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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范文(通用)

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 第一篇一.继续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制定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进一步扩大学校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自主设置内。

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一.继续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制定校长职级制实施办法。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进一步扩大学校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跨校(集团)竞聘、交流支教等逐步实现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到二零二五年,交流人数达到参改人数的八%。充分利用盘锦市县管校聘教师服务平台,采用“互联网+”等现代科学手段,实现工作流程信息化,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管理。

专栏七 县管校聘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项行动

一.重点内容

继续深化、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将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的不足由数量的“削峰填谷”向质量的相对均衡过渡,逐步实现流动人员由“数量”向“质量”迈进。

二.重点任务

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管理。将县管校聘的全部工作流程用信息化的方式管理,实现对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科学、规范、高效的现代化管理。

三.预期目标

二零二五年,基本实现城市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师资队伍建设优质均衡。

二.发挥学校在教师招聘和职称评审过程中的自主权。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具备条件的学校,由其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并按要求备案。学校依据核定的编制、岗位数量及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按照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并依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实际业绩,推动教师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切实落实教师岗位职责,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力度有效补充农村教师队伍。让优秀的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补充到农村教师队伍,实行岗位到校的定向招聘,有效改善师资队伍的不足。定向招录到边远地区、薄弱学校的教师,原则上五年内不得交流、调动。城区新入职教师应优先安排到农村学校服务。到二零二五年,通过采用不同形式招聘新教师,使农村教师平均年龄达到四零周岁以下。

四.大力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在调整分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时,要向偏远和薄弱地区学校倾斜,适当增加不少于二个百分点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同时,在全地区教职工岗位总量内,预留不低于一零%的中、高级岗位实行集中调控和管理,优先满足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的职务评聘。

五.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并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对校长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引导和促进学校持续改进提高办学水平。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六.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培训。科学规划干部、教师队伍培训工作,以教育科研为引领,以名校长、名师团队为依托,继续实施“送教下乡”“名师引领”工程,充分发挥名校长、名师工作室和乡村导师团队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师干训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全面提升干部教师队伍的施教能力与水平。到二零二五年,培养市级及以上名校长一五名、骨干校长五零名,培养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名师五零名、学科带头人一五零名、骨干教师一五零零名、优秀班主任五零零名。

七.加快壮大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思政课教师综合素质。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严格按照师生比例配齐配足思政课教师。制定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培训专项规划,建设思政课教师培训基地,组织思政课教师考察调研,开展理论和教学研修,全面提升思政课教师的政治素质、理论功底、专业素养。健全思政课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实施“送教下乡”“名师引领”工程,全面提升思政课教师队伍施教能力与水平。切实改革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明确与思政课教师教学科研特点相匹配的评价标准,进一步提高评价中教学和教学研究占比。加大思政课教师激励力度,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责任感,设立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要把思政课教师作为学校干部队伍重要来源,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对立场坚定、学养深厚、联系实际、成果突出的思政课教师优秀代表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专栏体、音、美、劳、思政和卫生保健教师队伍提升专项行动

一.重点内容

加强体、音、美、劳、思政和卫生保健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定向招聘等方式按照标准配齐配强学科教师,用三年时间实现校校有体、音、美、劳、思政和卫生保健课名师。

二.重点任务

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完善学校体育发展体制机制,强化体教结合,实施好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加强和改进音乐教育教学和美育工作,加快形成课内课外一体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美育机制,提高学生审美水平与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落实相关课程,组织好校内校外劳动,进一步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强化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三.预期目标

二零二五年,基本实现城市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师资队伍建设优质均衡。

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 第二篇

完善校园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加强教育系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消除校舍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园消防维修改造。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保障机制,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完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遏制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 第三篇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深入学习贯彻落实《_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为。依法依规处置涉校涉生纠纷,切实保障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本校特色并符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章程和相关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学校内控机制,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现代化。推动学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制度,健全协同工作机制。

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一.强化投入,积极探索建设智能化校园。继续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实现三个方面普及应用。“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在“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基础上,形成“校校用平台、班班用资源、人人用空间”。做好无线校园、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等的建设和应用工作,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以应用为导向,稳步推进学校网络基础设施与多媒体终端配置的更新换代,统筹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将数字资源作为学校教学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继续实行“政企”合作模式,加大合作力度,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智能化校园建设新模式,不断提高校园信息化水平。

二.整合资源,增强教育数字化供给。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持系统,逐步实现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互联与互通、衔接与开放,建成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现有平台结构,全面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资源与学习空间的全覆盖。按照《数字盘锦发展规划(二零二一—二零二五年)》工作任务安排,推动完善集教育资源、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家庭教育、师生个性化发展等于一体的全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实现教育数据统一管理。

专栏九 盘锦市“智慧教育”工程建设专项行动

一.重点内容

基于我市教育教学实际,根据国家、省精神和我市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开发、建设各种必要的应用,并将我市现有的如:中小学招生、教师招聘、教育督导、中考报名等应用整合到统一的大平台之中,形成适应我市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综合性“智慧教育平台”。

二.重点任务

教育资源平台建设、教学类应用建设、教育评价类应用建设、管理类应用建设、其他特色应用。

三.预期目标

二零二三年,完成盘锦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使用。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的“赋能”作用,促进教育教学效能大幅提高,全面实现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信息化,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教育教学的深刻变革,构建开放、共享、交互、协作的盘锦智慧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三.突出应用,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逐步缩小校际间差距,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推动市级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创新优质教学资源研发方式,鼓励学校、教师、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不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积极开发优质学校名师网络课程、专递课堂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开展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和教育技术专业支持服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人员的信息素养。进一步组织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和的培训。遴选学科骨干教师开展智慧教学能力研修,打造一批智慧教育名师。创新工作模式,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对教育信息化一线人员进行培训、建立教育信息化专家队伍、引进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解决教育信息化技术保障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足问题。

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严格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网络安全应急体系,规范各类教育应用系统与新媒体的应用,全面提高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五、保障措施

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一.加快完善特殊教育。落实辽宁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行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一五年免费教育。完善由县区政府负责,教育、民政、残联、乡镇(街道)等协同落实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等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供重要保障。完成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建工作。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保障特教教师待遇。

二.发展灵活多样的继续教育。健全继续教育发展机制。推动多种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相互衔接,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创新社区教育的体制机制、载体平台、资源供给机制和途径方式,使学习型社区建设不断呈现新亮点、创造新品牌。依托中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建设继续教育基地,为现代产业工人、进城定居农民工、现代职业农民和退役军人提供继续教育培训。

三.规范民办教育。切实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把党的工作融入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运行和发展过程。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照《辽宁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加强收、退费管理。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优化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县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一五%以内。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民办学校学籍管理。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保证在校学生“人籍一致”。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按照“提标准、控数量、保质量、促发展”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分类,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建立县区统一的含有收费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台账。建立“保证金”制度,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履约保证金、大额资金异动预警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未经许可开展学科知识培训行为,以早教、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行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专栏六 规范民办教育专项行动

一.重点内容

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制度体系。

二.重点任务

加强和规范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加强和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和审批管理;加强和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和规范民办学校办学条件。

三.预期目标

二零二五年,基本形成办学规范、健康发展的民办教育体系。

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一.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优质发展。坚持政府主导,明确县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新建小区及时配套开办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开办公办幼儿园。完成盘锦市机关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增加县区直属幼儿园数量,完成大洼区田家镇新建幼儿园项目,实现县二所以上、区三所以上直属公办园。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质量,提高一镇一所公办幼儿园星级比例。到二零二五年,公办园在园幼儿达到五五%。

二.大力推进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支持、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解决入普惠性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问题。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到二零二五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八五%。

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 第七篇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结合盘锦经济发展需求,强化实施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与培训功能,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形式,建设若干多主体产业学院以及跨企业培训中心。推进开放办学,加强与省内高校间校际合作,在学生交流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等方面开展合作。建立“中高职本”贯通培养渠道,发挥职业院校培训优势。到二零二五年,对外开展各级各类培训达年均二万人次以上。

二.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组建产教融合发展联盟,依托联盟全面实施校企双元育人机制。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同步推进我市建设全国重要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到二零二五年,依托联盟形成三—四个专业化特色显著、产业链条完整、市场规模较大的优势产业群,建设二零个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开放共享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累计培育五家以上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

三.大力实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双元”办学经验,全面开展订单、定向培养,实现技术技能人才精准供给。继续深化课程改革,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项目化、模块化的专业课程体系。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制度,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工匠精神”培养。全面推行“一+X证书”制度试点,加快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到二零二五年,所有公办职业院校进入省级以上“一+X证书”制度试点行列。

四.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战略,以精英引领为抓手,以自主培养为主导,以合作培养为补充,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的职教名师队伍。到二零二五年,力争新培养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五人,市级教学名师一零人,市级专业带头人二零人。建设二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一零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六零%以上。

五.加强职业院校“双高”建设。聚焦服务高端产业,支持优势专业群率先发展。以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为重点,完善、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全面实施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发挥高职院校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中职学校办学实力,努力创建辽宁省高水平、特色化中职学校。力争到二零二三年打造一所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三所省级优质中职学校,一零个高水平特色专业(群)。

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 第八篇

一.全面加强普通高中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依法依规合理控制学校办学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充分发挥省示范高中在育人水平、人才培养方式、教育教学特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省特色高中建设经验,带动普通高中挖掘自身优势,开发课程资源,推进普通高中办学特色建设与发展,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普通高中。落实辽宁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全面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二.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加强特色课程建设,建设新课程、新教材省级示范学校。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强化综合素质培养,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综合指导。

三.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贯彻落实省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做好对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的指导。鼓励学校培养具有特长的学生,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体系,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盘锦市教育工作计划 第九篇

一.不断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建立上下贯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督导工作“四保障”,即:机构健全、编制明确、人员配齐、经费落实。建立完善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督学准入制度,配齐配强专职督学,加强督学队伍培训。

二.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充分发挥督导委统筹规划、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的职能。健全沟通联动机制,建立成员单位依法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工作机制。健全教育督导问责制度,推动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建立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与教育决策和执行相协调的教育督导制度。

三.构建科学高效的督导评估运行体系。从规范督导流程、精准指标设置、强化结果运用入手,创新督导评估方式方法,科学开展县区政府履职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等常态化督政督学工作,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形成全员覆盖、过程完整、流程规范、指标精准、结果有效的督导评估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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