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范文
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施恩佩同志工作清单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措施,加快推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领导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四)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研究有关重大事项。
(五)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监管必需的人员编制、经费、车辆、设施设备等,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七)组织开展系统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巡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八)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市水利局督查督办重要内容,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飞检”。
(九)依法指导和组织协调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十)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王亚华同志工作清单
(一)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召开工作会议、调研督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制度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六)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水利
工程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工程安全等;更大力度督促分管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
(七)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对分管领域开展1次安全生产“飞检”,每半年至少对分管局属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
(八)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九)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和局党委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熊安腾同志工作清单
(一)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召开工作会议、调研督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制度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六)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包括饮用水源地安全、水资源管理安全、节水型
社会建设安全等;更大力度督促分管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
(七)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对分管领域开展1次安全生产“飞检”,每半年至少对分管局属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
(八)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九)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和局党委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周海滨同志工作清单
(一)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召开工作会议、调研督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制度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六)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包括水利大厦消防安全、公务车辆运行安全、饮
食卫生安全、后勤保障安全、安全保卫等;更大力度督促分管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
(七)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对分管领域开展1次安全生产“飞检”,每半年至少对分管局属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
(八)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九)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和局党委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潘光杰同志工作清单
(一)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召开工作会议、调研督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制度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六)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包括河湖水域管理、水利设施管理、河(湖)长
制、防汛防旱、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水能资源开发与小水电安全管理等;更大力度督促分管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
(七)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对分管领域开展1次安全生产“飞检”,每半年至少对分管局属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
(八)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九)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和局党委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董朝升同志工作清单
(一)协助局主要负责人落实局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统筹推进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局党委会议每半年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受局安委会主任委托,负责领导局安委会日常工作,推动每季度召开局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指导做好上级对市水利局安全生产督导、巡查的配合准备工作。
(四)协助局主要负责人指导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五)组织实施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局系统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六)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月等相
关活动;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相关保险制度。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修订市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八)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召开工作会议、调研督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九)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制度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十)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飞检”,每半年至少对分管局属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年至少对联系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
(十一)视情约谈发生事故、重大风险突出、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县(区)水利(务)局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
(十二)依法组织协调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及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等工作;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十三)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十四)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和局党委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于立忠同志工作清单
(一)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召开工作会议、调研督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制度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六)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处室(单位)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包括水利行业许可、市重大项目审批、重点工作
督查安全管理等;更大力度督促分管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
(七)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对分管领域开展1次安全生产“飞检”,每半年至少对分管局属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
(八)分管领域、处室(单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九)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和局党委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