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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才实施细则(通用)

专业技术人才实施细则第一篇:专业技术人才实施细则专业技术人才补贴实施办法根据***人〔2008〕88号〘关于印发〖加强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一、专业技术人才补贴发放范围1。

专业技术人才实施细则

第一篇:专业技术人才实施细则

专业技术人才补贴实施办法

根据***人〔2008〕88号〘关于印发〖加强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专业技术人才补贴发放范围

1.通过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并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低资高聘人员)。如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统计、政工等系列高、中、助理级专业技术人员。

2.通过国家认证且企业需要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

一、二级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

3.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和评审,被聘为高级技师、技师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才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公司的财务支付能力和经济效益情况,公司按局集团〔2008〕44号文件规定发放标准的1.0系数确定公司专业技术人才补贴基数。

1.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每月补贴标准为1200元。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级项目经理每月补贴标准为1000元。

3.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注册类人员及高级技师,每月补贴标准为800元。

4.二级项目经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技师,每月补贴标准为500元。

5.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月补贴标准为300元。

6.对息工、下岗和外出劳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停发技术职务类人才补贴;退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在相应管理岗位的上岗人员,技术职务类人才补贴减半发给。对公司需要的且通过国家认证或考试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但未在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执业资格类人才补贴按70%发给。

三、报考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质量工程师的有关待遇

(一) 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关待遇

1.凡符合条件并参加公司紧缺专业(市政、建筑、铁路、公路)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并通过各科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除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给予全额报销外,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在本公司注册成功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人员,享受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人才补贴。

2.已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鼓励报名参加公司指定紧缺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取得第二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后在本公司注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0元。

3.参加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人员在公司注册成功,若与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3年内不得将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应返还由公司支付的考试、注册相关的所有费用。

(二)安全质量工程师有关待遇

1.对通过考试取得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除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给予报销外,另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2.考取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成功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考取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且承诺工作岗位服从安排,注册后与公司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的,按公司规定标准享受人才补贴。

3.对5年服务年限未满而辞职的,每未满一年按照一次性奖励额的20%计算交回企业。

四、其他规定

1.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一级注册建造师仍注册在本公司的,在公司需要时能到现场配合检查,并能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配合做好续期注册的,证书使用费按在岗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人才补贴执行。

2.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凡不在本公司注册或因有其他类别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外单位而造成其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不成功者,停发所有类别的人才补贴,直至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本公司注册成功。

3.享受人才补贴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必须无条件提供给公司

使用,并将证书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未将证书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的不能享受人才补贴。一旦发现未经批准提供给外单位使用的,立即停止人才补贴,并追回自提供给外单位使用起已支付的人才补贴,性质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4.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力度,凡上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人员,专业技术人才补贴停发一年。

5.每人可同时申领技术职务类和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类各一项最高补贴。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二篇: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细则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开拓创新,奉献社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有关人员,近三年(2005年以来)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符合下列16项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前五位人员;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四位人员;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三位人员。

2、获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获省自然科学二等奖、省技术发明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二位人员;获省自然科学三等奖、省技术发明三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首位人员;获2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首位人员。

3、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的首位人员。

4、在工程设计方面,获国家优秀设计金质奖前2位、银质奖首位,省优秀设计一等奖、2项省二等或市一等优秀设计奖的首位人员。

5、在工业生产科研一线,特别是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中,通过技术应用与产品研发,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6、在农业生产科研一线,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推动了产业化结构调整,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7、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一线,特别是在市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8、获3项以上发明专利,或8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转化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9、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过6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的论文或3篇基础科学方面论文(被《SCI》、《EI》收录,引用率较高),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自然科学专著,并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的人员。

10、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理论研究成果,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一、二等奖,2项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或2项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11、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三年以上,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对企业发展具有特殊贡献,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所在企业规模、主要综合经济指标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具有可持续竞争力,上交税金数额较大、人均年利税率和职工收入居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解决就业岗位有突出贡献,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经营管理人员。

12、担任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五年以上,所在单位业绩居全国、全省前列,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管理经验被社会公认,并已得到推广的人员。

13、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有自己独创的教育教学方法,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获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首位人员;在全国课堂教学评优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全省竞赛获奖学生,且具有一定科研成果,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曾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14、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具有一定科研成果,医术高超,多次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贡献突出,业绩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的医务人员。

15、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工作中贡献突出,并在常设的全国性37项文艺奖、11项新闻奖、3项综合奖、4项文艺节奖中获奖的首位人员;在体育工作中,培养出打破全国记录、多年保持省记录或参加奥运会等世界大赛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16、在外经外贸、信息、金融、财会、审计、法律、刑侦、审判、检察、交通管制等专业技术工作中,精通业务,成绩突出,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第三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培养计划及其实施情况报告

******

二〇〇六年六月

根据《******三年发展规划及远景目标(2006-2008年)》,为培养造就一支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懂业务、会管理的高层次专业队伍,大力推进人才资源战略,中心决定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高层次创造性技术和管理人才计划”。

一、总体目标

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在信息服务、技术服务领域培养2~5名具有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项目带头人、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技术和管理骨干,带动中心全体员工整体素质的提升;注重人才梯队化建设,争取几年内锻炼出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知识结构复合、业务结构专一的队伍,围绕重大项目凝聚技术和管理力量的人才组织模式,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支持优秀人才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中心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政府部门提供有深度有特色的信息内容、信息技术和政务信息服务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重要的知识贡献。

二、现状

目前,中心在经济研究咨询、信息资源采编、网络建设维护、应用系统开发与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等方面拥有一支由总工程师、总经济师领衔的经验丰富和多学科背景的专业化队伍。中心现有在编人员97人(不含价格监测、价格信息和成本调查的编制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23人,本科38人;大学以上学历 1

的人员达9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9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4人;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35人,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27人。中心这支精干的队伍在为政府和社会服务中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

中心拥有以丰富的战略性政府信息资源,掌握着数量经济分析手段和先进信息技术,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有深度有特色的信息内容、信息技术和政务信息服务,正在沿着“信息—规划—咨询”渐进型的道路发展。

三、培养原则

1.大力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

2.扩大视野,拓宽渠道,挖掘潜力,发挥优势。充分发挥中心自身所具有的政府信息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所具有的人才汇聚的整体优势,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

3.人才队伍建设与创新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紧密结合,实现设岗、选人与做事的有机统一,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协调发展。

4.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战略抓手,大力推进创新团队建设,注重青年人才培养,促进人才可持续发展,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5.努力营造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制度和政策环境,全面实施 “高层次创造性技术和管理人才计划”,加大人才资源整合力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四、人才培养支持体系

“高层次创造性技术和管理人才计划”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与支持体系。

第一层次:在信息服务、技术服务领域培养2~5名具有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项目带头人,重点扶持第一梯队,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第二层次:全面提升中层的领导能力,有效激励第二梯队,帮助员工制定岗位规划,引导青年员工将个人职业规划与“中心”发展目标相结合;健全聘用制度,完善人员的进入与退出渠道机制;

第三层次:对于关键性人才,培养与引进并举,内部继续完善中层岗位的竞聘选拔制度,同时积极从外部引进。

五、政策措施

中心的发展归根到底是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中心将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优化工作环境和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工作动力和创造性,同时尊重员工个性,充分发挥特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环境,锻炼出一支技术过硬、作风扎实的队伍,其中关键是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懂业务、会管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队伍。

1、人才鼓励计划:设计合理的薪酬体系,提高骨干待遇,稳定核心队伍;结合个人意愿和中心发展目标,尝试在骨干员工中跨专业、跨部门、跨岗位实行定期轮岗;物质待遇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做到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

2、加强继续教育:健全“中心”正规的业务素质培训制度,采取本部培训和外送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定期展开业务交流座谈和外聘专家讲座;举办青年双周学术论坛,以制度化的形式保证各专业之间的交流沟通,促进青年人之间相互学习交流,积极培养一批信息化服务方面的项目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

3、人才发展基金:奖励在各自业务领域上取得突出业绩的各类人才;奖励在高水平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和著作;择优资助和补贴骨干员工进行高学历进修教育和外出培训;奖励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员工。

六、实施情况

“高层次创造性技术和管理人才计划”实施半年来,中心配套建立了多项规章制度,新引进、聘用技术人员4人,举办内部培训6次,聘请专家来中心进行专题研讨3次,外派培训21人次,有效地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其中培养业务骨干的培训计划最受重视并在中心全面贯彻执行。该项培训计划对重点并急需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的人员,送出去培养。每年由专业技术委员会根据中心业务需要、专业技术发展趋势和相关部室的意见,研究拟定若干技术领域作为培训 4

方向,并公布名额、选拔条件和程序,组织相关人员报名,最后按照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综合平衡后确定人选、培训课程和学校等。

第四篇: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根据《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结合全国体育系统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重点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过硬、在体育专业技术领域起带头作用、为我国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其中,2011和2016年分别选拔100名左右人选并以5年为一个周期进行重点培养。

二、选拔要求

(一)选拔范围

“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面向全国体育系统(含各省级体育部门所属科研教学单位、体育总局直属单位、体育总局和地方共建体育院校)进行选拔。

(二)选拔对象

全国体育系统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及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不含体育教练员,体育教练员相应人选的选拔培养纳入精英教练双百培养

计划统筹考虑)。其中,重点选拔体育科研、体育教学、运动医学、体育工程等领域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三)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潜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水平高,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开拓能力,对本专业、本领域的发展动向和前沿水平有较深了解,善于继承,勇于开拓创新,现为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骨干;

3、学风端正,团结同志,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4、年龄在45岁(含)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已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5、体育科研、体育教学、运动医学、体育工程等领域的人选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等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或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国外权威的检索机构收录;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科研项目。

特别优秀或贡献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

(四)选拔程序

1、单位推荐。各有关单位根据人选选拔工作总体安排和选拔条件,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履行专家评审、有关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推荐公示等规定的推荐程序后,提出本单位推荐人选报体育总局。

2、组织审批。体育总局人事司会同有关职能司局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提出培养对象建议名单并报体育总局审批。

3、公布名单。培养对象确定后,在全国体育系统公布名单,并颁发“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证书。

三、培养措施

(一)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接受或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

1、为培养对象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创造条件,培养对象每年脱产或集中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5天或90学时。

2、加强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素养。组织人选学习政治、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进行国情、体情考察,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培养对象的创新能力。创新培训方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有计划地分

期、分批安排培养对象参加体育系统内外、国内外各类专业技术专题培训、研修和考察,拓宽培养对象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视野。

4、为培养对象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访问,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学术技术动态和趋势搭建平台。每年组织一至两期以培养对象为主体的学术研讨会,促进培养对象相互之间的横向学术交流。

(二)积极引导培养对象在专业技术第一线发挥作用

1、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通过竞争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以项目实施带动人才培养。体育总局管理的体育科研项目和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培养对象,且须安排一定比例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共同负责人。

2、依托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和重大赛事科技服务,发挥培养对象的骨干带头作用,加强对培养对象的重点培养、使用,并在科研设备和科研资料有效利用方面为培养对象提供方便。

3、发挥老专家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对培养对象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培养,促进培养对象科研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提升,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梯队建设。

4、积极吸收培养对象参加体育科学学会等体育学术团体,鼓励培养对象积极参加其他专业学术团体。

(三)做好培养对象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1、加强体育总局职能部门、培养对象所在单位领导和培养对象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妥善解决培养对象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专心致志地从事科研和技术创新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为培养对象配备科研助手。

2、改善培养对象的医疗保健条件,定期安排他们体检,加强疾病的预防、治疗和保健,组织休假活动。

(四)加大对培养对象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专业技术业绩突出的培养对象在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考核与管理

(一)建立“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机制。体育总局人事司牵头抓总,科教司、政法司、经济司等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和解决组织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建立培养对象考核制度。培养对象纳入培养计划后,在培养周期内每年须填写《“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年度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次年2月15日前报送体育总局人事司;

培养周期第三年,体育总局人事司牵头对培养对象重点进行专业技术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的期中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对培养对象进行适当调整;培养周期期满后,体育总局人事司牵头对培养对象进行期终考核。

(三)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在认真做好针对培养对象的各项培养工作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本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培养。

第五篇: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本着“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管理人才,使用人才,为技术人员提供公平、公开的成才环境,良好的、和谐的学习环境,将激励、奖励有机结合,全视角、全方位地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一是建立竞争机制,不断挖掘专业技术人员的潜力。把技术人员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在专业岗位,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竟争工作的积极性,杜绝某些专业技术人员一劳永逸、不思进取的惰性。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技术人员业务技能。

1、鼓励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参加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2、在专业技术干部中开展师带徒活动,让工作人员在工地际操作,向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实践,以学代培增加技能。

3、挑选一批优秀人才到其他对口单位进行实践学习,学习先进经验。

三是积极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带头作用。在一些重点工程设计及施工环节,充分尊重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建议,对采纳的好的意见建议予以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大力弘扬刻苦钻研技术、乐于吃苦奉献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及时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使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促进城投中心的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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