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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范文表(全文)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一篇山东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法依规执教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办法》提出,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要求,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范文表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一篇

山东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依法依规执教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办法》提出,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要求,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提高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宣传乡村优秀教师的业绩,充分激发乡村教师的工作热情。坚持依法治教,引导乡村教师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执教。加强师德考核,在教师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一万名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

《办法》提出,从二零起,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以县(市、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一般每年三月底前启动报名工作,六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

在短缺学科教师补充方面,按照国家课程改革和开齐开足课程的需要,各市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二零一六年二月底前,全面测算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现状,二零一六年起统一启动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用二年时间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

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从二零一六年春季开学起,每学期安排一万名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其中,安排在财政困难县七零零零名,由省财政按照每人每月四零零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他县(市、区)接收实习支教人员所需费用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四零零元的标准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继续做好“三支一扶”支教工作。

用五年左右时间 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

《办法》要求,大力推进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各市、县(市、区)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岗要求,加大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力度。乡村学校校长岗位空出后,一律在县(市、区)范围内实行竞争上岗,鼓励城镇学校校长、副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

三年将培养一零零零零名免费师范生到乡村学校任教

在完善师范生定向培养的同时,山东将启动免费师范生全科教师培养计划。按照国家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政策,选择部分省属师范类本科高校招收免费师范生,面向乡村学校培养本科层次“一专多能”的全科教师,学生毕业取得教师资格并经用人学校考察合格后,直接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二零一六年至,按三零零零人、三零零零人、四零零零人分年度安排招生计划,共培养一零零零零人,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分年度拨付。

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确保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山东省将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范围的,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研究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将公办乡村学校缴纳的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可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足额发放。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各地要落实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政策。

《办法》还在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_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通知》(国办发〔二零一五〕四三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二零一五—二零)〉的通知》(粤府办〔〕三号)精神,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制定我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及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推进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力争使我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较好保障,使乡村教师队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三、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教师以德育人、言传身教的作用。

(二)创新机制,强化补充。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大学生、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的通道,有效补充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加强培养培训,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范围对象

乡村教师指我市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道)及乡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五、主要举措

(一)着力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提高乡村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针对乡村学校留守儿童多、条件艰苦、学习资源不足等现状,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将乡村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加强乡村教师诚信体系建设。

(二)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建立完善聘用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引进。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将乡村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统一纳入政策实施范围,重点补充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优先将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补充到乡村教师队伍。各地新补充教师优先满足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需要。有条件的地区要通过转岗或全科培训,将富余学科教师充实到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学一线。

(三)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正常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应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认真落实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和省“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有关政策。推进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制度,每年组织乡村教师进行一次体检,对于条件艰苦的偏远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组织专家下乡巡诊。

(四)完善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制度。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和开足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师比。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聘用代课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五)稳步推进乡村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修订中小学校岗位设置标准,新增岗位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二五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六)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县级教育部门统筹配置教师资源,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推进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七)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各县(市、区)要有效整合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优质资源,促进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按照规定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并逐步提高标准,所需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和各学校年度预算,确保乡村教师培训的时间和质量。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强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提高乡村教师多学科教学能力。落实乡村教师、校长每五年一周期三六零学时的全员培训。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跟岗实践、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对参加学历提升并获得相应学历或学位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

(八)完善乡村教师荣誉机制。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在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中,评选表彰名额向乡村学校和教师倾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奖教支教活动,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支持和奖励。多种形式宣传乡村教师扎根山乡、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社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乡村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制定建设规划,落实工作措施,定期督导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指导和推进实施。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积极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二%和教育费附加中不低于五%的比例安排。财政、审计、监察、教育等部门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导检查。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创强争先”和“强师工程”督导检查范围以及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市、县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对计划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镇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请各县(市、区)于五月底前,将本县(市、区)的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二零一五-二零二零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二零一五〕一一四号),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精准扶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地位,坚持师德为先、以德化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提升质量、提高待遇,改革机制、激发活力的原则,力争到二零一七年,使全市乡村学校教师来源保障有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教师资源配置显著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教师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二零二零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适度加大发展乡村教师党员的力度。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厉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加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力度。到二零二零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成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补充的重要渠道。在编制总量内解决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的编制问题,加大对农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力度。“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全市每年采取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方式安排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市州项目计划”三五零名左右,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费免缴,每年由财政按生均经费不少于五零零零元的标准拨付到培养学校。做好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到我市乡村学校顶岗实习工作,县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对顶岗实习生予以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八零%。大力支持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升格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升格基础建设。

(三)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县级教育部门根据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岗位职数和当年教师减员情况,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经县级人社部门审定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在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乡村教师岗位、学科结构等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男女教师招聘比例,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加强新进乡村教师的履约管理,稳定乡村教师队伍。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我市乡村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任教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急需、紧缺岗位的专任教师,教育部门要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和方案,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实施增补。扩大贫困地区特岗教师招聘规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特岗教师队伍。各县市区要整合人才资源,建立乡村教师人才储备平台,为乡村学校补充急需教师提供支撑。定期组织城镇退休的特级、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缓解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矛盾。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落实省级财政支持政策。

(四)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各地要切实履行实施教师培训的主体责任,将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市本级、各县市区分别按照不低于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乡村学校应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八%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进一步推进市、县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与建设。二零一八年前,在教师培训机构的基础上整合教研、电教等资源建立教师发展中心,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二零二零年前,力争一所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达到国家级示范性培训机构标准,二所以上达到省级示范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参与我市乡村教师和校长培训。到二零二零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三六零学时的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使乡村教师共享名师优质课件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落实“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重点支持乡村教师与校长培训。在未来教育家、青年精英教师、骨干教师培养等项目实施中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加强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和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二零一六年,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市、县级中小学骨干教师中乡村教师比例不得少于三零%;二零一七年,全市启动名师工作室建设,对按标准验收合格的名师工作室,每年补助经费三-五万元,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乡村学校校长后备人才培养制度,进一步抓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

(五)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依法依规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按照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特岗教师参照执行)。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继续落实武陵山片区农村教师人才津贴,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自行设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不得冲抵原已享受的绩效工资中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和武陵山片区农村教师人才津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或支教的校长和教师,在乡村工作期间享受农村教师人才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乡村教师班主任津贴,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将班主任工作计算工作量,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倾斜。关心乡村教师身心健康,建立每两年为乡村教师进行免费身体健康检查的制度,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落实省级财政奖补政策。市发改、财政、住建、房产、教育等部门要指导各县市区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并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各县市区要科学制订建设规划,落实配套建设经费,加快建设进度,按照“一厨、一厅、一卫、一住房”的建设标准,统筹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和师范院校顶岗实习生的住房问题。市县两级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部门要加大投入,确保两年内乡村学校实现有线和无线网络全覆盖。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各级妇联、共青团组织开展“月老牵线”等活动,为大龄未婚乡村教师婚姻牵线搭桥。重点加大救助特困教师力度,健全县市区教职工互助互济会的帮扶体系,支持全市各级教育基金会建立联动救助特困教师机制。

(六)建立乡村教师成长激励机制。二零一六年开始,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结业证书的教师,不再重复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培训与考试。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五个百分点,高级增加三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二零年和三零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并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的职称问题。对在乡村从教二零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市人民政府在市优秀教师表彰奖励项目中增设“娄底市优秀乡村教师奖”,对在乡村任教二零年以上的特别优秀教师,今年教师节进行表彰,以后每两年表彰一次。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任教一零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鼓励和支持各级教育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开展“最可爱乡村教师”评选等表彰奖励活动。在评选表彰各级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确定特级教师推选指标和评选条件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七)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学校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级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级小学、教学点,按班师比的方式核定。按照“县管校聘”的总体要求,建立“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编制管理机制。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倾斜,重点解决合格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深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制度改革,逐步使完全小学以上规模学校有一名以上音、体、美和计算机等专业学科教师,村小、教学点通过区域统筹巡回授课的方式确保紧缺学科专业教师的配备。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资金要通过合理渠道和方式妥善解决。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聘用一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用于非教育教学工作。

(八)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地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交流管理办法,统筹管理教师的人事关系,统一管理教师的培养培训、绩效考核、工资待遇、退休教师服务。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校长每届聘期不超过五年。凡男五五周岁、女五零周岁以下的正、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两届后,原则上均应交流。城区义务教育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评聘高级职务应累计有二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乡村教师,应在原乡镇范围内学校服务五年后方可流动。

三、保障举措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纳入二零一六-二零二零年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绩效评估工作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要明确责任分工,教育、发改、财政、编制、人社、住建、房产、电信等部门要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建立情况通报与责任追究制度。市人民政府配合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成绩突出的基层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并予以表彰。

四、其他有关事项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乡村老师支持计划(二零一五-二零二零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二零一五〕一一四号贯彻落实。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一、遵守纪律,完成任务。

二、讲求实效,学以致用。

三、全面提高,提升质量。

二、研修目标

一、加强学习,掌握正确的教育观点。

二、了解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进行教育实践。

三、了解学科的发展动向和最新的研究成果。

四、将掌握的`教育理论转变成教育教学的实际能力。

五、进一步提高现代信息意识,提高现代信息技术水平,能对计算机进行必要的维护,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进行文字处理,素材加工,课件修改、制作,网络资源搜索等。

三、学习提高措施

一、利用课余时间坚持每周进行业务学习,做到定时、定内容,学习有关优化课程结构的文章和走进课程的信息报道。充分集中时间学习相关的信息技术与专业的练习,确保课课有辅助教学的多媒体课件。

二、及时对每天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反思,用笔随时记录下来抽时间整理,并争取与同行们进行交流,共同切磋,共同进步。

三、虚心向各科教师学习优秀的教育经验,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平时加强校内外听课,虚心与本校同学科教师交流上课心得,取长补短,尽量挤时间争取去听课,吸收别人的先进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四、多听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上公开课,通过集体备课、交流学习等形式,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五、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学生的表率。积极参加培训活动,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在此过程中,学习正确处理师生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及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六、深入开展校本课题研究。以实践活动为载体,将培训心得渗透在具体的教学之中。充分利用团队优势,开展集体备课,集体研讨,互相学习提高教学实效。立足学校实际,解决当前教学中的难题,以研促教。

学以致用。争取通过学习,在研修结束后写出研修学习的体会和收获。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恰到好处地运用多媒体信息技术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发展学生能力,激发学生兴趣,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合理运用信息技术,能使传统与现代教学媒体互相渗透。

四、学习计划

由于自己底子薄,要想完成这一目标并非易事。但是作为教师又岂能不学?为了完成这一目标,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来做。

一、前加入工作坊,了解研修安排。

二、——制定研修计划,开展网上研修学习。

三、——完成一份教学设计和一份课件制作。积极参与版块讨论。

四、——在教育教学过程反复实践。

五、——进行学习反思和再提高。

六、——总结研修心得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五篇

一、支教目标

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我区乡村学校支教,加强我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力量,带动乡村教师教学水平整体提升,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我区教育扶贫攻坚计划的目标任务。

二、支教时间

支教时间为二零__—二零__学年。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一学年,鼓励优秀退休教师连续支教。

三、支教地点

支教地点为我区乡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注:具体由各乡镇中心学校根据新学期教师变化安排)。

四、招募人数

招聘总人数为自治区下达的四二名分配指标,具体人数见计划表。

五、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我区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乡村支教。

(二)身体健康,退休未满五年,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它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欢迎高级职称、特级教师、自治区名师、长和“八桂名师”等人员参与报名。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六、支教形式

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主要是以乡村学校课堂教学为主,也可以根据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共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支教活动。

七、补助经费

(一)补助标准。

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统一按照三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进行生活补助(一学年按照一零个月计)。

(二)资金使用。

以自治区专项资金为主。

八、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负责和领导,由我区具体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募公告(八月二日前)。按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同时发布招募公告,自治区教育厅在公众信息网、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媒体上发布。市级发布的本辖区内招募信息以市级网站为准。

(二)自愿报名(八月二日至一三日)。符合条件人员的优秀退休教师可以通过以上渠道查阅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支教的岗位,__填写《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并附上退休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上交平桂区教育局人事股(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C座安顺大厦四一七)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考核(八月一四日至二一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募人员须参加我区教育局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和体检,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四)公示公布(八月二二日至二九日)。应募支教志愿者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我区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签订协议(八月三零日)。按自治区统一格式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教时间、支教学校、支教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三个月体检报告和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

(六)上岗任教。九月秋季学期开学前,安排签订协议书的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乡村具体学校任教。

九、组织管理

(一)明确职责,统筹协调。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优秀退休教师公开招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补助经费。市教育局负责支教工作的监督和管控,组织和统筹下辖各县的支教工作;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本区域支教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县区“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支教志愿者招募、体检、录取、协议签订、服务期内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督查检查,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加强检查指导本区域支教工作,认真听取支教志愿者和受援学校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协调解决支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积累支教活动过程的资料,总结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的工作经验,每学期期末将支教工作实施情况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

十、保障政策

(一)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除协议,并按时间比例追回相应补助费用。

(二)积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支教志愿者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继续支持贫困乡村地区义务教育。有意向继续从事志愿服务的支教志愿者,相关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下一年度可以续签志愿服务协议书。

(三)服务期间,支教志愿者不转户口。

(四)有关学校要切实为支教志愿者提供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必要条件,方便其工作和生活。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六篇

二零一六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江西省采取五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二零一五—年)》,努力开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新局面。

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

江西坚持把师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

加强乡村教师的培养

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完善师范生招生政策,加大师范生招生力度,探索小学教师“一专多能”全科培养模式,缓解教师学科结构矛盾。继续开展江西师大本科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完善有关政策,增强吸引力,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

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和补充制度

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下半年起将中小学教师资格纳入全国统一考试,把好教师入口关;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选取赣州、鹰潭二个设区市进行改革试点,实行五年一轮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建立更新和退出机制,将不合格教师清理出教师队伍。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起,江西省将扩大该计划的`实施范围,将片区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纳入实施范围,项目县将从二四个增加到九一个。

强化乡村教师培训

实施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培训,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建设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分四年实现对全省三三万名义务教育教师和六万多名幼儿园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面轮训。依托“国培计划”和县级教师培训资金,实施好“万名农村音体美教师培训计划”,三年内为四零零零所农村小学培训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一万名。

健全乡村教师保障机制

江西省教育厅会同省编委办落实好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下发的《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好中央对连片贫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力度;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定期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活动,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的乡村教师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七篇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报告

中国三三零万乡村教师的待遇有望大幅提高。近日,_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要求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做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并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保障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

我们的乡村教育,长期以来都存在教师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以及队伍不稳定等短板,严重制约着乡村教育的发展,影响着乡村孩子的学习成长,阻碍着教育公平的实现。这种教育现状,有人将总结为“城挤、乡弱、村空”,也有人将其比喻为“几匹瘦骨嶙峋的.马拉着一辆车子,吃力地行驶在曲曲折折的乡村小道上”。

乡村教育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除了交通地理条件、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和师生比配备不合理之外,最核心的问题,正是工资待遇水平的问题。调研结果显示,超过三/四的农村教学点教师年收入低于三万元。由于乡村教师收入低,壮年男性宁愿出去打工,也不愿意在农村当教师。乡村教师因工资待遇水平低,面临着职业吸引力不强的尴尬。

提高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成为补齐乡村教育师资短板的主要呼声。在近几年的_上,有不少代表委员建议,给乡村教师提高二零%~三零%的工资。确实,当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育处于“缺钱”的境地,也就不可避免地会“缺人”,刚毕业的年轻教师不愿去,在职的教师想调动—村小教师想调到乡镇,乡镇教师想调到县城,乡村教育如何持续健康发展?“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便会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乡村孩子的教育问题也就会处于被荒芜的状态。

所幸的是,_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保障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这是回归教育公平,让乡村教师安心从教、乐岗爱岗的好举措。东北师范大学的调研发现:如果教师工资达到四五千元,八八%的大学生都愿意去农村任教。现在的问题是,如何避免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规定,不再像以往那样,沦为墙上的一张“画饼”?

这些年,为乡村教师提升待遇,国家层面一直在努力,到了基层则遭遇执行难,莫说依法缴纳公积金及社保,莫说让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更莫说“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光是基本工资就有被扣发的可能。所以,规定再好,执行到位才是关键。“优惠政策”是否真的全都落实到那些乡村教师身上?这些待遇拿什么保证十足兑现?都是需要正视的问题。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八篇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读后感

_办公厅日前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部署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计划》指出,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到二零,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乡里老师,历来受人们尊重,其实乡里老师本身就是个“乡贤”,在乡里,邻居们有个什么大事小事的,都喜欢找老师们商量,认为他们是有知识的人,是见过世面的人,他们说的话有道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因而乡里有个矛盾纠纷什么的,也都喜欢请他们出面进行调解。乡里人对老师的尊敬,不完全是出于对他这个人的尊敬,更重要的是对知识的尊重,在乡下人眼里,老师就是有文化的人,是知识的化身。

不论是过去的私塾先生,还是解放初期的乡下代课教师,在乡下都是说的响话的`人,他们除了给学子传授文化外,还承担着培育乡村文化的重任,是农村基层文化的建设者,培养着一代又一代乡贤,推动着农村文明的发展。解放初期的扫盲,乡里老师不计个人报酬,尽心尽力为新中国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改革开放,乡村教师也为新农村建设,培养了大批实用人才。

不知从何时起,乡下老师不再被人们看好,就是从乡下考取的学子,也不愿再回乡下做“孩子王”,乡村教育受到了严重的制约。产生这样的原因,主要是乡村教师工作条件差,压力大,在简陋的条件下,还要与教育资源优质的城里老师比成绩,还拚着浑身解数送几个孩子进城读书。更重要的是,乡村教师的地位明显下降,由过去的“臭老九”可能要降到“酸十九”,在以经济为中心的市场体制下,人们看重的是收入,人们不再以知识和贡献论英雄。

尽管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扶持农村教育,但农村教育始终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拖了教育改革的后腿。负担重、待遇低、职业尊严和幸福感不高,似乎成了乡村教师挥之不去的符号。事实上,农村教师,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村师资力量确实很弱,严重影响着乡村学校的教学质量,制约了农村教育健康发展。

发展乡村教育,帮助乡村孩子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_也把农村孩子的成长放在心上,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农村办学水平,改变农村落后的教育状况。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就是着眼于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计划》的出台,给乡村教师带来了福音,也给农村教育吹来了春风。教育改革,关键在于教师,教师是推动教育发展的动力,只有提高农村教师的地位,让农村教师安心乡村教育岗位,热爱农村教育,才能激发出最大的潜力,促进教育快速发展,才能真正让乡村学校成为乡贤成长的摇篮,把农村文明推向新的高度,把家乡建设的更美。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九篇

“水本无华,相荡乃成涟漪;石本无火,相击而生灵光。”很喜欢这句话,经过两天的国培洗礼,开启了追梦人生。曾经忘记的梦想,在你我的交流中日渐清晰,曾经倦怠的脚步,在不断学习中又有了力量!

一、做幸福的教师。

幸福是一种感觉,更是一种智慧!教师的幸福就是既看到自己的成就,有享受当下的满足和快乐,又明确了自己的不足,激发了提升自己的欲求,并且找到了适当的途径和方法,为此由衷的感到庆幸和愉悦!做幸福的教师,是自己的事,也是大家的事,用幸福传递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用快乐感染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

二、准确认识学生、把握自己。

教师的发展就是要准确认识学生,准确把握自己。科学地认识学生的学习规律,认识学生的学习能力间的差异,才能因材施教,其实生活中很多的烦恼来于自己,对不可为的事刻意为之。教师要准确把握自己,因为不能准确定位自己,心生烦恼;因为不能准确定位自己,而浪费自己的`才华;因为不能准确定位自己,而错失了卓越的成就!

三、站在一定的高度看教育。

站在人生的高度看教育,立足于教育关照人生;站在教育的高度看教学,立足于教学从事教育;站在教学的高度看考试,不唯考试超越考试。所谓“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站在一定的高度,才能看清、看透。

四、适时突破自己。

去掉浮躁,踏实做事。慢下来是突破自己的一个缺口,但怎样慢下来是需要思考的!老师应该做一个思考者、研究者,不能只做实践者!

语文教学要关注人生、尊重生命。要给学生宽松的学习氛围,给他们大胆思考和积极发言的勇气,给他们犯错的机会。以包容的心态保护孩子创新的意识,给学生留出创新的空间。给学生更多的体验机会,无论对错,重要的是学生自己的体验感受,以及在体验中的参与、发现与探索。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一零篇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模板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模板一

根据《_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xxx五-xxx零年)的通知》(国办发〔xxx五〕四三号)、《山东省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xxx五-xxx零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xxx五〕六零号)和《山东省办公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xxx六〕五六号)要求,为加强我市乡村教师(指农村中小学教师,下同)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发展乡村教育和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提升工程”,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

——优化配置,提升质量。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大学生、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的通道,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形成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师资配置的良性机制。加强培养培训,提升乡村教师专业化水平。

——提高待遇,激发活力。积极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着力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激发乡村教师队伍活力。

——县域统筹,联动实施。强化县域统筹功能,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与“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改革教师评价制度、改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工作协同配套、联合推进。

三、主要措施

(一)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一.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强化乡村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开展乡村学校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大力实施乡村教师队伍“双培”工程,加大在乡村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提高乡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一支优秀党员教师队伍。

二.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要求,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岗前培训、准入、在职培训和管理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提高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宣传乡村优秀教师的业绩,充分激发乡村教师的工作热情。坚持依法治教,引导乡村教师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执教。不断完善师德考核机制,突出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在教师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完善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记录教师师德成长的全过程,不断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二)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

一.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功能,加强区县域内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区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达不到标准班额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小学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名、初中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名教职工的标准核定编制。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中小学有空编的区县,原则上按照中小学申报情况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及时招聘教师,严禁有编不补使用临聘人员。中小学现有编制总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总量的区县,可在辖区事业单位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辖区内难以调剂的,可在市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中小学满编的区县,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满编、超编乡村学校予以补充。乡村学校使用临时周转编制的管理方式与城镇学校相同。妥善解决公办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及提前离岗、长期借调人员等问题,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对现占用教师编制的乡镇教育管理人员,应当于xxx六年年底前完成调整分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问题。

二.配齐配足乡村教师。自xxx六年起,各区县新招聘教师应优先满足乡村学校需求,原则上到城区学校顶岗实习一-二年后返回乡村学校任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可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公开招聘,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改革完善教师招聘工作,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任教学科设置考试科目,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为确保新学年正常开学秩序,招聘工作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完成。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县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xxx六年起启动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力争用二年时间补齐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由同级财政按每人每月四零零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继续做好“三支一扶”支教工作。

三.全面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严格落实省、市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规定,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每年组织不少于一零%的专任教师参与城乡学校交流轮岗。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范围的,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可根据教师居住地与执教的农村学校距离,由学校适当给予交通补助,纳入绩效工作总量,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区县制定。在集中帮扶高青县教育工作的基础上,xxx六年起组织实施帮扶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和淄博经济开发区教育计划。乡村学校校长岗位空出后,一律在区县范围内通过竞争上岗、组织选派等方式选拔,鼓励城镇学校校长、副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积极推行乡镇(或学区、教育集团、教育联盟、城乡发展共同体等)内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英语等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实现优质师资共享,并由乡镇统筹协调相关学校给予一定补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继续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作为评聘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我市现有正高级教师、省市特级教师和市级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男五五,女五零周岁以下),凡没有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五年内由市及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批组织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一-三年。鼓励支持身体健康、近期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其中义务教育学段由省财政安排资金予以保障,其他学段由同级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助。参与交流轮岗人员在年度考核时由区县教育部门单独组织,不占用派出和派入学校的考核优秀指标。

(三)激发乡村教师队伍活力。

一.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积极推进区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研究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足额发放。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依法为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将公办乡村学校缴纳的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区县可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落实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通过社会捐赠等渠道建立县级教师重大疾病救助资金。

二.逐步改善乡村教师居住条件。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利用各地消化库存商品房的'有利时机,支持乡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购买住房。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乡村教师居住或工作地点,统筹就近就便妥善解决其子女入园、入学问题。各区县要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结合实际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通过三—五年努力,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区县政府可通过在学校或乡镇驻地购买、租赁等方式筹集周转宿舍,也可利用清理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现有校舍改建;需要新建的,按照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三五平方米,具备基本生活功能(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和水电暖齐全的标准,在乡镇政府或学区驻地建设,山区及偏远学校也可在校内建设。有条件的区县可安排教师通勤班车。

三.完善职称评聘办法。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自xxx五年起,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比例上限基础上上浮一-二个百分点,中级职称评审时乡村学校教师和城镇学校教师分开评审,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予以倾斜。在乡村学校任教(支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对于具有资格未聘教师,可采取“退二聘一”的办法逐步解决。

四.建立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三零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乡村教师典型,自xxx六年起,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在推报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倾斜。在参加推荐省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骨干教师选拔时,乡村教师实行计划单列。

五. 实施乡村学校特级岗位计划。以农村义务教育乡镇(或学区)为单位,每个乡镇(或学区)设立一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面向区县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聘期内享受特级教师补贴待遇。期满未能续聘、调离农村乡镇(或学区)一线教学岗位或到达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竞聘上岗。用五年左右时间,为每个乡镇(或学区)配备一个特级教师岗位。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聘用教师纳入省、市两级教师培训计划。

(四)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一.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市加大中小学师资培训对乡村教师倾斜力度,各区县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乡村教师培训。选拔部分乡村教师参加“国培、省培”项目,重点加强乡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对学科富余教师进行转学科教学能力培训。自xxx六年开始,实施乡村教师和乡村小学校长市级培训,每年培训校长四零人、骨干教师一六零人。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二.实施名师名校长送教下乡计划。积极选派名师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名师送教下乡活动。组织齐鲁名校长、淄博名校长(包括建设工程人选)和乡村学校结对,对乡村学校校长进行“一对一”培训,指导帮助乡村学校发展。定期组织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到乡村学校举办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开展同课异构等活动,提升乡村教师课程实施水平。组织开展“外教乡村行”活动,鼓励支持外教下乡,不断扩大乡村学校、乡村师生参与范围。

三.加大乡村学校订单式教研力度。完善市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学校教研制度,全面实施区县教研员帮扶乡村学校制度,积极推动全市网络教研对乡村学校的全覆盖。以乡镇(或学区、教育集团、教育联盟、城乡发展共同体等)为单位完善乡村学校集中教研制度,努力提高教研质量。引导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组建教研共同体,支持乡村教师参与城区学校教研活动。对乡村学校开展订单式教研活动,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听课、访谈、座谈等形式,与一线教师面对面,提供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指导与服务,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

四.加快推进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乡村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强化技术指导与应用培训。适应“互联网+”新形势,加大乡村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力度。加快中小学教育资源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优质教育资源共享,xxx七年建成支持乡村学校教学应用的网络课程资源平台。组织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类活动,为乡村教师提供广泛参与机会。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作为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把乡村教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支持措施,统筹安排推进步骤,有效推动支持工作。教育、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统筹推进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健全保障机制。区县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着力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最薄弱、最迫切的环节和问题。同时,要加强经费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级教育、宣传等部门要广泛宣传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营造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良好风尚。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主动协调帮助乡村青年教师解决好婚恋等现实问题。

(四)严格督导考核。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市政府定期开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本区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对在乡村教师支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各区县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于xxx六年七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xxx零年一二月三一日。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一一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个人的自我发展与完善,主动进取,努力工作,特制定教师个人研修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求真、求实、求效的工作理念做后盾,以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前提,开展个人研修。

二、研修要求

一、提高自身素质。

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敬业爱岗,任劳任怨,淡泊名利、不求索取,把提高自身修养作为第一研修内容,从小事做起不断进取,超越自我。

二、加强理论学习。

通过参加集体学习及自学等方法认真学习新理念,及时把握课改的前沿信息,并努力运用于教室教学实践之中。

三、立足常规教学。

潜心钻研本学段教材,以上好每一节课为前提,不断总结和反思自己的教室教学,逐渐突显出个人的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

四、注重经验积累

主动撰写教学反思、案例和论文,将教学过程中的点滴感悟记录下来;随时上传到小学语文论坛和个人博客里,以便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效果。

三、研修内容

按照个人工作特点制定一年的发展研修计划,努力结合自己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在反思中改进,在改进中提升,使研修、工作、发展同步推进。

一、研读课标

研读《语文课程标准》中习作阶段目标要求,交流课标研读体会,以便准确把握各学段习作目标要求。

二、钻研教材

钻研本学段教材中习作内容,整理归类,总结出本学段习作内容的共同特点,找出难点问题并交流研讨,以便全面把握小学教材中的习作类型及习作难点。

三、教室教学

设计一节本年段习作指导课,上一节作文研讨课,可结合区域合作体教研活动进行。

四、案例分析

对习作教室教学进行研究、分析、总结和再设计,以此锻炼对习作指导课的驾驭能力。

五、撰写经验

撰写作文教学的'经验论文,要求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习作的文章一篇。

六、研修总结

在年末时把近一年的研修历程,把自己在研修过程中的学习、进步和体会结合起来写一篇个人研修分析与总结。

七、参与论坛

必须具有参与认识,每星期至少在论坛回帖一次,每月至少在论坛发主题帖一个,无条件参与小学教研部组织的论坛里每一次教研活动,发表自己的看法,与全体教师主动交流。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一二篇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乡村教师(包括乡中心学校、村庄学校教师,下同)队伍存在的资源配置不均、队伍结构不优、补充渠道不畅、整体素质不高等制约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二零一五〕一一四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坚持“师德为先、以德化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提升质量、提高待遇,改革机制、激发活力”的原则,着力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力争到,使全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补充,教师资源配置明显改善,教师队伍整体结构更加合理,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教师待遇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年,努力培育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加强乡村教师师德建设。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师德教育的首位,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传统美德和公序良俗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健全学习制度,建设信息化学习的平台,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读书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学习质量。切实加强乡村中小学党建工作,重视从优秀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加强教师党员日常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充分发挥乡村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培树师德典型,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标兵。突出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乡村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机制,规范招聘条件和程序,加强聘后教师管理,优先补充英语、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依法加强新进教师招聘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和当年教师减员情况,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在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下,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办法组织实施。新招聘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安排到乡村中小学任教。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我市农村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积极争取“特岗教师计划”招聘名额,特岗教师全部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实施“特岗教师计划”的区县(市),要按规定将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入编,做好岗位、人事、工资等关系接转工作。鼓励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落实有关补助政策,市、县两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创新教师培养体系,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到二零二零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成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各区县(市)要根据乡村学校教师“退一补一”的实际需要,制订好公费定向师范生中长期需求计划和年度培养计划,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实施。从二零开始,启动市级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教师定向免费培养工作,培养经费由生源所在地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统筹解决,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任教服务期不少于六年。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三)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村小学、教学点倾斜,重点解决合格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体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通过对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合理利用结余编制,为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创造条件。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管理,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聘用一年以上的临聘教学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四)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到二零二零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三六零学时的培训。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实施培训的主体责任,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市、区县(市)按照不低于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农村学校应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八%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各区县(市)要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到年全部完成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电教、仪器装备等机构的实质性整合,形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合力,发挥教师培训的整体效益。

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跟班学习、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乡村骨干教师的培养,积极争取“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重点支持乡村教师与校长培训,在益阳名教师、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等项目实施中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

(五)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一律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特岗教师参照执行)。继续落实武陵山片区农村教师人才津贴。从二零一七年开始,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设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逐步提高偏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待遇。乡镇工作补贴不得冲抵原已享受的绩效工资中的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和武陵山片区农村教师人才津贴。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班主任津贴,将班主任工作计算工作量,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倾斜。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职工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教职工周转宿舍建设统筹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帮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定期对乡村教师进行免费身体健康检查制度,相关经费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各地医疗机构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积极制定适合乡村教师需求的体检方案,加强对体检教师的跟踪指导,保证体检质量。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乡村教师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包括大龄未婚乡村教师婚姻难等问题,重点加大救助特困教师力度。支持省、市、县教育基金,建立三级联动救助特困教师机制。

(六)全面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聘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从开始,乡村教师职称申报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结业证书的教师,不再重复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培训与考试。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五个百分点,高级增加三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二零年和三零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一三篇

一、支教目标

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我区乡村学校支教,加强我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力量,带动乡村教师教学水平整体提升,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我区教育扶贫攻坚计划的目标任务。

二、支教时间

支教时间为二零xx—二零xx学年。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一学年,鼓励优秀退休教师连续支教。

三、支教地点

支教地点为我区乡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注:具体由各乡镇中心学校根据新学期教师变化安排)。

四、招募人数

招聘总人数为自治区下达的四二名分配指标,具体人数见计划表。

五、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我区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乡村支教。

(二)身体健康,退休未满五年,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它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欢迎高级职称、特级教师、自治区名师、长和“八桂名师”等人员参与报名。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六、支教形式

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主要是以乡村学校课堂教学为主,也可以根据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共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支教活动。

七、补助经费

(一)补助标准。

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统一按照三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进行生活补助(一学年按照一零个月计)。

(二)资金使用。

以自治区专项资金为主。

八、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负责和领导,由我区具体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募公告(八月二日前)。按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同时发布招募公告,自治区教育厅在公众信息网、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媒体上发布。市级发布的本辖区内招募信息以市级网站为准。

(二)自愿报名(八月二日至一三日)。符合条件人员的优秀退休教师可以通过以上渠道查阅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支教的岗位,xxxx填写《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并附上退休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上交平桂区教育局人事股(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C座安顺大厦四一七)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考核(八月一四日至二一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募人员须参加我区教育局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和体检,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四)公示公布(八月二二日至二九日)。应募支教志愿者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由我区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签订协议(八月三零日)。按自治区统一格式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教时间、支教学校、支教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三个月体检报告和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

(六)上岗任教。九月秋季学期开学前,安排签订协议书的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乡村具体学校任教。

九、组织管理

(一)明确职责,统筹协调。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优秀退休教师公开招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补助经费。市教育局负责支教工作的监督和管控,组织和统筹下辖各县的支教工作;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本区域支教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县区“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支教志愿者招募、体检、录取、协议签订、服务期内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督查检查,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加强检查指导本区域支教工作,认真听取支教志愿者和受援学校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协调解决支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积累支教活动过程的资料,总结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的工作经验,每学期期末将支教工作实施情况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

十、保障政策

(一)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除协议,并按时间比例追回相应补助费用。

(二)积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支教志愿者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继续支持贫困乡村地区义务教育。有意向继续从事志愿服务的支教志愿者,相关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下一年度可以续签志愿服务协议书。

(三)服务期间,支教志愿者不转户口。

(四)有关学校要切实为支教志愿者提供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必要条件,方便其工作和生活。

贺州市平桂区教育局

xxxx年xx月xx日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一四篇

本学期教研工作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核心,不断深化幼教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幼教现代化建设,更新教育观念,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内部师资队伍的建设,努力使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一、加强对教师爱岗敬业的教育,教师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去潜移默化幼儿,真正做到教师的言行举止成为幼儿学习的良好榜样,以关怀、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全身心地投入幼教工作,有效的将新观念转化为教育行为。

二、建议教师经常翻阅《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研究》等幼儿杂志,加强对园本课程的研究。鼓励教师经常上教育网,不断吸收新信息。

二、加强教科研工作,积极搞好园本研究

一、教科研是教育的先导,是提高保教质量的关键,也是幼儿园持续发展的根本的保证。扎扎实实抓教科研,在“研“字上下功夫,实实在在地研究课堂教学微观领域经常面临的问题。

二、进行幼儿园课程改革,积极构建体现园本特色并能促进幼儿发展的园本课程,要求教师人人参加教改,积极开展课堂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定期交流教改经验,解决教师日常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有计划地开展青年教师的'培养,对新教师实施跟踪听课,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的指导和调研。

三、加强卫生保健工作,保证幼儿安全。

一、学期初,做好新生幼儿和插班生的体检工作,严防疾病的传入。做好感冒的预防工作,幼儿的杯子、玩具、桌凳等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经常通风,“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预防传染病的常识,做好晨间检查记录。

二、组织教师学习《幼儿教师职责》、《保育员职责》、《幼儿园安全制度》、《幼儿园教师工作条理》强化教师的工作责任心,严格做到上岗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巡视幼儿安全,确保幼儿在园和接送的安全。

四、树立全心全意为家长服务的意识,切实做好家长工作。

新《纲要》明确指出:“家庭是幼儿园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主动参与。”在工作中教师应以平等的态度唤醒家长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家长主动参与、积极合作的热情,为幼儿园献计献策,使幼儿园与家庭融为一体。

福建乡村教师工作计划表 第一五篇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_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通知》(xx办发〔xx〕xx号)和《xx省xx办公厅印发xx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xx政办发〔xx〕x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xx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共享发展新理念,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抓手,作为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坚持整体设计,统筹规划,多措并举,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突出问题,定向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乡村教师队伍的活力。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_,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坚持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原则,加强薄弱学科建设、统筹考虑学校地域分布和办学规模,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集中人财物资源,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乡村教师培养补充力度,推进县域教师校长交流,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提升质量,提高待遇。立足市情,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加强培养培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基本素质,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适应乡村教育发展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使用机制、交流机制和促进乡村教师成长的培养培训机制,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以及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xx年,力争使全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得到多渠道补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明显改善,教师队伍整体结构更加合理,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xx年,努力培育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实施范围

乡村教师是指全市乡镇(不含县政府所在地学校)及乡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引导乡村教师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诚实践者。加强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乡村学校党组织机构,注重在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注重发挥乡村优秀党员教师的引领作用。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以及我市开展违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文件精神,把规范乡村教师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作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关注乡村教师心理健康,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岗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全过程,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各县(市、区)和乡村学校必须把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工资绩效考核、评优奖励、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评审的主要依据,坚决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各县(市、区)要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原则,扎实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满足乡村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积极引导省级免费师范生面向生源地农村学校就业。建立新聘教师乡村学校任教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新招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一般不少于三年。鼓励各县(市、区)采取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办法,对招聘到乡村特别是偏远地区任教满三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严禁“有编不补”,严禁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和临聘人员,对长期有编不补的县级政府要严肃问责。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教育部门在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学校的倾斜力度。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集中连片特困县要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其他县(市、区)要参照该政策制定本县(市、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或继续落实好我省边远、贫困地区和山区村镇中小学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各地不得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已实行的乡镇工作补贴、农村教师补贴互相抵顶。

各县(区、市)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要合理规划并加快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切实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要制定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基本标准,大力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满足乡村教师基本需求。

(四)统筹县域内教职工编制管理。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对规模较小、成班率较低的`乡村学校,可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小学、教学点编制进行调整,通过调整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乡村学校音体美和信息技术及外语教师不足、部分学校缺编或严重超编和教师全覆盖问题,部分课时较少的学科可采取巡回走教的方式配备教师,确保乡村学校开全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力争到xx年底前,基本解决乡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编制的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动态调整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省定上限执行,实现教学点中级岗位全覆盖。在乡村学校任教,研究生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本科或具备学士学位见习期满后任教分别满二年、四年的教师,在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可认定中级职称。对兼任多门学科的乡村小学教师,申报xx升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时,其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在乡村学校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具有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的教师可优先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时不作职称外语、计算机模块、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在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推荐、评审工作中,乡村教师要单列比例,制定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评选条件。城镇校长、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必须具有异校交流经历和农村学校任教(任职)一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六)有序推动城乡教师交流轮岗。

积极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工作机制,落实县级党委、政府在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的责任,为组织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各县(市、区)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提任交流、跨校竞聘、集团化办学、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要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与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职务xx升等挂钩,并给予倾斜。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享受乡村教师相关待遇。

(七)全面提高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各县(市、区)政府要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保障乡村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全部乡村教师校长五年内完成三六零学时的培训。各县(市、区)要整合师资、教研、进修校、电教等资源,成立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加强县级教师培训团队建设,形成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为乡村教师区域内培训、校本研修等提供支持。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

(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国家、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三零年以上、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或给予鼓励。各县(市、区)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对坚守乡村学校满一零年以上并做出优异成绩的乡村教师,在全市教育系统模范、优秀表彰中指标单列,同时优先推荐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先进表彰。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社会基金对乡村教师提供奖励和资助,对患有大病或特别困难的乡村教师提供资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谋划支持办法,统筹安排推进步骤,有效推动支持工作。各级教育、发改、财政、编制、人社、住建、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统筹推进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要总体谋划和部署乡村教师发展工作,为精准支持提供依据;编制部门要加强乡村学校编制管理,确保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发改、教育部门要加快编制周转宿舍规划,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人社、财政部门要完善并督促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政策,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人社、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办法,加大对乡村教师倾斜支持力度;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要制定乡村教师体检和就医工作方案,积极服务乡村教师健康需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优先政策;财政、民政部门要做好困难教师救助帮扶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保障领域之一,将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形成稳定投入机制,确保各项乡村教师支持政策落实到位。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着力改革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大力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五)严格督导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通报督导结果并适时公布。对在乡村教师支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各县(市、区)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精准把握支持重点,提出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县(市、区)要于xx年xx月底前将本地的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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