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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未来工作计划范文书(大全)

保理未来工作计划书 第一篇保理协议立和同人:客户(以下简称甲方)保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因保理公司向卖方提供保理业务服务,卖方同意以其对经保理公司选定之特定买受人(以下简称买方),基于卖方与买方间之。

保理未来工作计划范文书

保理未来工作计划书 第一篇

保理协议

立和同人: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保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保理公司向卖方提供保理业务服务,卖方同意以其对经保理公司选定之特定买受人(以下简称买方),基于卖方与买方间之销货契约或劳务契约采赊销结算方式,致卖方得向买方请求于一定清偿日给付一定金钱之应收账款债权(不包含以寄售、现金、信用证、付款交单、承兑交单),按_合同法之规定,将前述之应收账款债权转予保理公司。双方同意遵守下列各条款之约定:

第一条:应收账款转让

一、于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卖方应交付或依保理公司要求而交付其所有相关买方之应收账款信息予保理公司,供保理公司选定买方之用。

二、保理公司选定买方之后,即出具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予卖方,买方信息详载于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于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卖方必须将对所有经保理公司选定之买方之所有应收账款债权(含现在及将来发生,且不论该应收账款债权是否为保理公司所核准之额度内)转让予保理公司。

三、卖方应于收到保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后,以保理公司同意之书面方式明确通知买方有关甲、乙双方之债权转让事宜,并以书面告知保理公司,且应以保理公司认可之方式,证明其已对买方为债权转让与之通知。

四、于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保理公司得随时重新选定卖方之特定买受人,卖方应提供其最近之特定买受人信息供保理公司重新选定用。对经保理公司重新选定增加之特定买受人,卖方仍应依前款约定办理。

五、如保理公司依前款约定为重新选定时,对重新选定前已成立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之效力不生影响。

六、卖方应于出货后十日内,将该笔应收账款发票复印件或正本、买方签收单、债权文件、确认之订单、证明债权之文件、各债权之担保及从属权利及保理公司要求之其他文件交付于保理公司,并应告知主张各个债权所必要之一切情形,并填具让与明细表或销货退回或销货折让明细表。

七、未经卖方书面同意,保理公司不得将卖方与买方间买卖契约、劳务契约或其它债权契约之内容告知其他第三人。但政府机关行使之权利不在此限。

第二条:应收账款管理

一、卖方同意各笔回笼之应收账款金额为该应收账款金额(含税)扣除卖方与买方依其交易条件认可之销货折让或销货退回金额或预付款等费用。

二、卖方应指定下列账户供保理公司支付款项用,且于本协议有效期间内,非经保理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之。

Xx商业银行分行支行

户名:账号:

三、保理公司对买方之支付能力负有担保责任时:

一、若遇买方因破产、倒闭、重整、无支付能力或恶意拖欠所导致未能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后九零天内足额付款,且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后九零天内买方未以书面或口头告知卖方或保理公司有商业纠纷或其它争议,保理公司于上述情况发生后三零天内赔付卖方,惟保理公司最高赔付限额不超过保理公司出具的应收账款同意书中所记载的承保额度。

二、保理公司定期针对买方信用进行评估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知卖方。若发生买方信用风险评价等有下降之虞,保理公司得出具新《应收账款同意管理书》予卖方,重新核给承保额度。新《应收账款同意管理书》自送达卖方之日起生效,卖方于生效日后转让的应收账款均适用于新《应收账款同意管理书》,但不溯及既往。卖方并同意日后买方清偿账款时,必须以原承保额度内之账款优先清偿。

三、卖方于保理公司间之应收账款价金超过保理公司所核准之承保额度时,无论保理公司核准的承保额度多寡,卖方仍应将超过额度部分之应收账款无条件转让保理公司,不得拒绝;有关此一超额转让之债权,其处理方式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方式处理,但卖方须自行负担超过保理公司核准之承保额度上限之应收账款无法回收之风险,且卖方仍应一并授权保理公司处理所有应收账款之管理,且该部分之成本及费用仍由卖方负担。

四、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后九零日内买方对卖方或保理公司提出拒付抗辩或请求时,保理公司得先按本协议第四条之约定办理。若买方主张拒付之理由无法为卖方所接受,除非卖方与买方于一八零天内达成和解,或卖方向买方提请仲裁或诉讼并于三年内卖方取得有利判决,卖方得将该笔应收账款再次转让予保理公司。若买方仍无力清偿该笔账款,保理公司于转让成就后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或再转让日起三零天内(取其晚者)将该笔账款赔付予卖方。

四、若卖方或保理公司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后二七零日内收到买方提出商业纠纷或争议,且该应收账款已获保理公司赔付,则保理公司有权解除对该笔应收账款之所有管理责任,并将该笔债权反转让于卖方。卖方并同意保理公司之下列管理方式:

一、卖方在接获保理公司上述通知后一一五日内返还保理公司已赔付卖方该笔应收账款之全部款项,或保理公司得不经通告卖方,径自卖方其他后续应收账款回款中扣除,直至全部清偿为止。其中如有损害,保理公司并得请求赔偿。

二、若自收到纠纷通知起,卖方向买方提请仲裁或诉讼且三年内卖方取得有利判决,或卖方与买方于卖方自收到纠纷通知起一八零天内达成和解,届时若买方仍无力清偿该笔账款,卖方得将该笔应收账款再次转让予保理公司,保理公司于转让成就后三零天内将该笔账款赔付予卖方。

五、保理公司有权为回收账款向买方采取一切必要之法律程序(包含但不限于诉讼或向保险公司申请出险),保理公司应事先将此一法律程序告知卖方:若卖方不同意保理公司所采取的法律程序,则卖方同意保理公司无条件将应收账款反转让予卖方,保理公司并得解除一切法律责任。

六、保理公司因履行本协议之各项服务所致之任何费用,概由卖方负担(祥载于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卖方同意保理公司得于应付卖方之款项直接抵扣之。

第三条:应收账款融资(或称预支价金)

一、卖方得于各笔应收账款转让后,依照保理公司出具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之约定预支价金成数向保理公司提出融资申请。

二、上述申请经保理公司审核无误后,于账款到期日前支付予卖方。保理公司支付此一融资款项得事先扣除卖方应付予保理公司之利息及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三、保理公司于收到买方将应收账款足额偿付至保理公司的指定还款账户后,保理公司得直接扣除卖方尚未清偿之融资余额以及利息、管理费、手续费或罚款等费用后,余款拨入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卖方与保理公司约定的账户。若买方未能于应收账款到期日付款或未能足额付款时,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及∕或第三条第四款办理。

四、若保理公司对买方之支付能力不负担保责任,或卖方转让之应收账款债权金额已超过保理公司承诺之承保额度(祥载于应收账款同意书内),此种不在保理公司承担买方支付能力范围内的应收账款,若于应收账款约定之买方清偿日遭买方无论任何原因致有不能全额清偿之情事者,保理公司应于各笔应收账款约定之买方清偿日起算三零天为催收期,若催收期结束保理公司仍未收到买方将应收账款足额偿付至保理公司的指定还款账户,保理公司得要求卖方于收到保理公司《预支价金返还通知书》后一五天内返还保理公司融资予卖方得融资款,以及自己方融资拨款之日起至卖方返还保理公司前开价金之日止之利息、管理费、手续费以及其他一切费用,卖方不得拒绝,如有损害,保理公司并得请求损害赔偿。

一、保理公司于收受上述卖方返还之款项无误后,得将该应收账款债权反转让予卖方。

二、保理公司有权按照《应收账款同意书》之规定向卖方计收自不当使用之日起之罚息。

五、有关应收账款融资之未尽事宜,祥见《应收账款同意管理书》所载。

第四条:应收账款之解除

一、如有下列任一情形时,保理公司得不经通知或催告卖方,保理公司得直接解除或终止相关之全部或部分责任:

一、买方签发之票据,因存款不足、拒绝往来或其他原因退票时;或买方受假扣押、假处分、假执行、终局执行等强制执行,或进入破产程序清理其或申请重整时。但有本合约第二条第三款但书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二、对于已转让予保理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公司仍可要求卖方重新提供保理公司指定的债权文件正本或复印件供保理公司判定:若卖方未能于一五日内提供,或经保理公司认定该债权文件有抵触本协议第五条之情事者。

三、卖方依其与买方间契约之给付,买方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时。

四、买方直接付款予卖方或其他第三人。

五、保理公司认定卖方有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承诺或有信用不良之事实发生者。

六、买方对卖方或保理公司提出拒付抗辩或请求时,卖方未能于接获保理公司之通知后七日内函复保理公司有关其与买方协调情形,或卖方在上述期限内函复其解决条件不为保理公司所同意时。

二、依前条约定解除或终止应收账款管理后,保理公司得要求卖方于收到保理公司《预支价金返还通知书》后一五日天内返还保理公司融资予卖方的融资款,以及自保理公司融资拨款之日起至卖方返还保理公司前开价金之日止之利息、管理费、手续费以及其他一切费用,卖方不得拒绝,如有损害,保理公司并得请求损害赔偿。保理公司应于收受上述款项无误后,将该解除或终止之应收账款债权反转让予卖方。保理公司有权按照《应收账款同意书》之规定向卖方计收自不当使用之日起之罚息。

第五条:卖方之义务及承诺事项

一、应收账款确无抵销、质押或其他不得转让之情事,且买方绝无足以消灭或妨碍保理公司行使权利之事由或抗辩权之存在。

二、应收账款确实合法存在,且无再转让或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之情事。

三、除有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约定外,卖方应无条件担保买方履行债务之付款意愿与付款能力。

四、与买方间之买卖契约、劳务契约或其他债权契约之交易均系正常合法,并业已缴纳完全相关税款、运送承揽人费用、仓储费用、保险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

五、与买方间无互相投资或其他转投资关系,且买方及其法定代理人非为卖方或其关系企业之董事、合伙人或关系人。但经保理公司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六、卖方应提供其财务报表、买方之基本数据及双方间往来账目,且无隐瞒地提供买方交易信用、支付能力或其他有关之讯息,以协助保理公司评估买方之财务及信用能力。保理公司并有权随时要求核查卖方之财务数据,及其与买方间往来账目等资料,卖方不得拒绝。

七、卖方保证有关卖方与买方间之买卖契约、劳务契约或其他债权契约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非经保理公司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变更。

八、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与买方间如另有以信用证、支票、汇票、本票、预付货款或现金等方式交易等情事,卖方应将该笔交易之金额及相关事项于该笔交易出货后十日内详实通知保理公司。

九、卖方保证基于本协议对保理公司所签署或发出之任何文档均属合法,且事后不得以违反公司授权、公司章程、附则或其他内部决议为不履行之抗辩。

一零、买方有解除或终止买卖契约、劳务契约或其他债权契约或取消订单或其他延迟、拒绝履行其义务之主张等情事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保理公司并叙明原因,保理公司得请求卖方提供买方书函复印件或正本。

一一、卖方保证于本协议有效期内,非经保理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就保理公司所选定之买方再向第三人申请办理保理或应收账款质押之业务。

一二、卖方承诺并保证未经保理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私下与买方达成任何有损保理公司权益之债务和解或变更债权转让通知所载之汇款账户。

第六条:其它约定

一、保理公司依本协议约定向卖方所为之书面通知,均应按本合约书所载地址为之,如有变更,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保理公司。否则保理公司即应以最后知悉之住所为寄送、且经通常之邮寄期间后,即视为已送达。

二、若因买方与卖方间有任何纠纷之情事发生,致使买方对保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行为时,卖方应负责处理之,且无论诉讼之结果为何,卖方均应赔偿保理公司所受之任何损失,及负担一切因诉讼所支出之任何费用。

第七条:本协议之解除

一、本协议有效期间为自双方签约日起至甲、保理公司任一方通知对方为协议终止之意思表达。

二、本协议终止前卖方应于收到保理公司通知后一五天内返还保理公司于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已转让但未到清偿日或已届清偿日而未受清偿之应收账款提前支付卖方的预支价金金额,以及清偿尚未支付保理公司之预支价金之利息、管理费、手续费以及其他费用,卖方不得拒绝。

三、如有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之约定(详见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不影响卖方于本协议解除前出货给买方且未获买方清偿之应收账款。

四、本协议之解除不影响本协议第一条第七款之约定。

保理未来工作计划书 第二篇

保理行业半年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

行业发展

一、保理行业现状

保理是基于应收账款进行的融资、管理、催收、坏账担保业务,进行保理的一个前提便是应收账款。二零一四年末的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总量达到了万亿的规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二四%,受到大环境的影响增速在下滑,但是量已经创造了新高,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也在上升。当然这只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占中国企业数量的七五%的小微企业并没有在统计范围内,而这部分企业应收账款的规模依然不小,他们是供应链中N+一+N的N,我们接触到的就有平海科技和爱德森项目。这些应收账款的规模成为了商业保理的市场。而二零一四年一-三季度我国的保理业务量为万亿,二零一四年全年我的商业保理业务量为八零零亿,较二零一三年二零零亿的规模增长四倍。保理的规模远远小于应收账款的规模,商业保理更是零头都不到,由此可见商业保理的市场依然非常广阔,依然是一片蓝海。

伴随着这片蓝海产生的是保理公司数量高速增长,二零一四年就有一二二零家,预计今年年底将达到一五零零家的总量,业内人士非常看好保理的市场发展,希望通过保理公司来实现传统重资产抵押融资的转型。保理行业内的企业股东背景复杂,有国企央企、民营还有电商系,总体格局呈自由竞争态势。进入二零一五年,上市公司也开始着手创建自己的保理公司,像伊利集团、格力地产、海尔集团都开始设立自己的保理公司,管理应收、应付账款,打通自己所在行业的供应链。

二、P二P行业开始洗牌

我们主要合作的资金方——P二P行业开始得到风投的青睐,资金不断涌入。爱投资、开财宝、理财范等平台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P二P是个烧钱的行业,除了用自有资金来补充融资防止流标之外,还需要砸钱到技术层面,据我的了解,一个平台要将技术部分搭建好至少需要XX万的资金规模,还不算广告投入。从现在百度搜索的情况来看,爱投资、财多多等平台都在广告上开始砸钱,这无疑都增加了平台的成本,同时也加剧了行业的竞争。类比前几年团购网站的千团大战,到如今剩下的只有美团、糯米、大众点评,其余的都销声匿迹,沉默死亡,死亡率高达八六%。剩下的这三家也是在腾讯、百度、阿里的支撑下死磕出来的。现在的P二P行业也是如此,谁能拿到源源不断的资金、保证钱能烧的持久,平台少出险或者兜的住风险,谁就能成为最后的王者。

第二部分

业务现状

一、从零到一的突破

二零一四年一一月一九日,保理公司正式成立,经过最初的探讨,我们在正和恒基项目上实现了保理业务的零突破,在重抵押和重经营的思路上实现了转变。第一次的项目评审会,评委的问题非常的犀利,也让我们认识到这些金融界和实业界的前辈对于企业发展的看法。我们的尽调思路也重新进行调整。对于企业的业务,从最初的业务模式到业务过程中每个环节及凭证的核查,加强了过程控制,让我们对企业的业务的了解更加深入。第一笔业务也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最大的一笔业务让我们的团队思路实现了转型,更加深刻的认识保理,知道怎么做保理。这个思路一直延续到我们今天的业务中,以后也将会延续下去。

实现零突破的除了思路和业务之外,还有与之相关的合同文本,风险防控原则,以及在尽调中对于项目整体的把握和拿捏。

二、业务发展缓慢

一、开门红之后的消沉

经历了正和恒基过会之后的兴奋,创业之初的热情开始冷却,面临的问题也在逐渐增加。其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项目是否合格,买方资信是不是一定非常重要?保理业务是不是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账期回款?暗保理可不可以操作?在这些问题的探讨和纠结中,我们接触到了凯世德造纸项目、山东华企通项目、草原牧天项目、河北敬业项目、京航达项目、君天首业项目、仟亿达项目、可鑫项目、沥阳手袋项目等。这些项目在初步接触和尽调的过程中被PASS。接触的项目很多,却没有一个项目落地,二零一五年的前三个月除了正和恒基,我们的项目成功率是零。即便是草原牧天走到了上会的阶段,也是因为自身负债太高而被毙掉。这个阶段每个人都顶着一股莫名的压力,团队的气氛比较低沉。

正是在这几个项目的接触和探讨中,我们逐渐明确了一条道路那就是保理业务不仅仅是要看买方资信,卖方本身的经营状况和营运能力也非常的重要。卖方自身的“造血”和“回血”能力决定了其成本利润,它的利润情况也决定了它能承受多大的融资成本,一旦企业自身的利润情况不能覆盖融资成本,企业的经营就是在为我们打工,这个时候企业的风险将大大增加。本身盈利能力不足的企业被我们筛选出去,项目的开发除了注重买方资信之外,开始注重卖方本身的经营状况,思路逐渐成熟。

二、辛苦却不见效果

伴随着三月份的春天,我和王波开始了商超供应商的挖掘。王波通过他的清华师兄接触到了商超供应商协会,从此开启了商超供应商的探索。多次拜访供应商协会,和企业讲保理是什么,成本是如何,操作模式怎样,希望开辟一条商超供应链的保理业务模式——小额、频繁、一次授信,滚动使用、随借随还。终于供应商协会我们推荐了几个客户,一个是易博合盛项目,为物美超市供应床品。通过尽调,发现商超类的回款并不乐观,没有固定的账期。而且商超供应商多是小微企业,甚至是小作坊,企业财务不规范,凭证不能形成链条,回款不稳定,利润很薄,相对于大型超市话语权极小。

经过侧面了解,部分商超有自己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而且只为重点供应商提供,即质量较好的供应商,可以从商超自身的金融业务中拿到资金,补充血液,而质量较差的既得不到商超的支持,对于我们而言也不是优质的客户。它们规模小,经营不规范,利润薄,无法承受我们的资金成本。

随后的攀龙伟业、东海金昌、秦力华项目也证实了这点。一个多月的摸索和辛苦只是探明了商超这条路优质的客户很少,而且商超行业整体也在下滑,对供应商的压款越来越严重,这个行业现在我们现有的条件下不适合操作保理业务。而且一个多月的努力只是试错,却并没有带来实际的效益。

三、思路变化之后重新出发

经过三月份的洗礼和低迷之后,我们做了季度总结,对第一季度的项目进行分析,也对后期的思路做出总结。前期在项目的管理上比较散漫,现以项目进度表的进度管理,每个项目都由项目经理负责,且加入绩效考核。今后每个项目不再是大杂烩式的进行全部范围内的讨论,而是专人负责,提高效率。在经过前几个月的磨练,项目经理也正在成熟,在这个思路的指导下,每个人的分工更加明确,效率也较以往有提高。

四、尽调中进行锻炼

四月份之前,我的定位一直都很模糊,每每都是临时决定,角色和定位不停变换,一度成为小秘书、机动人员、风控、网站建设等后台人员。前台的项目却也随时调配,正和恒基、草原牧天、凯世德、华企通、瑞驰租车、东方电力、易博合盛等项目全部介入,即便已经入职几个月,却并没有系统性的沉淀什么,而是浅尝辄止,对于能力的提升并没有很多。缺乏一个项目从头跟到尾的经验,没有对项目的整体认识,有的只是一堆材料和经过别人转述的只言片语,对项目的把握非常不足。这个阶段手头有很多杂事,没能更好的深入到项目的尽调中去,每每项目讨论的时候,后天不足尤其明显。

在平海科技的尽调中临时做项目助理,完成行业分析和报告最终定稿的工作,项目顺利过会,公司的第二笔业务开展起来。

随后又是漫长的积累期,中途经历人事变动和内心浮躁的阶段。心里压力一度很大,以前觉得有人带着,虽然接触的项目不多,成长很缓慢,心里苦闷却也踏实。很多事情和细节的问题,张口问就可以,自己几乎没有思考。之前的环境是一个安乐窝,慢慢的就有了依赖性。现在做业务的人就剩下的我和学海,这个安乐窝消失了,所有的问题和细节必须全部考虑到,前期访谈、尽调中的资料搜集、员工面貌、报告写作中的细节把握,每一步都需要考虑周全,才能真正做好工作。

紧接着,就接到了爱德森项目,是我自己第一个主刀的项目,当时有压力,但是更想去做些什么。初步接触、第一次访谈、每一次的尽调和每个细节的核实以及最终报告的书写全程都体验到了。也很庆幸第一次主刀的项目并不复杂,脉络比较清晰,让我有时间和精力去掌控它的每一个细节,对项目的认识更加清晰。整个项目在尽调的过程中几乎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只是在后期与中慧银通合作的时候,有些不顺利,影响到项目的进度。

第一个操作的项目整体还是比较顺利,在评审会时基本没有遇到什么障碍,评委的问题也能全部解答,说明我们的尽调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我们查的思路、角度正在向评委看企业的角度贴近。

现在尽职调查中有难度的部分是很难核实企业的实际成本是多少,只能大致进行推算,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加强这个部分的核实。企业员工面貌的观察还有些拿捏不好,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学习这个方面的经验,同时也会延续以前对企业营运资本的核算。

另外一个尽调的项目便是天人中药,项目在尽调的过程中遇到了企业资料造假的问题,这是从业以来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个人认为这已经属于骗贷的行为,企业信誉值得担忧。

在操作项目的过程中,我发现存在这样的问题,企业的老板会把这个企业说的非常好,但是在尽调的过程中会发现大多数都不如他说的那么好,甚至是完全不好。接触了几个项目之后,心态逐渐变得平静,一切的东西都要根据尽调情况来,其他的都不作数。

在尽调的过程中,会与合作单位一起尽调,我们的尽调和报告也得到了同行的认可,这是我们专业度的体现,这样的风格要坚持下去,去伪存真才是尽调和风控的不二法门。

今年以来我接触的项目共有一一个,进度如下:(不包括作为其他同事助理的项目)

五、经得起查的项目不多项目储备不足

在目前的大环境下,企业缺钱是现状,市场上飘着的项目很多,但真正优质的项目和经得起查的项目很少。比如我们毙掉的三十多个项目中,有八零%死在了第一次尽调中。盈利能力太差根本无法覆盖资金成本、企业经营混乱,收入并不能核实或者干脆造假。真正可以深入尽调的项目并不多,也就三到五个。我们现在手头的项目有天津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福建三明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山东鼎超热力设备有限公司。这三个项目中,天津XX初步尽调,结果并不理想,能否操作还待考。另外两个项目在提供资料中,可操作性未知。手中再无其他储备项目,现在项目的不足在会影响我们以后业绩的增长,项目的开发和储备是我们现在需要做的。

六、资金难题依然摆在面前且制约业务发展

现在项目端情况总体上还算可以,业务慢慢发展壮大,但是出口的资金端却不乐观。首先是成本问题直接制约了客户的质量。中小企业筹资先是亲戚朋友的借款,基本不需要成本;然后是银行借款,成本较低;信用差一点的就是通过担保公司增信,从银行贷款,成本开始增加;然后就是从小贷公司抵押借款,资金成本更高,风险也更大。从目前来看,我们能拿到的资金成本并不低,客户综合成本能做到一八%已经较难,切的客户基本是担保或者小贷的客户。缺乏更多的资金渠道,没有更便宜的资金,我们就很难获得优质的客户,客户质量决定了风险大小,最终风险会全部集聚到我们的头上。

缺乏资金是我们的现状,这个现状短期内并不会改变。便宜和及时的资金是我们长期追求的目标。从目前市场的情况来看,股市繁荣了一段时间,说明市场上的资金还是有的,经济萧条,实业并不景气,资金已经开始从生产中抽离,更加注重投资。而资金找不到安全的项目,项目找不到好的资金,中间缺乏一个渠道,并且这个渠道是有信誉的,就像银行,所有人都认可。现在的P二P发展就是增加了一个资金的渠道,奈何行业刚起步,乱象丛生,大的资金并不敢进入,只能是搜集社会的散钱进行投资。或者说在我看来,就是民间借贷搬到互联网上来而已。大的资金量还在机构手里。便宜的资金未来的方向就是和大的机构合作,或者我们发我们的保理基金。

二、网站、微信公共账号创建完成建立公司网站的任务接的出乎意料,看教程、和建站技术员沟通,学着怎么创建一个控件从一个完全的外行人到圆满完成了建立网站的任务。在会见同行和平台时了解到,他们也是从我们的网站上了解我们的,网站的宣传作用也体现了出来,我很欣慰。

公司另一个宣传阵地是微信公共账号,这个账号由我一手运作起来。最初的时候,无论是技术操作、还是内容来源都并不顺利。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从最初写了开篇致辞、中途重大事件新闻稿的写作到现在内容充实,它逐渐成熟并获得关注。最初希望把它运作成为一个专业、有深度、小而美的平台。在过程中不断的摸索,最终做出了五大板块的架构,第一篇就是保理行业的大事要事,石景山开放商业保理试点、举办第三届保理峰会、天津开放商业保理征信、伊利等企业开设自己的保理公司这些行业的热点都在头条中显现;第二篇是宏观经济的大新闻,高盛对宏观经济的预判、央行多次降准的分析全部紧跟;第三篇是各行业的深度分析;第四篇是互联网金融的动向;最后一篇搜集新鲜搞笑的段子,将形式做的更加活泼。没有宣传,积累了三七个关注者,并且通过半年的运作,公共账号也开始产生效益,居然有平台希望通过我们来转发其文章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这又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目前这个部分的内容已经不由我来负责,它的时代已经结束,希望它的时代能更上一层楼。

三、摆在“橱窗里”的东西至臻完美

进入公司之初,并没有立即做业务,而是做了很多后台的工作。最初首担的简介、台账整理。到后来撰写小贷公司、保理公司的商业计划书。待保理公司成立之后,紧接着完成了中泰保理简介的详版和简版,几易其稿之后最终定稿。后又根据需求的不同做了几次更改。随后出了中泰保理的业务和风控制度并制订了公文标准模板,以后的由公司层面发出的公文以及报告都遵循了这个标准模板。基金备案时也将基金的管理及风控制度进行整理,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打印盖章扫描上传至基金业协会系统。

这些摆在“橱窗”里的东西是一个面子工程,但是它能显示我们公司是一家专业、规范的公司,目前这些东西非常完整的躺在柜子里。

四、转型又一个从零到一——中泰清融一号新三板投资基金成功备案

三月底的时候,公司开始准备保理基金,最初的时候撰写了环保行业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之后开始准备打新,又撰写了打新基金募集说明书,并制作了PPT,中途更是几易其稿。由于投资人的关系,打新基金中途夭折。转而在股东的支持的情况下开始运作中泰清融一号新三板投资基金。从募集说明书、PPT制作、签订基金合同、打款备案,中途耗时两个多月,在对基金运作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居然生生的弄出了一支基金,并且成功划款。中途还过了一个证券的从业考试。

随着这支基金的成功,基金运作的流程已经摸清楚,以后只要在投研上下功夫即可。而且为我们以后的股权投资做好铺垫。

五、能力在摸索中成长

二零一五年前半年已过,我将前后台的工作全部都接触了一遍。现在后台规章制度、简介、网站、微信全部都已经创立,后台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这些过程让我的文字功力不断增强,也改掉了我的一些毛病。现在手中还在做周报及会议记录的后台工作,有新人来的时候会将这部分工作交接出来,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项目上。

前台的工作开始上手并逐渐适应,我的也逐渐以业务为主,实现了我最初的想法,去做项目。爱德森项目的成功上会以及对于评委问题的对答如流,说明我考查项目的能力得到认可。我们的尽职调查也获得了爱投资、龙信保理和中慧银通的肯定,以后会将全部的精力放在项目上,做好、做足尽调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风险,成为一名合格的项目经理。第三部分

未来规划——从一到无穷大

一、经济周期下一片萧条

整个宏观经济的下行期并没有真正的结束,虽然二季度GDP的增长七%,但是股票市场的繁荣拉动经济总量的增长,而反观工业界还处于萧条期,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振。工业界依然艰难运营,而且还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破产或者停滞,很多企业都是明知在亏损,却不得不坚持运作,因为停产即意味着死亡,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经济并没有探底。我国的人口红利能否将这一波的经济下行消化掉仍未可知,实业界的风险依然在增加。由此看来,短期内复苏,甚至是企稳的可能性并不大,萧条会持续。

二、保理业务市场前景可期

大环境的状态不佳,小环境也受到了影响。虽然保理行业依然是一片蓝海,但是就目前从同业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业务开展依然缓慢。

股东背景实力雄厚的保理公司,一般会以股东的业务为主,比如瑞安保理的教育行业和医药行业、瑞茂通的煤炭行业、京东的邦汇保理等。还有就是真正掌握数据的通过大数据进行管理的,比如亚洲保理的商超供应商保理;再有就是切入行业纵深的保理公司比如鑫银保理的机票、金润保理的物流保理等。资金背景雄厚,资金便宜的保理公司更倾向于大型的项目,比如中慧银通、龙信保理等,这类保理公司是我们的合作对象。而其他的单纯的商业保理公司运营依然艰难,项目来源不稳定,项目出口受限,业务开展难度较大。

作为业内的人,在我看来保理行业发展不外乎几个方向,一是大企业的进入,给予保理公司强大的资金背景和行业背景,开展行业内的业务,了解行业的规则及潜规则,外行很难进入,现在大集团已经开始了布局。二是银行、信托等的进入,降低资金成本,比如现在平安银行创建了两家自己的保理公司开展业务;三是更低成本的资金介入比如外资等,前海汇能做的事情就是引进外资,降低融资成本。

在这样现状和未来下,我们要做的事情有三件,一是活下来,二是走下去,三是混的好。活下来,就是开拓项目,开展业务,增加收入,首先养活公司,保证牌子还在,加强尽调,项目不出险。走下去,就是在做项目的过程中发现行业的机会,或者招募到行业中的人,了解行业运行的规则和潜规则,做纵深、做细分;混的好,就是在做到纵深和细分的时候,也就知道细分领域的客户是不是潜力股,我们才能真正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拿到股权,通过上市实现收益的大幅增长。

三、股市热过后债权业务的思考

随着股市在奔六的路上轰然下跌,四倍杠杆全仓中车的满盘皆输最终跳楼的案例依然历历在目,股权市场让人脸红心跳,热血沸腾,却也不是大多数人能承受的风险。攒了很多年的血汗钱转眼就打水漂儿。股市题材概念的操作、庄家的手段都不是散户能看的明白、玩的转的。而债权市场的复杂程度要小很多,企业运作怎么样,由我们来尽调,资金投向哪里他们也明白,至少他们看的清,而我们能把控风险,这样就为资金提供了一个安全的出口。其实大部分人理财还是以保证安全为前提的。现在债权市场的途径主要是P二P在做,由于平台的出现和跑路导致行业的可信度较低,新一轮洗牌之后,值得信赖的平台会留下,成本也会降低,更加获得投资者的青睐,资金的募集速度也会加快。

四、风险把控再谨慎都不为过

大环境下,业务受到了影响。经济上行期,工业企业可能有些问题,但在运作的过程中会消化掉;但是下行期问题就会集中的爆发出来,可能以前不起眼的一个小问题就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们是在它们健康运营的基础上进入获取我们的收益的,所以对他们的尽调和风控再谨慎都不为过,只有把控好风险,不出险我们就一定不会死。

五、低迷时期修炼内功 只为爆发做准备

现在无论是大环境还是行业还是我们的业务都进展的非常缓慢,低迷时期我们很慢也很难,寻找优质项目的难度、寻找出口的难度,这都是我们面临的问题。非常的直接和急迫。但是低迷时期一定是我们修炼内功的时候,只有这个时期我们有时间去慢慢揣摩,在艰难中一点点的梳理自己,梳理对方,在反复的碰撞中加深了解。我们修炼的终极目标就是所有的都对接好了,只待一个机会。机会来了,我们就爆发。

有句话叫做明天很美好,后天更灿烂,今天却很痛苦,而大多数人都死在了今天。我们也是,中国的经济体必然会成为一个庞然大物屹立在世界东方,行业前景可期,而今天我们的业务开展起来困难重重,但是我们不能放弃,而是一点一滴的来磕,就像钻石一样,把自身打磨的璀璨夺目,只待一束光过来,就能绽放万丈光芒。

在这个时期,我们要做的事情有两个,一是调整内部,优化结构,减少沟通成本,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鼓舞士气,加强项目储备。工作的时候全身心投入,休息的时候全身心放松;二是沟通外部,外部无非就是项目端和资金端,现在的项目端由毕总开发,尽量拿到优质的项目。资金端可以说是前期已经有量的积累,现在只要拿项目去磨合就可以了。

一、调整内部

(一)分工明确。虽然我们现在人少,每个人都会承担多个任务,但是还是要把前后台区分开来,前台的以业务为主,主要承担业务以及和业务相关的所有事物,后台全力支持前台,解决业务人员的后顾之忧,比如简化用章的流程、报销的流程等、需要准备的资料及时到位等。

(二)公司文化和团队建设 公司文化不仅仅是写在简介上的专业、敬业、合作。而是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沟通方式,思考方式、解决问题的方式等。比如我们现在对外发送邮件的风格、对外文件的样式、尽调的思路、写报告的角度、每周一的例会、每周三的爬楼梯、每次聚餐都组成了我们的公司文化,正是在这些潜移默化的塑造下,让我们和别人区别开来,成为了独一无二的中泰人。公司文化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慢慢建立的,一点点的坚持都会发展成为我们以后的整体风格。比如每周三的爬楼梯、每周一的例会,我们还是要努力风雨无阻的坚持下去的。

团队建设,就是给每个人充分表达意见的空间,发挥自己才华的空间以及人文的关怀,让每个人保持愉悦的工作状态,每天上班的心情是愉悦的,起床是有干劲的,而不是每天上班的心情比上坟还沉重。

(三)加强项目储备

现在手头的项目并不多,能否成功依然是个未知数,加大项目储备的力度,尤其是优质项目的储备,才能为以后的业务爆发做好准备。

二、对外沟通

(一)对外只有一个声音。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平台的沟通,都由专门的人去沟通,一旦确认了是谁,那么以后所有相关的沟通都由他来做,如果沟通没有到位,我们就内部梳理一下再去沟通,这样就不会出现几个人都就一个事情和对方进行沟通,会让对方觉得我们不够专业,内部管理混乱。同时也能锻炼我们的沟通本领。

(二)与合作方进行深入的交流,摸准他的脉。现在我们的项目找出口很难,对平台的把握很有限,平台对项目的审核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也是我们接触的平台几乎没有一个人是从一而终的,私人关系非常淡薄。就拿爱投资说,最初接触的有丁术鑫,后来有单旭伟、张裕、陈龙等。当然他们有中途换人的情况,我们也从担保转向了保理,但最终的结果就是我们和合作方私人的关系非常弱,有时候项目去碰是一回事儿,对方我们人的认同又是一回事儿,在人得到认同的前提下,双方会少了很多试探和揣测,有利于项目的推进。

二零一五年的下半年依然会很忙碌,会全身心的投入到项目中去,眼中看的、手中过的、实际查的项目都尽全力去分析,争取多做项目,增加收入。可以说行业的现状并不乐观,但前景可期,我们依然有努力的方向,要脚踏实地的做好手头的工作,增加个人的能力和素质,做一个合格的项目经理。埋头苦干的时候不忘仰望天空,知道现在做的事情未来会是什么样子,这样就不会迷茫。坚持和努力终有意义,黎明不远,路在脚下。

保理未来工作计划书 第三篇

保理融资

所谓的保理业务是指销售企业通过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综合性金融服务。

保理的分类

(一)、以是否对卖方有追索权,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二)、以应收账款转让后是否通知购货商,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三)、以是否向供应商提供融资,分为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申请保理需要的材料

(一)、供应商企业须提供材料:《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公司的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二)、购货商企业需提供的材料: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公司近期财务报表。(三)、应收账款资料:购销合同原件或经证实为原件的复印件;经买方确认的应收账款对账单副本,表明相关交易合同应收账款付款情况、付款期限及付款条件明细;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明。(四)、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保理未来工作计划书 第四篇

嘉穗商业保理业务操作流程指引

一、以下业务操作指引涉及到商业保理公司的市场部门、风控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各部门人员应恪守职责在保理业务的不同阶段相互配合完成保理业务的完整流程。

二、保理业务一般操作流程

一、保理项目开发

本流程需项目经理通过与融资企业直接或间接联系并关于我公司主要产品及一般操作方式,待融资企业确定认可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后可进行下一步资料收集工作。

与企业初次沟通顺利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方可向企业财务收集有关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企业五证一卡,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 公司简介、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公司股东会同意办理本业务的决议(需盖公章); 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与主要买方近一年交易记录材料:年度合作协议/大合同、发票、收款凭证、对账单每户一份;

与主要买方最近交易记录材料:年度合作协议/大合同、发票、收款凭证、对账单每户各一份;

日内的个人及企业征信报告原件;

最近六个月主要结算银行流水对账单和用于公司账务结算的个人账户结算单。 拟融资应收账款明细;

拟融资应收账款对应下游客户情况简介。 应收账款资料:(一)相关交易合同;

(二)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

三、项目立项

项目经理在现有资料中综合企业当前征信情况、各项财务数据以及贸易背景及合同初步判定项目是否符合我司保理业务进件标准,同时可在百度或其他三方机构渠道查询企业是否有不良信息或民间借贷记录等。融资企业各项数据达标后由项目经理撰写项目立项报告。

四、风控初审

项目经理需把收集过来的企业完整资料及立项报告交于本项目对接的风控部门同事,并配合风控同事随时补充项目缺少的相关资料,有需要情况可由项目经理配合风控直接联系企业财务进行沟通。风控初步审核通过后将项目上报风评会。

五、风评会初步评估

由我司选定一个风评会负责人,根据项目进件情况每周不定期组织一至二次会议,风评会小组成员暂定为四人,负责人由资产运营部张纯青总经理担任。风评会由项目经理向各委员关于项目概况,讨论后表决通过的项目由保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安排人员去企业实地尽职调察。

六、实地尽职调查

实地尽职调查需落实双人调查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及风险经理的调查工作,调查过程及调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和记录。

七、风评会上会

项目经理和风险经理对项目进行全方位阐述,风评会成员进行意见表决,得到最终结果由负责人宣布项目是否通过。

八、签订保理合同

融资企业法人以及保理公司负责人在约定时间地点正式签署商业保理业务合同。

九、应收账款转让操作

我司与融资企业共同前往买方企业,需在买方企业财务科办公室与买方财务总监或其他相关人员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并要求买方企业在我司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确认通知书上签字盖章。本过程会由我司业务人员全程拍摄留作证据,为避免今后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一零、中登网登记

由风险经理在央行中登网上登记完整的保理业务买方卖方名称以及业务对应的相关发票等,避免业务二次质押引起纠纷。

一一、业务放款

我司将在合作银行设立保理业务虚拟账户或者对卖方现有账户进行监管,同时放款至合同约定账户。

一二、利息及 保理服务费收取 融资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将应付利息和保理服务费用按月度或季度打款至保理公司账户。

一三、在保理约定结束期限前一周提醒买方企业还款

可由项目经理通知买方企业或双方企业提前筹备资金并提醒最终还款期限。

一四、买方按照合同金额足额回款

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将合同金额全款一次性打款至保理公司账户,结算剩余的资金由保理公司退回至融资企业账户。本次保理业务结束,开始着手操作下一步业务。

保理未来工作计划书 第五篇

保理业务是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产品。正确全面系统的认识和把握保理业务的技术要点,是维护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本文拟以综合保理为例,揭示保理业务的技术要点及业务的过程管理模式。

无追索权保理,是保理业务中最完整的一种保理形态,包含全部四项基本保理业务服务功能,即资金融通、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帐款催收和坏帐担保等。对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操作流程的考察,有助于我们对保理业务基本原理和技术要领的理解,也是我们掌握其它形态保理品种的一条捷径。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技术操作要点与原理

保理业务的准备与开始——卖方客户考察

保理业务一般是以卖方为核心服务对象的业务,因此,选择适合保理业务的卖方是至关重要的。对卖方的考察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企业本身入手进行考察,包括对企业财务报表的考察分析;对企业销售分户帐的分析;与企业管理层的面谈等。

(二)是从企业外部进行考察,包括从卖方主要往来银行获得相关信息及其对卖方的评价;从专业机构了解卖方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以及通过对卖方客户(买方)的考察印证买卖双方所建立的业务关系等。

对卖方考察的目的是要对卖方是否适合保理业务做出结论,同时,也要对卖方在未来的保理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出评价。

针对卖方的风险评价体系:

一、应收账款是否适用于保理

· 可转让性:应收账款在债权上是完整的,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限制,比如贸易合同规定禁止转让,代理销售,已将资产抵押给银行或第三方都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债权不完整。

· 可收回性:保理商给予卖方融资,一旦卖方出现财务危机甚至是破产,是否能够根据应收账款收回融资?这依赖于:

(一)权利的完整性:最适合保理的是那些简单的,没有特定附加条件的产品,也就是说只要产品为所订购的品种,数量正确,质量合规,按时装运,正确出票,则买方就必须付款,在合同中不存在寄售、安装证明、分期付款、权利保留等条件。

(二)买方的分散程度:权利的完整并不意味着保理商可以收回款项,最可能的原因就是出现坏账和争议。为了降低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要寻求那些客户群体分布较分散的卖方。

(三)买方的资信:如果买方资信较差的话,会给保理商收款带来严重的问题,实际上买方资质低也是卖方资质差的一种表现。我们可以对应收账款进行帐龄和坏账的分析,从而揭示买方的总体质量。

(四)债权稀释:指所有买方可以合理的从付款中扣除的部分,包括:贷项清单、提前付款折扣、总体折扣(买方年购买量达到某一数字后获得的折扣)、双向贸易等。此外,争议也可能导致债权稀释。债权稀释的影响是减少了应收账款的价值,削弱了保理商的安全性。我们必须能够将所有的扣除项目量化,并据此计算融资比例。

卖方未来的生存能力

·对卖方的整体情况进行考察,包括组织结构、资本构成、发展历史及行业前景等;

·对卖方的管理层及其管理能力进行评价等;

·对卖方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包括流动性、盈利能力等; ·对卖方所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了解;

·对卖方的客户情况,即买方的分散程度、买卖双方的业务关系及合作历史进行证实,并对业务关系进行评价;

·对卖方的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融资目的,筹资途径和筹资能力进行判断; ·对卖方未来的发展前景做出总体评价。

卖方的业务量

保理商根据业务量判断是否有盈利的可能,也是确定手续费率和融资利率的依据;

根据买方和发票的数量确定保理商的工作量。

对卖方的考察一般是由客户经理负责完成的,通过考察撰写《卖方整体情况调查报告》以基本确定卖方是否适合使用保理业务。在客户经理确定了保理业务的适应性后,就可以进入需求分析和选择保理业务品种的阶段了。

需求分析与保理品种选择

在对卖方基本情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客户经理要协助卖方整理出确切的业务需求,可以通过对以下问题的分析做出结论:

·是否需要更多的现金来支撑业务的继续扩张; ·是否需要增强现金流;

·是否需要提高规划现金流的能力;

·是否需要开辟新的市场(含国内、国外); ·是否需要借助保理商的专业能力来改善企业的管理和优化人员的使用; ·是否需要增进与客户(买方)的供应关系; ·是否存在别的筹资渠道以满足自身的需要; ·是否需要保理商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服务; ·是否需要信用控制方面的咨询服务等。

客户经理通过考察撰写《需求分析与保理业务品种选择报告》提交保理产品经理审核,以确定客户经理做出的结论是否能够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特别针对复杂的贸易背景,标准产品难以应对的时候,产品经理可以协助进行业务方案的设计。

准确的需求分析构成选择恰当保理业务品种的根本依据。有些客户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的业务需求,也有一些客户则是根本不了解保理所能够带来的业务功效。这种需求分析的过程往往能够实现双方有价值的沟通,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认识保理商的服务价值,从而借助保理商的服务获得最佳的服务效果。

需求分析除了可以作为选择保理品种的依据外,还是确定企业融资需求量、信用担保额度和保理商确定收费的依据。

在产品经理审核通过业务方案后,客户经理需提交以下几种材料给审批部门进行决策。

·《卖方整体情况调查报告》; ·《需求分析与保理业务品种选择报告》; ·《企业应收帐款报告》; ·《企业买方付款记录》; · 有代表性的《贸易合同》;

· 卖方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审批部门将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与卖方进行保理业务合作的最终决定。

业务谈判与保理合同

当审批部门决定与卖方合作,保理商应向卖方发出《保理业务要约函》(一式两份),载明如下内容:

业务品种及其所包含的各项服务内容; 保理商收取的各项费用及具体的费率;

保理商要求卖方在签署保理合同前需要完成的辅助担保措施等。

所谓辅助担保措施主要是指确保保理商能够获得完整的应收帐款债权方面的保障措施。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要防止保理商所取得应收帐款债权与任何第三方发生权利冲突。例如,如果卖方已将应收帐款质押给了第三人,或者以其它方式限制了保理商行使其所取得的有关应收帐款方面的权利,卖方都必须保证排除这些权利上的限制或障碍。通常情况下,卖方会向保理商出具一份担保函,以保证保理商能完整地够取得有关应收帐款债权方面的一切权利。

如果涉及应收账款的权利已被质押给了第三方,比如质押给另一家银行,则需要该银行出具一分表示质押权已被解除的证明,即所谓的弃权书。

卖方在收到《保理业务要约函》后,一方面会就有关保理业务安排的一些商业条件与保理商进行谈判,另一方面,也会按照保理商提出的要求去落实有关辅助担保方面的措施。

此外,双方也会同时开始进行保理协议的起草与签署工作。

保理商建立销售分户账

一旦双方签署了保理协议,首先需要做的工作是保理商要为卖方客户建立销售分户账。建账工作通常是以卖方客户将其现有的应收帐款并帐后一次性转让给保理商的方式来完成的,这是未来保理商进行销售分户帐管理的基本依据。保理协议一般都会对账户转移工作做出具体的规定,例如账户转移的具体日期、账户转移的方式以及账户转移过程中双方应当完成的具体工作等。账户转移的过程大致如下:

首先,卖方客户需要将其现有的所有应收帐款进行并帐,根据不同的买方填制《未结发票清单》,提供会计帐务及原始凭证,并将经过并账处理后的应收帐款一次性地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的单据处理部门对应收账款进行检查,剔除逾期的、未发货的、买方破产的、债权不完整的、存在争议的发票,确保转让的应收账款全面准确的反映卖方现实的业务情况。

然后,保理商根据审核后的应收账款在保理系统中为卖方建立相应的销售分户账和融资帐户,处理日常的保理业务并进行帐务处理。

在有些情况下,卖方的并帐工作会被省略。保理商不对卖方建帐以前的业务负责,只管理建帐后的业务。换句话说,卖方不把以往发生的应收帐款一次性地转让给保理商,而是将新发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

并帐和建立销售分户帐的工作,是在账户经理的协助和指导下完成的。帐户经理还要负责日常记账和维护工作,管理应收账款,记录保理商、卖方、买方三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变动情况,控制额度使用,并根据账户的表现和变化趋势提供对账单和相关的销售和财务分析报表。同时客户经理应为每一个卖方开立一个保理专户或签订账户监管协议,用于买方付款。

导入通知与应收帐款报告

在完成了建帐和风险评价后,卖方应以自己公司的函头纸,根据保理商固定的格式,制作《保理业务导入函》,发给每一个现有的买方客户及未来的新增客户,通知他们在应收帐款的债权方面保理商与卖方有了一项新的业务安排,这种安排会给买卖双方的贸易带来好处。其作用是在保理业务开始前告知各个债务人,为下一步的应收帐款的转让和债务人付款奠定基础。

如果卖方将销售分户帐中现有的应收帐款全部转让给了保理商,并已完成了账户转移工作,保理商有时会直接向每一位买方寄送一份《有关 xx 公司已转让的应收帐款的通知》,目的主要在于:一是告知买方报告中所列出的应收帐款已经转让给了保理商,今后,涉及这些应收帐款的付款应当直接付给保理商;二是验证买卖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记录是否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便于及时被发现。(除非客户特别要求,我行暂时不鼓励这种做法。)

二、发票处理

发票转让与转让通知

卖方履行贸易合同,发货并出具发票,代表应收账款成立。根据保理协议的安排,卖方应将发票代表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商,要求卖方在出票的同时,向买方出具《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以表明该笔应收帐款的债权已转让给保理商,买方只有向保理商付款才能够解除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条件,即如果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会产生任何约束力。因此,债权转让通知在保理业务中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到保理商的债权人地位,以及保理商相对于债务人所拥有的权利。此外,我国的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由卖方(原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债权的受让人对债务人所进行的通知往往不具备上述法律效力。因此,在保理业务中,债权转让通知都是以卖方的名义进行的。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债权转让通知通常不以独立的法律文件的形式出现。一般会在发票上加注债权转让通知文句,保理商事先制作好印有转让通知文句的不干胶贴,当卖方出具发票时,将胶条粘贴在发票上。

卖方要向保理商提供内容完全相同的发票或发票副本,其作用主要是为了完成应收帐款向保理商的转移和作为保理商记账的依据。

发票列表

卖方提交发票的同时应提交《保理业务申请书》,内含发票列表,列明所提交发票的细节,包括买方名称、发票号、金额、赊销期限、价格条款及合计金额,格式一般由保理商预先提供。

发票列表的主要目的是一方面减少卖方错开发票的可能,另一方面卖方必须非常注意买方各项联络地址的准确性,包括注册地址、通讯地址等。特别是买方客户的联络地址或寄送账单的地址与通常的营业地址不同的时候更是如此,这对于保理商能够日后顺利地承担起应收帐款管理、收帐和催收工作而言是十分重要的。

保理商在收到发票及发票列表后应认真的进行核对,降低卖方出错的几率。保理商将每周应向卖方提供《发票及贷项清单报告》。

贷项清单 / 更换发票

贷项清单是卖方用于减少发票金额的重要工具。在许多情况下,卖方需要减少发票金额。例如,开错发票金额或是买卖双方协商降价等。在日常业务中可能会出现多种可能,需要冲减发票金额的情况在所难免。贷项清单是卖方冲减发票金额的主要工具。当保理商收到卖方提交的贷项清单后,会在卖方的账户中做出与接收发票相反的记账从而冲减发票金额。

在中国,由于没有使用贷项清单的商业传统。当发生发票减额时,通常会采用退换发票的方式来处理。因此,在中国的保理业务中不会出现贷项清单的业务处理。但是,更换发票的情况会经常发生。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当更换发票的现象频繁发生时,会导致债权稀释,从而影响到保理商的融资安全。

接受转让或拒绝

保理商收到卖方的发票列表后,会对发票列表以及所附的发票进行必要的审核。审核的要点主要有:发票列表与所附发票内容是否一致;发票列表是否经有权签字人签发;发票是否过期;发票的金额、币别记载是否正确,货品、付款条件是否与卖方日常的交易一致;是否存在重复开票或虚开发票的可能;是否进行了应收帐款债权的转让通知。

保理商对发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会确认发票所代表的应收帐款债权,接受卖方的转让并将发票逐笔记入各个买方的账户中。我们必须注意的是,保理商接收发票与接受转让是不同的两个行为,具有不同的法律效果。只有保理商接受了发票所代表的应收帐款,应收帐款的债权才实现转让,接受应收帐款债权转让的标准通常是以保理商将该笔债权记入卖方的账户中为准。

保理商在接收发票后也可能会做出拒绝接受的反应。一般而言,保理商拒绝接受发票的原因是有限的。这些原因包括:发票记录不够清楚;发票中出现计算错误,发票逾期或重复出票等。被拒绝接受的发票金额不会被记入卖方的账户中。

顺便一提的是,贷项清单的操作采用相同的方法。

保理商收款

帐户经理在月末会向每个买方提供《应收账款月报》,标明尚未到期但即将到期以及已经到期或已经逾期未付的应收账款,它能够起到对帐作用并提示买方恰当安排未来的资金,从而对买方的应付账款管理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有预先催收的性质。

客户经理根据《应收账款月报》,在应收账款到期前一周内提示买方付款,针对大额和集中到期的发票应尽早与买方沟通,作出还款的时间安排。监督买方将款项付至保理专户或监管账户,避免出现间接付款造成卖方挪用资金。

收款的记账工作一般是通过保理系统来完成的。当收到买方的付款时,帐户经理会将买卖双方的编号以及收款金额输入,保理系统便会自动识别卖方与买方的账户并做出相应的入帐处理。通常情况下,应按照发票核销,如买方未提供发票编号,应首先冲销敞口期限最长的发票。保理商应每周向卖方提供《买方付款情况报表》,记录买方的付款情况,供保理商与卖方之间对帐使用。

如果买方没有将款项直接付给保理商,而是付给了卖方。这种现象被称为间接付款。例如,买方以签发支票或者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卖方支付款项,或者买方直接将货款汇入卖方的银行账户等。发生这种情况,保理商会要求卖方将收到的款项立即支付给保理商,如果是票据形式的收款,卖方应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保理商。一般在保理业务开展初期,由于买方的疏忽会发生,此时应提示买方注意保理业务的安排,避免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如果叙做业务的过程中买方突然没有遵循要求或者频繁发生间接付款现象,保理商应注意防范卖方潜在的风险。

对间接付款的管理包括两个方面:

一.预先采取措施尽可能的防范和避免发生间接付款。

(一)保证买方充分已知保理业务的安排:卖方签发《保理业务导入函》,提示买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必须支付给保理商方能解除债务上的法律责任。

(二)履行有效的转让通知:在每一次卖方转让应收账款的时候,都应确保卖方要向买方发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明确买方采用有效的付款方式,并指明保理商的收款账号。

(三)客户经理随时与卖方保持联系,特别是在应收账款临近到期前及与客户合作初期,以便尽早得知任何不利的付款信息。

(四)客户经理应根据《应收账款月报》随时对帐,及时发现间接付款,针对大额发票和集中到期发票,必要时应提前一周提示买方事先做出资金安排。(五)帐户经理应逐笔检查付款的原始凭证,确保买方直接付款,及时发现间接付款。帐户经理应保管付款的原始凭证副本。

二.已发生间接付款后的管理。

(一)帐户经理检查付款的原始凭证及入账凭证,发现间接付款后,应考虑正常的清算时间,考察付款时间与入账时间是否吻合,及时发现卖方在收到货款后是否存在违反《保理业务协议》中发生间接付款时卖方应立刻将款项归还我行的规定。

(二)一旦发现间接付款现象,账户经理在保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并通知客户经理。

(三)客户经理应督促企业将款项付至保理商的帐户内,并要求企业与买方进行协调,保证今后应遵循保理商的要求支付,不出现类似的现象。同时,客户经理进行深入调查,确定发生间接付款的原因,填写《异常业务情况调查表》提交给帐户经理备查。

(四)在发票到期时发生的间接付款,客户经理有能力立即发现,并应督促卖方将间接付款所涉及的款项支付我行。如果买方在发票到期日前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了卖方,这种间接付款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客户经理应保持必要的警惕,尽早发现并尽力避免这种情况。

应收帐款的催收

催收是从发票到期开始的。催收方式以及催款周期往往要考虑卖方的需要,根据买方的资信情况,买卖双方的交易记录与交易关系,当地的交易习惯与行业习惯、事态的发展状况与严重程度等多种因素对不同的买方采取不同的催款周期。此外,对买方所采用的催收态度也要充分考虑卖方客户关系管理方面的需要。即使是对于那些非常顽固的买方,究竟应当是温和的或强硬催收态度也必须顾及卖方的需求。

保理商会以事先与卖方商定的方式向买方进行催收。一般的流程是,发票到期而买方仍未付款时,保理商会向买方发出一份《逾期发票付款催收函》,列明已到期的发票内容,并适用恰当的文字表达提示买方应当及时付款。第一份催收函发出后,如果买方仍未付款,保理商会在一定的时间后(比如 一零 天)发出第二份催收函。第二份催收函所使用的文字表述会较以前有所加重,以进一步催促买方付款。除了进行书面催收以外,保理商还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电话催收或必要的走访。

如果连续发出三份催收函买方仍未付款的话,保理商会考虑借助法律手段进行收款,这是最后的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保理商会起草一封最后的催收函,通常在指示律师采取行动之前发出。在发出之前,保理商会事先将其副本发给卖方。如果卖方反对采取法律行动,绝大多数保理商会立即撤销对该应收帐款已做出的核准并将该应收帐款反转让给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真正的合法债权人不是卖方。当事态发展到需要采用法律手段来进行收款的时候,买卖双方的客户关系已经不再重要。保理商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才是当务之急。如果卖方反对采取法律行动,卖方就应当赎回已转让的应收帐款并赋予保理商保证融资安全的权利。这种权利会在保理协议中做出明确的约定。

发生间接付款或买方迟付的情况时,通常是由客户经理来出面处理的。客户经理要对日常买卖双方的付款情况进行监控,尽早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使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在实际业务中,客户经理应及时与买卖双方沟通,分析迟付的原因,既要保障自身作为债权人的权利,也要恰当把握催收的方式,处理好保理商与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并能够使买卖双方之间所建立起来的正常的供应关系得到有效的维系,甚至是加强。

向买方催收并收款是保理业务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服务,这不仅仅是债权清算的问题,还涉及对买方的信用管理,卖方的客户关系管理等,构成企业赊销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理商必须能够对应收帐款债权进行清晰的管理,具备良好的通讯条件和训练有素的职员,此外,还要求掌握充分而准确的信息,同时,取得卖方的配合,提供相关的重要信息。

对卖方的融资

卖方开始向保理商转让应收帐款后,卖方可以要求从其在保理商的账户中支出一定的款项,这种款项可以是保理商已收到的买方的付款,也可以是保理商向卖方提供的预付款,即所谓的贸易融资。

保理商为卖方资金使用账户(FIU,FundInUse),记录对卖方的预付款和付款。

在卖方与保理商签署的保理协议中,一般会规定一定的融资比例。帐户经理控制融资额度,并在可融资余额(合格的发票 X 融资比例-已融资余额)的范围内为卖方提供资金融通。当保理商收到买方的付款后,保理商会首先将收到的款项去充抵卖方的融资以及融资所产生的利息,剩余的部分在扣除手续费后再划入到卖方的指定账户中。

为了便于卖方了解资金使用情况,保理商会定期向卖方提供《卖方客户对帐单》,显示卖方还能够从保理商那里提取多少款项,卖方也可以通过电话随时向保理商查询账户余额情况。

三、销售分户账的日常运转及风险控制

销售分户帐的管理

在保理业务中,销售分户帐的记账与管理是整个保理业务的核心。帐户经理承担销售分户账的日常记账与维护工作。这种记账维护工作包括:

围绕着应收帐款的转让,记录卖方与保理商之间以及保理商与买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

管理应收帐款债权,到期向买方收款和催收;负责向卖方付款和提供贸易融资;

定期或不定期向卖方提交未结清应收帐款报告以及其它有关应收帐款债权分析、融资情况以及争议情况等多种分析报告。

需要指出的是,保理业务的管理功能能否得以有效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账户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否准确和全面,卖方在赊销管理过程中的主要工作都要以销售分户帐管理为基础。此外,销售分户帐管理也会与赊销风险管理有着密切的关联。帐户经理需要具备全面的监控销售分户帐的管理能力,不仅要及时将有关销售分户帐的信息提供给卖方,还应该将分析后的管理信息提供给企业。我行的保理系统每月会对各个卖方提供《销售分析报告》及《买方收款分析报告》。

保理业务的这种管理功能是企业赊销管理外包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保理业务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贸易融资业务的一个最为重要方面。保理商应当正确地去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保理商的这一专业性服务,从而充分发挥保理业务在改善企业赊销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日常的风险控制

为防范客户潜在的经营风险,客户经理应尽到日常的监督管理职能,按月对客户进行必要的检查工作,关注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变化,判断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并对整体风险进行评价。

检查工作包括四个部分:

(一)发票稽核:

国际部将按月出具《卖方客户对帐单》,列明应收账款的总额及未结清发票的明细情况,包括金额、发票日、到期日、买方等,交企业进行对帐,检查双方对应收账款的记载是否一致。当出现大额发票、集中到期发票,或对发票的真实性存在质疑的时候,可由稽核人员对企业进行发票的稽核,检查会计帐务中是否记载了此笔发票以及企业的原始凭证以核实其真伪,避免企业的欺诈行为。

(二)对应收账款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包括应收账款的总量、出单次数以及发票的平均金额,特别要注意一些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卖方更换发票和争议现象(说明卖方没有正确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或买方以此为借口拖延付款)。当发票到期时,买方采用何种付款方式,是电汇还是支票、银行承兑汇票,以后者结算的时候,应注明收款人为我行的保理专户,杜绝卖方挪用资金的可能;是否存在间接付款,检查入帐凭证,判断买方是不是按照保理协议规定将款项付至我行的保理专户或者监管账户;催收的过程中是否存在障碍,买方是不是能够配合,积极履行付款义务;买方是否能够按时付款,有无逾期,是否拖延付款的时间越来越长。

(三)根据企业每月的财务报表,采集相关的财务信息,判断企业在财务方面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

考察的指标包括:

一.销售额、销售收入、利润总额

二.资产营运状况分析:

(一)考察企业资产的经营质量和利用效率 总资产周转率 = 销售收入 /平均资产总额

平均资产总额 =(月初资产总额 + 月末资产总额)/二(二)考察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其赊销政策是否合理 应收账款周转率 = 销售收入 /平均应收账款

平均应收账款 =(月初应收账款 + 月末应收账款)/二

三.偿债能力分析:

(一)考察企业负债偿还能力和经营风险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一零零%(二)考察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和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 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 / 流动负债)×一零零% 速动资产 = 流动资产-存货

四.发展能力分析: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率,预测其业务拓展的趋势。 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额 / 上月销售收入)×一零零%

(四)通过对企业的实地考察,发现客户在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变化,并对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做出判断。

包括销售方式有无变化;企业的管理层有无变化,相关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或者采购人员的变动都有可能影响应收账款的清偿;企业近期有无集中到期的债务,比如税款、贷款、应付账款等,债权人的压力是不是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阻碍;其他值得关注的现象。同时在接触中,了解客户对我行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以及客户进一步的需求。

对客户的整体业务风险状况做出评价,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措施降低风险,保障银企合作的良性发展。

客户经理将获得的信息整理归纳,填制《保理业务客户调查情况反馈表》,反馈给信用控制人员,信用控制人员对《反馈表》进行分析,对比历史记录,发现所发生的变化,并签署意见。

通过上述措施,如发现企业存在挪用间接付款、蓄意提前出票或签发空头发票、债权严重稀释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的恶化的等实质性风险时,客户经理、帐户经理及信用控制人员均有权向主管部门建议,根据风险程度采取提高融资比例、缩减融资额度、暂停融资,甚至是终止保理业务协议等措施。

四、信用风险控制与坏帐担保

一般情况下,保理商在为卖方建立销售分户帐时,卖方一次性转让的应收帐款称为初次转让,由卖方自身承担信用风险。保理商通常会在完成了初次转让后开始着手对卖方的业务及客户进行信用评价。

坏帐担保额度

保理商会根据卖方的业务情况为卖方核定坏帐担保额度。如果买方发生信用风险而丧失支付能力,保理商将会承担付款责任。保理商会对买方逐个进行信用评价,以确定保理商能够承担的坏帐风险的大小。对经常性的基础交易,保理商通常会授予可循环使用的坏帐担保额度(linecover)。如果买卖双方之间发生了不经常性的特殊交易,例如特别大的订单或季节性的销售,保理商也会为卖方核定一次性使用的坏帐担保额度(ordercover)。

当保理商对卖方的主要客户进行了信用评价后,如果保理商所能够授予的坏帐担保额度不能够涵盖卖方的大部分业务,则表明,这种情况不适应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商会与卖方调整合作方式,而改用其它形式的业务。

保理商核准的坏帐担保额度不是一成不变的,保理商会根据买方的变化调整进行调整,并将额度信息及时传递给卖方。卖方可以及时掌握额度情况,并可以参照额度情况来安排装运发货。

此外,保理商也有可能随时减少,甚至取消已经生效的坏帐担保额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保理商所授予的坏帐担保额度是可以撤销的。卖方只要在保理商减少或撤销之前向买方发货,保理商仍然会按照减少或撤销前的额度来承担坏帐担保责任。保理商能够单方面减少或取消坏帐担保额度的权利是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保理商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这一权利都会在保理合同中明确约定。

债权的核准

保理商并不是对所有已接受的应收帐款承担信用风险担保的责任。根据坏账担保将应收账款分为受核准和不受核准两部分,保理商只对受核准的应收帐款承担坏账担保的责任。

保理商对发票是否核准取决于已接受的应收帐款是否能够占用坏帐担保额度。已经接受转让的应收帐款占用额度的过程一般是自动完成的,只要坏帐担保额度有足够的余额且应收帐款仍未到期,那么不受核准的应收帐款便会自动占用空出的额度,成为受核准的应收账款。

但在实际业务处理中,除了是否承担信用担保责任外,保理商对为核准的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已核准的应收账款并没有实质的区别,保理商会同样负责这些债权的收帐工作,甚至如果卖方同意,保理商会以自己的名义来就这些债权进行诉讼,但是,有关费用需要由卖方承担。已核准的应收帐款债权与未核准的债权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通常多数保理商不对未核准的债权进行融资。有的保理商尽管也会对未核准的应收帐款进行融资,但是在融资比例上会远远小于已核准的应收帐款债权。

必须注意的是,保理商接受应收帐款转让的行为与保理商核准应收帐款的行为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接受转让对应于应收帐款的债权人的转移,而核准应收帐款则意味着保理商将会承担该应收帐款的担保付款责任,是风险的转移。

买方的风险控制

对买方风险控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客户经理通过监控买方的付款规律,及时发现付款过程中的问题和预警信号,分析判断买方迟付或不付款的原因并进行必要的核实。

(二)必要的发货跟踪:在保理业务开展初期,客户经理应跟踪卖方的发货,充分了解基础交易的过程以及买卖双方的合作情况,包括发货数量、发货日期、运输方式、承运人、到货日期等,并填写《跟踪发货情况调查表》。此后,客户经理应根据业务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采取这种方法,以掌握基础贸易合同的执行情况。

(三)根据《应收账款月报》与催收策略建立并保持与买方必要的沟通。

(四)根据买方直接提供的财务信息、付款记录、卖方反馈的双方贸易情况以及从企业外部获得的信息,定期对买方的经营状况做出评价。

当发现以下情况时,客户经理、账户经理与产品经理均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暂停融资、削减甚至撤销担保额度的要求:

(一)买方不正常的迟付;(二)不正常的争议;

(三)买方存在财务危机的可能;(四)买卖双方存在串通欺诈的嫌疑;(五)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争议的处理

在现实贸易中,买卖双方就商品或服务以及基础合同的履约情况发生争议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在保理业务中,如果发生争议,将会影响应收帐款的价值,也动摇了保理商融资的基础。因此,恰当地处理争议成为保理商信用控制和有效收款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争议的原因

发生争议的原因包括:

·卖方没有履行基础贸易合同的要求。比如没有按期发货;货物品质存在缺陷;货物品种或数量与合同不符等;

·卖方的管理不当造成发票的错误,比如金额、卖方名称地址、付款期限错误等; ·有的商品自身的特性容易使买卖双方出现争议,比如易变质商品、服装等时尚消费品、季节性商品及带有质量担保条款的商品等; ·虚假争议,即买方提出争议作为拖延付款的借口。

但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仅限于卖方在履行了基础合同义务方面出现的问题才构成有效争议。从更深的层面上讲,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的争议并不是指的是一般意义上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而是对保理商所买入的应收帐款是否有效成立的争议。应收帐款是否能够合法有效成立的关键是卖方是否有效地履行的基础合同义务,如果卖方有效地履行了基础合同义务,一般情况下,应收帐款就能够合法成立;反之,则可能直接涉及应收帐款是否能够足额成立的问题。因此,在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的事由根本就不涉及应收帐款成立的基础,则往往基于这种事由所产生的纠纷不能构成有效的争议。

争议所产生的影响

发生争议会对保理业务的融资及保理商的坏帐担保责任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后果。按照商业惯例,发生争议会对正常的保理业务产生一系列的影响或效果:

发生争议的应收帐款会由合格的应收帐款变为不合格的应收帐款。

保理商对卖方进行融资的基础是已经转让给保理商的合格的应收帐款的整体余额。如果某一笔发票发生了争议,就使融资的基础受到了动摇,从而影响到保理商的资金安全。因此,当发生争议时,保理商会收回相应的融资,即所谓的融资赎回(chargeback)。

在实际业务中,融资赎回并不意味着保理商要从卖方那里直接收回融资款。一般情况下,保理商会采用停止向卖方继续融资或付款的方式来赎回融资。即当发生争议后,应收帐款中适合于融资的合格应收帐款会因争议而变为不合格的应收帐款,这就会使得合格的应收帐款余额被减少,如果融资款项所占合格的应收帐款余额的比例仍在约定的融资比例的限额之内,通常保理商不会采取任何行动来赎回融资。但是如果发生争议导致融资比例超出了约定的融资比例,保理商会要采用一定的方法来维护正常的融资比例,以保证融资的安全。

这种方法有:

一 是从买方收到的款项不再向卖方付款而直接归还融资款,这样就能够降低融资比例,直到到达正常的融资比例范围之内;

二 是停止继续向卖方进行融资,由于融资比例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已经没有理由继续向卖方进行融资;三是接受卖方转让新的发票,以补充合格的应收帐款余额,从而达到降低融资比例的效果;四是要求卖方直接以现金形式归还一定的融资款。我们可以看出赎回融资实质上是保证融资比例的一种手段。换句话说,是维护留置金(retention)的手段。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保理商对融资安全的保障措施本质上是建立在保留足够的留置金基础上。

发生争议的应收帐款会由已核准的应收帐款变未核准的应收帐款。

如果发生争议的应收帐款属于未经核准的部分,显然,保理商不会就该应收帐款承担坏帐担保责任,发生争议时,保理商直接将该应收帐款反转让给卖方即可。但如果应收帐款已经被核准,发生争议后,这种已经核准的应收帐款会变为未被核准的应收帐款,以等待争议的解决,有些保理合同中甚至会明确规定发生争议的应收帐款将被视为从未核准过。在解决争议的期间内,保理商暂时免于担保付款的责任。但是,如果争议解决后,卖方的权益得到了认可,保理商有义务重新核准该应收帐款并恢复对应收帐款的担保付款责任。

卖方在发生争议期间承担积极作为的义务和向保理商的告知义务。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来解决争议,卖方都应当积极努力地去解决争议并及时向保理商通报争议解决的进展情况。通常,卖方应当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将争议解决的进展情况,以证明卖方勤勉努力地作为以积极地寻求争议的解决。如果卖方没有履行这种积极作为的义务或没有及时履行通报进展的告知义务,保理商将会彻底免于担保付款的责任。发生争议之所以会使卖方产生上述义务,主要是为了促使争议能够及时地获得解决,防止卖方出现懈怠,从而加重保理商的风险。

如果从管理的角度来看,争议意味着更多的东西。

在现实业务中,出现争议几乎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正常的现象。但是,发生争议有时也可能预示卖方或买方的经营活动出现了某种危机。例如:卖方的产品是否不再适销对路;买方是否出现了严重的是资金短缺等等。因此,保理商就必须对争议的性质做出准确的判断。通常情况下,保理商对争议的管理是由客户经理来负责处理的。客户经理一方面要深入地了解争议的细节,确定判断争议的性质,并跟踪争议的处理过程;另一方面还要对争议的发生频率进行监控,便于及时发现潜在的业务风险,这对于保理商维护正常、安全的保理业务有着重要的意义。

争议的解决

保理商通常会发出《保理争议通知单》,将争议的细节告知卖方,并允许卖方在一定的期限来解决争议。解决的方式有两种,协商解决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的期限一般是 九零 天(目前 GRIF 的规定为 一八零 天)。在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这个期限一般不会约定的过长,这主要是为了敦促卖方积极努力地尽快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能够解决争议,也没有开始采用司法解决争议方式的行动。保理商会将有关争议的应收帐款反转让给卖方,由卖方自己直接向买方收款,保理商也不再对该笔应收帐款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

如果卖方明确表示争议已经解决或是争议根本就不存在,保理商将会继续努力向买方收款。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一般需要向保理商提供有关争议性质的相关细节。

采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买卖双方可以采用仲裁或是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都被视为法律手段。采用法律方式解决的期限通常为一年半,这主要取决于司法程序过程和效率,目前 GRIF 规定为三年。多数的保理商会进一步区分仲裁和诉讼的争议处理期限。一般而言,采用仲裁的方式效率要高得多。

约定法律手段解决的期限,目的是为了敦促买卖双方尽快地解决纠纷。只要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有了争议解决的结果,保理商会按照仲裁或判决结果就已确认部分承担相应的坏账担保责任,将未被确认的部分反转让给卖方。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卖双方没有完成仲裁或诉讼,则保理商对这笔交易不再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协商解决争议的方式并不排斥司法解决争议的方式。如果买卖双方首先采用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议,但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买卖双方可以改用司法手段来解决。但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司法手段解决问题的行动应当在协商解决争议的有效期间内开始,并需通知保理商。

以上内容简要的关于了综合保理业务的操作要点和基本原理,其它类型和保理业务可参考综合保理业务中的相关内容来进行处理。

一、保理业务的人员分工与职责

客户经理的职责:

一.负责拓展业务,考察潜在客户的整体情况,出具《卖方整体情况调查报告》,选择适用于保理业务的客户。

二.协助客户整理出确切的业务需求并选择适合的保理业务品种,出具《需求分析与保理业务品种选择报告》,提交产品经理审核。

三.在产品经理审批操作方案后,客户经理提交以下材料给信审机构审批:《卖方整体情况调查报告》、《需求分析与保理业务品种选择报告》、《卖方客户清单》、《买方付款记录》和卖方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四.协助账户经理完成销售分户帐的建立工作。

五.负责考察买卖双方的基础交易关系,必要时跟踪发货。

六.行使对卖方的日常的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与企业进行对帐,并进行拜访,关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变化,对整体风险情况做出评价,按月上报《保理业务客户调查情况反馈表》。及时发现并处理间接付款及其他非正常现象,上报《异常业务情况调查表》。

七.监控买方的付款情况。向买方提供的《应收帐款报告》,针对大额和集中到期的发票,在到期前一周内,提示买方付款,并监督买方直接将款项付至保理专户;负责催收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收集相关的内部及外部信息,判断买方整体风险情况,出具《买方客户调查报告》。

八.处理争议,填写《争议情况调查表》。

产品经理的职责:

一.协助客户经理拓展保理业务,审核客户经理提交的《需求分析与保理业务品种选择报告》,协助进行产品设计,确定产品操作方案,保障保理产品的正确使用。

二.指导并协助客户经理进行保理业务协议的谈判,落实《保理业务要约函》的内容和相关的辅助担保措施,确保保理业务协议的正确签署。

三.协助账户经理、客户经理进行销售分户帐的建立工作。

四.指导并落实《保理业务导入函》的制作和签发,使每一个买方客户了解保理业务的安排,确保保理业务的正常开展。(如果卖方将现有的应收账款同时转让给保理商,要求卖方在寄送《保理业务导入函》的同时,发出《 XX 公司已转让的应收帐款的通知》,使买方明确应收账款的转让并确认记载的准确性。)

五.审查并监督客户经理在保理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对买卖双方的管理工作,风险控制的措施及对异常业务情况的处理方式。

六.保存全面完整的业务档案。

帐户经理的职责:

一.负责并帐工作,确定帐户转移的时间、方法,以及双方具体的工作安排。

二.建立销售分户帐和资金帐户。

三.审核卖方提交的发票及发票清单,保证客户对应收账款进行了有效的转让通知。

四.根据发票 / 贷项清单记录销售分户帐的变动情况,接受应收账款的转让。

五.控制融资额度的使用,为客户提供预付款和付款。

六.处理买方的付款。

七.管理应收账款的债权,在每月月末出具《应收账款报告》,使买方明确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同时提示客户经理进行必要的催收。

八.发生买方迟付的时候,向买方发出《催收函》。

九.定期向卖方提交未结清应收帐款报告、债权分析、融资情况以及争议情况等多种报告,协助企业管理应收账款。

稽核人员的职责。根据保理业务开展的情况和风险管理的需要,对客户进行必要的现场稽核。

信用控制人员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的风险控制工作。

二.审查相关法律文件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三.分析客户经理提交的《保理业务客户调查情况反馈表》,甄别其中的风险点。

四.对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和账户经理所发现的异常业务情况做出判断,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主要业务环节的管理

(一)卖方考察阶段:客户经理出具《卖方整体情况调查报告》;

(二)需求分析与保理业务品种选择阶段:

客户经理出具《需求分析与保理业务品种选择报告》提交产品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审批阶段:

客户经理将《卖方整体情况调查报告》、《需求分析与保理业务品种选择报告》、《卖方客户清单》、《买方付款记录》和卖方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提交信审机构审批,上述材料由产品经理留存,负责保管。

(四)合同谈判与缔约阶段:

产品经理协助客户经理发出《保理业务要约函》给客户,并签署保理业务协议。《保理业务要约函》与协议由产品经理留存,同时副本交账户经理作为业务档案保管。

(五)建立销售分户帐阶段:

在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的协助下,账户经理完成建立销售分户帐工作。业务档案由账户经理负责保管。(如果客户将现有的应收账款同时转让,则要求客户填写《未结发票清单》,连同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给稽核人员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告知账户经理。)

(六)如果客户无法使用我行的保理专户用于买方付款,则需要客户经理为其建立监管账户,并和客户签署《监管账户协议》。

(七)导入保理业务阶段:

客户经理监督卖方签发《导入函》给买方。(如果卖方将现有的应收账款进行转让,要求卖方同时发出《 XX 公司已转让的应收帐款的通知》。)

(七)发票转让阶段:

客户提供《保理业务申请书》,列明发票清单,连同发票、运输凭证、合同及转让通知给账户经理,账户经理审核无误后记录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上述材料由账户经理作为业务档案留存。《保理业务申请书》须核符签发人印鉴。

(八)保理商收款阶段:

账户经理向买方及客户经理提供《应收账款月报》(买方),客户经理在到期前提示买方,并监督买方付款。账户经理根据入帐凭证记录应收账款的变动。

(九)催收阶段:

账户经理发出《催收函》,由客户经理负责催收工作。

(一零)保理融资:

账户经理控制额度的使用,在可融资余额的范围内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

(一一)卖方的日常风险控制:

账户经理记录应收账款的变动,出具各种分析报告。客户经理对卖方按月进行检查,填写《保理业务客户调查情况反馈表》给信用控制人员和产品经理,并由后者签署管理意见。《反馈表》由产品经理留存,并将相关信息告知账户经理。

(一二)买方的日常风险控制:

客户经理定期对卖方进行调查,出具《买方客户调查报告》给信用控制人员和产品经理,并由后者签署管理意见。《报告》由信控人员留存,产品经理保存副本。

(一三)必要的跟踪发货: 在保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必要时客户经理应跟踪发货过程,以充分了解基础交易情况。跟踪发货后,客户经理应填写《跟踪发货情况调查表》,交产品经理签署意见后存档。建议在保理业务初期应对主要基础交易跟踪发货。

(一四)争议的处理:

账户经理发出《保理业务争议通知单》给卖方。客户经理跟踪并负责争议的解决过程,并填写《争议情况调查表》给产品经理,产品经理签署意见,并保存该表。

(一五)异常业务的处理:

账户经理或客户经理发现异常业务情况,应填写《异常业务情况通知书》告知产品经理。产品经理形式监管职能,督促客户经理进行深入调查,并出具《异常业务情况调查表》给产品经理,产品经理签署意见,提交信控人员处理。

(一六)保理业务的终止:

账户经理发出《保理业务终止通知书》给客户。

三、保理业务卖方分析

任何组织只要提供商品或服务,就要销售,难免要赊销。国家_统计数据显示,二零一一 年 一二 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 六九八七四 亿元,同比增长 。二零一二 年 一二 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 八二一九零 亿元,同比增长 。

那么,卖方就面临两个问题:

一 是应收账款风险问题,什么时候能收回,收回多少,是否会出现坏账; 二 是现金流问题,应收账款占压了资金,如何盘活这部分占压的资金。

最近无锡尚德经营困难,频临破产,无锡尚德的供货商的坏账风险凸显。根据已公布 二零一二 年年报披露,向无锡尚德的几家上市公司受到重大影响。中环股份 二零一三 年 三 月 三零 日发布公告提示,对无锡尚德、洛阳尚德及上海尚德共有 亿元的应收账款未收回。对此中环股份公司采用个别认定法追加计提坏账准备 亿元。受此影响,中环股份在 二零一二 年的净利润从 万元大幅下滑至-九零三八 万元,同比下降近一五零%。隆基股份对无锡尚德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约 亿元,隆基股份对此款项追加计提坏账准备 九零七七 万元,从而导致了净利润为亏损。无锡尚德对亚玛顿的欠款共计 五九二四 万元。亚玛顿对无锡尚德诉论的欠款按 五零% 计提特别坏账 二八五零 万元。航天机电对无锡尚德也有 万元的应收款项。京运通控股子公司无锡荣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对无锡尚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万。

无锡尚德破产,对其供应商造成巨大影响,可以说是灭顶之灾,甚至引发多米诺效应,一连串企业倒下去。

即使没有出现坏账,应收账款也会压得企业喘不过气,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一方面融资难,另一方面却不得不借款给客户(赊销)。大量的应收账款占压资金,企业的经营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一九九一 年,“三角债” 问题十分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以至于政府把清欠三角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时任副总理的_亲自主抓三角债清欠工作。政府投入 五五五 亿元清欠资金才清理了 二一九零 亿元欠款,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针对应收账款问题,卖方就有两个需求:

一 是控制应收账款付款人的信用风险,二 是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是一种债权投资,只有付款人偿还债务,投资人才敢投资。即使开始融资成功,如果应收账款不能收回,也不能持续融资。因此,卖方要基于应收账款融资,首先要控制付款人的信用风险。也就是说控制付款人的信用风险是应收账款融资的前提条件。

付款人信用风险控制可以在合同签署前进行事前控制也可以在事后控制。事前即通过筛选机制选择信用等级高、违约概率低的付款人进行赊销,并确定赊销的额度、期限、价格折扣等赊销政策,控制付款人信用风险。事后控制就是对已发生的应收账款进行应收账款管理,了解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适时调整赊销政策,对于拖欠应收账款的付款人进行催收,必要的时候通过法律手段收回款项,降低坏账损失。

除了自身控制外,还可以利用第三方为付款人提供坏账保证来缓释坏账风险,如信用保险、到期保理,就像银行除了贷前调查、评审审批和贷后管理外,还通过担保来缓释信用风险。

应收账款风险得到控制,卖方当有资金需求时,就可以基于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卖方在应收账款融资时,通常会考虑融资成本和收益。如果融资带来的收益大于成本,卖方就会融资。否则,卖方不会赔本赚吆喝,与其融资还不如等应收账款回款。

总体来说,卖方需要坏账风险控制和应收账款融资。但是,由于卖方所处行业、销售商品、销售客户、贸易地位、经营状况不同,采取不同销售策略,需求也不尽相同。

从产业划分,卖方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根据国家_数据,二零一一 年我国第一产业生产总值仅占 GDP 的 一零%,并且主要以家庭单位为经营,产品以赊销形式销售的少。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企业销售可以直接向用户销售或通过商业公司销售,由于国内多数行业都是买方市场,赊销很普遍。建筑企业通常根据工程进度结算工程款项,因为工程分阶段验收,即使发包方及时支付,从施工到收到工程款也会有一段时间。况且发包方资金也较紧张,常常要求施工企业垫付一部分资金,地方政府采取 BT(building—transfer,建设—转让)模式来进行基础建设。BT 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项目工程由投资人负责进行融资,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程项目建成后,经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交付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因此,建筑企业通常有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

第三产业包括除第一和第二产业外的其他各行业。其中面向个人消费者的行业多以现金结算,应收账款不多。第三产业中应收账款较大的企业是批发商贸企业。通常批发企业对于应收账款风险控制比较重视,慎重选择赊销客户。批发企业固定资产较少,资产结构中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对于应收账款融资的积极性最高。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从设计到交付使用周期较长,存在较大金额应收账款。但是,作为服务比商品有更复杂的付款条件,通常有质保金,应收账款回款不确定性大。信息服务企业客户对信息技术的需求不是持续的,一个新系统上线后,只需要运营维护就可以了。信息服务企业需要不断寻求新的客户。租赁公司由于租赁收入分期实现,存在应收租赁款,有不少租赁公司将应收租赁款保理融资。

从企业规模来分,分为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有能力制定赊销政策、实施信用风险管理。融资主要通过银行、发行股票债券,有足够的资产可够抵押。小微企业没有能力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管理没有规模效应。银行对小微企业评级较低,银行融资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存在资金缺口,需要资产担保融资,如固定资产抵押、租赁、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融资(包括保理)。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规模小,融资规模有限,需要用流动资产来融资。

保理未来工作计划书 第六篇

国际保理业务流程(案例)

国际保理业务流程本身并不复杂,下面以国际保理中最常用的双保理为例,对国际保理的业务流程进行关于。

出口商为中国某压力锅生产商A公司,进口商为法国某大型超市B公司。

一、A公司经与B公司协商,欲采用赊销(OA,九零天)方式进行贸易。

二、A公司与国内某银行(为FCI成员)联系,向其提出办理国际保理业务的申请,向该银行提供与此笔赊销交易相关的背景资料(贸易合同)。该银行经审查同意后,双方签订出口保理合同,出口商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该银行,该银行作为出口保理商负责保理业务的运作。

三、国内某银行选择法国一家银行(同样为FCI成员,双方通常签订过代理保理协议),作为进口保理商,应收账款被再次转让给该法国银行。与此同时,法国的银行对B公司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根据其资信状况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B公司在该信用额度范围内,以赊销为付款条件下达订单。

四、A公司货物出口后,将正本发票、提单、原产地证书、质检证书等全套单据寄给B公司,并根据国内某银行的要求,将相关单据副本交给国内某银行。国内某银行可根据A公司的要求,按照外销发票票面金额的八零%—九五%,向A公司提供融资款项。

五、国内某银行通过FCI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将相关单据通知法国某银行。法国某银行在发票载明的付款到期日前向B公司催收货款交付国内某银行,国内某银行向A公司付清尾款。

六、如果发票载明的付款到期日满九零天,B公司仍未支付货款,法国某银行将按照发票票面金额的一零零%付款给A公司(这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保理业务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即保理商为出口商提供一零零%的信用担保)。

香港丰盛融通有限公司

保理未来工作计划书 第七篇

附件二: 编号:

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协议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

融资申请人(甲方):xxxx有限公司 保理银行(乙方):

鉴于:甲方作为出租人以其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应收租赁款,向乙方申请办理 无追索权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有关用语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受让甲方未到期应收租赁款债权,若承租人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租赁款,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追索未偿款项。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受让甲方未到期应收租赁款债权,若承租人因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租赁款,乙方无权向甲方追索未偿款项。

租赁合同:指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的合法、有效成立并生效,且不存在争议的产生本协议项下所对应应收租赁款的售后回租合同。

承租人: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也即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赁款的付款人。

应收租赁款:指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其与承租人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唯

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以及行使、保全该债权的所有相关权益。

一 / 一七

应收租赁款转让金额:指甲方将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应由承租人支付但尚未偿付给甲方的应收租赁款,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的数额。

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的保理融资金额之和。

保理余款:指乙方实际收回的应收租赁款扣除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关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保理账户: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在乙方开立的用于应收租赁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账户,是收取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的唯一合法账户。

保理业务手续费: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融资及咨询顾问、商业资信调查、应收租赁款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而有权向甲方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或是经法人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现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依法拥有其资产,合法经营其业务。

甲方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不会与甲方必须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相违背或抵触;执行本协议不会引起甲方违反其所应遵守的其他合同以及批准其成立的文件和公司章程。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重大债务或或有债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应收租赁款赖以产生的租赁合同及所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争议。

二 / 一七

甲方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中不含有任何限制应收租赁款转让的条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应收租赁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甲方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在本协议生效时,没有针对甲方提出的或悬而未决的、可能会对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构成任何形式的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潜在的重大纠纷。

提供给乙方的最新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和条例以及会计准则编制的,完整、真实、公正地反映了甲方在有关财务时期结束时的财务状况及业绩。从该财务报表日期后,甲方的业务或财务状况并无不利的实质性变化。

本协议项下融资用途为向承租人支付设备购买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融资款项挪作他用。

第三条 乙方的陈述及保证

甲方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或资料保密。

第四条 保理融资金额和期限

甲方将应收租赁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乙方,乙方审查确认后,按照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对应的保理融资金额之和,给予甲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的保理融资(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转让日以及转让价款金额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乙方给予甲方的每笔应收租赁款对应的保理融资期限自融资发放日

三 / 一七

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融资到期日止,具体见《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

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乙方将转让款划入甲方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若甲方在申请保理融资前尚未全额支付租赁物货款,保理融资款项中与甲方尚未支付的租赁物货款相应的部分,由乙方直接支付至供货商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保理融资利率、利息和费用

本协议项下保理融资利率见《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 融资利率按 项确定:

融资利率按融资发放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三个月Shibor加 个基点(BP)执行(年利率 %或月利率

‰)。

融资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融资发放日按照本协议第条所约定的融资期限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上/下)浮 %。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的,逾期回购部分仍适用上述利率确定方式。

以约定方式确定融资利率的,如融资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调

四 / 一七

整贷款基准利率,则甲方将根据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未偿还租金支付表。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如甲乙双方以约定方式确定融资利率的,《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尚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对应的保理融资金额不予调整。

第六条 应收租赁款的回收

本协议项下的应收租赁款可采取以下 方式回收: 乙方自行负责管理和回收。

由甲方作为乙方的代理人,负责督促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应收租赁款,并负责督促承租人按乙方的要求及时将应收租赁款存入保理账户。

甲方在乙方开立账号为 的保理账户(下同)用于收取相应应收租赁款以及扣划保理融资本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从该账户支取任何款项,也不发出从该账户支付任何款项的指令。该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甲方授权乙方对保理账户进行日常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和记录,且须配合乙方对到账的款项进行逐笔核对。

在本协议约定的融资到期之日,或融资对应的租赁款提前到账的,乙方有权直接从保理账户中划扣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融资到期日保理账户中的金额不能足额支付其所对应的保理融资本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xxxxxxxxxxxxxxxx及其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清偿全部融资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无追索权保理不执行本条规定。

乙方收到承租人全额付款后,应与应收租赁款对应的融资逐笔勾对,确认无误的,该笔应收租赁款对应的融资从《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内勾销,五 / 一七

如有保理余款的,乙方应及时将保理余款给付甲方。

本协议项下的应收租赁款采取方式回收时,乙方委托甲方进行租金收付、租后管理。

租金收付的委托管理。

乙方委托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由甲方向承租人开具租金发票。承租人的还款时间及应还款金额如本合同附件三所示。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否则,甲方应在收到应收租赁账款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将该等应收租赁账款划付至乙方。若甲方迟延支付应收租赁账款的,应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甲方迟延支付超过一个月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将剩余应收账款予以回购。

租后管理的委托

应收账款转让后,乙方委托甲方继续行使租赁合同项下检查租赁物及承租人状况等权利,甲方并应将依据租赁合同规定获得的承租人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租赁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记录报告以及其他承租人的书面通知及时转交乙方。

租赁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导致租金需要调整的,甲方负责调息计算并与乙方核实后通知承租人租金调整事宜,包括向承租人发出《租金调整通知书》。

租赁期限届满,由甲方负责办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至承租人的相关手续。

第七条 应收租赁款回购条件、方式及程序

由于甲方的虚假陈述或保证,对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事项进行回购。

六 / 一七

除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甲方也应按照乙方通知进行回购:

因甲方未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致使承租人对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的偿还提出异议,进而拒付或少付的应收租赁款。

保理融资到期日,乙方未收到承租人付款,或承租人付款金额不足以偿付融资本金、融资利息、罚息及有关费用。

构成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违约行为,被乙方宣布到期的应收租赁款。 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进行回购的其他情形。

除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甲方也应按照乙方通知事项进行回购:

因甲方未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致使承租人对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的偿还提出异议,进而拒付或少付的应收租赁款。

甲方与承租人或甲方与其他债务人发生贸易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服务方面的纠纷)、债务纠纷,并且上述纠纷的责任方为甲方,从而导致承租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的应收租赁款。

其他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承租人拒付或少付的应收租赁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发现办理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应收租赁款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

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进行回购的其他情形。

甲方接到乙方要求其回购应收租赁款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通知要求对《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未收回的应收租赁款进行回购;甲方全额回购的,乙方与甲方签署有关确认应收租赁款回购的书面文件,并在款项到账后,本协议终止。

七 / 一七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协议中行使以下权利,履行以下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提供融资。

甲方应在租赁合同中与承租人约定,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人支付应收租赁款的义务为绝对的和无条件的,并不因任何原因被影响或扣减,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等。

甲方应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将应收账款转让事项书面通知承租人(通知书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二)。

甲方或甲方根据承租人申请需在融资到期前变更或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必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除非甲方将回购《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未偿还的应收租赁款。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保理业务手续费、保理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关费用,并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

甲方应与承租人约定应收租赁款回款由承租人以汇款等方式直接划入保理账户,对于使用票据等结算方式确实不能直接划入保理账户的,甲方应当确保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保理账户。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并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会计、财务报表等资料。

甲方应在乙方对承租人采取的收款措施或诉讼中提供必要的协助。若融资期内承租人发生下列事件,甲方应在收到承租人下列事件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事件的有关资料:

● 发生任何租赁合同项下违约事件;

● 预期中的租赁合同项下违约事件或可能发生的将对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八 / 一七

权益造成侵害的任何事件;

● 涉及被任何债权人索偿总额超过人民币 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诉讼、仲裁或任何形式的索赔;

● 变更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合作,在财务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或股权变动及其他重大事项。

若承租人或任意第三方对甲方的应收租赁款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应一并转让给乙方;

除应收租赁款及相关权利转让给乙方外,甲方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签署任何足以损害本协议项下乙方利益的协议或文件,或从事任何足以损害乙方利益的事项。

除规定外,甲方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融资承担最终偿还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及时、足额收回应收租赁款,均不影响乙方对甲方行使并实现追索权。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本协议中行使以下权利,履行以下义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应收租赁款债权转移至乙方,乙方享有与该应收租赁款债权有关的所有权利。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下,若乙方认为必要,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并与乙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在乙方未足额收回保理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前,乙方有权直接从保理账户中扣划融资本息、逾期罚息、保理业务手续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 / 一七

若发生甲方应回购而未予回购的事宜,乙方有权行使抵销权和追索权,即从甲方开立在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应予回购的款项或对其所欠款项予以追索。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发放融资及提供其他服务。

乙方应对甲方、承租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密,但本协议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规定外,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乙方还具有以下权利: 乙方有权了解、检查、监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计划执行、财务收支等情况。

融资到期日,若乙方收到的租赁款不足以支付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对承租人进行追索,乙方向承租人行使追索权的,不影响甲方的回购义务,但如果乙方已从承租人处获得部分或全部租赁款,甲方的回购金额亦随之降低,如产生保理余款,乙方应及时将保理余款支付给甲方。

除规定外,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乙方还具有以下权利: 对承租人连续出现两笔(含)以上不按期偿付应收租赁款的,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以其与该承租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应收租赁款办理的保理业务。

为避免歧义,乙方有权停止本协议项下的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应仅限于乙方尚未发放的款项,而不适用于乙方已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的保理额。

第十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一般原则: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

一零 / 一七

应当依法或依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下述任一事项均构成甲方的违约:

甲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实质性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的陈述或保证。

因有权机关冻结、扣划保理账户中资金导致乙方无法按期足额收回融资款。

交叉违约事件,包括下述任一情形:

● 甲方超过 万元的任何其他债务在规定的到期日之前需要支付或被宣布为应付,从而实质性的影响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

● 甲方任何其他债务在约定的到期日未能支付,从而实质性的影响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

● 任何其他债权人取得甲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业务或资产的所有权,或针对甲方任何资产的裁决或判决被强制执行,从而实质性地影响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

预期违约事件,包括下述任一情形:

● 甲方停止或可能停止经营其业务或其业务的任何重要部分,或甲方处置其业务或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重要部分,从而对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甲方的财务状况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或其在本协议项下履约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除规定外,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预期违约事件,还包括下述任一情形:

● 甲方或承租人在乙方的信贷业务出现逾期、垫款、欠息等不良行为;

一一 / 一七

● 承租人连续两次不能按时支付租赁款;

● 租赁物价值贬损、担保不足值等已经危及租赁款的回收; ● 出现危及租赁物及项目安全的情况;

● 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任何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自行决定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要求甲方纠正其违约行为;

停止对甲方办理保理业务,解除本协议;

宣布已办理的保理业务即刻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对未收回的应收租赁款进行回购;

从甲方开立在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以清偿全部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费用;

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应收租赁款到期时,直接向承租人追索。

甲方未按约定进行回购或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甲方未按期偿还本协议项下融资本金及利息的(含被宣布提前到期),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对未按期偿还的融资按原融资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利率计收罚息。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融资款项的,乙方有权自融资款项挪用之日起,在原融资利率基础上加收 五零 %计收罚息。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

一二 / 一七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下述 方式解决:

仲裁。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诉讼。由 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 他

乙方将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应付的本金、利息、费用和其他任何款项及承租人的回款记录在乙方内部的账务簿中;上述记录及乙方与甲方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并保留的单据和凭证构成乙方和甲方之间就本协议履行的有效凭证。

未经乙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决定权,不应被视为对该等权利或决定权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的行使上述权利或决定权不应妨碍乙方进一步行使该种权利或决定权。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救济措施是累计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

未经乙方同意,租赁物不得对外设定抵押,转让租赁物所有权须经乙方同意。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协议自缔约各方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负责

一三 / 一七

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有关条款。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本协议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 附则

在本协议中,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

凡提及本协议应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修订或补充的文件。

凡提及条、款和附件仅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置,不应构成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不对标题之下的内容及范围作任何限定。

本协议的附件及各项补充、修订或变更,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附件包括:《应收租赁款转让清单》、经出租人盖章确认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四 / 一七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乙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年 月 日

一五 / 一七

附件一

转让日及转让价款

向 转让 与承租方于 年 月 日签定的编号为 的《售后回租合同》(下称“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债权。

应收租金债权转让日为: 年 月 日

转让价款为(币种及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一六 / 一七

附件二

应收租赁账款转让通知书

编号【 】 致承租人【XXXXXXXXXXXXXXXX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我公司签署的编号为【 】的《售后回租合同》,我公司已将《售后回租合同》项下剩余的租金债权转让给【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现正式通知贵公司,自贵公司收到本通知函之日起,【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一切《售后回租合同》项下的权利,包括向贵公司收取租金的权利。鉴于【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已将租金收取及租后管理事宜委托我公司代为行使,贵公司收到本通知函后,除非【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否则不影响贵公司在原《售后回租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向我公司支付租金(由我公司代收)以及配合我公司租后检查等义务。

特此通知!

(公章)二零一年 月 日 本通知函同时抄送【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租赁账款转让通知书》回执

致 【 】 :

本公司已经收到贵公司发出的编号为【 】《应收租赁账款转让通知书》。本公司确认,【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编号为【 】《售后回租合同》项下的权利,包括向本公司收取租金的权利和对租赁物的所有权,鉴于贵公司接受了委托管理职责,在【xxxxx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前,我公司将依照《售后回租合同》的约定继续向贵公司履行原《售后回租合同》。

承租人:XXXXXXXXXXXXXXXX公司

一七 / 一七

保理未来工作计划书 第八篇

国内保理业务

(一)什么是国内保理业务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商业银行能够接受的应收帐款为质押来办理短期授信融资的业务。

(二)国内保理业务的种类

一、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保付代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

二、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卖方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卖方与买方订立的销售或服务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帐款催收、销售分户帐管理等服务。

(三)国内保理业务的签发对象

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四)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人应当具备在我行开立账户、资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大、供销关系稳定等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资产规模、销售收入规模较大。产品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

二、销售收入连续稳定。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销售收入归行率在五零%以上。

三、依我行客户评级标准信用评级较高等。

(五)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人申请国内保理业务时,除应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应同时向我行提供以下信息和资料:

一、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货物销售背景,且非寄售、试用、行纪或代销等交易,交易的结算方式为赊销。

二、卖方已按合同交货,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应收账款债权依法可以转让,卖方与买方之间不存在商业纠纷,应收账款债权无瑕疵。

四、应收账款债权证明完整,能够提供如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单据、提货单或仓单等文件以及质检单或定金证明等辅助证明材料等。

(六)办理国内保理业务贷款申请人除应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应同时向我行提供以下资料:

一、应收账款债权证明文件及辅助材料,如商务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发票、货运单据、提货单或仓单、定金证明、通过国际或国内质量认证的证明材料等。

二、应收方的基本情况说明等。

(七)国内保理业务额度、期限、费率

一、国内保理业务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已核准发票金额九零%。

二、国内保理业务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依据客户资金周转实际情况,双方合理确定期限。

三、国内保理业务利率与一般贷款相同,在办理国内保理业务时逐笔收取管理费。

(八)国内保理业务办理

在办理国内保理业务前要及时办妥有关手续。银企双方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并明确回款账号。对《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应收账款受让清单》、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中应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申请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申请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等进行审核,复核无误后向申请人收取管理费办理国内保理业务。并发送《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确认书》,指示买方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将款项付至商业银行指定账户。

(九)国内保理业务的还款

国内保理业务一般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方式,应收账款到期前,卖方保理商向买方提示付款,买方应该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将款项付至商业银行指定账户中归还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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