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母婴安全工作计划范文表
青海母婴安全工作计划表 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降低我市孕产妇、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皖扶组〔二零XX〕一七号)、《阜阳市母婴安全行动实施方案》(卫妇幼〔二零XX〕四九一号)精神,按照我市推进健康界首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提升医疗机构产儿科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主要目标
二零XX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一八/一零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七%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九%以下;努力提升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的满意度。
三、部门职责
(一)市卫生计生委
一.负责全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负责对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的协调和调度。
二.制定《加强全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界首市降低孕产妇、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各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督导和考核,汇总分析母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
四.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监管辖区内民办医疗机构办医行为。
五.制定界首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应急响应预警机制、高危孕产妇、高危儿、体弱儿筛查和分级管理机制,调查处理相关医疗纠纷。
青海母婴安全工作计划表 第二篇
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础。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国际上公认的基础健康指标,也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健康中国二零三零规划纲要》、《健康云南行动(二零二零—二零三零年)》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作为主要健康指标,提出了明确任务目标。为加强我县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预防并逐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推进健康墨江建设,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目标
二零二一—二零二四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一七/一零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六%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九%以下,
早孕检查率达九零%,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达九零%,HIV阳性孕产妇规范治疗率达九零%,婚检率达八五%,产前筛查率达六五%。
二零二五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一六/一零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五%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七%以下,早孕检查率达九五%以上,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达九零%以上,HIV阳性孕产妇规范治疗率达九八%以上,婚检率达八五%以上,产前筛查率达七五%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母婴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是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妇幼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建立县、乡、村母婴安全保障联系包保工作制度,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工程,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妇幼服务监管。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管,严格执行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实行医师准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流程,建立产科质量定期评审制度,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青海母婴安全工作计划表 第三篇
近年来,受生育政策调整及群众生育观念转变等影响,高龄高危产妇比例逐年增加,导致发生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等妊娠期疾病和胎儿早产、宫内窘迫、产后出血等不良妊娠结局风险增加,母婴安全形势严峻。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的通知(二零二一—二零二五年)》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为主线,聚焦管理提升、能力提升、服务提升和满意度提升,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行动,健全母婴安全服务体系,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助力打造“浙有善育”标志性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到二零二五年,基本建成优质、均衡、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优质医疗保健服务资源有效扩容,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妇女儿童健康指标持续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七/一零万、五%以内,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二、省、市、县均建有一家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其中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水平、常住人口四零万以上县(市)高标准建成一家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
三、提供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推广高品质、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零—六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巩固在九五%以上;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以内,保持历史低位;
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危重救治中心标准化评估全覆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提升,剖宫产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五、妇产、儿科、妇幼保健等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强,全省创建三零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支持妇产、儿科、妇幼保健等卫生健康科研立项四零零余项。
六、“数智妇幼”升级迭代,便民服务场景应用丰富拓展,妇女儿童体验感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风险防范提升行动。
一、加强妊娠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依托区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分级分类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注重多学科联合动态管理,强化产后风险评估。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严格落实艾滋病、_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鼓励医疗保健机构在孕产妇建档时确定主管责任医师并提供全程连续的孕产期保健服务。
二、落实高危专案管理。指导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将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纳入高危专案管理,实行专人专案、集中救治、规范转诊,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对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组织区域危重救治专家组制订个性化诊疗方案,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及时转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及时报送《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对高危孕产妇情况落实动态跟踪管理。
三、提高健康素养水平。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定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编制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三级妇幼保健院新媒体平台每年发布不少于五零篇科普作品。鼓励医疗保健机构开设生育咨询门诊,加强妇产、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多学科协作,开展妇女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依托孕妇学校、生育咨询门诊、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平台,普及生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强化孕妇“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实施危重救治提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