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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库移民工作总结(精选)

农村水库移民工作总结时间的流逝很快,我们在季节的变化中,也积累了众多工作佳绩。回首看不同阶段的工作,个人的业务水平也有着提升,为了更好的了解自身工作水平,可以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水库移民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

农村水库移民工作总结

时间的流逝很快,我们在季节的变化中,也积累了众多工作佳绩。回首看不同阶段的工作,个人的业务水平也有着提升,为了更好的了解自身工作水平,可以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水库移民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农村水库移民工作总结

农村水库移民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政策,黄石镇乡村两级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政策不变、程序不乱、工作过细、大局稳定”的原则,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落实的情况看,全镇共涉及到28个单位,登记移民人口4467人,原迁人口1733人,其中库区和安置区人口3891人,零星迁入349人,出嫁入赘318人,大局平和。

一、领导高度重视,氛围空前浓厚

干工作一讲领导,二讲领导,三还是讲领导,一讲责任,二讲责任,三还是讲责任。自去年启动移民工作以来,县、乡、村三级干部联动,在重视氛围上,在责任意识上,始终空前浓厚。

1、县局予以大力支持,为我镇移民工作指出了航标。从宣传发动、摸底登记、调查核实、审批发放等各阶段上,县移民局始终高度重视黄石的移民工作,派出了以王均辉副局长为首的工作队专门指导我镇开展此项工作。做到了逢会必到、逢难必解、逢险必查、逢责必担,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有力的指导我镇工作的开展,得到了镇村及群众的普遍认可。

2、党政班子亲力亲为,为我镇移民工作提供了典范。首先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此项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当成为民谋利、为民办事的工作来搞。为搞好这项工作,书记亲自上门入户,镇长解难释疑;为搞好这项工作,派出作风务实的班子成员当分管,三易其人;为搞好这项工作,班子成员分片负责,交叉协调,均饱尝艰辛,有力地为干部做出了表率。

3、乡村干部脚踏实地,为我镇移民工作创造了基础。乡村两级干部始终围绕“九登与九不登”及后续通知进组入户,摸排座谈,脚踏实地,为全镇移民工作付出了大量的精力,为移民工作的组织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按部就班,程序稳妥到位

做工作先讲原则,再讲程序和方法,最后求效果。面对这一业务性较强的工作,我们在阶段部署和程序上严把关口,有序推进。

1、层层宣传政策,发动指导不走样。一是成立了工作班子;二是层层召开了会议;三是乡里不发文,全部用“县文”。各村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村、组为单位召开了村干部、党员、组长骨干会,召开了户主会议,认真传达了县以上的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

2、逐组逐户逐人摸底调查,登记上册不作假。按照“落实政策、尊重实际、群众意愿、不重不漏不错”等思路,

一、

二、三榜按规公布。

3、审批层层把关,发放慎重不松劲。一是建立层层审核领导小组,村里把了好关的由乡里把关,乡里无法定夺的由县局决断,不冤枉一个,不放松一个。二是扶持与发放方式慎重,党政班子和县移民局王局长一道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自行反复审定,下到各片征求意见,开展座谈,集中民意民愿,在扶持方式上采取了二种方式,即直接发放到人、部分发放到人和项目扶持相结合方式,其中分库区、安置区与零星插花三类。对库区采取原迁直发、后代400元/年的方式进行,对安置区采取原迁直发、后代300元/年到人的方式进行,对于零星户及四类特殊群体直发到人。项目资金留存村组发展公益事业。

三、矛盾处理及时,调查精益求精

受政策驱动和利益驱动的影响,群众的各类情绪和矛盾总是不可避免的。男女问题、红线问题、年限问题、户口问题、田土利益问题等等随之而来。分配方式的变化必然会影响生产关系的变化。在面对矛盾问题上,我们是做了大量工作的,一是反复解释;二是反复汇报;三是反复调查。可以肯定两点,一是我们在对待这件事情是认真的、过细的、多轮的;二是今后一段时期也是必然存在的,仍需县乡两级做出努力。

四、确保大局稳定,成效比较明显

从我镇部署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看,我们的大局是比较稳定的,每个阶段是有成效的,每个程序是完全到位的,每个移民心中是有数的。到目前为止,发放工作正稳步推进,除有继续申报是移民的人外,还没有人举报我镇有不真实的移民,关于移民登记与资金发放工作,可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第二篇: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农村移民安置办法

YZCR-2014-01008

永政办发〔2014〕8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

农村移民安置办法》的通知

江华瑶族自治县、江永县、道县人民政府,回龙圩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农村移民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农村移民安置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2〕54号)同时废止。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

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

农村移民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农村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0〕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78号)、水利部批复的《湖南省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方式有关问题的复函》(湘移函〔2013〕173号)的规定,结合涔天河库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淹没区、影响区及枢纽工程建设区农村移民安置。

第三条 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遵循开发性移民方针,围绕“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坚持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相结合,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第四条 移民安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二)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三)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四)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坚持外迁安置为主,采取多种方式安置移民。

第五条 集中外迁到道县、江永县、回龙圩管理区安置的移民,继续享受江华瑶族自治县高考招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第六条 淹没线以上的林地及林木仍由原权属单位或权属人所有,在法定承包期内仍由原移民户承包经营管理,外迁移民在林地经营管理上与原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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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领导下,永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项目法人参与。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区)是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在省移民开发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下,永州市移民管理部门及有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任务的县级人民政府移民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移民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移民工作。

第八条 农村移民安置方式主要分为长效实物补偿安置、进城镇土地流转安置、后靠安置、自谋职业安置和投靠亲属赡(抚、扶)养安置。

第二章 长效实物补偿安置

第九条 长效实物补偿安置,是指以淹没征用并计列了补偿补助费的农村集体土地为依据,根据核定的年亩产稻谷重量,按照淹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计算,对工程淹没影响土地权属人(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移民)进行逐年实物补偿的安置方式。

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淹没征用的水田、旱地、林地、荒草地、水塘等农村集体土地,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确定的系数折算成标准水田面积,按照每亩每年500公斤稻谷标准和当年国家公布的中晚籼稻收购保护价格计算实物补偿金额,兑付给淹没影响集体土地权属人。

按水库淹没影响村民小组生产安置人口计算,人均年补偿稻谷低于183公斤的,按人均183公斤稻谷补足到该村民小组。

从移民搬迁之日的下一个月起,对淹没影响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人实行长效实物补偿,直到电站完全报废为止。若电站不再运行,由电站业主负责复垦被淹没土地,移交移民耕种。

第十条 每年4月底和10月底前,由移民安置县按规定计算出淹没影响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人长效实物补偿资金,经市移民、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市财政将补偿资金拨入移民安置县财政移民资金专户,移民安置县按规定组织分配。淹没影响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人补偿资金分配到户花名册报市移民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对进县城移民集中安置点安置的移民,根据城市规划,由政府统一建设移民安置小区,移民从小区自行购置楼房安置。每人购置楼房在25平方米以内的(含25平方米),由移民按照审定规划确定的同样结构房屋补偿费单价购置;25平方米以上至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按成本价购置;超出3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购置。进县城移民集中安置点安置的农村移民不配置自留菜地。

对进集镇集中安置点安置的移民,1至2人户配置48平方米宅基地;3至5人户配置96平方米宅基地;6人以上户配置144平方米宅基地,由移民按照统一规划,自行联户建房或委托政府建房。在集镇集中安置点安置的农村生产安置人口,每人配置0.03亩自留菜地。

第十二条 实行长效实物补偿安置移民的淹没个人财产补偿费、沼气池补助费、搬迁运输补助费、坟墓补偿费、建房困难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按标准补偿给移民。在规划的集中安置点安置移民的基础设施补助费拨付给安置地乡镇人民政府,用于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不发给移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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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办理程序:移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实行长效实物补偿安置,并加盖公章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审核后,上报县移民部门审定;县移民部门组织乡镇人民政府与相关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长效实物补偿合同。

第十四条 将长效实物补偿安置移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加强移民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就业服务,帮助符合就业条件的移民户培训转移一个劳动力就业。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移民,按规定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符合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章 进城镇土地流转安置

第十五条 进城镇土地流转安置,是指外迁有土安置移民在县城集中安置小区自行购房或在集镇配置宅基地自行建房,将配置的生产用地集中流转经营的安置方式。

移民安置区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集中安置、集约经营、固定补助、后扶支持的原则,按照人均水田0.6亩、旱土0.3亩、林地0.5亩的移民生产用地配置标准,连片调剂熟地给外迁农业生产安置的移民,调剂熟地有困难的,在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内,按照靠近生活安置地的原则,将生产用地折算成标准水田面积连片调剂生地给移民。移民配置的生产用地所有权归外迁移民新组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归移民所有,由生产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所有权证和承包经营权证。

第十六条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移民将配置的生产用地集中流转给项目法人或其他农业开发公司集约经营,或由移民组建的农业合作社自主生产经营。集中流转给项目法人经营的,在约定流转期内,按每亩标准水田每年172公斤中晚籼稻谷标准和当年国家公布的中晚籼稻收购保护价格计算实物补偿金额,由项目法人逐年拨付给移民户口所在地县级移民管理部门,县级移民管理部门及时兑现给移民;集中流转给农业开发公司经营的,流转价格由移民与公司协商,支付方式在流转协议中明确;移民自组农业合作社经营的,由移民自负盈亏。

第十七条 选择进城镇土地流转安置方式的移民,从搬迁之日起按照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规定的过渡期生活补助的年限和标准执行,过渡期结束后执行土地流转收益补助。土地流转收益可以继承。集中流转给项目法人经营的土地流转收益由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法人应建立进城镇土地流转安置移民扶持基金,用于应对经营不善、自然灾害等兑付风险。

选择进城镇土地流转安置移民库区内淹没线上剩余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收回,解除承包合同。

第十八条 实行进城镇土地流转安置农村移民的生活安置,执行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将进城镇安置移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加强移民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就业服务,帮助符合就业条件的移民户培训转移一个劳动力就业。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移民,按规定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符合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条 补偿补助费发放:进县城移民安置小区自行购房的移民,须委托当地县级移民管理部门暂时代管其个人财产补偿费、沼气池补助费、搬迁运输补助费(自行搬迁)、坟3 墓补偿费等资金,待移民选购好房屋结算时,受委托代管的县级移民管理部门用补偿补助资金为移民结算购房款,并将多余的资金退还给移民,移民补偿补助资金购房欠缺部分,由移民补足。移民基础设施补偿费用于安置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安置费由项目法人按规定程序调剂或开发移民农业生产用地。

进集镇土地流转安置的移民,淹没影响的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沼气池补助费、搬迁运输补助费(自行搬迁)、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坟墓补偿费、建房困难补助费等,按建房进度分期分批兑付给移民。移民基础设施补偿费,用于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安置费由项目法人按规定程序调剂或开发移民农业生产用地。

第二十一条 办理程序:进城镇土地流转安置的移民,以户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移民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进行逐级审核,县级移民管理部门审定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移民与迁出地、安置地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进城镇土地流转安置协议一式七份,协议签订方、外迁移民生活安置地集体经济组织、县级移民管理部门、项目法人各执一份。出县外迁移民,迁出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须签订移民安置协议。

第四章 后靠安置

第二十二条 后靠安置是指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后靠安置移民,就近后靠建房安置的安置方式。淹房不淹地的后靠安置移民户,只配置宅基地;淹地不淹房的生产安置移民户,采用长效实物补偿安置;淹房又淹地的移民户,配置宅基地并实行长效实物补偿安置。后靠集中安置移民,户外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政府统一规划建设。

第二十三条 分散后靠安置移民建房严禁占用耕地,每户宅基地面积控制在180平方米以内;集中后靠安置的移民,1至2人户配置60平方米宅基地;3至5人户配置120平方米宅基地;6人以上户配置180平方米宅基地。

第二十四条 补偿补助费发放:淹没影响的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沼气池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坟墓补偿费、建房困难补助费、搬迁运输补助费等,按规定直接兑付给移民。基础设施补偿费,分散后靠安置的按规定补偿给移民用于建房或购房,集中后靠安置的统一用于后靠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五条 办理程序:后靠安置的移民,以户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由移民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县级移民管理部门审定后,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安置协议一式三份,协议签订方和县级移民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第五章 自谋职业安置

第二十六条 自谋职业安置是指移民生产门路和生活出路已落实,不需要政府解决生产、生活安置用地,自谋职业的安置方式。

第二十七条 自谋职业安置的条件:移民库区外的私有房产(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能保障家庭成员的居住,正在从事的服务业、运输业、建筑业等

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已连续三年以上,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能提供缴纳管理费或税收的票据,其生产经营收入能满足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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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补偿补助费发放:淹没影响的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沼气池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坟墓补偿费、建房困难补助费、基础设施补偿费、搬迁运输补助费、按照淹多少补多少原则计算出来的生产安置费等,按规定直接兑付给移民。

第二十九条 办理程序:

(一)符合自谋职业无土安置条件的移民,以户为单位书面申请,并附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移民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逐级进行审核,县级移民管理部门进行审定。

(三)符合条件的移民户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安置协议一式三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协议签订方和县级移民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第六章 投靠亲属赡(抚、扶)养安置

第三十条 投靠亲属赡(抚、扶)养安置是指移民自愿放弃生产、生活安置用地,投靠直系亲属或配偶供养的安置方式。

第三十一条 投靠亲属赡(抚、扶)养安置条件:移民的直系亲属或配偶在军队、机关、事业或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单位有固定工作(不含临时工,军队要符合随军条件),其稳定收入能满足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有投靠亲属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职业和收入证明、有公证机关出具的投靠亲属接受移民的书面承诺、有供移民永久性居住的私有房产。

第三十二条 补偿补助费发放:淹没影响的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沼气池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坟墓补偿费、建房困难补助费、基础设施补偿费、搬迁运输补助费和按照淹多少补多少原则计算出来的生产安置费等,直接兑付给移民。

第三十三条 办理程序:

(一)投靠的移民向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写出书面申请,不能自写申请的人员,可由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出具与投靠亲属关系的相应证件或证明,并附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移民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逐级进行审核,县级移民管理部门进行审定。

(三)投靠人员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安置协议一式三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协议签订方和县级移民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移民外迁县内安置,保留原村组建制不变,可以不迁户口,继续享有原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履行原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尽义务。跨县区安置的移民,由迁出地和安置地县区户籍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户籍迁移入户。

第三十五条 参加医疗保险和享受低保的外迁出县安置移民,由县区相关部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加养老保险的移民,出县安置的由迁出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国家规定的转移接续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为移民办理耕地山林、房产确权发证手续,并在子女就学、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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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移民按规定办理手续,领取相关费用后,不得拒绝搬迁或拖延搬迁。已经搬迁安置的,不得返迁或要求再次安置。若拖延搬迁或者拒迁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移民后期扶持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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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湖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鄂移[2006]175号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规范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行为,确保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意见》和省政府《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在鄂的直属水利水电工程,经国务院、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省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国务院下达接收任务、由我省接收的外省(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中型水库,是指水库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0万立方米)或者水电站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利水电工程(不含渠系)。

本办法所称农村移民,是指因兴建大中型水库土地被征用、被搬迁到安置地安家落户并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的农业人口。

第三条 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应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县为基础,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1 库区县内安置移民的登记工作,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出县省内安置移民的登记工作,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必要时,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向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移民搬迁安置花名册;搬迁安置到省外移民和出县省内安置无法对接的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由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在核定登记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前,应将人口核定登记办法、集中登记时间等事项予以公告。移民在公告期内未能申报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六条 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范围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本办法所称现状人口,是指2006年6月30日以前完工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现状人口,由原迁移民和水库完工时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移民自然增长的人口组成。

本办法所称原迁人口,是指因大中型水库建设实际动迁的农村移民人口,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的规划水平年的动迁人口为准。

第七条 人口核定登记坚持以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为依据。 2006年6月30日以前竣工的水库,后期扶持人口以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农村移民人口为基础,并考虑规划设计水平年到2006年6月30日的人口自然变化情况核定;没有移民安置规划的,以搬迁 2 时登记在册的移民人口或工程验收文件等档案资料为基础,并考虑工程竣工之日到2006年6月30日的人口自然变化情况核定。

2006年6月30日以前在建的水库,后期扶持人口按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农村移民人口核定,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尚未搬迁的农村移民人口,按移民动迁实施方案分年核定。

2006年7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水库,后期扶持人口按实际动迁的农村移民人口核定,每年核定一次。

第八条 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按下列规定登记。

(一)2006年6月30日前出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

1、具有安置地农村户籍且为农业人口的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含依法收养的);

2、具有安置地农村户籍且为农业人口的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娶进或入赘的农业人口;

3、搬迁结束后再次自行迁出安置地具有农村户籍且为农业人口的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

4、原迁移民出嫁或入赘到安置地以外非移民户且具有农村户籍的农业人口;

5、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户口临时转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校大中专学生、劳改劳教人员,凭当地公安机关证明,可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

(二)不能核定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

1、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

2、原迁移民和移民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后代;

3、移民后代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农业人口;

4、水库淹没处理影响的城集镇、工矿企业、专项设施迁改建新址占地涉及的征地拆迁人口;

5、淹地不淹房仅作为生产安置的人口;

6、为安置农村移民调出土地的人口。

第九条 2006年7月1日后搬迁的原迁人口,按实际动迁的农村移民人口登记。

第十条 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需要,再次搬迁的农村移民,只能享受一次后期扶持政策。

第十一条 库区后靠移民在后靠安置地登记;外迁安置移民在安置地登记;搬迁安置结束后移民再次整户自行迁出安置地的,在其初次安置地审核、登记,并由初次安置地、最终安置地县(市、区)移民管理部门对接,移交档案资料;零星分散自主外迁的,在迁出地登记。

第十二条 移民后期扶持人口以户为单位登记。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水库名称,移民户主及家庭成员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劳动力就业类别,身份证号码,是否原迁移民,搬迁安置时间,安置地,迁出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方式等。核实无误后,按安置地,水库类别统一编号,省、市(州)、县移民、财政部门建立统一的电子文档。

4 登记时,移民应提供个人申请,出示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房产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经营权证等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 人口核定登记结果自下而上逐级汇总,2006年6月30日前的核定登记成果,一次性汇总上报;2006年7月1日以后的,按实际动迁的农村移民人口,分汇总上报。汇总成果应有村组和乡(镇)、县(市、区)、市(州)各级负责人分别签章认可。

第十四条 省对县(市、区)后期扶持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 县(市、区)将核定的后期扶持人口落实到具体村组或移民户,能够核实到人的,一定核实到人;不能核实到人的,要核实到村组。在后期扶持期间,县(市、区)对核定到村组或移民户人口的自然变化,实行“增人不增,减人要减”。

第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在核定登记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工作中,应建立健全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决定、严重失误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移民部门负责具体登记事项,公安部门负责户籍查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动员、提供真实情况,移民代表、户主参与监督。登记表经户主签章、登记人员签字认可后,在安置地乡(镇)、村各公示七天。群众对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予以公开。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在核定登记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套取国家移民资金的,严格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第十七条 在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中,如有移民无理取闹,干扰、阻挠正常工作的,视其情节,依法予以处理。对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登记的,一经发现,取消该户已登记人口的扶持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移民局负责解释。

第四篇:某水库移民工作的思考

今年

七、八月份,我在老家生活了一段时间,有机会了解广大群众对**水库建设的认识和对移民工作的意见与要求。随***书记等领导赴江口、桃坑两乡调研,又一次聆听了江口、桃坑两乡干部、群众对**水库建设和移民工作的意见。我深深感到有必要把几个月来所掌握的情况加以整理,把淹没区干部、群众的想法加以归纳,并结合政策法规,形成十条意见,供领导决

策时参考。

一、关于移民工作的指导思想

移民工作是难度最大的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管用的指导思想。

我认为**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否可以这样: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移民对象的风俗习惯和现实情况,考察和选择安置点,实行开发性移民,使移民迁得出,留得住,致富快,不返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我认为是做好移民工作的关键。做移民工作的人能代表移民的根本利益,移民工作就不会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就移民对象而言,既然做移民工作的人代表了自己的根本利益,那么,如何搬迁,迁往何处,什么时候迁就没有过多考虑的必要,可以放心地服从移民工作部门的安排。

江口、桃坑两个乡的客家人,是个特殊的人群。他们的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以及语言都与茶陵本地人不同。因此,安置的时候应考虑这些因素。

实行开发性移民,这是三峡移民工作的经验。如果不实行开发性移民,那么他们到一个新的地方,就不可能解决吃饭的问题、发展的问题、脱贫致富的问题,就可能产生新地方不如老地方的思想,以致造成返迁的后果。

二、关于认识客家人的问题

居住在江口、桃坑两乡的客家人,是从福建、广东、江西三省迁来的。他们的祖先在公元四世纪(西晋末年)“五胡乱中华”时期和十二世纪初金兵入侵、南宋偏安时期,因战乱从黄河流域(中原地区)迁徙到福建、广东和江西,后又迁到湘赣两省交界处的罗霄山脉,再辗转迁徙到江口、桃坑定居。如现在江口乡罗姓人是宋末元初(1279年)迁来的,至今已有七百多年历史。桃坑乡罗、廖、郭等姓氏客家人是在清雍正时(1730年)从福建、江西迁来的,至今已有

二、三百年历史。

客家人从外地迁来,只能在深山角落里谋生创业,繁衍后代。他们很少与外界接触,很少与本地人来往。在旧社会,他们要受本地人的欺凌。客家人一般都敦厚、纯朴、胆小、老实。解放后,他们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不再受人欺侮,生活得到了彻底的改善。因此,他们拥护共产党,凡是政府的号召他们都响应,凡是政府下达的任务都能完成。

江口、桃坑两乡的客家人在革命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1、茶陵革命史上第一位烈士范桂荣是桃坑乡的。

2、解放以来,江口、桃坑两地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竹木和林产品。江口乡平均每年上交木材八千立方米以上,上交楠竹二十万根以上。桃坑乡平均每年上交木材一万立方米以上,上交楠竹二十万根以上。

3、解放以来,茶陵县的水利、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都少不了江口、桃坑人。如茶安灌区、岩口水库、龙头灌区、东坑水库、龙下灌区(青年电站)、醴茶铁路的建设工地上都有成百上千的江口、桃坑乡的民工。两地还为这些工地提供箢箕、扁担、锄头把,全是“一平二调”,没有报酬,又不是直接受益的,真可谓作出了无私的奉献。

现在,**水库的建设已进入前期准备工作阶段。江口、桃坑两乡人民得知这个消息后,无不欢欣鼓舞,奔走相告。他们认为建设**水库是件大好事。对江口、桃坑人民全面实现小康和对茶陵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库区人民,特别是移民对象,应该要顾全大局,全力支持。他们表示,尽管要离开祖祖辈辈居住了几百年的故土,告别山清水秀的家园,也要保证**水库顺利建设、蓄水、发电。

客家人几经周折从中原迁徙到艰苦的南方山区安家立业,在创造生存条件的同时,创造了客家文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也形成了语音、词汇、语法都有别于本地语言的客家方言。

认识客家人,了解他们的习俗,有助于妥善地安置移民,使他们迁得出,留得住。过去青年电站的移民(也是客家人),迁到本地人集中的地方插队,不几年便返迁了。这个教训应该吸取。既然客家人顾全大局,支持**水库的建设,忍痛舍家园,那么,我们就应该考虑他们的意见与要求,精心安置,使他们有一个比原有更美、更称心、更能尽快奔小康的新家园,作为对他们的回报。这样就有可能通过移民工作更加密切党群关系,使今后其他各项工作能更顺利地开展。

三、关于行政区划

**水库建成后,江口、桃坑两个乡可以合并为一个乡。这两个乡现有人口一万六千人左右。**水库淹没区人口将近占现有人口的百分之五十。如果淹没区人口以百分之五十异地安置估算,两个乡剩下的人口只相当于桃坑乡现有人口。合二为一后,仍然是个小乡。有人曾设想,**水库建成后,将江

口、桃坑两个乡撤掉,以水库为界,库东并入严塘镇,库西并入湖口镇。这种设想有两个弊端:其一,不便管理,现江口乡的村离镇政府太远,到镇里开会、办事既要坐船,又要坐车,且里程很远,多有不便。其二,对保护库区环境,开发旅游,发展库区经济不利。只有合二为一,才能克服这些弊端,有利于库区的发展与繁荣。

并乡后,乡党政机关宜设在原两乡

地理位置的中心——现桃坑乡的大汾村,并在这里建集镇,使之成为库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中心。

四、关于移民安置点的选定

1、桃坑乡大汾村

如果江口、桃坑乡合并,乡党政机关设在大汾,并在大汾建集镇,那么现在桃坑、江口两个墟场的工商户可搬迁到大汾,继续经商办厂。

2、坝下

**水库建成后,坝下无疑要在现**、祠湾两个村形成一个工业园区,建一个有相当规模的大镇。靠近大坝的马溪、带江、田和三个村的移民可迁入,其生活出路:**水库管理局可在移民中招一批职工;可在工业园区的企业中打工;可搞第三产业,做点小生意;有条件的可以自己办厂。

3、县城

在106国道绕城线两侧安排一批有条件进城的移民户。

进城的先决条件是有建房能力。移民户现有房子大多是“干打垒”式的土房子,这些老房子得到的补偿金不会很多,如果自己拿不出钱,就不可能在县城按照规定标准和层数,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房子建好。按照目前的造价标准,建一幢占地80平方米的三层的房子,除地皮费外,大约需要10万元左右。移民户如果没有建房的经济承受能力,就不可能安排进县城。

我认为除了有建房的经济承受能力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安排进县城:①有雄厚的资金可经商办企业;②有固定职业和固定经济收入;③有一技之长或技术职称,能在县城找到工作。否则进城后无法解决吃饭问题。

4、桃坑乡东江村

**水库建成后,库区的竹木可以从水路集中于东江村,再从这里由陆路外运,成为竹木的集散地。因为东江村地处库外,可在该村曹家组开辟一个工业园区,把江口、桃坑现有的竹木加工企业迁进园区。业主和员工是移民对象的一并迁入。

5、农耕点

在三八区靠近山区的既有田土又有山林的地方选点,凡愿意从事农耕和经营林业的移民可以优先安排,并提供优惠条件。

6、林业点

可考虑在云阳林场划出一两个分场(要划出分场难度很大,要经省林业厅批准),安置二百户左右愿意从事林业生产的移民户。

五、关于库区的资源、环境保护

1、库区范围内的林地,最好收归国有,实行无限期封山育林。其好处是:其一,森林可涵养水分,为水库提供丰富的水源;其二,有利于水土保持,减少或不使山上的泥石冲入库内,防止水库淤塞;其三,使环境更优美,山更青,水更绿,有利于开发旅游;其四,为野生动物提供更好的生息场所,使生态更加平衡。

2、为了保护库区环境,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兴办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工厂,如造纸厂、冶炼厂等,保护库区的水质、大气不受污染。新建集镇,污水不能直接排入库内,要有垃圾处理设施。

3、非淹没区的村民和后靠的移民户不准在库区范围内猎杀野生动物(包括枪杀、围捕、放弓驽、放铁夹等)。

4、严禁在库区水域内使用电力、毒药和危爆物品捕鱼。

5、淹没区内国家保护的树木(包括村民自留山和责任山内的)严禁砍伐,应由县林业部门统一处理。

六、关于非淹没区村民的要求与对策

1、**水库建成后,非淹没区的道路、供电线路和程控电话线路全部被切断。村民要求要将工程复建好,保证能继续通路、通电、通程控电话。对策是:其一,修一条环库公路,作为主干道。非淹没区各村、组的道路采取村民投工、指挥部补贴的办法接通;其二,供电电杆淹没处用水下电缆接通;其三,最好用水下电缆接通程控电话,也可用小灵通代替程控电话。

2、非淹没区的个别农户和村组,如果解决“三通”的费用大大超过搬迁的费用,可以考虑迁出。这样,既可以节省开支,又可以方便群众,让他们走出大山去求发展。

七、关于教育和卫生工作

1、教育。拆除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利用拆下来的有用材料在乡政府所在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全部在学校寄宿,一至三年级每10名学生设一名保育员,三至五年级每班设两名保育员。保育员可在富余教师中安排一部分,也可由每个村选送一部分。在该校上学的学生,如属移民户(除外迁的)可半免或全免代收部分的学费。以后逐步创造条件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2、卫生。争取卫生部门的支持,筹建一所综合型医院。在现卫生院的基础上增添医疗设备,购置一艘救护船和一艘水上出诊艇,方便群众治病。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办好村卫生室。医院聘用一名当地草药郎中,充分利用当地草药资源防病、治病。

八、关于后靠的问题

少数不愿外迁的移民,如果有固定收入,或有一定的种养技术的,应当允许他们后靠。但是,若无法自行解决吃饭问题,而要依赖政府或山地资源生存的,不能后靠的,应动员他们迁出。

九、关于库区的开发

**水库建成后,江口、桃坑两乡原有的资源和新增的小岛、水面资源,为库区的开发提供了有利条件。

1、利用淹没区的小岛,发展特种养殖业,如养蛇、养野猪等。在小岛上养这些动物,既安全,又可供游人观赏,还能让这些动物回归大自然去自由自在地生长、繁殖。

2、利用宽阔、平静的水面和良好的气候环境,引进国家或省级水上运动队来此集训,让水库成为训练基地、比赛场地。

3、利用库内淹没的垄沟发展渔业生产,放养冷水鱼类。

4、利用山地的草料资源,发展牛、羊、鹿、獭、兔的养殖。

5、利用水面和山地景观发展旅游业。

6、在工业园区筹建竹木制品深加工企业。如江口、桃杭现有的竹拉丝厂,只生产半成品,若能将这些半成品加工成牙签、餐签、医用棉签、竹帘、竹垫、竹席等,其经济效益将会成倍甚至上十倍地增长。

还可以利用山上的小灌木、树蔸、树根、竹蔸、竹根等加工成盆景、根雕。

十、关于如何做好移民工作

做好移民工作,有以下几点建设:

1、做好宣传工作,要有正确的舆论导向。可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水库建设的意义和移民工作的政策。

2、抓好带头人。村组干部、党员、退休干部职工、在职职工的家属,如属移民户,应毫无条件地带头。

3、做移民发动工作,要坚持正面引导,做过细的工作,来不得行政命令。当然对那些顽固的钉子户则应通过法律程序,强行迁出。

以上意见不一定正确,有的可能与党的政策相悖。仅供参考。

第五篇:水库移民开发局移民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xx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市移民工作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攻坚克难,履职尽责,较好完成了省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年工作回顾

1、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一方面,切实履行行业扶贫职责,扎实推进贫困移民脱贫致富。xxxx全市库区移民超额完成脱贫任务xxxx人。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十四五”大中型水库移民脱贫攻坚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制定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教育扶贫指导意见。同时,结合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从资金上给予重点安排和保障。今年分别从市本级征收的库区基金安排xxx万,精准扶贫资金安排xx万,库区基金和结余资金安排xxx万元,共计xxx万元的贫困移民家庭和子女就学补助,明确从高中、大学、中长期职业教育等方面帮助解决“就学难”的问题,受益影响范围涉及全市大中型水库的低保户和特困移民,群众普遍反映较好,真正做到让移民资金“雪中送炭”,惠及移民群众。另一方面,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强力推进驻村扶贫工作。根据x市委统一安排,xxxx年起我局联系辰溪县__乡__村,局党组非常重视驻村扶贫工作,选派了x名业务骨干驻村帮扶。从本局下拨资金xx万元,同时积极向市、县相关部门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帮助支持该村完善基础设施、发展致富产业、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重点扶持该村发展壮大致富产业,通过充分调研论证,把发展“贫困户+合作社+红薯基地+红薯加工企业”模式确定为__村脱贫攻坚的主导产业,投资xxx余万元,已到位扶贫资金xx万元,已流转红薯基地xxx余亩,预计贫困户每年能得到xxxx元以上的增收。引导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全局帮扶责任人每户支持xxxx元帮助联系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

2、争资争项工作成果显著。x市委、市政府明确今年移民工作两大重点任务,即争资争项帮助移民脱贫解困;重大产业项目向农品倾斜(实施品牌化建设,实现规模化效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一年来我局通过争资争项,整合资源的模式,统筹解决移民脱贫解困问题。在省局的关心支持下,下达我市xxxx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xxx元内)项目计划xxxxx.xx万元,其中直补到人资金xxxxx万元,项目扶持xxx项、资金xxxx万元。全年共完成申报后扶结余和库区基金项目资金共xxxxx万元,其中避险解困试点资金xxxx万元,整村推进项目资金xxxx万元,解决遗留问题资金xxx万元,精准扶贫项目资金xxx万元。从水利部争取后扶指标xxxx人,资金(xx年)x.x亿元(每年xxx万元)。各项移民资金的大力投入和各类移民项目的落地,有效地改善了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扶持了库区移民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促进当地移民增产增收发挥了巨大的效益。

3、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展顺利。配合省局做好了托口电站移民概算调整、库区新增滑坡塌岸治理工作;配合省局做好__、__、__等水库竣工移民安置验收工作,将按进度验收;__电站x个集中安置点场平任务,目前已完成了工程招标,待国土审批后,年前开工。抓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推进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避险解困方面,完成了避险解困对象xxxx人核定工作,编制了实施方案,审查工作全面完成,核定率xxx%,签订协议率xxx%,已动工xxxx人,完工xxxx人,占任务数的xx%,目前在建xxx人,占任务数的xx%,其中省政府绩效考核指标xxxx人已全部完成,入住率xxx%。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度,积极帮助库区防汛救灾,争取省局救灾资金xxx万元,有效降低了库区洪灾损失。

4、后扶工作卓有成效。严格落实后扶政策,全年发放直补到人资金xxxxx.xxxx万元。移民产业方面,超额完成了移民产业基地提质改造任务,其中完成油茶xxxx亩,占任务数的xxx%;茶叶xxxx亩,占任务数的xxx%;水果xxxx亩,占任务数的xxx.x%;楠竹xxxx亩,占任务数的xxx%;中药材xxxx亩,占任务数的xxx%;蔬菜(食用菌)xxxx亩,占任务数的xxx%。扶贫攻坚与新农村建设方面,完成整村推进移民村xx个,贫困移民脱贫xxxx人,启动项目xxx个,投入资金xxxx万元。全年共完成移民培训xx期xxxx人,投入资金xxx万元,占任务数的xxx%;其中:完成了实用技术培训xxxx人,占任务数的xxx%;转移就业技能培训xxxx人,占任务数的xxx%;(获证率达xx%以上,就业率达xx%以上)。

5、移民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有序。全市移民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移民资金,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的现象。按省局要求,全面完成了内审任务。x月xx日-x月xx日,我局聘请恒信弘正会计事务所专家、抽调县市区移民局(办)专业骨干、市局业务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对会同、辰溪、芷江、靖州进行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同时,配合省局完成了对沅陵、新晃的移民资金内部审计;通过审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审计结果及时上报省局备案。没有发现挪用、截留、挤占、套取移民资金的现象。移民后扶稽察与监测评估方面。x月xx日-x月xx日,我局聘请__会计事务所专家、抽调县市区移民局(办)专业骨干、市局业务科室和专治办人员组成综合检查组对__市、__区进行后扶稽察,并配合省局对__、__进行后扶稽察,通过稽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鹤城区、__区、新晃县、通道县的监测评估工作已按省局要求完成。

6、库区维稳形势总体向好。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首问责任制”,对移民群众上访做到依法接访、热情接待,对出现移民群体上访,坚持在第一时间赶现场,及时处置,特别防护期坚持每天一汇报一调度。全市库区大局稳定,全年未发生x人(含x人)以上大中型水库移民到省、赴京非正常上访事件;能按规定的时限要求接劝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移民,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能按要求及时进行办理。今年,全市移民部门接待移民来访xxx人次/xxx批次。市本级接待移民来访xx人次/xx批次。全年信访复查事项xx件,已办xx件;复核事项x件;省局交办件x件。

7、作风建设持续好转。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了“四个专题教育”的讨论,利用QQ,微信等平台抓实了学习教育;x月xx日,局机关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党组书记、局长马利平同志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党员干部如何做到政治合格》的党课;xx月xx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十九”大精神,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积极营造浓厚的崇廉尚廉氛围。通过创新监督方式、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检查监督,有效抓实了干部作风建设,移民系统干事创业氛围良好。廉政建设方面,持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和拒收拒送红包礼金承诺活动,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一年来,移民干部职工没有发生违纪违规行为被当地廉政网和__风纪网通报的现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过去一年我们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完善和解决。

1、移民贫困程度深,脱贫致富难度大。目前,全市还有库区移民贫困人口x万余人。由于以往移民工作“重工程、轻移民”“重搬迁、轻安置、轻后扶”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对库区移民产业投入不足,缺乏整体的产业发展规划,库区移民缺乏稳定的增收渠道,自身脱贫能力不足,外迁移民融入搬迁地难,已成为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要实现库区移民同步脱贫、同步建成小康库区面临很大困难,还需继续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合资金项目完善库区基础设施、发展库区致富产业。

2、库区自然灾害频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库区受电站蓄水影响,滑坡塌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危及库区移民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今年的x月xx日-x月x日强降雨过程,良田被淹、农作物受损、基础设施被毁等灾情严重,库区和安置区直接经济损失x.xx亿元。同时受建设水电站影响,库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均滞后于非库区。全市有xx余座大中型水库xxx余公里环库公路亟待新建或提质改造,xx个移民自然村不通公路,部分移民集聚地饮水不安全,医疗教育条件差,改善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任务重、压力大。

3、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优。全市水库移民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专业性较强。移民系统干部提拔交流慢,引进人才力度不够。我局在职人员年龄结构严重老化,在职干部平均年龄xx岁。知识结构不优,军队转业干部xx人、占xx.x%,全日制本科文凭x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仅x人,急需加大提拔交流力度,引进补充年轻专业人才加入移民干部队伍。

三、xxxx年工作打算

xxxx年,全市移民工作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以移民行业脱贫攻坚为统领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抓好移民产业扶持,全力改善库区民生,确保库区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抓好脱贫攻坚。切实落实上级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继续创新举措、强化落实推进移民行业扶贫攻坚,通过加大对库区移民教育扶贫投资等方式,引导移民资金向贫困移民重点投入。同时,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抓好扶贫联系点辰溪县__村的驻村扶贫工作,继续增强力量、加大投入,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二是积极争资争项。吃透弄懂移民相关政策,把握新精神、新动态,抓好相关政策的对接落实,积极向上衔接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加大向上专题汇报力度,争取x库区托口电站前五年库区基金全额返还x,积极衔接汇报,争取x部分库区基金在脱贫摘帽期间返还x市,助推扶贫攻坚。加大项目包装力度,分类建立项目库,以项目争资金。切实规范移民资金使用,确保移民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发挥移民资金效益。

三是改善库区民生。严格落实后扶政策,抓好后扶人口动态管理,按期发放直补金。抓好第三批避险解困扫尾工作,确保xxxx人任务圆满完成。整合资金推进重点移民村建设,在全市示范建立一批移民美丽乡村。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库区移民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库区防汛责任,保障库区移民生命财产安全。抓好安置工作,切实落实安置任务。

四是促进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库区移民产业尤其是“两茶两水”的扶持力度,建设一批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一批支柱产业,切实促进移民增产增收。紧密结合当地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趋势,加大移民实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移民素质,使一批移民成为产业能手。

五是维护库区稳定。按照中央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和谐库区建设。坚持依法治库区,注重综合施治,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收集、研判、上报、交流工作网络和机制,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回应移民诉求,依法化解库区矛盾,加大信访积案和遗留问题化解力度,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稳定。

六是优化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x实际,结合移民工作实情,在学中干、干中学,在全市移民系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强化移民干部政治素养。切实从严治党,推进作风建设,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狠抓宣传教育,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惩治力度,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全市移民系统作风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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