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业务工作流程
第一篇:外协加工业务工作流程
车间外协加工流程
车间发外加工操作流程
一、发出流程
1、发外件的数量核对
各班组生产加工完成的部件需要发外进行加工时,由班组负责人需填写“外协件发外确认单”,交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将货物放在车间外协件发外指定地点后,通知二级库保管员。二级库保管员在核实货物无误后在“确认单”上签字进行收到数量确认。
2、外协件的发出
二级库人员将“确认单”报送给外协人员后,外协人员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收到全部物料,同时,将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送货回单”和“出门证”交二级库保管员加盖“物资放行—外协”章后从车间领出。如车间所发货物是整料,外协采购人员还需在“送货单”上注明发外材料应返回的情况。二级库人员应根据“送货单”和“确认单”登记外协台账,待实际返回时,二级库人员应在台账中进行核销。台账见附件一,不需要车间加工的直接由仓库保管员发出。
“外协件发外确认单”共两联,一联二级库保管员留存,一联外协采购人员留存。
3、货物出门核查
门卫人员在放行时首先核对“物资出门证”是否有效,其次应核对所放行货物的数量是否与单证一致。确认无误后放行,同时放行人员应在“出门证”上签字。
4、外协商收货确认
外协商在收到货物后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如公司自运的,运输单位还应在货物送到后要求外协商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外协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签字确认过的“送货单”原件
“送货单”共三联,一联外协采购人员留存,一联供应商留存,一联回单联交财务结算(签字原件)
“出门证”共三联,一联外协采购人员留存,一联门卫留存,一联二级库保管员留存。
二、外协件回厂入库流程
1、待检环节
外协供应商将货物送到车间待验区后,外协采购人员应在ERP中填写“到货检验单“进行报检。
2、入库环节
检验员收到到货单当天检验完,合格的在到货单上签字,把有效的“到货检验单”交仓库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凭有效的到货检验单将货物从待检区移入车间合格区域。通知车间领用,并把到货检验单交仓库人员从ERP中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如果是检验不合格的部件,检验要立即通知采购,要求供应商不能超过1个工作日返工完成。
3、外协核销
“到货检验单”其中一联交二级库保管员,二级库人员根据此单将原来已发货物在台账中进行核销。
三、结算流程
外协加工完毕后,采购外协人员应将订单、合同、发票、到货单、入库检验单、本公司的送货回单、供应商的送货单全部核对无误后,填写“结算单”交财务办理结算。
四、特别事项
对有些需要连续外加工的物料原则上要求必须全部回公司办理入库后再进行发料。再次从仓库发料由二级库人员在ERP中开据“领料单”,交物流人员领出后,交外协采购人员发外。外协人员确认后在“领料单”上签字即可。
附件一
车间外协加工台账
第二篇:大连重工外协加工流程V2.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ERP项目 <业务流程说明书-物料管理> 业务名称:外协加工流程 文档号:TB-MM-070 版本号:2.0 作者:保存日期:2013年7月15日参考资料:状态: 交付签字:发布日期:2013年7月15日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ERP项目—<未来业务流程设计-物料管理> 文档号:TB –MM-070-V2.0文档修改记录
文档状态最后修改日期 初稿2013年7月15日 确认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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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档需要以下人员批准: 姓名签名日期 付明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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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ERP实施项目
A:将来业务子流程模式 - 说明 将来流程综述
外协人员根据工艺路线、生产计划生成外协加工申请,作出外协订单且下达给外协商,库房核对外协订单后发货,外协商确认收货,外协确认及跟踪交货信息,外协加工后进行质量检验,最后进入收货流程。
对现有流程的改变
1、对于能力不足的工序,由生产科提出工序外协加工申请;对于确定的外协物料,由系统产生外协计
划,并由外协计划员进行确认后据此询报价,执行外协采购;
2、系统创建外协加工单,实现外协业务的系统化管理,信息共享,生产计划员可以据到货期合理安排
生产,并且实现提供给外协供方的材料系统化管理;
3、先询价、审批后采购。
4、方便查阅、输出外协加工申请单、外协加工订单。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ERP 实施项目
B:将来业务子流程模式 – 流程图 业务流程备注 外协商
流程编号及名称:TB-MM-070 外协加工流程 业务流程图 外协科 开始
相关审批部门
2.生成外协加工订单,维护外协费 结束 生产科
外协加工计划 3.审核 询报价? 询报价流程
4.下达外协加工订单给外协商 6.外协商确认收货 5.通知库房发 货
查看外协订单 检查库存量足够否 配货 发货 8.外协加工 10.采购收货流程 通知备货 否 是 否是 否
是外协加工订单 SAP SAP 9.质量检验
1.生成外协加工申请
制作人员: MM项目组 制作日期:2003/12/08
1、根据工艺路线及生产计划确定外协加工申请。
2、确定外协加工订单。
3、审核。
4、下订单给外协商。
5、库房核对外协定单后发 货。
6、外协商确认收货。
7、确认及跟踪交货信息.
8、外协加
工。
9、检验。
10、采购收货 流程。 SAP SAP
7.确认交货 信息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ERP实施项目
C:其它说明 特殊情况说明 变更及终止合同。 相应管理细则
Q/DZ9092-2002外协管理。 报表需求
外协加工申请、外协加工订单。 需要增加或更改的外部流转单据
外协计划表、不合格品通知单、不合格品回用单、跟踪交货信息记录单等。D:术语和名词解释
第三篇:外协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
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第~范文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四篇:外协加工协议最新
深圳市雅瑪西電子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协议
1. 总则
1.1 本协议由需方深圳市雅玛西电子有限公司(一下简称“甲方”)和外协加工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保障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防止因产品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要求而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平等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乙方替甲方加工产品的质量等方面达成一致共识,签订本协议。 1.2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往来的所有委托加工的产品及服务。
1.3 在双方的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对账单、技术文件、技术图纸、信函(包括电子邮件)等均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2. 技术标准
2.1 乙方为了保障所生产的产品满足甲方的要求,必须向甲方索取产品生产的基础性文件。包括最新版本的《产品规格书》或《承认书》和《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同时消毁或回收旧版本。
2.2 甲方应根据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向乙方提供与之相应的基础性文件,包括《产品规格书》或《承认书》和《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文件》,并确保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版本是最新的,有效的。 2.3 乙方必须以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有效附件为生产、检验、出货的技术标准。 3. 品质保证资料
3.1 甲方为了确认乙方的品质保证状况,可以要求乙方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必要资料或材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或材料。
3.2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不断地提高产品品质,同时还需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品质方面的信息反馈进行调查和改善,并对调查和改善的结果向甲方提供详细的书面报告。
3.3 甲方为了使乙方所组织的品质改善活动能有效持续进行,可向乙方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供乙方参考。
4. 物料保证
4.1 乙方是甲方的委外加工单位,乙方生产甲方产品的主要材料(包括骨架、磁芯、漆包线、胶带、铜箔、套管、隔带、标签、三层绝缘线等)及包装材料均由甲方提供,其他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甲方采购。
4.2 为保证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环保性能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用其他材料替代甲方提供提供之原材料。如乙方私自更换甲方产品之原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4.3 为保证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环保性能要求,乙方自行采购的辅助材料也应能满足甲方的品质要求。必要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具体内容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4 因甲方客户取消订单或其它原因需停止生产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立即将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封存,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将所有材料交回甲方。
5. 检验
5.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要求建立相应的检查、检验体制。
5.2 乙方应根据建立的体制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管控,并做好必要的检查、检验记录。确保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5.3 根据产品生产的批量大小或其他情况,甲方可委托专人赴乙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根据需要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的测量仪器及其它工具。
5.4 乙方产品出货检验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标准进行。 5.5 在产品品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甲方对乙方交货之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标准依据MIL-STD-105E一般检验水平II,耐压、ARC、层间安规项目按AQL:CR=0,要求乙方100%全检合格,电气性能按AQL:0.15抽样,要求乙方100%全检合格,外观要求按AQL: 0.65抽样. 要求乙方100%全检合格。 5.6 当产品出现重大异常或在甲方客户端造成客诉时,甲方可对乙方交货之产品加严检查,直至全检,以确保产品品质。 6. 生产过程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对生产所用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等进行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能满足产品质量之要求。 6.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之技术资料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符合甲方技术文件之标准要求。乙方任何工艺及原材料的变更均需提前以书面的形式报甲方确认,只有在变更申请得到甲方17:24:31 1 深圳市雅瑪西電子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协议
技术、品管部门认可后,变更才能实施。如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所进行的任何变更视为乙方的擅自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擅自行为给予人民币1,000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6.3 乙方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品质控制点进行重点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计划给甲方技术,品质部门确认。以确保能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中的异常状况,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 6.4 乙方欲将甲方之产品转移或部分外发至另一厂商处生产时,乙方不得擅自将产品转至第三方生产,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之间购销合同、且乙方应承但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5 乙方应按本协议4.2条款对所用原材料进行管理。如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产品之原材料与乙方其他材料混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6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可追溯性和标识管理。包括原材料、制程中、成品、半成品及包装盒上进行必要的区分标识。对不合格品要进行隔离、标识及按规定的权限进行处理。
6.7 乙方应对产品环保要求的附合性进行管控(乙方每月至少从制程中取锡块、锡丝、胶滴、绝缘油、助焊剂、打点笔等涉及到制程污染的物料到甲方作检测,并要有记录以利追溯,否则按1000.00元/次罚款至甲方同时解除与乙方的合作且乙方负全部的损失和责任)。确保交付给甲方的产品符合双方签订的《环保协议》之要求。
6.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产品的包装防护。严禁乙方交货产品中出现混料和数量短装的行为。如有发现,并确认属实,乙方需及时补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9 乙方必须履行出厂检验制度,在交付给甲方的产品中必须附上相应出厂检验报告(包括外观、尺寸、性能常规、安全性检验)。 7. 产品不合格处理
7.1 不合格定义:在甲方或甲方客户对乙方物料检验中、制程中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形(以甲方包括甲方客户的承认书、技术规格书、甲方的变更通知、来料检验规范、企业标准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以及甲方或甲方客户产品销售后,乙方的产品出现未达到保质期的要求而失效的情形,均视为不合格即视为违约,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7.2.1退货处理:
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包括甲方客户端)进料检验或制程中被判批次不合格时,原则上按退货处理,如应甲方的要求或允许,乙方也可作换货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为保证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生产不受影响,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作出反应,并在2日内处理完成。如因不不合格而误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索赔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测试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市场损失费用、运输费用等。具体标准如下:
1) 正常标准生产条件下生产的批次性不良,如第一次有书面回复改善对策,第二次交货仍未改善者,按300元/批次+实际投入的检验人员*30元/人/时*工时计算,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费用另计。
2) 乙方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深圳4小时内)处理批次性问题,为保证甲方出货需要,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处理,由此生产的相关费用按条款7.2.2第2点处理。
3) 如乙方来料不良在甲方客户端造成客户投诉,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全部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际费、
服务费、检验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及客户端损失赔偿费)。
4) 乙方第一次出现批次性不良,返工后出现同样的批次性不良,按500元每次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另计。 7.2.2 特采处理
当乙方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产品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申请做让步接收处理,如果甲方同意特采,如需进行挑选或返工,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来甲方或甲方客户端进行,如乙方不能再规定的时间来人处理可采取乙方委托甲方的方式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关费用和损失。赔偿金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检验判不合格赔偿或制程不合格赔偿。计算方法同7.2.1退货处理。
2) 特采挑选和返工费用。包括场地费、人工费,管理费。计算方法:场地费,按20元/人/小时收取;甲方人工费,17:24:31
2 深圳市雅瑪西電子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协议
一般工人按15元/人/小时,技术人员按30元/人/小时收取;管理费用,按实际投入的管理成本收取。
3) 市场损失费用:特采后,因产品原因造成甲方市场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端产生的服务费及客户费用、客户影响损失费等,由乙方100%承担。
7.2.3 分析改善
当乙方收到甲方的《来料异常通知单》后,必须进行不合格的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并与2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对敷衍了事、配合不利、逾期回复的情形均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额按100元/次收取。在下次来料时,甲方在检验时应对改善结果进行确认,如未有改善,按条款7.2.1第1条处理。
7.2.4 售后不合格品的处理
为了使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寿命能满足终端客户的要求,乙方产品必须满足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寿命要求。在最终产品正常的使用条件和环境下,应正常地发挥其功能和性能。乙方交货之产品其保质期不得低于12个月,从制造之日起保质期内的产品如引起甲方客户投诉或质量事故,乙方应按条款7.2.1第3条承担全部责任。
8. 交期达成
8.1 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交货(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因供应商的原因(计划失误、设备异常、模具异常、车船运输工具异常、品质异常等)未能达到此要求的按处罚标准处罚。
8.2 对于未经甲方认可的交货不准时但并未实际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责任,发生一次处以20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当月内发生3次以上交货不准时则以翻倍处罚;当月内发生5次以上交货不准时则以五倍处罚。 8.3 对于未经甲方认可的交货不准时但是实际造成甲方停产的乙方责任,按1,0000.00元/次(人民币)进行罚款,当月内发生3次以上停产则以翻倍处罚;当月内发生5次以上则以三倍处罚。
8.4 对于已入库产品因乙方产品品质问题引起的停产,只按第7条《产品不合格处理》执行,如以上涉及到甲方客户端的罚款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甲方质量部进行处罚。
8.5 处罚方式:所有涉及到的罚款均由甲方相关人员提出处罚申请,经由甲方部门经理、副总批准后发乙方确认(加盖乙方公司财务章后回传),甲方专员将处罚申请的确认件交甲方财务部,由甲方财务部在当月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8.6 若乙方接到处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任何的书面回复,处罚申请将在3个工作日后自动生效。 9. 保证金
9.1 新入供应商需先提供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原件申报稽核,经稽核合格后需缴纳相应保证金。
9.2 缴款标准根据实际发货订单缴纳2,0000.00至5,0000.00元(人民币)的现金,此缴款不计利息。
9.3 退款方式:首次结货款时乙方凭甲方交款时出具的单据、证明文件或函件原件至财务办理退、领款手续,保证金会随首次货款一起退还。 10. 保密协议
10.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甲方对其拥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泄漏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0.2 在甲方与乙方的合作过程中,乙方可能会获知甲方的部分商业信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信息泄漏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0.3 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后的5年内保持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双方合作关系终止及其他任何期限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 11. 协议权力
11.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规定或要求,因任何一方违背协议而发生的质量事故,违约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按协议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11.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与乙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具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独立生效,有效期为2年,除非有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得到双方认可才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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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加工协议
11.4 本合约有任何增加或变更内容,双方应重新签订新版合约,且自新版合约签订之日起新合约生效,本合约同时终止。 12. 其他
12.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参照行业规范,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友好协商解决。若有异议,可委托省级以上质量仲裁部门或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2.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深圳市雅玛西电子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24:31 -------------正文结束------------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五篇:外协加工保密协议
爱乐宝(宁波)有限公司
生 产 保 密 协 议
甲方:宁波爱乐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产品在乙方生产,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生产加工费用,双方当事人就甲方产品在乙方生产职期间及其不再生产以后均要保守甲方产品外形及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列条款:
第一条 、经双方认可,甲方产品在乙方生产期间及其不再生产以后,因履行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甲方在乙方产品外形、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产品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行使权利。
第二条、 甲方产品在乙方生产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履行保密职责。甲方保密规章有不明确之处的,乙方亦应遵守,并维护其知悉的属于甲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
第三条、 除因产品生产需要外,乙方不得泄露、公布、发布、传授、转让等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合同和协议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员工),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
第四条 、双方同意,甲方产品如果不在乙方生产之后,乙方仍对甲方产品在其生产期间知悉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产品生产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而不论甲方因何种原因不再生产。乙方以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终止生产合同之后五年内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产品加工费用时,已考虑了甲方终止生产合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的费用,甲方无须在终止生产合同后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持有或保管的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当终止产品生产合同时,在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甲方。
第六条、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第七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产品生产期间,以甲方从乙方下订单时候开始为标志。本协议中所称的产品生产期间,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产品生产合同关系的时间为准。
第八条、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甲方可视情节轻重,按协议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解除与乙方的产品生产互助及合作关系。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宁波爱乐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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