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在当今社会,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行动准则,也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规章制度或一定规格。那么如何制定相关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建筑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建筑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一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需经过再培训,并不得少于30课时。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安一资料员不得少于30课时。
二、各在建工程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每有上人未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款5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项目经理、安全员3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三、变换工种必须对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每一人未经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5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四、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1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10元。
黄河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0日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学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1、企业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证书方准上岗。
2、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特殊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不定期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二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
3、要定其轮训项目经理,并取得《安一管理资格证书》,凭证对本企业实施安全卫生管理。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亲朋岗位的安一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操作。
5、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学徒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一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黄河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0日
第二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一、明确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通常从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工程项目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等级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3、安全技能教育:结合本工种或专业特别,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4、事故实例教育:在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的事故教训,进行案例教育,从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假事故的发生。
5、法制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必须先受教育:
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群众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项目经理要自觉学习安全法规、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水平。
三、坚持三级教育:
新工人入场和作业人员调换工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班组三级教育,这是施工现场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并建立三级教育卡归档备查。
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教育: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事故案例,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工程项目部教育: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隐患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防毒、防尘、防火、防爆、紧急情况安全技术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教育:本班组作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
要求。
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同时要参加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
五、管理人员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每天参加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六、开展经常性教育
1、经常性教育内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各部门、职工的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教训,安全技术先进经验。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要记录归档。
4、适时安全教育:工程突击赶任务,工种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影响;节假日前后;要抓紧教育,使之警钟长鸣。
5、纠正违章教育,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重大险
情或已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违章纠正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现身说法扩大教育方面。
七、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及形式
1、新工人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要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培训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场地上岗作业。
2、加强电工、电焊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3、待岗复工、转岗、换岗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教育培训不少于20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准许上岗。
4、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其他从业人员不少于15学时。
5、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必须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记录、签名、考核工作,并完善保存学习培训的相关资料。
6、凡是从业人员都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不合格者通过培训或自学进行补考,补考还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录用。
7、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充分利用下雨天、工余时间、班前班会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篇:水利工程河道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项目部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教育的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因不同的对象,对掌握的知识和内容有所区别,所以有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式。项目部安全教育的对象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全体职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人三级教育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规定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目标:
1、通过安全教育,具备各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安全法规、制度。
2、有关心职工安全健康的仁爱之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牢固,珍惜职工生命,爱护职工健康,善良公正,体贴下属。
3、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决不违章指挥。
4、有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能力,如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逻辑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表达能力、说服教育能力等。
(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4、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6、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5、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四)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考核的方法:
1、参加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规定
(一)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目标:
1、熟悉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素质。
2、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对安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具备正直、善良、公正、无私的道德情操和关心职工的职业道德。贯彻安全法规制度,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4、形成求实的安全工作作风,善于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敢动真,敢碰硬。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3、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5、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的方法:
、参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三、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一)、职工安全教育的目标:
1、具有较高的个人安全需求,珍惜生命,爱护健康,能主动离开非常危险的场所。
2、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拥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能谨慎操作,不麻痹大意。
3、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可靠率,避免失误。
5、能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并长期坚持。
6、若遇到异常情况,不临阵脱逃,而能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杜绝事故扩大。
(二)、职工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教育:让职工学习、了解、懂得国家、行业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安全法规教育: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程、规定,保证其在约束下进行活动,也能够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让职工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主要包括: ①、项目内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②、有关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 ③、起重机械有关的安全知识。 ④、项目部的一般消防制度。 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⑥、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技术措施,方法以及事故报告办法。
4、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它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卫生技术知识以及根据这些技术知识和经验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5、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它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6、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实际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绍,了解事故发生和条件、过程和现实后果,对认识事故发生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
(三)、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方法: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通常可采用:讲授法、谈话法、考试法、提问法及观看录象等方式进行。
1、特种作业的定义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建筑工程特种作业范围:①电工作业;②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③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指挥、司索;④现场内机动车辆驾驶;⑤登高架设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正式操作证者,方准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还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
5、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知识更新教育后,可每4年复审一次。
6、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由安全员负责管理。
五、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规定
(一)三级教育的范围: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
2、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
3、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考试内容由集团公司统一命题,三级教育登记卡和试卷由项目经理部存档。
(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
1、司级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是文明施工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现场各区域各阶段预知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保卫、劳资等部门配合参加。新工人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教育考试80分以上合格,教育面要求达到100%,考试成绩填入安全教育卡。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和填写安全生产教育卡,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再教育,以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新工人所在班组组织进场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三)、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质安部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②、施工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⑤、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六、待岗、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对职工待岗三个月以上、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场,应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成绩填入三级安全教育卡。
七、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规定
(一)安全教育的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安全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而“关键的关键又在于领导的安全意识强不强”。因此,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在开工前自觉地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增强安全管理的领导水平,坚持不违章指挥。
(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生产性质,施工流程、方法,施工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2、机械设备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
3、有关电器设备(动力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4、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5、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
6、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1、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2、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工作检查、工作交接等教育;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说教典型经验宣传教育等;项目应用广播、电视、板报图片等工具进行的安全教育。
3、经常性教育如主要内容包括:
①、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②、部门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遵章守纪;
④、事故安全案例及教训和先进安全技术、革新成果等。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订操作规程,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班组应每周安排一个安全活动日,各班组可利用班前或班后时间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党和国家及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作业,吸取事故教训。
九、安全教育的其他规定
(一)、违章教育规定:
1、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停工教育;
2、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
3、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开始合格后方可上岗。
4、要加强纠正违章教育,对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章规程而导致发生重大险情,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必须进行“四不放过”教育。针对违反的规章条文及事故危害,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和应吸取的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给予经济处罚以达到扩大教育面的目的。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教育规定
六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项目经理部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要在工地、生活区张挂安全标语、口号,利用工地板报宣传“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声势和气氛。
(三)、 “三抓紧”安全教育规定
、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3、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操作人员的安全措施标准化管理和安全措施的验收。
(四)、职业病预防教育规定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项目部应在工作前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的教育后,方可岗位。
(五)、复工安全教育规定
1、职工离岗3个月以上的(包括3个月)或工伤康复后上岗前均要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2、项目因故停工,复工时应对职工进行复工岗前安全教育。
3、复工安全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
(六)、季节性安全教育规定
1、在季节到来前,应结合季节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灵活多样的超前思想教育。
2、夏季天气闷热高温、高湿,人在这个季节里特别容易疲劳,由于闷热不能好好休息,白天在班上更是无精打采,同时还影响他人的情绪,使人心神不定,在这种情况下,特别要教育职工不要搞“疲劳战术”,要想方设法休息好,以便在工作时间里能集中精力。同时,应设法改善工作环境,辅以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和药品。
3、在冬季,天寒地冻,天气干燥,这个季节安全工作的重点是防火、防冻,应对职工重点进行防火防冻的教育。
(七)、节假日安全教育规定
1、节假日教育就是在各种节假日的前后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国内的各种统计表明,节假日前后是各种责任事故的高发时期,甚至可达平时的几倍,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节假日前后职工的情绪波动大。
2、节假日前,要开“稳心会”,多讲节日出事的教训,解决职工的福利待遇和个别职工的实际困难。
3、节假日后,应开“收心会”,使职工在上岗后一心用在工作上。
(八)、班前安全教育活动规定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2、班组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监督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4、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
5、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6、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架子和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 安全教育的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如建立民工业余学校、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培训班,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图片展览,放映有关安全教育的电视片,举办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书画摄影展览,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出板报、墙报,编印简报等,或给职工家属发送安全宣传品,动员职工家属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总之,安全教育可以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突出实效。同时,应注意思想性、严肃性、及时性。进行事故教育时,要避免片面性、恐怖性,应正确指出造成事故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奖惩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处罚规定:
1、项目部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能担任相应的岗位职务。如发现无证上岗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每次罚违反者200元。不参加规定的每年安全教育的每次罚违反者100元。
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否则每次罚违反者200元,并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
3、对全体员工、新工人、转岗、换岗、待岗及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每发现有未受教育上岗者,每人次罚项目负责人10元。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奖励规定:
1、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经考核评定为集团公司先进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适当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100-500元。
2、被评为省、市、县级安全教育培训先进单位或个人,分别奖励,单位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个人:500元、300元、200元。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奖责任人200元。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形成文件。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均应接受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建教[1997]83号)规定的学时。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其他管理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6、待业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登记:项目部建立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四篇:建筑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制度 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制度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和省、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公司统一领导和监督下,结合我建设项目(工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和规范项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各项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各项方案审批程序,规范技术档案的整理、归档。
3、建立健全项目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在各班组、各工作之间开展劳动竞赛和目标责任考核,定期通报,奖优罚劣。
4、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搞好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抓好安全促进生产。
5、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全面领导、部署、检查、总结、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6、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危险源整治台账,完善检查、立案、整改、复查、销案程序,将隐患、危险源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总公司项目部
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制度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和省、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公司统一领导和监督下,结合我建设项目(工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法人负责制,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各级机构和责任人职责,定期考核,定期通报。
2、坚持持证上岗,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人证不符现象。
3、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
4、加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组织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总公司项目部
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制度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和省、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公司统一领导和监督下,结合我建设项目(工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强化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预防和应对能力。
2、建立健全项目整体应急救援预案,细化各分项工程应急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做好总结,分析推广工作。
3、加快项目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积极推广和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4、逐步实现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用品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
5、积极开展项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项目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落到实处。
总公司项目部
第五篇:建筑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安 全 隐 患 整 改 制 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公司制订安全隐患整改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项目部。
1、本制度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中查出或发现的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的事故隐患,检查部门、人员要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可以经部门经理批准后,签发《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指令停工进行整改。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可以当场指出, 进行纠正。
3、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初步评估,必要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4、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严重程度;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预算、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标。
5、凡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四定”原则,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进行整改。
6、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按整改期限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及时通知整改复查部门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的单位、项目,应立即停工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报告整改通知书签发部门,申请审查验收,
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7、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及时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单位领导负责,及时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重大事故隐患要在规定限期内百分之百的整改。
8、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展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公司/二级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9、公司、二级机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负责处理、协调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工会负责督促并协助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10、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1、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上报。
12、对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而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未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的,由安全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经济处罚或提请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13、对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而未立即停工进行整改的,由安全管理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提请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14、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