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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通知(精选)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通知第一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通知(企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监督集中行动的通知各部室、单位: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公司研。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通知

第一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通知

(企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监督

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部室、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监督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通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监督集中行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查找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全力以赴确保实现年底平稳收官和明年良好开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集中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某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排查内容

1、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1 要求建立健全和修订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执行;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2、是否依法推进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设备设施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是否全部经培训并考核合格;新进、转岗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3、工艺操作规程是否及时修订并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要求制定开停车方案,严格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4、炼油、发电、皮带装置改造是否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并通过验收;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关键装置是否定期维护、检测;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紧急停车系统、联锁系统、现场监控是否正常投用并正常运行。罐区温度、液位、压力测量仪表和液位报警、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投用并正常运行。

5、是否建立并严格落实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罐区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清罐、装卸车等作业的规程;是否严格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函[2015]89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罐区专项安全检查整治。

6、是否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53号)修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作业票证;检

2 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现场确认等各项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是否对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并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评审并备案,并于年底前组织一次应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演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是否达到配备要求。

8、全面排查公司落实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特别是落实雨雪、严寒冰冻等恶劣气候下防范事故措施,重点检查公司及车间值班人员、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生产现场巡查、重点部位监控等制度落实情况和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情况。

9、严格执行上级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在月度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分专业对各类隐患进行严格细致地排查、登记、治理和消号。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和监控“六落实”的要求立查立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安全措施,坚决不能隐患不除冒险作业。

四、排查方式

1、开展包保组综合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专业、部室牵头开展仪器仪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管道、锅炉、罐区、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设施、工艺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专项检查(检查频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各部室、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落实各专业专项检查问题整改,积极开展工艺和设备消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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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这次集中行动是公司为确保年底完美收官、来年良好开局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各部室、单位落实责任的有效手段。各部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个必须”和“大排查、快整治、严监督”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2、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条幅等载体加大集中行动宣传力度,浓厚氛围,促进本次行动的深入开展。要及时总结宣传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定期曝光隐患排查走过场、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责任人,有效推动工作落实。要组织全体员工扎实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自身安全、防安全事故”活动,调动全员抓安全的积极性。

3、强化工作结合。要将集中行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切实转变作风,常查、细抓、严管、真罚,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治理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真抓实干,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与公司“五查五反五整治”活动相结合,对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认真组织“回头看”,从思想、制度、管理、现场和作风方面继续严查严治,务求实效,坚决摒弃年底歇歇脚、松口气的思想,一以贯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与年底各项工作相结合,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家庭幸福的关系,统筹协调,搞好集中行动。

4、强化信息报送。每月12日、28日,各部室、单位要将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附表

1、附表2)进行总结,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生产技术调度中心汇总,由安监站负责验收。同

4 时,各部室、单位要将每月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于次月1日前报安监站,由安监站汇总形成月度总结,于次月3日前报某某集团安监局。集中行动结束后,各部室、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将专题总结报告于4月16日前报安监站,由安监站汇总后形成专题报告于4月18日前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5、强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调度,总结经验,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将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和效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集中行动结束后,各部室、单位要写出专题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集中行动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某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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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全隐患排查通知

关于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

文号:通安委办[2011]67号

发布时间:2011-09-21 1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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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安委办[2011]26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9月9日市安委会主任会议精神,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和市政府代市长张国华在市长办公会上提出的 “继续深入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明确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内容。要结合国庆、港洽会、党代会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具体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确保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依法查处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按照国家、省安委会通知要求,做好国家、省安委会对我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督查的迎查准备工作。要按照市安委会主任会议要求,将国家和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相关企业、单位,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杜绝麻痹、松懈和厌战思想,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

二、进一步突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主任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一要突出对搬迁化工企业的安全检查。结合江山农化 “8. 8”氯气泄漏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组织专家对已搬迁化工企业实施全面的安全检查,督促搬迁化工企业在生产装置自动控制水平提高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和人机匹配能力,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二要突出对企业安全管理力量的检查。结合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重点检查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是否按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配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报酬是否高于企业同级管理人员。三要突出对关键工艺、装置和区域风险分析的安全检查。督促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对关键工艺、装置和区域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1】10号)的具体要求,对关键工艺、装置和区域进行风险分析。四要突出对专项工作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化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组织专家对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论证,危险工艺是否按照要求改造到位,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规定监控监管到位,是否聘请专家定期对涉氯、涉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是否违规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五要突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是否履行相关程序;突出检查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办法。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度要求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底结束,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工作部署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本部门实际,立即部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9月底前,企业应当将自查自改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自查的主要内容、查出的主要隐患和问题等,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重大隐患要按规定一并上报至当地安委办。

3、检查督导阶段。9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和本系统基层单位部署并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10月8日前,各县(市)、区将企业自查及检查督导阶段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

4、整改验收阶段。11月,市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11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和回头看。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各县(市)、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由各地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12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0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

安委办〔201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要求,现就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所有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废弃处置、运输和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正在生产准备和试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重点排查近两年发生过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事故的企业,新建化工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及城镇化工企业。

(二)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企业,重点排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方面违法违规问题,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以及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等。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环节。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以及审查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2.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符合性;项目的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竣工验收情况。

3.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高温油泵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热紧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完善和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

4.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起重、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5.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6.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企业厂区内外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8.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和操作规程、工艺技术管理、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10.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取证情况;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11.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可操作性以及演练情况,应急器材配备情况,与当地大型企业、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合作关系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重点是储存有毒(特别是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大型石油、成品油储罐区,涉及氯、氨、液化气体等被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安全监控仪表完善、完好和投用情况;特别高、低液位报警联锁仪表的完好和投用情况;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液体储罐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防雷、防汛、防倒塌措施的落实情况。 3.仪表、安全附件检验情况;是否存在超储现象。

4.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外部安全距离。

6.消防设施、应急器材的配备和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重点是承运剧毒、有毒、液氯、液氨、液化气体等被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和易爆化学品的运输企业和单位。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资质。 2.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

3.运输车辆、槽车罐体、配载容器和安全附件检测检验合格证明。 4.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落实情况。

5.应急处置器材、防护用品、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标志灯、安全标示牌、运输通行证配备情况。 6.运输车辆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运输车辆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无法正常行驶时,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7.防止客运车辆夹带危险化学品的措施落实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重点是经营剧毒化学品和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气)站、液化气体充装单位。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安全生产(充装)许可证及许可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符合性;“一书一签”(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及落实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的落实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槽车罐体惰性气体置换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3.埋地油罐、充装车辆、气瓶等的设备、仪表、安全附件、报警系统检验情况,防渗漏、防上浮、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装卸软管水压试验情况,液化气体充装站防超装措施落实情况;毒介质洗消装置配备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在液化气体充装环节的落实情况;站内外安全距离。

(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各类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安全管理和主管部门。

2.管道上方违章占压、防护距离不够、标识标志缺损、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以及各类管道管线交叉铺设等突出问题。

3.权属单位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的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

三、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下列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生产行为,主要包括:将企业违法转包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将部分工(库)房、一条生产线或某个生产品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证多厂”或企业多股东各自分别组织生产等。

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规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涉药危险工序作业。 3.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过期后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即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主要包括:超许可范围违法生产礼花弹等A级产品;危险作业工(库)房现场作业人员超核定数量;成品、半成品、药物库房超核定药量储存,工房滞留药量超核定药量;擅自改变工(库)房设计用途进行危险品生产作业。

5.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以及销售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 6.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中边施工边生产经营。 7.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反高温雷雨停产规定组织生产。

8.礼花弹生产企业未按要求使用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对礼花弹产品进行标识和登记。

9.已撤销礼花弹生产许可范围的原礼花弹生产企业,继续违法生产礼花弹或未对原库存产品进行妥善处置。

10.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违规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

11.生产经营企业的防护屏障、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产品种类、规格、药量、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主要包括: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使用非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将烟花爆竹产品和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混装运输;在客运车辆或其他运输车辆中夹带运输烟花爆竹及原材料等。

(四)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注销或者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被依法取缔关闭后,仍然非法进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在家庭作坊或窝点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在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四、时间安排

从2011年8月中旬开始到2011年底结束,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立即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再部署。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检查督导阶段。2011年9月底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和本系统基层单位部署并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2011年10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三)整改验收阶段。2011年11月底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2011年1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再次对重点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总结近年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使各项工作措施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特别要结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以本次隐患排查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制度,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强指导,确保隐患排查取得实效。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确保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把隐患排查整治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当中,采取激励措施,发动全体员工主动查找隐患,使隐患排查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列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转包分包专项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69号)要求,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法处罚。

(四)落实责任,严防监督检查走过场。各级安委会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各地区要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抽查检查企业的数量或比例及必查企业的名单,确保覆盖面,对重点企业和有条件的地区要确保全覆盖。要建立检查工作档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跟踪督办,及时消除隐患。

(五)及早筹划,做好秋冬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秋冬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多发的季节性特点,在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及早谋划部署今年秋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力度,确保今冬明春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请各省级安委会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第三篇:汛期危房安全隐患排查通知

关于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

作的通知

各镇:

由于我区城镇和农村还有部分危险房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预防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立即成立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危险房屋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并对危险房屋逐一登记。

1.在危险房屋排查中,要做到排查与消除隐患相结合,坚持边排查边消除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从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要重点检查接近、达到或超过正常使用年限的房屋,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娱乐场所、学校校舍等危旧房及其附属物,尤其要对地基下陷、墙体开裂、房屋倾斜、房梁蛀蚀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二、制定危险房屋处理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制定危险房屋处理应急预案,成立抢险队伍,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三、组织与实施

各单位负责本辖区、本系统危险房屋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物业管理机构及其他房屋管理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危险房屋排查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上报经济区城建局。(联系人:王)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四篇:20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通知

北小店乡人民政府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各村委、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吸取我省华晋焦煤有限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教训,4月1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2010]13号明电精神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晋安办明电[2010]11号),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地区、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实际,4月2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决定从4月5日至5月底,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市、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乡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各村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省市县相关文件及《阳曲县安委会关于二0一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阳安发[2010]7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二、突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

项行动。

各村委、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和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结合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在全县各行业、各领域立即开展组织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抓住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加强对采空区、边坡等的监测监控,加强火工用品储存库的检查、监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臵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加大对各类交通运输企业(户)、运输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整治,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

(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针对春季特点,落实商店、学校、旅游景点、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责任制,积极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严禁占用和阻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和踩踏事故发生。

(五)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结合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工程抢工期、赶进度埋下安全隐患,认真解决重大建设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严禁建设工程项目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坚决清理安全生产条

件不合格的施工队伍。

冶金有色、电力、农机、民爆器材等行业和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强化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市县政府抽查检查、省有关部门重点督查”的方式,市县抽查检查和企业排查治理同步进行。

三、根据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决定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同时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公示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程和制度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兼)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各类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

督检查情况;安全费用提取及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公告公示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隐患分析制度、定期报告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变“招工为招生”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重点

重点行业(领域)检查重点是此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5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

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乡政府及部门抽查、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县安委会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各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立

即开展企业自查和抽查检查,县安委会督查组将于4月中旬开始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村委、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竣性,把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和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乡政府、村委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相互结合,共同推进。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理等工作相互结合起来,扎实向前推进。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进行深入检查,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

(三)落实责任,强化治理。要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全面治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大检查开展不及时,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在大检查期间,乡政府、村委、各有关部门也要在组织企业识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各种媒体,加

大对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充分发动广大社会群众参与专项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鼓励社会群众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各村委、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治理行动及大检查工作深三上午12:00前向乡安委办报送进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于5月23日前报送乡安委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第五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知书

里村中心校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

整改通知书(存根)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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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你校(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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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限于年月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中心校,以备验收。 检查人签字:________

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签字:________

里 村 中 心 校

年月日

里村中心校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

整改通知书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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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你校(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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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限于年月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中心校,以备验收。 检查人签字:________

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签字:________

里 村 中 心 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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