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为了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我旗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编办等三部门关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法[2002]24号)、《关于调整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附加编制标准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03]69号)、《包头市公安局关于做好保安派驻工作的通知》(包公治字[2010]20号)以及上级有关中小学课程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符合中小学、幼儿园管理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各学校采取“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办法,全面实施教职工聘用。
二、改革目的、意义
目前,我旗教师队伍整体上能够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但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学校教师学科结构、年龄结构不合理,工作积极性不高,与素质教育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为用人体制陈旧,机制不活,干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难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从改革用人机制入手,激活体制和机制。通过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的转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改革原则:
1、法人负责原则。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聘用工作。
2、公开聘用原则。以教代会的形式对聘用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注重实绩,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
4、公正聘用原则。学校要把设岗情况、岗位需求条件、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岗位的工作量等进行公布。
5、亲属回避原则,即校长不能聘用其直系亲属为班子成员或学校财物管理工作人员。
6.依编定岗原则。按编制确定岗位(管理人员、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聘期一般为2年。(在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所聘工作岗位职责的,经本人申请,提交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四、改革范围:
全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职工。
五、改革办法和程序
1、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成立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则教代会选举产生)。
2、制定聘用方案。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要求,制定学校岗位说明书和人员聘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聘用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组织实施办法、聘用后考核奖惩办法等。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3.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方法等事项。不得随意增设内设机构和岗位职数。确需增设内设机构和环节干部数必须报教育局批准。
4.本人申请并提交《应聘意向书》。
5.应聘人员参与学校内部的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竞争上岗的程序是:课堂教学、民主测评、考核、竞职演讲等(专任教师竞聘上述四项均参加,其它岗位只参加后三项;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采取上述三种办法以外的其它办法)。课堂教学主要是评委通过对授课者的课堂教学能力进行量化打分;民主测评是全体教职工对被测评对象工作的评价;考核主要是学校对被考核对象一年来的德、勤、能、绩量化打分;竞职演讲是考察演讲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态度。
对于一岗多人参加竟聘的可以采取笔试、演讲、答辩或其他形式进行。对于等于或少于竟聘岗位报名人数的可通过考核确定上岗人员。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的结果,择优选聘教职工,提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经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6.竞聘岗位先后顺序为:管理岗位、环节干部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工勤岗位。
副校长、环节干部兼课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任工作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课程。
7.聘用教师,男、女享有平等的应聘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作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聘女性或提高女性聘用标准。
8.颁发聘书。校长与受聘教职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要明确规定聘用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聘用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9.今后凡补充的新教师,在补充当年由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后,安排工作岗位,不再参与当年聘用。
六、聘用合同
1.聘用合同是聘用学校法人代表与受聘教师确定受聘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的协议。
2.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定为2年。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的聘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条款等内容。
3.建立聘用关系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存主管部门。
七、逐步推行符合我旗实际的教师激励机制
1、绩效工资中活的部分,在年终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2、旗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重奖在中高考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成绩优秀的教师。
八、强化政策措施,确保改革的稳定和谐
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利益,要从实际出发,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改革的稳定。
1.提前离岗退养。教龄达到男满35年、女满32年或年龄达到男
57、女52周岁及以上教职工,本人自愿、学校(园)同意、教育局批准,可提前离岗退养。提前离岗退养的职工,享受离岗前所任职务等级工资待遇,离岗期间,遇有国家和包头市政策性工资调整时,按原职务等级予以调整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直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2.本次改革后各单位不得自行互相借用教职工,也不得自行批准长期病休人员。经指定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的,暂缓签订聘用合同、缓签期延续直至前述情况消失,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长期病休人员待遇,申请长期病休者,必须经过医疗部门鉴定,教育局、人事局批准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资核减手续。经医疗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公致残、患有绝症、患有精神病等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可自愿申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3.聘用要优先聘本校教职工,要引导和支持教师在学校之间、区域之间合理流动,支持超编学校教师到缺编学校任教,中学教师到小学任教,鼓励城镇内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意见》的精神,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服务期制度,以组建城乡学校联合体为载体,开展城乡学校教师交流活动。凡没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至少有1-2年农村学校服务经历,新补充教师必须在基层学校任教满5年,否则不得评优选先、评聘职称。
4.未聘人员补聘办法
①系统内补聘:本校落聘人员实行全旗教育系统平衡调配,经本人申请教育局批准到缺编学校(园)应聘。
②待岗:不服从调配,不主动申请到缺编学校应聘视为待岗。待岗期间停发全部绩效工资,在此基础上生活费发放标准。待岗第一年每月按本单位同职务聘任到最低岗位在岗人员工资总额的80%计发;第二年每月按本单位同职务聘任到最低岗位在岗人员工资总额的70%计发;第三年及以后按每月本单位同职务聘用到最低岗位在岗人员工资总额的60%计发。首次聘用的未聘人员在改革前任原职务满5年、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具备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待岗期间可以保留原国家和自治区定的工资待遇。
九、改革工作步骤
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从2013年6月20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主要做好调查摸底,了解单位现状。重点掌握各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岗位现状等情况,并制定***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从2013年8月10日开始至2013年8月20日结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各学校(园)召开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具体部署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3、宣传动员,公布方案。各学校(园)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局下发的《***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切实保障教职工对改革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同时按教育局下发的《***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出符合本学校(园)实际情况的教职工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报教育局,经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4、各单位在竟聘前要组织具备条件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提出申请,并由教育局办理提前离岗退养审批手续。
5、组织竞聘上岗。竞聘上岗是这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缜密细致地抓好落实。
6、签订聘用合同,并报教育局备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从2013年8月20日-30日结束。各学校(园)人事制度改革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十、加强领导,严肃组织纪律,确保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1、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园)领导要高度重视,按教育局改革方案统一部署,把人事制度改革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按时启动,及时推动,适时跟进,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教育局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所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要由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经旗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3、严肃工作纪律。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实事求是,遵守各项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政策规定的,不予确认岗位,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为确保本次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苏德(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郭杰(教育局局长)
刘占武(教育局党委书记)
曹雅琪(教育局副局长)
王永泉(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殷文仁(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新明(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杨忠(教育局师资股股长)
白来来(教育局普教股股长)
王金良(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福俊(教育局师资股副股长)
各学校校(园)长
第二篇:椹涧乡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根据县政府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教体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乡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我乡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稳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继续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走教育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强教育同科技与经济,教育同文化与社会的结合,为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和知识贡献,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目前,椹涧乡各学校教育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上,要加大力度,努力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集中开展“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因地制宜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切实肩负起重要责任,统筹协调各种教育资源,优化结构,合理布局,不断拓宽教育的服务功能和范围,逐步完善终身学习和教育培训制度,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开辟途径,搭建平台,增强我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1、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全员聘任制。
加强学校编制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学校机构和岗位;依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度。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任”的管理机制。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将师德修养和教学实绩作为选聘教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确定待遇的重要依据,实行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法人制度。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校长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校长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相关制度。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制度。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逐步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等方面的不正之风。
遵循“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学校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建立“精简、高效”的学校管理机构,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3、以新形势下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改革探索为契机,加快考试评价制度改革。
三、改革的范围、对象
椹涧乡教育系统(含中、小学)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成立领导小组
椹涧乡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张绍军
成员:张彦欣 杨科学 李广恩 曹红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红勋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五、实施办法
推行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推行分配改革、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校长聘任制和负责制
1、校长聘任制 聘任原则: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采取直接聘任、公开选聘、推荐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形式进行聘任。上级任命的校长可不签订聘用合同,其他形式聘用的校长要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3)、小学校长应有中师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中学校长应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中小学校长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实行契约化管理
(1)、上级任命的校长可不签订聘用合同,其他形式聘用的校长要签订聘用合同。
(2)、校长聘期一般一至三年,中心校对各中小学校长实行一年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乡党委和教体局。对考核为不称职的校长,提请乡党委和教体局进行罢免。
2、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校长可依法行使以下权利
(1)、依法对学校行政工作作出决策;
(2)、按照许昌县编委核定的编制,根据因事设岗的原则,决定学校的内设机构,按规定提出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乡中心校和乡党委审批;
(3)、对教职员工实施聘任或罢免;
(4)、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学校经费进行安排使用。 (5)、依法对违反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侵犯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抵制;
校长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
(1)、校长必须在乡中心学校的直接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行使校长职责。
(2)、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作用,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
(3)、学校教代会有权向乡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对校长的罢免意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
(4)、校长离任时,实行财务审计。 校长要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使教职工有一定法定的形式和正常渠道参政、议政和参加民主管理,对学校行政人员监督。
(2)、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廉洁自律制度、民主监督评议制度等。
3、教师聘任制 聘任范围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聘任原则
1、学校根据编委核定的编制,成立聘任领导小组,科学合理设置内部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利、任职条件和岗位待遇,实行岗位管理。一是因事设岗,避免设岗的随意性和因人设岗;二是要按照职位分类的原则,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增强岗位的科学性;三是在编委核定的编制数额、各类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以及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职数限额内设岗;四是结合学校发展需要设岗。
2、学校聘任领导小组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任教师(一般一年一聘,学校骨干教师可三年一聘。),并发给聘书。
3、教职工的聘任应按照双方平等,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由校长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教职工可拒聘。
5、学校与教职工签订的聘用合同,一是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地、县有关政策规定;二是程序要合法,聘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必要的手续才能生效。
受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取得国家规定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
3、服从学校安排,能胜任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4、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考核称职以上。
5、能达到学校聘任合同要求。 聘任程序
1、聘任领导小组公布聘任工作岗位和职数、工作职责、工作量、聘用条件、工作待遇、聘期等事项。
2、应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向聘任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3、聘任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任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召开聘任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在本校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并受理有关举报。
7、校长与受聘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 有关说明:
1、各中小学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任务,细化措施;
2、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其在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上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3、聘任领导小组讨论聘任教职工时,要保守纪律。校长或其他成员提出某些成员回避时,应自觉回避;
4、教师受聘职务可与专业技术职务一致,也可高职低聘,低职高聘。
改聘解聘制度
改聘: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将其改聘担任非教学工作和非专业工作。
1、学校工作需要;
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承担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本人表示服从安排其他工作的;
3、教育教学或专职工作不好,师生反映强烈,不能继续承担原聘工作的;
4、请病假或事假一个月以上的。
解聘: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校聘任领导小组审议后,可对受聘人员进行解聘。
1、未履行聘任合的;
2、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3、无故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
4、发生重大事故,给学校、社会、师生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无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家务或从事第二职业为主、学校工作为辅,自由主义严重、工作马虎、教学质量低劣;
6、品德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8、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9、违反教师“十不准”的;
10、触犯刑律,被判处刑法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得解聘
1、师德好,能力强,敢于提批评意见的教职工;
2、女教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
3、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安排工作的;
4、国家招考统一安排工作的毕业生。 改聘程序
1、校长或聘任领导小组成员提名,经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后,作出改聘决定;
2、校长与受聘教职工重新签订聘任合同。 解聘程序
1、校长提名,书面报学校聘任小组讨论,作出解聘决定;
2、通知被解聘的教职工本人,告知其解聘理由,并办理解聘手续,发给解聘通知书;
3、解聘的教职工名单报乡中心学校。 被解聘的教职工的管理和流动办法
1、乡内顺向安排或改做勤杂工;
2、自行联系工作。 未聘人员安置办法
对在竞聘上岗中落聘的教职工,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由中心校通过转岗再学习等方式进行安置。
4、分配制度
各学校要积极探索搞活内部分配制度的方法,要在国家工资政策的宏观调控指导下,建立自主灵活、形式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学校内部分配自主权,总的要求是既要符合学校自身的特点,又要能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椹涧乡中心学校 2011年3月6日
第三篇:珠海市直教育系统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经验总结
2004-02-17 09:00 浏览次数 299
我市于2003年7月21日召开了珠海市教育系统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全市教育系统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根据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珠海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直教育系统学校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平稳推进,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已经结束,初步形成了“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升能降”的全新干部人事制度。
截至目前为止,市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在对市直属中学原有42名正副校长全面考核和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与35名正副校长签订了聘任合同(其中新提拔6名,校际交流10名,免职4名,停职1名,缓聘3名)。市直中小学1590名教师和职员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除工勤人员外(等待改革政策),有30名教师未签聘用合同(其中未聘待岗11人,缓聘15人,拒聘1人,辞职3人)。学校分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执行阶段,教职工工资包干已于2003年10月份开始执行,教职工按新工作岗位的分配标准领取岗位津贴。
随着各学校改革工作的开展,在学校中发生了“多”和“少”的变化:工作中主动请缨,承担责任的人多了,拈轻怕重,工作推诿的人少了;积极勤奋工作的人多了。敷衍了事的人少了;动脑筋,想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人多了,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人少了,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学校办学活力。
一、改革基本做法
一是抓好学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党工委召开会议,对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改革领导小组、聘用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各学校及早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专门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及时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校教职工大会,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的力度,提高教职工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广大教职员工转变观念,积极参与改革,自觉维护改革的大局。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这次机构改革,始终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的原则,每个阶段都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一方面在政策出台前,采取书面征求、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和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完善改革方案,把握改革力度;另一方面在学校进行改革中,民主党派、教职工代表直接参与聘用工作小组,学校各项改革方案经教代会通过,保证了教职工对改革的认可程度,并积极参与改革。
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公正公平操作。学校领导班子站在维护改革全局的高度、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角度,认真落实改革方案规定的每一步程序、每一项内容。从改革方案的起草、修改、定稿,到审批、实施,各工作小组都认真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学校教代会的监督,做到操作透明、程序完整、过程公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来开展工作,做到原则不变通,程序不走样,标准不降低,不搞特殊,不搞暗箱操作。在岗位设置的过程中,既保证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又保证学校工作的衔接和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各学校在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时,既不因人设岗,又细致地做好换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改革中的矛盾,确保改革顺利完成。
四是强化观念转变,体现以人为本。各学校严格按照依法办事、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教职工聘用工作方案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机制的同时,注意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较好地解决了改革工作中涉及的许多棘手而复杂的问题。
五是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为顺利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珠海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时,各校也相应成立了由学校年级组长、民主党派人士参加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教职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织、工会和群众代表组成教职工全员聘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小组,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加强改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从方案的制定到各项改革工作的实施,学校各工作小组成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投入工作,确保了改革工作的稳妥顺利进行。
二、主要经验体会
这次机构改革,总体来说是比较顺利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体会较深的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协调是搞好机构改革的前提。
机构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涉及到人员安排,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机构改革给予了高度重视,市分管领导亲自担任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不论是机构改革方案的报批,还是机构改革方案的审定,都包含着市领导的热情关心和支持,市分管领导还多次过问机构改革的进展情况,要求教育党工委、教育局把改革工作抓紧抓好。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为我们集中精力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创造了很多有利条件。教育党工委、教育局领导把改革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期间召开了近20次专题会议,集思广益,研究部署有关工作,认真处理改革中的一些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机构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二)营造机构改革氛围是搞好机构改革的重要措施。
由于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在改革方案还没有正式出台之前,我们努力营造改革氛围。全市大部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已经基本结束是开展教育系统机构改革的大前提,北京、上海、江浙等教育发达地区及珠海周边城市教育部门改革的经验也给了我们借鉴作用。为了更好推动改革工作的进行,教育党工委领导还多次带领局机关相关业务部门的同志赴教育系统改革取得成功经验的地市学习取经。正是由于做了大量前期工作,改革工作才得以顺利开展。
(三)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是搞好机构改革的基础。
这次机构改革,我们始终强调要把宣传培训工作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全过程。由于校长和校领导班子成员是改革具体工作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教育党工委紧紧抓住改革前培训这个关键环节,对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改革领导小组、聘用工作小组成员约200人就改革方案的制定、改革的方法步骤和聘用合同的签定进行培训,统一思想认识,了解改革方案制定的依据,熟悉改革政策,掌握改革方法,确保改革的各项工作到位。 在开好各学校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的基础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思想政治工作,各中层干部、级组长做好本年级教师的思想工作。在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加强了教师之间的沟通,真正做到“思想不散、程序不乱、工作不断”。
(四)配备好领导班子是搞好机构改革的保证。
市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通过全面考核校长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了校长队伍,配备了整体素质比较高的学校领导班子,完善了校长负责制,保证了学校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
(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是搞好机构改革的关键。
各学校按照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对改革实施方案进行逐步完善。公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比例及聘用的条件和程序,公开操作程序,不搞暗箱操作,并将每一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阶段结果和最终结果,都以通知或公告的形式向教师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全部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于采取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措施,激发了广大教师参与竞争的积极性,促进了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学校改革领导小组扎实的工作是搞好机构改革的重要条件。
各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教职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教职工全员聘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小组都是单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从方案的制定到各项改革工作的实施,各工作小组成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投入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扎实细致,各项活动安排井然有序,忙而不乱,他们既是学校参加机构改革具体工作的工作人员,又是改革竞岗的竞争者,但他们把工作放在第一位,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为学校服务的关系,从机构改革的大局出发,工作非常投入,经常加班加点,尽职尽责,确保了改革工作的稳妥顺利进行。
以上是我市教育系统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做法和工作中摸索出的几点经验。在工作取得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学校实行教师聘用制后,如何衔接好教师编制和教师聘用的问题;学校实行分配制度改革后,如何真正达到激励作用,工作做得还不是很到位。下一步将推出校长职级制和进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区一级教育系统的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也在逐步推开。
第四篇:永兴县教育系统大刀阔斧进行人事改革
2012年暑期,永兴县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从已尘埃落定的50名城区教师公开招考,到部分校长岗位竞聘,再到12所超编中小学985名教师岗位竞聘,掀起了永兴教育系统人事改革的高潮。
部分校长岗位竞聘
今年,永兴教育系统因6所乡镇中小学合并、个别校长岗位空缺及少数学校管理松弛,教学质量偏低,部分校长岗位需要调整,县教育局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县委书记袁卫祥、县长谭建上的高度重视,县委袁书记指出,要利用部分校长岗位调整这一契机,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将那些工作能力强、业务精、懂管理、作风硬朗的同志选拔到校长岗位上来,改革选人用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根据袁书记的指示,永兴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永兴县2012年暑期部分校长岗位竞聘和教师调配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袁卫祥、县长谭建上为顾问,县委副书记邓武魁为组长,县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华军,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蒋利民,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李亮学(常务),县人大副主任王根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一之为副组长的校长竞聘和教师调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竞聘和教师调配工作。由县委组织
1 部牵头县编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实施校长竞聘和教师调配工作。此次竞聘工作,县委县政府如此高度重视,在我县历史上尚属首次,也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教育工作的关爱之情。
2012年8月17日,在永兴一中学术报告厅召开了“永兴县2012年暑期部分校长岗位竞聘和教师调配工作动员大会”,对校长和教师竞聘上岗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由此,我县新一轮教育人事改革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2012年8月20日上午,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合格的41人参加了角逐9个校长岗位的竞聘演讲大会,为保证竞聘演讲的公平公正性,我县特从长沙市请来9名专家评委进行当场评分。
竞聘演讲后,立即对参竞校长岗位人员进行了民主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为县教育局股室负责人以上干部及全县各学校校长,推荐票数当场公布,参竞人员当场就知晓了自己的竞聘演讲、民主推荐结果情况。结合2012年上期学校教师对学校领导班子及股级干部的民主测评分数、竞聘演讲、民主推荐三项个人得分,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14名入围考察对象。
8月21日,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竞聘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深入学校对入围人员德、能、勤、绩、廉和个人教学业绩进行了考察,经计算个人竞聘演讲(占总分的40%)、民主推荐(占总分的30%)、民主测评(占总分的20%)、考察(占总分的10%)四项得分,等额确定了9名校长拟聘对象,现正在公示期。
校长竞聘上岗的推行,得到了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参与竞聘的人数较多,
2 悦来乡中心小学3位副股级干部全部参加了本校校长竞聘;二是对在任校长的触动很大,增强了忧患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三是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平台,充分调动了学校副职干部的积极性;四是纪检监察自始至终参与并实施全程监控,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教师意愿,校长选拔任用不再是过去“教育局说了算”,能有效防止校长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发生。
超编学校教师岗位竞聘
前些年,由于教师不断流向城区、城区周边及交通沿线学校,导致边远山区学校严重缺编,不得不采用“支教”的办法来解决缺编学校的教师问题,这种“脚痛医脚,手痛医手”的做法存在许多弊端,一是部分支教人员工作责任感差,支教期间“混日子”,工作不负责,严重影响了受援学校的教学质量,二是产生了“支教经济”,令派出学校苦不堪言。三是超编学校的教师大都不愿意支教,有的还未派到支教学校,就想法设法请病假。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在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永兴县2012年暑期部分校长岗位竞聘和教师调配工作方案》,对超编学校实施岗位竞聘,以一劳永逸解决“超编与缺编”的矛盾。
在”永兴县2012年暑期部分校长岗位竞聘和教师调配工作动员大会”后,全县12个超编学校立即成立了学校教师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教师竞聘上岗动员大会,宣传教师竞聘上岗的精神,县教育局派出了12个教师竞聘上岗工作指导组,深入学校指导教师竞聘上岗工作。
3 结合实际情况,教师竞聘上岗工作采取“两条退走路”的方式进行。一是鼓励超编学校教师主动申请到农村缺编学校工作。对主动申请调到农村缺编学校工作的教师,可按申报时间先后优先选择农村缺编学校。对超编学校的教师自愿申请到农村缺编学校工作,满3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调回原单位,也可根据本人意愿留用。同时,工作期间享受进城考试加分优惠政策。在评先、评优、晋职、晋薪时,对在边远山区学校工作的教师按一定比例予以倾斜。二是进行学科岗位竞聘。根据本校编制和学科情况设臵竞聘岗位,在确保本校学科教学的需要的前提下,对富余学科教师实行公开述职、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结合教学质量、教学教研成果、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获得荣誉以及教龄、校龄等因素综合计分,超编的教师流向缺编学校。教师学科岗位竞聘后,今年将有172名超编学校教师调往缺编学校工作,加上今年招聘的140多名特岗教师,边远山区缺编问题将得到解决,“支教”将成为永兴的历史。
至目前,由于宣传到位,学校工作措施得力,教育局派出的指导小组深入学校工作,教师竞聘上岗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到8月22日,湘阴中学已完成教师竞聘分流工作,永兴三中、香梅学校、柏林中学接近完成竞聘分流工作。(李小平)
第五篇: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社区教育中心]
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社区教育中心]⒈管理岗位的设置
根据(京编办〔2000〕2号)文件标准,按照中心规定的职数设置,严格控制。
⒉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
凡属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岗位均属于专业技术岗位(技工岗除外)。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专业职务结构比例控制相结合,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岗位聘任的统一。
⒊工勤岗位的设置
从事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岗位属工勤岗位。对于职能相近相似,工作量不足的要精简合并。可以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工勤岗位,要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
中心系统机构、岗位及职数见下表:
机构岗位及职数(现有)
##区社区教育中心中心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4名
社区教育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科员2名
学校管理科科长1名、科员1名
教育需求调研科科长1名、科员1名
##区社区教育中心教学研究室副主任1名、科员4名
北京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1名、科员1名
##区第一职业学校(北京市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区分校)校长1名,副校长3名(其中电专校长1名),科室主任、科员及教师、工勤人员108名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区分校校长1名、副校长1名、教师9名
##区成人教育学校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分校校长1名,副校长2名,科室主任、科员及教师、
工勤人员42名
七、聘任办法好范文版权所有
㈠严格执行竞争上岗的办法。
㈡聘任程序:先聘管理人员,再聘专业技术人员,最后聘工勤人员。在参加竞争后,由法人代表聘任,并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报中心备案。
㈢聘任中可以打破原有干部工人身份、专业技术职务等限制,依据德、能、勤、绩,按岗位需要选聘人才。
㈣校长、科长参加竞聘后,领导小组确定校长、科长岗位人选,社区教育中心签发干部聘任书。
㈤学校副校长、中层干部、机关副科长及科员参加竞聘后,由领导小组审批,校长、科长再行聘任。
㈥中心系统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㈦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明确违约责任(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
㈧劳动合同制职工,改签聘用合同,社会保险不能间断。
㈨法人代表公布聘用结果,受聘人正式上岗。实行聘用制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和复退军人,不因编制名额和岗位限制影响聘用,首次聘用时间原则上在3年以上(含3年)。
㈩按设置的岗位和条件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约定1年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工资,1年期满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本人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存档协议,中心为其提供人事服务。从外埠引进毕业生,双方应签订5年聘用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
八、干部聘任
㈠实行任前谈话制度。领导小组对聘任前的学校副校级以上、机关副科长以上干部实行任前谈话制度。
㈡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合理流动机制
各学校、机关科室在职干部凡达到以下规定离岗年龄履行职务任免。
⒈校长、机关科长男57岁,女53岁一般不再继续任实职,改任调研员职务。
⒉副校长、机关副科长,男55岁、女52岁不再继续任实职,改任副调研员职务。
九、工资分配办法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逐步建立和实施岗位工资制度,依据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实际聘用岗位核定教职工档案工资。研究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成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
十、未聘人员安置
㈠未聘人员的安置原则
未聘人员原则上由单位内部安排,不得擅自将未聘人员推向社会。各单位可根据未聘人员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㈡未聘人员的安置办法
⒈转岗安置
各聘任单位对因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身体状况等条件限制,未能竞聘上岗人员,要坚持内部安置为主的原则,合理调整单位内部岗位设置。对未能上岗人员转岗安置,转岗安置人员享受转岗后的待遇。
⒉合理流动
各单位鼓励、引导未聘人员在本系统内跨单位流动。
⒊内部退休
至聘用合同签订之月,工龄满30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且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后,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实行内部退休,双方签订《
内部退休协议书》,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当年的退休费标准核定本人退休费凡遇每二年晋升一档职务工资,国家调整工资标准和在职人员增加职务补贴时,按在职人员标准相应调整,重新核定退休费。内部退休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单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它待遇及管理办法与本单位退休人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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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离岗待退
至聘用合同签订之月,参加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又不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未被聘用上岗的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后,经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保留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实行离岗待退,签订《离岗待退协议书》报中心办公室备案。离岗待退期间的待遇执行本市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凡遇每两年晋升一档职务工资、国家调整工资标准和在职人员增加职务补贴时,只按在职人员标准相应调整档案工资,不再重新核定离岗待退工资。离岗待退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至符合内部退休条件时,按内部退休办理。待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时,按档案工资计发退休费,其它待遇及管理办法与本单位退休人员相同。
⒌待岗择业
对于未聘上岗又未能按照上述办法安置的教职工,单位要给以半年的待岗择业期,并安排适当工作,待岗期间工资待遇为本市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待岗期满仍未上岗人员,单位给予不低于《##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顺政办发〔2003〕76号)中规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中心将其档案转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或区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本市规定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其养老保险办理的办法按照##区《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办法》(顺政办发〔2003〕75号)中规定执行。
档案关系存放在当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等项保险。在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由本人全部缴纳。
⒍病退
经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龄满10年的,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办理病退手续。
㈢相关规定
⒈内部退休、离岗待退人员,仍然占原单位编制,参加原单位考核,不参加单位职称评定;无违纪、违法、违规记录的考核给予称职等次。
⒉内部退休、离岗待退人员,工龄连续计算。
⒊凡符合聘用条件但又拒绝岗位竞聘的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
十一、不辞而别、超期不归人员改革办法
㈠中心系统中不辞而别、超期不归人员,各法人单位应通知其参加中心的人事制度改革。
㈡通知不到本人的,应通知其同住成年亲属;直接送达通知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通知,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通知日;在受送达通知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通知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通过新闻媒介公告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
㈢在上述工作完成后,本人仍不回单位的,中心将按照《关于执行〈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失发〔2000〕245号)中的有关规定将其档案向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移交。
十二、本方案由社区教育中心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