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方案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方案
关爱留守儿童少年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安乐小学关爱 留守儿童少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发挥教职工的模范作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更上新的台阶,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 “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体教职工关爱留守学生的良好氛围,解除外出务工家长后顾之忧,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营造和谐温馨的校园关爱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校留守学生的调查,统计出需要帮扶的留守学生:贫困留守学生、心理问题留守学生、学习困难留守学生。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受助留守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工作考评制度。
三、领导机构:
组 长:贾方喜 副组长:陈 华
组 员:王国均
吴文
李茂碧
张成芬 各班主任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帮扶学生档案,签订承诺书。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学校与党员教师签定帮扶留守学生工作承诺书。
2、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帮扶学生的谈心制度。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教职工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留守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开展人文关爱活动。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思想上出现问题、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结对教职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多与学生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结对学生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队活动、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和学校、老师们对他们的关心。
4、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对留守儿童的帮扶工作将作为全体教职工学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评出留守工作模范教师,也就是学校的先进工作者,凡工作不够认真深入的不得参加学校的评优评先活动。
2015.3.1
第二篇: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计划方案[1]
文秘助手()之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计划方案[1]
★工作计划是行政活动中使用范围很广的重要公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级机构,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都要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种类,它们不仅有时间长短之分,而且有范围大小之别。
我校共有教学班18个,743名在校学生。其中留守儿童122人,占总人数的16.4%。为加强对我校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管理,从思想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言行上引导,并在生活上予以帮助,让留守儿童感到学校就像家一样温暖,让留守学生和其它孩子一样幸福健康地成长,让留守儿童“留守不流泪”,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我区教育民生工程,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为留守儿童成长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发挥学校、社会、团队组织的育人功能,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筹建“留守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创建和谐、舒适、愉快、温馨的家;
3.关爱留守儿童,在班级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举行“代理家长”、“师生结对”活动;
4.按上级文件要求严把目标,贯切执行。
三、主要措施
(一) 健全机制,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
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教务处、少先队、总务处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协作,切实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 z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举行“代理家长”、“师生结对”活动。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配对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成为“代理家长”。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的“留守
第三篇:关爱留守儿童贫困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了树立留守儿童自强自立的精神,激励留守儿童不畏困难,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我校将把帮扶活动继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关心帮助留守儿童,架设起爱的桥梁。我校地处农村,贫困生较多,尤其是北部和西部山区的贫困生更多,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关爱与保学工作,是我校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情况分析哈拉道口镇是一个劳务输出大镇,很多青壮年劳力举村外出,留下庞大的“留守儿童”队伍,隔代抚养现象十分突出;监护人的文化程度明显偏低。
老人溺爱孩子,对孩子的学习基本不作要求,导致学生学习能力较差,各学科基础薄弱,在摸底考试中成绩很差。针对这一现状,我们特制定教师帮扶计划,并引导进行一对一互助。
在我镇桃池营子村、歪脖子井村、横牌子村等山区自然区由于近几年来连年的干旱少雨,造成了许多贫困生。大部分贫困生有辍学的思想情况。
三、具体措施
1、摸底造册,建立留守儿童、贫困生特别档案。学校德育组成员和班主任对留守儿童的情况深入了解,随时关注留守儿童的动态。
2、任课教师要了解学生在家中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发现潜在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与学习上的困难。主动、真诚地关心、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来自老师的温暖。
3、在班级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让留守儿童与班级同学成为“手拉手”伙伴,一起学习,一起游戏,让留守儿童感受到来自伙伴的
关怀与温暖。组成帮扶小组。
4、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贫困生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成果。每个留守儿童由教师牵头确定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5、实施教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贫困生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6、优先帮扶贫困生、留守儿童,尤其是在生活补贴的发放上对这部分学生进行相应的照顾。
学校领导亲自深入到贫困生和留守儿童家中调查情况
第四篇: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岔河小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根据《峨山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峨教发〔2013〕3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工作对象与主要目标
(一)工作对象
关爱和教育“留守儿童”工作的主要对象为在校留守儿童。
(二)主要目标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100%的留守儿童都有临时监护人和代理家长;
3、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4、每位留守儿童得到结对帮扶、沟通交流;
5、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100%给予法律援助;
6、留守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三、领导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德育主任
组 员:副校长、各科室主任、少队总辅、完小校长、完小主任、中队辅导员
2、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校 长:全面监督、指导活动开展情况。
书 记:统筹安排工作,负责学校方案、制度的制定及各种统计表的制作。 德育主任、少队总辅:具体负责督查和指导各完小开展工作和完成相应的工作材料。
副校长、各科室主任:参与完成平时工作记录检查。
完小校长:负责统筹安排各完小的工作、制定完小方案、成立机构等。 完小主任、中队辅导员:具体组织开展此项工作,收整活动材料。
3、要求:学校领导机构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学校办学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谋划,认真落实。
四、主要措施及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问题。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是贯彻《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基本要求,同时关系到我校义务教育的巩固与提高,关系到外出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稳定。因此,各完小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确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理念,结合本校实际,不断探索和完善农村学校的教育模式,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纳入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抓紧抓好。
2、多措并举,为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创设良好条件 (1)积极提高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水平,加大改造薄弱学校的力度。
(2)加强校际间师资队伍的交流,通过帮扶制度等办法逐渐缩小学校之间办学质量的差距。
(3)各完小要结合本校实际,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制订“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制度,抓好此项工作。
(4)各完小要因地制宜整合教育资源,加强寄宿制学生管理,努力解决好寄宿制学生的食宿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寄宿制学校宿舍和学生管理办法,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5)学校要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纳入教师的考核和绩效考核,动员和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
(6)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提高“留守儿童”的健康水平。
3、强化管理,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1)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
学校要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成长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学校要根据“联系卡”情况变动,及时补充或变更有关内容,加强学校与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2)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各校要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动员和组织完小的教职员工对他们进行结对帮扶,随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及困难,并尽
最大可能及时帮助解决。优先解决有寄宿要求的“留守儿童”寄宿;对走读的孩子,老师要定期家访,及时反馈孩子在校期间的情况,会同学生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3)建立“留守儿童”沟通交流制度。
各校要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通过组织开展学生喜闻乐见又积极参与的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文体活动等,为“留守儿童”增进与同龄人的交流沟通、师生间的关爱互动、社会环境人际交往等搭建健康和谐的情感交流平台。
(4)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应急机制。
各校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学校安全网络,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预案,建立“留守儿童”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各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防溺水、防火、防骗、校园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等教育,使“留守儿童”学会自救自护知识。“留守儿童”在校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依法迅速采取适当的救助处理措施,并立即告知“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和在外务工的家长,同时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4、加强研究,提高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教学质量 (1)要注重因材施教。
各校要结合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深入落实生本教育理念,积极引导教师变革教学方法,转变师生角色,树立新的课程观、质量观、人才观,在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更加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避免“留守儿童”因厌学而流失。
(2)要丰富课外生活。
各校要创设活动条件,丰富课外生活,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
会实践活动,要有意识地根据“留守儿童”的特点专门设立有关节目或项目让其主动积极地参与,也可以专门针对“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开展一些类似夏令营形式的专题活动,使他们能自然融入集体生活,让他们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要创造条件为“留守儿童”开辟图书阅览、体育锻炼、上网阅读、绘画书法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场所,丰富他们的课外生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3)要改进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一些“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学校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把“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学校要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指导和训练,结合实际开设好有关德育课程。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健康教育,化解心理压力,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设立“心理咨询室”或“倾诉信箱”等,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品质。
5、积极探索,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
(1)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各校要积极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保护法》,明确家长作为子女第一监护人的责任,要求农民在进城务工时,妥善安排好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夫妻双方同时外出打工而将孩子留在农村的,要指定法定监护人,并经常与孩子所在的学校保持联系。
(2)要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主体作用。各校要充分利用学生家长会、家长返乡时间等积极开展留守儿童监护人培训、优秀家长教子育子经验交流等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的教育和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家庭教育水平;对长期不能返乡的务工人员子女,探索建立
农村“留守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交流与沟通的“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开设亲情专用电话、电子信箱和亲情书信等方式加强家长与儿童、学校与家长的沟通,让学生家长与孩子、学校定期保持联系,使家长在外务工放心,学生在校学习安心。
(3)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各校要与当地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彻底根治“黄、赌、毒”等对学生的污染。对农村学校周边的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清理和规范,用先进的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为农村孩子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要注重管理创新,加强与当地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联系与配合,发动社会力量,通过开展爱心结对、校外辅导、老少同乐等关爱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浓厚氛围。
6、完善考核,确保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是一项关系教育公平涉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工作,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和解决。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并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种考核,确保留守儿童的教育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在全社会的关爱呵护下愉快学习,健康成长。
2016年9月
附件:1.留守儿童登记表
2.留守儿童名册
3.留守儿童帮扶记录表 4.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名册
第五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供借鉴
仅供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XX〕XX号)和《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X政发〔XX〕XX号)精神,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父母监护,家庭尽责。落实父母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监护义务,确保儿童权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共管。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任务,落实各园区、镇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社会参与,全民关爱。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积极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有效遏制。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儿童学习、生活、成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更有保障,生活幸福感明显提升,全社会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困境儿童数量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底排查
摸底排查工作以园区、镇为基础,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公安局等协助配合。市民政局要指导园区、镇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督促园区、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摸底排查并及时接收汇总摸底排查信息,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库。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摸底排查口径,提供在校在园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有关信息、数据。市公安局及派出机构对园区、镇汇总提供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排查资料,核实户口登记等信息后反馈市民政局、教育局。
(二)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外出务工人员要经常回家探望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和受委托监护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状况,给予亲情关爱和教育指导。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和批评教育,并据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强化园区、镇、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责任。园区、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摸底排查,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
村(居)民委员会要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分季度、向所在园区、镇报告制度。
3、强化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和兜底救助责任。市民政局要推动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会同教育、公安部门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
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发挥兜底作用,及时接收安置公安机关护送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4、强化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责任。市教育局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向所在园区、镇书面报告,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
依托学校现有资源,设立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配备必需的电话、电脑、图书和文体器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知识、拓展视野、互通信息的平台。
5、强化群团、社会组织关爱服务责任。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总工会、团市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服务站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残疾预防和精神康复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并依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三)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明确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强制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
2、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市公安局和其派出机构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父母进行训诫;
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对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
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奠定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园区、镇。
3、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各园区、镇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4、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市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文明办、综治办、农工办、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卫计委、12345公共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主要负责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仪征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园区、镇和相关单位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市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政策法律保障。对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二)发挥阵地作用,强化能力建设。
要结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等,积极统筹各方资源,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寄宿制学校等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托管服务和活动场所,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学生之家”“日间照料中心”等阵地作用,不断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和临时监护照料等需求。市财政局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各园区、镇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有人干事、有人负责。
(三)积极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引导。
各园区、镇和相关单位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
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