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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总结(集锦)

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是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工作经验,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我们可以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水平,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明确自身的成长方向,一步步向着更好的目标前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

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是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工作经验,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我们可以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水平,了解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明确自身的成长方向,一步步向着更好的目标前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总结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镇按照上级组织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切实增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认真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有效促进了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现将2013年@@@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宣传,大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党委、政府将其作一个工作重点,列入镇党委政府议事日程来抓,党委书记亲自抓宣传彻底落实,组织镇、村、组、三级干部和全体党员学习《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强调《城乡法规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在实际中严格落实。全镇的10个行政村、78个自然村,每个自然村都书写了1-2条永久性标语,张贴了一副新农村住宅推广图集,并设有一个城乡规划宣传栏。与此同时,印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使《城乡规划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 、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为确保我镇各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镇拨出专项资金20万元,专款专用,严格按上级要求和国家标准,认真抓好了村镇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并做到依法及时报批。目前,现已编制完成镇区总体规划图和全镇10个行政村及78个自然村的编制规划图,都有政府批复文件并依据村镇总体规划编制了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

三 、抓好落实,依法开展村镇规划管理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为了进一步搞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 制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成立了村镇规划管理所,并配合专职人员3名。 制定违规建房查处办法,镇规划所派专职人员每周进行 一次全面巡查,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

4制定农民建房质量安全检查办法,并培训房屋质量质检员,

○对全镇农民建房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督查。

5抓好集镇规划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依法执行规划审批管理制度。自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来、不管是集体建房、公益建房、私人建房,都严格依法执行“一书两派”、“一书一派”、“一书”的规划审批管理制度。各项建筑施工,都要求有规划设计,同时有施工管理人员参与规划和质检管理。一年来@@@各项工程建筑,无一例有安全隐患建筑,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认真做好镇村规划。在集镇规划方面,2008年,我镇 以集贸市场为中心,全面辐射,新建车埠工业小区,并建设规划实行了绿化、美化、亮化、硬化,改善了@@@容镇貌。在自然村规划方面,全镇有20个自然村已按照规划图实施完成,极大改善了我镇村民居住环境,美化了村容村貌。

4、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设立危房改造办公室,成立

危房改造专业队伍,制定了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立了危房改造完整档案。

5、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我们配备了三个街道环卫员,每天定期清扫卫生两次。各自然村配备一名环卫员,每天定期清扫卫生一次。镇村委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到街道,各自然村进行巡查。一年来,全镇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有了较大的改观。

6、规范档案管理,建好一套完整档案,配备档案管理员和专门档案室。所有规划建设材料都及时归档,并制定了相关的档案制度。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通过我们辛苦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把握镇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0日

第二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4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目标

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村镇建设发展的良好秩序,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的发展,依据有关法侓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订本责任书。

一、村镇规划(10分)

目前,我镇镇村规划实现全覆盖,镇规划区以内村庄建设必须服从镇区总体规划,规划以外的建设必须服从本村的村庄建设规划并报镇政府审批,每发现一起违反规划建没的项目扣1分。

二、私房审批(15分)

村民新建、改建住宅在村庄建设规划划定的区域内选址,并严格按照拆旧建新、一户一宅的标准报批,发现一户未批先建的扣0.5分。

三、危房改造(5分)

整理和收集本村内危房改造户的资料,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和指标及时上报危房户的材料,不弄虑作假,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出现弄虚作假和材料不齐全和上报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四、查危控危(15分)

负责对本村区域内的公(私)建筑项目的巡査,发现违法违规建设及时上报查处,发现一起上报不及时而形成的违法建筑每处扣2分。

五、组织机构

村委会要落实专人负责规划、建没、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到位,若发现无人员或零时性管理此项不得分。(5分)

六、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50分)

1、进出村庄路段环境整治(10分):村庄进出道路整洁,路肩平整无杂草、无暴露垃圾,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检查通报表场一次奖0.5分。

2、村庄内卫生整治(15分):加强对农户卫生管理,做到湾内主要路面全天保洁,确保户户干净整洁,无杂草和抛洒物,无乱搭乱建、乱泼乱倒、乱扯乱挂现象,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检查通报表场一次奖0.5分。

3、村庄内公共设施维护管理(10分):加强对村庄内公共设施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转,确保排水畅通,广场、院内无乱堆乱放现象,做好村内绿化、美化、亮化工作。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检查通报表场一次奖0.5分。

4、村庄垃圾集中收集(10分):村庄内垃圾严禁乱堆乱放,重点加强对村内杂草垃圾的清理,消灭卫生死角,确保垃圾入(箱)池,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检查通报表场一次奖0.5分。

5、完善管理机构建没(5分):村委会要落实专人负责对清洁工的管理,制度齐全、人员配备到位,检查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检查通报表场一次奖0.5分。

七、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盖章:盖章:

2014年月日

第三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之外的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建制镇的建设管理。第三条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节约用地、保护环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依靠群众、规范管理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村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引导企业向建制镇、集镇集中,促进乡镇工贸小区发展。在建制镇、集镇和有条件的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鼓励农民按规划建设多层住宅。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空心村”治理、旧村改造和较分散的、生活条件差的自然村的迁村并点、改善村民的生

(一)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指导、监督村镇规划的编制、调整、变更、实施;

(三)负责对村镇规划区内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个体工匠建设活动的管理;

(四)负责村镇房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和通用设计的推广实施工作;

(五)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内村镇公共设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及集镇和村庄房屋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村镇原有宅基地和村镇空闲地之外的住宅规划审批和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审批;

(七)负责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管理权限内住宅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

(八)依法查处违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编制、申报和实施村镇建设规划;

(三)负责村镇居民住宅建设的选址、定点及在原有宅基地和村镇空闲地上住宅建设规划审批;

(四)受委托对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的定位、验线和验收工作;

(五)负责对村镇住宅建设项目定位和确定标高,并可委托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

(六)负责村镇公共设施、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及集镇和村庄房屋的管理;

(七)调解村民之间因建设引起的纠纷。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第二章 村镇规划第八条 村镇必须编制规划,没有规划的村镇不准建设。编制村镇规划应当以县(市)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与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相协调。镇规划包括乡(镇)域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乡(镇)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镇)行政区域内村镇布点,村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村镇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各项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集镇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人口和建设用地发展规模,住宅、集镇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对近期建设项目或者重点地段的具体安排和规划设计。村庄建设规划应当以乡(镇)域规划为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发展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用地的布局,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第九条 制定村镇规划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调查乡镇或者村庄的基础资料,编制规划纲要;

(二)发布公告,公示规划方案,广泛征求意见;

(三)由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四)编制规划成果;

(五)报批程序;

1、乡(镇)域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十条 报请审批的村镇规划,应当提交有关资料,包括:规划成果送审报告、村镇现状分析图、规划图纸和规划文本、说明书、规划评审纪要。第十一条 县(市)人民政府收到乡镇人民政府送审的规划文件后,应当在3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审批。第十二条 村镇规划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公布。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村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依据本条例第九条第

(五)项规定程序办理。第十三条 村镇规划编制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支出中解决。对经费确有困难的乡(镇),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补助。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四条 居民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域内建住宅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建房人向村民委员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填写申请表;

(二)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

(三)凭选址意见书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村镇建设许可证。在原有宅基地和村镇空闲地上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选址意见书,核发村镇建设许可证。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域内进行非住宅建设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申请,报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经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确定建设项目的具体地点和用地范围,出具选址意见书;

(三)凭选址意见书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村镇建设许可证。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村镇建设许可证后,即可开工建设,逾期六个月未开工的村镇建设许可证自行失效。在施工开槽后,应当申请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到现场查验基线,经检查人员确认后,方可正式施工。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规划新增建设用地;

(一)没有编制村镇规划的,或者不符合村镇规划的;

(二)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

(三)通过改造可以满足用地要求的;

(四)国家、省、市限制的重复建设项目或者扩建项目。第十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房屋基础设施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后建房屋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

(二)房屋高度应当符合村镇规划要求,不得随意升高或者降低;

(三)屋顶排水朝向本院的房后可以不留滴水地,双向或者多向排水,滴水地均在本主地界内的,不得小于0.3米;

(四)房屋的挑廊、阳台、楼梯、台阶以及其它房屋凸出部分必须在本主使用地界以内;

(五)主房屋之间应当满足日照要求,条式房屋遮挡房屋后墙与被遮挡房屋前墙的间距不小于遮挡房屋檐口到被遮挡房屋室内地坪高度的1.5倍,被遮挡房屋前墙距本地界距离大于6米的,从6米处计日照间距。特殊地形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房屋后墙可以开后窗,一层后窗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一般不得低于1.8米。村镇规划许可或者双方同意的除外。第十九条 位于规划道路红线内的房屋,需要建设的,必须按规划退到道路红线之外;已被确定为近期改造建设的房屋,不得原地扩建和翻建。新建、改建、扩建住房的院落地坪以高出宅院出入处道路面0.3米为限,特殊地形由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二十条 村(居)民住宅建设必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进行,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荒地和坡地。第二十一条 村(居)民申请建设住宅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村镇建设许可证》;

(一)超过宅基地规定标准的;

(二)出卖或者出租住房的;

(三)原有宅基地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四)申请新宅基地,应当退出而不退出原有宅基地的。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土地建住宅,不得少批多占。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法定程序,越权审批建设用地。第二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现有不符合规划用地进行调整和因实施规划做出的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拆迁补偿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经济条件和居民生活条件合理确定,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业主单位给予补偿或妥善安置。第二十五条 在村镇从事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从事施工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必须持资质证书等有关文件到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经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设计、施工,个体工匠应当办理从业证书,不得无证和越级设计、施工。第二十六条 村镇建设综合开发必须服从村镇规划,配套进行各类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凡进行村镇建设综合开发的单位,必须到开发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登记,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严禁无证开发和越级开发。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村镇房屋、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的规定,维护房屋的使用安全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以及公共场所的环境整治。不得损坏村镇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军事设施,以及铁路、公路、桥梁、供排水、行洪、灌溉、水文、电力、绿化、邮政电信、输油气管道等设施。第二十八条 在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除居民自身建住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民政福利设施外,其他建设项目应当缴纳公用设施配套费,以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费用。收费标准依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专项用于村镇基础配套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公用附加费中提取3%—5%的资金,专项用于村镇规划建设。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在村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回。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当于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工程造价总额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的罚款。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规定建住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而承担设计任务的;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和从业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三)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取得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或者施工的资质证书。第三十三条 损坏村镇的房屋、公共设计的,由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定规定的,所作出的决定或者核发的证件无效,依法予以撤销并追究主管部门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纠正或者限期拆除。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八条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关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

报告

关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全市村镇规划管理职能于由市建委移交市规划局后,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工作精神,全面掌握全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情况,分析问题,加强管理和指导。按照市规划局党委的统一部署,自3月中旬,市规划局副局长带领办公室、规划科有关人员赴全市五区三县就村镇规划、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访了五区三县的16个镇、10余个村庄,与各区县、乡镇、村的负责同志和具体从事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交流,并在区召开

了有分管区长和各乡镇分管乡镇镇长参加的座谈会,就如何加强中心城区的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进行了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那一世范文网://

全市市域总面积5938平方公里,市域总人口413万人,共有16处工矿区,84处乡镇,3164个村庄,其中建制镇76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全市村镇规划、规划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把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摆到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位置来抓。1987年市委、市政府立足于我市组群式格局的实际,提出了“总揽城乡经济全局,充分发挥优势,城市支援农村,农村服务城市,实现贸工农全面发展的战略”,将村镇规划建设,特别是小城镇规划建设做为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省关于加快村镇建设的有关精神,市委、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和部分乡镇也制定了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有的区县确定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目标责任制,每年与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了乡镇、村编制和实施规划的积极性,全市村镇规划、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二是市建委在加强对全市村镇规划指导和管理力度的同时,于编制完成了《市小城镇发展与布局规划》,立足于组群式城市特点,对全市各小城镇的功能定位、规模等级、结构等级、空间布局等重新进行了分析研究,确定了各区县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的规划体系,突出了中心镇在村镇规划工作中的龙头地位,同时对村镇规划的几项主要指标进行了界定,为全市村镇规划的修编和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各乡镇均设立了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省、市级中心镇驻地的总体规划已

基本调整完善,大部分委托高等院校或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规划起点较高;个别经济实力较强的“明星村”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了村庄规划,并基本按规划实施。全市城镇规模逐步扩大,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布局有所改善,对农村经济的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逐步形成,基础设施和环境逐步改善。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7%,比“八五”末增长7个百分点,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全市8个区县中有6个区县被评为全省村镇建设先进区县,11月,全省村镇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由于面广量大、细统复杂,再加上区县与区县、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之间发展上的不平衡,全市村镇规划、规划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规划编制整体上滞后。一是区域范围内缺乏系统、科学的城镇体系规划。

许多区县中心镇以下的乡镇建设重点模糊,其发展布局缺乏宏观调控手段,各乡镇的规划自成体系、各自为政、随意性较强,许多小城镇个性单

一、盲目照搬,以至于大部分小城镇功能结构、产业结构、平面布局和建筑设计单调雷同,难以形成自己的风格。二是除中心镇以外乡镇驻地总体规划大多是1992年以前编制完成,许多已超出规划年限而没有及时进行修编,对建设的实际指导作用不大;大部分没有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许多建设只能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导致绿地率、容积率等技术指标无法控制和落实;基本上没有排水、排污、供水等专业规划。三是规划基础资料薄弱,地形图等规划资料严重缺乏。四是相当一部分村庄没有编制规划;部分村庄有规划,但大多为1992年以前编制,而且大部分为无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现已不适应建设需要;有的近几年虽然编制了规划,但未经法律程序审批,没有法律依据,再加上由于技术、资金、

时间等方面原因,村庄规划编制的深度不够,大部分只有“一书两图”,操作性不强,难以实施。五是规划编制经费困难。许多村镇特别是偏远地区的村镇财力非常有限,再加上村镇建设配套费在许多乡镇已取消,村镇规划的经费无保障,许多村镇无力投入资金编制规划。

乡镇规划管理较弱,违法建设工程屡见不鲜。一是乡镇一级大部分设有“建设土地环保所”等机构,但是一个机构承担规划、建设、土地、环保、交通等多个部门的职能,多数力量不足,基本上是兼职,而专业人员基本上没有,专业素质低。大部分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无着落,机构运转艰难,这对于量大面广任务艰巨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来说,非常不适应。二是乡镇没有规划建设的执法权,对于出现的违法工程,申请上级部门或法院执行的周期一般较长,对于建设周期较短的违法工程在管理上常常感到无能为力。三是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现象较为严重。许多乡镇驻

地工业园区、公建等建设项目,大多是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时受土地部门办理程序的制约,才到规划建设部门补办规划建设手续,而不需要新办理征用土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基本不办理规划建设手续。许多村庄规划实施和管理力度不大,不少村干部对村庄规划建设认识不够,不按规划的要求建设,随意性太大,再加上许多村干部更换频繁,规划实施缺乏连续性。村民建房,按规定应先有规划建设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和村民建房许可证,但大部分建设是在办理土地手续时补发该证,村庄建设管理无序。

规划建设档次较低。受规划滞后及资金、观念、产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的档次普遍较低。许多乡镇市政基础设施如供水、排水、供暖、镇区道路、垃圾处理等建设严重滞后,村镇有新房无道路,有道路无排水等现象普遍。许多小城镇仍然走不出

二、三层楼和沿路“走廊式”建设的格局,使小城镇难以形成较高档次的绿化、美化、

亮化,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不高。

三、几点建议

村镇规划是村镇建设的龙头,是村镇建设管理的依据,事关建设的全局,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充分发挥规划对村镇建设的调控作用,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引领村镇的建设与发展。

继续抓好村镇规划的编制。

1、进一步完善全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强化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对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的指导作用,从全市市域的整体出发,统筹考虑城镇乡村规划的协调关系,打破行政区域界线,优化各区县城镇的总体布局和规模,进一步撤并规划过小、不具有集聚辐射功能的小城镇,重点建设中心镇,突出中心镇在农村地域经济、文化发展中的功能地位,统筹安排区域设施,避免重复建设,优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住宅向生活小区集中,引

导村镇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2、进一步加快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提高小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小城镇作为最基层的城市居民点,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是广大农村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中心,小城镇规划应体现有别于城市的特点,用区域的观点,加强对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分析,准确地根据城镇性质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挖掘城镇自然的、历史的和地方的特点,通过精心的规划设计,形成具有时代感和有地方性特色的小城镇风貌,塑造鲜明的小城镇特色。

3、进一步加强小城镇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小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提高小城镇品位。以往由于小城镇详细规划的覆盖率不高,对群众建房缺乏有效地控制指导,建房随意性较大,是造成小城镇面貌雷同,缺乏特色,建设品位不高的重要的原因之一。应强制性规定小城镇近期建设区域必须编制控

制性详细规划,划分控制地块并提出各种地块建设控制要求,对于近期有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的区域,影响城镇景观的重点区域、工业小区、居住小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具体项目建设,没有编制详细规划的,不得安排和批准项目建设。要结合控规的编制成果,制定区别于城区的小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落实各项规划管理技术指标,作为村镇规划管理的依据,指导小城镇建设。

4、加快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要分期分批地组织村庄编制新一轮规划,在编制中一定要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测绘单位测绘现状地形图和编制规划,注重规划编制的深度和规划基础资料的收集。规划编制完成后,要经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按程序审批。

5、切实加大对村镇规划编制经费的投入。可制定政策实行“以奖代补”的方法,鼓励和支持村镇的规划编制。建

议市里每年列支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区县、乡镇每年也要相应地列支部分专项资金。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收取村镇建设配套费,可采取市、区县、乡镇按一定比例分成的办法,分别列支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力争用4-5年的时间,完成全市村镇规划的修编工作,为村镇的高标准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小城镇规划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小城镇的发展与经济增长和产业依托、环境等息息相关,在发展上应摆脱框框,重视地方特色与地方资源的规划,发挥小城镇本身特有的环境优势和资源优势,形成多功能多样式的发展模式。切实加强小城镇模式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小城镇规划建设。

1、应大力扶持区位重要、经济基础较好的重点镇建设。如区镇、区的镇、县的镇、县的镇等卫星乡镇,地处相对偏远,远离中心城区和各区县的区域中

心,现已具备一定的产业优势和经济基础,对周边村庄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此类乡镇在规划建设上应充分放权,给予优惠政策,大力鼓励其快速发展。

2、对于近城区的郊区镇应尽早纳入城区管理。如的镇、区的镇、镇、镇、区的镇、区的镇、镇、开发区的镇等,1 2 下一页

第五篇: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探究论文

摘要:现阶段我国的全面改革有了进一步深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也有着进一步加快,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导下,社会主义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基层农村的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成效。本文主要就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的重要意义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实际对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的问题,以及优化解决策略加以探究,希望此次理论研究有助于新农村建设发展。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村镇规划管理;问题

村镇的经济发展在当前已经非常迅速,各项的基础设施也都基本修建完成,在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背景下,村镇的规划管理就会和城市的差距不断缩小,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宏大目标。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村镇规划管理理论研究,对实际的村镇规划管理的发展就有着促进作用。

1.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的重要意义及问题分析

1.1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的重要意义分析

经济的全面发展要能够从多方面考虑,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工作不断有新的突破,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村镇规划主要是为了将农村构筑物以及建筑物等空间进行提高,在整体的视觉效果上能够得到优化,让人们通过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在这些方面得到具体化的反映。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最为主要的任务是实现村镇的合理化科学化的规划管理,这是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基础条件[1]。无论是城市的发展还是农村的发展,都要能够有科学化的规划管理作为指导方向。村镇的规划管理是通过政府进行调控指导的,通过经济的调节以及市场的监管等手段来进行实现。村镇规划有着保护公共利益以及协调社会利益和配置空间等诸多的职能,这在全局性以及综合性的战略实现方面都有着积极作用。新农村建设中,在科学的村镇规划管理下,就能对村镇建设中的一些问题和民意得到了解,从而为进一步发展农村的建设化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依据,能够在发展中有章可循。

1.2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的问题分析

从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的村镇规划管理现状来看,还有诸多层面存在着问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对村镇的未来发展不能准确的预测,以及比较大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有着很大困难,对实现规划目标村组干部没有充分的信心。过多不确定因素对人口规模生产的影响是比较突出的,而对于一些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村镇,实现规划目标就有着比较大的困难。还有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没有比较有效的规划管理理论体系,当前的村镇规划管理中,还存在着自然演进的形式。主要是规划管理中建设发展速度比村镇规划管理技术理论发展要迅速,所以无法形成理论技术的有机结合[2]。还有是比较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在总体的标准方面相对比较笼统,双重的标准在应用过程中就难免会存在着不适应的问题。再者,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的资金方面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国家对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的资金扶持虽然在不断的改善,但从总体上来看资金缺乏的问题还依然比较突出,大部分还是依靠自筹。当前还有不少的村镇建设服务部门,基于资金的缺乏就不能请到专业的人员进行指导,这对村镇的科学规划也形成了阻碍作用。

2.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的优化策略探究

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将村镇规划管理的编制工作得以完善化,要将城镇建设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得到完善。对于村镇的规划建设,要从大局着眼,协调乡村城镇间的关系,对区域设施实施统筹安排,让重复建设的现象能够得到避免,从而进一步的优化公共设施和配套基础设施。再有是将修编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工作能够得到加快,在建设水平上得到有效提升,在规划管理方面能够详细化[3]。对村镇规划管理要以人文本,相关的规划人员要能深入调查当地的农村发展历史以及文化自然背景等,还要将农村的调研工作积极完成,并发动居民参与其中,对居民的意见广泛听取,了解居民的真实想法然后进行规划。还要能够对相应的解决措施科学性的提出,坚持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编制能够适合农村自身发展的村镇规划。要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科学规划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选择最佳的发展模式。对村镇规划管理要能进一步的强化,从而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规划过程中要放眼长远,在村容村貌以及整洁卫生等方面充分重视,从而来建设农村的文明环境。从具体上进行落实,就是要从卫生、经济、给供水等方面综合性的加以规划,做到科学合理安排,经济化的利用。在村镇规划管理过程中,要能够将监管工作得以有效落实,保证规划设计能科学合理的实施,在质量上得以保障。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村镇规划管理要在理论宣传上做足,在当前的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应用下,要善于将媒体和互联网技术加以应用,在先进的技术手段应用下进行宣传村镇规划管理的具体化措施和重要性。通过自身知识的储备能力的加强,就能为实际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4]。不仅如此,还要对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的职责进行强化,以及对村镇建设工作的科学论证以及工程建设跟踪指导进行有效强化,只有从多方面进行考虑和措施的实施,才能够真正的保障村镇规划管理的目标实现。

3.结语

总而言之,处在新的发展时代,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会对农村的面貌以及经济水平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加强农村的规划管理的理论研究,就能对实际的操作进行指导,为新农村建设发展提供有益的发展思路。此次主要从新农村建设的村镇规划管理的现状以及相应措施实施的角度进行的研究分析,希望能有助于实际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成文,包研平.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监测指标与方法完善探讨[J].时代经贸.2014(03)

[2]张春光.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的构建[J].理论学刊.2015(01)

[3]黄晋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城镇化进程的对策[J].生产力研究.2014(06)

[4]刘孝诚,肖刚.小城镇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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