掉入电梯基坑而受伤。)
二、对电梯开箱进场检查:
一般电梯到达施工现场后,建设单位要委托监理人员进行开箱检查,我们检查的依据是:根据建设单位与电梯厂家签定技术合同中的详细配置表,一一对控制系统、曳引机、门机系统、轿箱以及其他部件的规格、型号、产地品牌等进行开箱检查。检查无误后,几方共同签署开箱检查意见,并及时收集相关的产品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三、安装过程中的主要检查要点:
1、对电梯井道内脚手脚的塔设质量和临边口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一般水电配合安全或土建监理工程师对这些部位进行联合检查)
2、对轨道安装和层门固定进行检查。(层门固定严禁采用点焊固定,塔接焊长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对电梯轨道和机房接地系统的检查。(PE保护线应分别与接地汇流排联结,不得互相串接,确保电梯轨道和机房内电气设备应有良好保护接地措施。)
4、督促土建单位配合电梯安装单位做好井道内检修照明和检修插座施工。(井道内检修照明和检修插座一般由土建单位的安装队伍施工,在电梯安装调试阶段,土建应积极配合电梯安装单位做好这些内容的管线施工。)
5、对电梯安装调试进行检查。施工现场调试的内容很多,包括控制系统、曳引机、层门门锁装置与轿门的机械—电气联锁以及限速器与安全钳之间的电气开关联动试验等,专业非常强,我想对这些内容我们应该有所了解就可以了,重点对以下三个
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①对电梯内部通话装置的通讯畅通进行检查;(电梯内部通话装置一般采用母子机结构形式,母机放在有人值守的房间,子机放在电梯机房,在电梯发生紧急状态时,轿箱、机房、值班室应实现三地通话功能---简称三方通话系统)②消防电梯在发生火灾报警时应联动迫降至首层供消防人员专用;(现场我们通过对电梯控制箱内报警接点进行短接,检查电梯是否能自动运行停靠于首层)③对电梯平层质量的检查。(电梯在停靠每层时,检查与楼层装饰地面的高差,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八部分:卫生间等电位联结
卫生间等电位联结在竣工验收或上级部门组织的水电安装专项检查中,都是列为重点检查项目。从现场检查和施工情况来看,整体质量控制并不是很好,暴露了很多问题。(比如:插座里面PE线未与等电位箱联结;等电位箱至卫生器具、金属地楼、金属立管等部位没有敷设管路;卫生间铝合金窗未与等电位箱联结等。)存在这些问题,从根本意义上没有起到等电位联结有效防止人员触电的效果。简单地分析了一下,大概存在两个方面的原因所致:①本身这个系统施工比较特殊,在工程施工阶段,特别是住宅工程,施工单位只能做到卫生间插座的等电位联结以及从等电位箱至卫生器具、金属管道等部位的管道预埋,而在很大程度上,整个系统能否达到设计要求,与卫生间装饰阶段等电位联结的处理措施密切相关,而住宅工程装饰一般由小业主自理,他们本身对这个系统不太了解,有的在装饰的时候,为了装潢美观需要,直接把等电位箱取消或封掉,所以从另一个层面上使施工单位对这个系统不太重视,能省就省,从而导致施工质量下降;②有些施工人员对这个系统的作用本身不太了解,现场盲目指挥。记得有一次,在现场要求施工单位对卫生间插座做等电位联结时,施工单位就反问:卫生间插座已有PE线,并且插座回路已有漏电保护器,所以没必要
再做等电位,这个线完全可以省掉,实际上呢?并不是这么回事,卫生间等电位联结和漏电保护器是两种不同的安全保护措施,不能相互代替,漏电保护器作为接地故障保护,仅仅是对本地线路进行保护,无法切断沿金属管道或雷电感应传递的危险电位。原因分析:①漏电保护器作为接地故障保护,其原理是放大流经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相线电流差切断电源。当设备外壳带电,漏电电流流PE线流走,漏电保护器能在瞬间切断仅以毫安计的故障电流,但是漏电保护器仅是保护本地线路,无法切断沿金属管道传递的危险电位,由于设备距离接地装置较远,而且 PE线本身存在电阻,可能使漏电电流小于30毫安而不动作,此时与PE线相连的金属外壳就可能出现足以引起伤害的电位。插座中的N线常因中性点飘溢带有电压,人触及N线也存在危险,并且漏电保护器经常存在失灵、损坏等意外情况,这是只有通过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措施才能避免危险电位;②卫生间铝合金窗未与卫生间等电位相连,如受侧击雷的影响,会感应出电压和电流,若此时人体同时接触卫生间里的地电位,就形成了电位差,人体处于危险状态。
作为一名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这个系统应该要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在这里根据<等电位联结安装>02D501-2图集,简单地讲一下施工阶段等电位联结的具体做法:
1、土建在卫生间底板面筋绑扎完成后,对面筋不大于0.6m×0.6m网格的钢筋交叉点进行电焊,将圈梁四周用∮12的圆钢进行跨接,同时网格钢筋与整个环路点焊接通,并同时与防雷引上钢筋进行可靠焊接。(施工中很多施工单位卫生间底板面筋钢筋、圈梁钢筋未沟通形成环路,只仅仅用一根扁铁从防雷引上钢筋焊接引出,此做法与图集不符。)
2、从圈梁钢筋上在LEB箱的底部位置用25×4的镀锌扁铁引上,同时在混凝土浇筑或墙体砌筑时,从等电位箱分别配管至卫生间插座、卫生间各种金属管道、卫生器具固定的金属部位以及卫生间金属窗等。(一般图纸中会有具体说明或标注)
3、从LEB箱敷设BVR-1×4mm2与卫生间插座PE线联结,如卫生间有多个插座,每一插座应分别与等电位箱直接联结。
4、对于综合楼工程,在装饰阶段应重点对卫生间金属管道、地漏、阀门、卫生器具金属部位与等电位箱的联结情况和具体处理措施,一一进行检查、确认。(具体做法详见<等电位联结安装>02D501-2图集)
第四篇:大风口水库建筑材料检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审批
校核:
编写:
1
建筑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目 录
1、总则 ................................................................... 3 1.1编制依据 .......................................................... 3 1.2适用范围 .......................................................... 3
2、工作程序 ............................................................... 3 2.1检验与试验人员的要求 .............................................. 3 2.2试验室的设置 ...................................................... 4
3、原材料取样规定与要求 ................................................... 4 3.1钢筋 .............................................................. 4 3.2焊接 .............................................................. 5 3.3水泥 .............................................................. 5 3.4砂子 .............................................................. 6 3.5碎石或卵石 ........................................................ 6 3.6道路工程原材料的取样规定与要求 .................................... 6
4、中间产品取样规定与要求 ................................................. 7 4.1混凝土及原材料的一般规定 .......................................... 7 4.2普通混凝土的取样规定与要求 ........................................ 7 4.3砌体工程检验 ...................................................... 7 4.4回填质量检验 ...................................................... 7 4.5钢筋锚杆拉拔试验检验 .............................................. 7
5、平行检测与跟踪检测的数量 ............................................... 7 5.1混凝土平行检测与跟踪检测的数量 .................................... 8 5.2土方回填平行检测与跟踪检测的数量 .................................. 8 5.3钢筋与焊接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 .......................... 8 5.4水泥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 ................................ 8 5.5砂子、碎石或砾石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 .................... 8 5.6外加剂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与的数量 ............................ 8 5.4块石和料石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 .......................... 8 5.4钢筋锚杆拉拔试验跟踪检测的数量 .................................... 8
6、试验计划 ............................................................... 9 6.1承包人的试验计划 .................................................. 9 6.2跟踪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 9 6.3平行检测计划 ...................................................... 9
7、本工程试验的监理重点 ................................................... 9
绥中县大风口水库应急供水工程
建筑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1、总 则
1.1编制依据:
1.1.1 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1.1.2工程招投标文件、设计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 1.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L288-2003; 1.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1.1.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1.1.6《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1.1.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1.1.8《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1.1.9《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1.10《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 1.1.11《水电水利工程土工试验规程》DL/T5355-2006。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绥中县大风口水库应急供水工程建筑材料检测试验工作。
2、工作程序
2.1检验与试验人员的要求
2.1.1承包人的检验与试验人员的要求
(1)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检验和试验项目的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理论基础和施工实践经验,熟悉试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责任心强,办事认真的专业人员。
(2)所有从事检验与试验工作的人员均需通过培训和考核,并持证上岗。 (3)所有质检人员要讲究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正确履行职责,以保证工作质量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4)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承包人检验与试验人员的岗位证书,没有相应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得独立进行检验与试验工作。监理部应保存对检验与试验人员资格检查的相关资料。
(5)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
玩忽职守的检验人员,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更换。
2.1.2跟踪检测与见证取样人员的要求
(1)负责工程质量跟踪检测与见证取样人员由现场监理人员担任。
(2)跟踪检测内容包括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验项目。
2.2试验室的设置
2.2.1承包人试验室必须具备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并满足合同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
2.2.2承包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建立现场材料试验室,并提交一份现场试验室设置和材料试验项目清单报监理审核。承包人试验室必须对现场试验室进行管理与指导,保证现场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与准确。
2.2.3承包人可以将试验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检测手段和资质的专业机构,但应得到监理部的明确批准。
2.2.4承包人应将跟踪检测中见证取样和送样的试样送至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并将选定的见证试验检测机构有关的资质证明材料报监理核查。
2.2.5监理平行检测的项目,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3、原材料取样规定与要求
承包人应按进场材料报验单填报,并附上厂家质量证明、出厂检验单和试验单。
3.1钢筋
3.1.1应及时承包人钢筋进场后,承包人应及时填报《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监理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并对样品进行包封、做标记,由承包人送至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必要时,监理人员与承包人人员一同将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送至检测机构。钢筋必须在检验报告出来后,方可用于工程。
3.1.2钢筋原材的必试项目:拉伸试验、弯曲试验
3.1.3承包人取样数量(依据《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第8条款、《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第7条款、《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第7条款):每批由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的
钢筋组成。热轧带肋、热轧光圆、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余热处理钢筋每批数量不得大于60t。每批取试件一组。热轧带肋、热轧光圆拉伸试验试件2个、弯曲试验试件2 个 ;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拉伸试验试件1个、弯曲试验试件2个。经验上取拉伸试件长500mm、弯曲试件长300mm。
3.1.4取样方法(依据《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第8条款、《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第7条款、《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第7条款):热轧带肋、热轧光圆均应从任意两根中分别切取,即每一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试件在切取时,应在盘条的任意一端截500mm后切取。
3.2焊接
3.2.1严格审查焊工的上岗证,钢筋焊接工作开始前,由现场监理人员对焊工焊接试样的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承包人将样品送至见证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必要时,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一同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
3.2.2焊接接头的必试项目:常用的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均做拉伸试验,闪光对焊增加弯曲试验。
3.2.3依据《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第5.3.1条款规定,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施工单位取样数量: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若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若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则仍按一批计算;每一批取试件一组(6个)3个拉力试件、3个弯曲试件。
3.2.4依据《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第5.1.7条款规定,焊接试件不合格时,应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复试。
3.2.5焊接试件不合格时,此焊接试件的焊接人不得进行焊接工作。
3.3水泥
水泥进厂后承包人填报《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监理人员根据《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所填写的内容,到水泥存放地检查进厂的水泥数量、品种、标号、厂家与报验的水泥是否一致。
水泥进厂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需要求承包人重新取样做试验,并按检验后的水泥实际强度使用。
监理人员掌握工程使用水泥的数量及要求,不定期的抽查水泥的使用及进货情况。 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7.2.1条款规定,施工单位水泥取样数量的要求:袋装水泥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出厂日期,
同一进场日期的水泥200t为一检验批,不足200t的亦按一检验批,每一检验批取一个样品。
本工程水泥检验项目包括:水泥标号、含碱量、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稠度等。 3.4砂子
混凝土施工前监理人员要检查砂子的各项指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砂子,令承包人采取纠正措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后方可使用,不能满足施工质量的砂子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第4条款的规定,砂子的必试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同一料场的砂子碱活性检测不少一次。
承包人取样数量:砂子试验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厂(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时亦为一验收批。
其质量要求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4.1.13条款的规定, 砂子含泥量≤3%,且不得有泥块含量。
3.5碎石或砾石
混凝土施工前监理人员要检查碎石或卵石的各项指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石子,令承包人采取纠正措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后方可使用,不能满足施工质量的石子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第4条款的规定,卵(碎)石必试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料的总含量。
承包人取样数量:卵(碎)石试验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厂(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时亦为一验收批。
碎石或卵石的质量标准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4.1.14条款的规定,二级配卵(碎)石含泥量≤1%,且不得有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料的总含量≤15%。
3.6道路工程原材料的取样规定与要求
3.6.1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前,承包人应将沥青混合料配合比报监理审核,审核批准后用于施工。
3.6.2石油沥青必试项目为:针入度、延度及软化点。由生产厂家提供资料。
4、中间产品取样规定与要求
4.1混凝土及原材料的一般规定
4.1.1混凝土浇筑前应重点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混凝土配合比,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1.2混凝土浇筑前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与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单上的材料是否一致。所用各种原材料是否已经报验。
4.1.3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对混凝土的坍落度、含气量进行检查,含气量测定值应满足要求。
4.1.4现场平行检测的混凝土强度试件,由监理部通知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完成。跟踪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块由现场监理人员监督承包人人员完成。
4.2普通混凝土的取样规定与要求
4.2.1依据《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11.5.3条款规定,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2.2依据《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11.5.3条款规定及本工程的项目划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施工时每个分部工程、每一季度取样2组、每一结构部位不少于1组,混凝土抗冻性能试验每个分部工程、每一季度取样1组、每一结构部位不少于1组。
4.3砌体工程检验
4.3.1砌体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提出砂浆配合比单报监理审核,经批准后用于工程施工。
4.3.2水泥砂浆的抗压强度检验频度:同一标号砂浆每100m3砌体取一组试件。 4.3.3块石、料石:按同料源每500 m³取一组试件。 4.4回填质量检验
4.4.1填筑工程开始前,承包人应将土坝填筑碾压试验方案报项目监理部,经监理部同意后,进行碾压试验。
4.4.2每一填筑层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应按有关的规范规定进行自检,并通知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跟踪检测工作。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抽检。
4.4.3承包人填筑质量试验数量应满足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满足合同文件及技术文件的要求。
4.4.4 填筑质量检验数量:各部位土方填筑自检按每填筑150m³取1组。 4.5钢筋锚杆拉拔试验检验
钢筋锚杆承包人按每300根做一组钢筋锚杆拉拔试验。
5、平行检测的数量与跟踪检测(含见证取样和送检)
5.1混凝土平行检测与跟踪检测(含见证取样和送检数量)的数量
混凝土强度检验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 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0%。
混凝土抗冻与抗渗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每个分部不少于1组。
本工程混凝土跟踪检测全部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要求,由监理对承包人取样进行见证,并送至见证检测试验室进行检测。
5.2 土方回填平行检测与跟踪检测的数量
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0%。
5.3 钢筋与焊接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
钢筋原材料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10%,,同标段、同规格、同牌号、同厂家至少取样1组,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30%。
钢筋焊接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同标段、同规格、同牌号、同厂家、同焊接人至少取样1组,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30%。
5.4水泥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
水泥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5%,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30%。当监理人员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时,通知监理试验人员进行监理平行检测。
5.5砂子、碎石或砾石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
砂子、碎石或卵石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10%,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30%。
5.6外加剂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
外加剂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30%。
5.7块石和料石见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
块石和料石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5%,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30%。
5.8钢筋锚杆拉拔试验跟踪检测的数量
钢筋锚杆拉拔试验跟踪检测的数量不少于承包人取样数量的30%。
6、试验计划
6.1承包人的试验计划
施工前承包人应制定试验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核,监理工程师应按取样规定与要求审批试验计划,承包人按审批后的试验计划,实施工程的试验工作。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调整试验计划。
6.2跟踪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根据审批后的承包人试验计划,承包人与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制定跟踪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承包人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跟踪检测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进行标识,不得随意更换试件与试块,保证试验结果的真实性。
6.3平行检测计划
监理部根据承包人的试验计划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制定本工程的平行检测计划。
7、本工程试验的监理重点
7.1原材料跟踪检测时,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样品的材质、规格等,应与所报验单上的材质、规格及现场材料相符。
7.2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原材料有怀疑时,应通知试验人员及时进行监理抽检。 7.3监理人员要检查承包人取样与试验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7.4原材料、砂子、碎石或卵石、块石和料石等进场试验结果未出来前,不得用于工程中。
8、其他
8.1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按合同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8.2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辽宁宏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绥中县大风口水库应急供水工程监理部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五篇:水工建筑物基础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和有关工程验收规程、标准等要求编制。
1.2本细则适用范围:坝基、坝肩、岸坡、隧洞、等基础的开挖以及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和旧建筑物拆除等工程。
2 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2.1承包人在施工放样前7天,完成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工作,并将下述成果资料报送监理部:
⑴首级施工控制网布置图,测量技术设计书(或观测大纲)(如果本项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
⑵首级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平差计算(包括成果表)及测量技术总结(如果本项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
⑶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加密测量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承包人应在现场放样前3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⑴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设置、校核测量、编号情况及平面图。 ⑵计算的放样数据。
⑶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⑷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⑸测量专业人员的设置,使用的仪器、设备配置以及仪器设备检验和校正情况。
⑹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⑺质量控制和验收措施。
2.3岸坡及其它开挖工程开挖前3天,承包人必须根据设计要求、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填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报告内容应包括:
⑴开挖施工布置图。
⑵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⑶开挖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
⑷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边坡及其壁面的防护。
⑸出碴(土)、弃碴(土)措施及其土石料的利用计划与土石场堆置设计。 ⑹施工排水措施。 ⑺安全作业措施。
⑻预留保护层的设置和措施。 ⑼施工进度计划报告。
⑽质量保证措施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2.4任何单项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对开挖剖面的实地放样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到监理部审核。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以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但是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准确性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2.5基础、隧洞、岸坡等按着设计要求开挖,并在清理就绪后,承包人必须向监理部报送中间申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安排进行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工作。
2.6上述报送的文件和需要审签的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在限定时间内送返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7除非承包人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单的3~12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 2.8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工程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可视为已经审阅。
3 施工过程监理
3.1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测量工作,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应包括下述内容: ⑴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控制图、进行测量放线,按实际地形测量开口轮廓位置;在施工过程中,测量、检查开挖数据及高程。
⑵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原始资料,如覆盖层、竣工建基面等内容的纵、横数据面图及地形图。
⑶测绘岸坡及其它开挖部位的开挖施工现场地布置图及各阶段开挖面貌图。 ⑷提供单项工程各阶段和竣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⑸有关基础处理的测量工作。 3.2隧洞开挖数据及地形图规格
⑴原始地面地形比例为:1∶100~1∶500。
⑵用于工程量数据计算的断面比例为1∶100~1∶200。 ⑶竣工建基面地形图比例为1∶100~1∶200。
3.3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做好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7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原始记录资料,以利于监理工作的进行。
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包括下述内容: ⑴观测资料。
⑵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配置以及劳动力组合。 ⑶机械生产效率及主要材料消耗量。
⑷施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措施及处理过程。 ⑸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所完成的工程量。
⑹质量检查原始资料。若开挖完成,承包人还必须主动配合施工地质工程师完成相应开挖部位的地质描图;并向监理部报送竣工测绘图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说明。
3.4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核定的施工措施文明施工,加强技术管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出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随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审核。
3.5施工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它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设计单位、施工地质责任单位和监理部,供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时参考。
4 施工质量控制
4.1开口轮廓位置和开挖数据面的放样,应保证开挖规格,除非设计另有规定,否则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覆盖层的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50㎝,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5㎝。
4.2永久性挖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需要修改坡度时由设计单位确定。
基础开挖宜采取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逐层设置排水沟(或井),层层下挖并做成一定的坡度,以利于泄水。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在挖方两侧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稳定。
4.3岩石边坡设计轮廓面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的方法。高度较大的永久或半永久性边坡,应分台阶开挖。如采用其它方式开挖,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4处于不良地质地段的设计边坡,当其对边坡稳定有不利影响时,在开挖过程中,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共同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承包人不得擅自处理,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4.5岩石基础面的开挖偏差,应符合下述规定:
4.5.1对于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 ⑴水平建基面高程的开挖偏差,不应大于±20㎝。
⑵岩石边坡设计轮廓面的开挖偏差,在一次钻孔深度条件下开挖时,不应大于其开挖高度的±2%;在分台阶开挖时,其最下部的一个台阶坡脚的位置偏差,以及整体边坡的平均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5.2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不良地质地段的岩体,其开挖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6钻孔爆破施工前,应按照要求进行爆破试验。爆破试验前,应编制试验大纲报监理审批。大纲应包括下述内容:
⑴爆破材料性能试验。 ⑵爆破参数试验。 ⑶爆破破坏范围试验。 ⑷爆破地震效应试验。
4.7爆破设计、爆破施工必须按批准的爆破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和施工。 4.8对岩体保护层进行分层爆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层炮孔不得穿入距建基面1.5m的范围;炮孔装药直径不应大于40mm;应采用梯段爆破方法。
第二层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5m的范围;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7m的范围内。
炮孔方向与水平建基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炮孔直径不应大于32mm。应采用单孔起爆方法。
第三层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炮孔不得穿过水平建基面;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2m的范围,剩余0.2m厚的岩体应进行撬挖。
4.9一次性爆破法开挖
4.9.1如果采用在紧邻水平建基面或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性爆破法,必须是在申报批准方可进行。
4.9.2保护层的一次性爆破法应符合下述原则: ⑴应采用梯段爆破法。 ⑵炮孔不得穿过水平建基面。
⑶炮孔底应设置用柔软材料填充或由空气充任垫层段。 4.9.3无保护层的一次性爆破法应符合下述原则: ⑴水平建基面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法。 ⑵基础岩石开挖,应采用梯段爆破法。 ⑶梯段炮孔底与水平预裂面应有一定距离。
4.10特殊部位附近的爆破,应满足有关安全保护的要求。必要时要通过监理审批。
4.11隧洞开挖,不应欠挖,尽量减少超挖。泄洪洞、发电引水洞,超挖不得大于20㎝,放空洞开挖,超挖不得大于15㎝。不良地质条件下的允许值可由业主(监理)、设计和承包人商定。
4.12隧洞开挖,其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效果应达到下列要求:
⑴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面上均匀分布。炮孔痕迹保存率,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节理裂隙较发育和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0%~50%;对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应达到50%~10%。
⑵相邻两炮孔间的岩面不平整,不应大于15㎝。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
⑶相邻两茬炮之间的台阶或预裂爆破的最大外斜值,不应大于20㎝。 ⑷预裂缝的宽度,不应小于0.5㎝。
4.13经监理工程师认可能够使用的开挖土石料必须堆放至设计文件标明或者监理部指定的储料场中。土石料的堆存应按有关图纸要求或报经监理部批准的作业计划,分层堆存,并应保证以后可以顺利取出这些土石料加以利用。严禁将能够使用的土石料与废弃料混杂。
4.14开挖作业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保护法规。
5 单元工程划分及验收
5.1根据设计和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和后续要填筑的区块(或衬砌的分段)划分,每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具体划分办法另行确定。
5.2基础和隧洞开挖验收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做好下列主要资料。 ⑴建筑物基础竣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有建筑物的实际基础面的平面位置、分块和重要的基础埋件位置。
⑵与施工详图,同样的位置、同样的比例的基础竣工纵、横剖面图,在开挖中有变化处,应增测剖面图。 ⑶基础竣工地质报告,地质素描图及主要工程照片。
⑷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报告(应包括: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等有关资料的说明)。
⑸基础竣工报告(主要反映与施工质量有关的开挖爆破、基础处理部分及其质量评价)。
⑹开挖填筑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或此类图纸和图号及设计文件文号)。
⑺《基础验收证书》应整理成册。 ⑻原始记录资料整理归档。
5.3本细则未列入单项工作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评定方法、检测数量、表格标准化等未尽事项,按有关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L38-92)》执行。
6 工程计量和结算支付
6.1所有为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开挖料,均归业主所有。为便于按不同的开挖分类单价计量结算,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程规范对开挖料进行土方、石方、有用料、无用料和岩石开挖工程等级分类。
6.2在土方或无用料开挖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的的原地形进行复测。石方或有用料开挖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完成土方或无用料剥离开挖后露出地形进行测量。
如采用混合开挖方式,则在每层开挖后,承建单位应实测土方与石方、或有用料与无用料的分界面。
上述测量成果均应在下道工序开挖以前报送监理部确认。
6.3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废碴清理,表土开挖、运输和堆放,树木砍伐和树根挖出等)工程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单价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报价中,不再进行单独进行支付计量。
6.4在施工期间一直到最终开挖工程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承包人应对堆碴进行清除并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塌方不是由于承包人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经施工地质方,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审核,可列入支付工程计量。
6.5土石方开挖作业开始前,承包人应对开挖区域的原地形进行复测,支付量测应按着施工详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并经过监理部确认的开挖线和纵坡进行支付工程计量。
6.6当月的开挖工程价款结算单及其相应的工程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应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在次月10日前送达监理部审核和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