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书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书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中央、省、市、区全会的安排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继续推行有科学预见性、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政策措施,强化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强化有效监控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提速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多形式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今年内应安排1至2次专题学习。
2.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培训。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动全省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党法的通知》(黔委发电〔2014〕1号),将党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精神、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教育等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计划,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的培养、使用、管理和考核的全过程;
(2)继续完善和执行西秀区新(拟)任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教育和廉政知识考试制度;
(3)年内至少举办1次党政主要领导廉政专题学习培训班。区委党校及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和必考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廉政教育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岗前培训和考试内容。
3.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开展 纪律在身边、正气在身边、教训在身边 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暂行办法》。认真抓好岗位廉政教育,因人施教,分层分岗施教,使反腐倡廉教育在不同部门、单位具体化,提高教育的针对性。
4.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1)与轿子山监狱、宁谷监狱、大硐口监狱共同建好区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各级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的教育作用;
(2)廉政文化 六进 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开展好廉政文化 六进 活动,加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抓好市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与建设,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抓好区级现代高效农业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园区创建工作。
5.面向全党、全社会做好党风廉政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1)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
(2)区级媒体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导向,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及区纪委廉政网的建设,发布正面权威信息。建立区级纪检监察通报制度,适时向社会通报专项治理、作风督查等情况。
(二)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6.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检查。
(1)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等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 三重一大 事项的监督检查;
(2)严格执行《西秀区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区办发〔2013〕57号),做好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建立健全上级党委、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
(3)认真做好述职述廉工作。区直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区委提交述廉报告。建立区直部门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制度。试行区党政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情况;
(4)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加大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
7.抓好巡视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巡视组对西秀区开展的巡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巡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按照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并抓好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巡视工作,做好巡视成果运用。
8.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定期对基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9.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利行使的监督。
(1)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试行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认真做好司法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定期对各司法机关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完善公开内容备案存档工作,及时对公开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4)做好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部门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5)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加强分析评估,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健全内控机制。深化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交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6)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社保资金、低保资金、救灾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大额财政资金的监管;
(7)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招投标、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监管。
10.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1)加强法律监督。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加强对 一府两院 的监督和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强化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强化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2)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工作的执法监察,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3)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民生项目的审计工作,严格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审计报告审读制度,充分运用审计结果,跟踪查办相关责任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
(4)加强民主监督。定期向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
(5)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11.从严抓党风。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牢记 两个务必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表现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
12.强化作风督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机关公务接待、精简会议和文件、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从细节上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制定和健全作风督查工作办法、协作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典型问题曝光制度等长效性机制,有针对性地治理公款吃喝、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 庸懒慢浮贪 等突出问题。
13.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区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 四风 问题,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14.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中央、省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5.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1)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2)认真抓好 两严守、三严禁、四严处 贯彻落实。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16.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职务消费。积极推进企业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加强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关键关节的监督,积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17.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
(1)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
(2)着力解决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不深入基层访贫问苦、不深入农户调查研究,工作上主观臆断、落实惠农政策上优亲厚友,执行国家政策上强迫命令、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及村务不公开、决策不民主等问题;
(3)认真总结和推广我区村级重大事务村民代表 票决 制、村干部廉政承诺制、村级纪检监察工作站、乡镇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等一些好的措施和做法。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
18.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拓宽源头治腐的领域
19.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完善对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满意度测评制度,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考核评价办法。
20.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行区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加快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行网上一站式服务,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制度。
21.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强化财政预算刚性。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逐步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内容。继续完善和落实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
22.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管理层薪酬收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 七项要求 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五)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3.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1)推行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惠民政策、民生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惠民资金的行为;
(2)积极配合办好 政风行风热线 ,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具体措施,促进政风行风明显转变。
24.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
(1)认真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2)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
(3)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制度,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严格医药和医疗器械价格监管;
(5)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克扣政府支农惠农补贴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
(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5.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依法严惩,决不手软。坚持 有案必查、查案必清、清案必结、结案必铁 ,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办案重点,既注重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 倒查机制 ,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 一案双查 制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6.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健全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机制。
(1)完善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整体合力;
(2)建立全区办案人才库,加强纪检、检察、审判、监察、审计等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职业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政策水平、职业素养和案件突破能力。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管理监督和关心爱护,增强查办案件的内在动力;
(3)实行重大典型案件 一案一剖析,一案四报告 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除按规定提交初查报告、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外,还需提交剖析报告,查找发案单位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堵塞漏洞、完善管理的意见,责成发案单位整改落实。建立案件查办效果跟踪监督机制,将发案单位加强教育、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27.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办案措施使用报批备案制度,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切实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严肃追究隐匿案件线索、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行为。创新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基础设施和陪护队伍建设,加强对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8.拓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开通区纪委监察局网上举报,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处置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统一规范登记管理。建立网络涉腐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应对机制。
(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29.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 的 四不直接分管 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正职在议事中末位表态、党政正职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等纪律。
30.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及时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原则性规定,制定配套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
31.做好反腐倡廉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注重对实践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将其上升为更加规范的制度措施,充分发挥制度的基础性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将本地本部门制定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报同级纪委备案。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实行领导负责
各级党委(党组)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区委《工作计划》的责任主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调整和充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坚持 一岗双责 ,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年至少向区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组长报告1次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监督职责,创新督查方式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按照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的要求,结合民生特派组的实施,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继续深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力和担当力。
(三)突出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把本工作计划提出的任务融入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工作中,与各项改革紧密结合,认真按照区委明确的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对承担的工作任务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细化责任分解,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区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既要认真履行部门责任,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针对牵头的工作任务逐项与协办单位建立工作协作和情况通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及时研究和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按月登记工作进展情况。4月底前各牵头单位必须将拟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报区委惩防办备案。
(四)实行督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继续实行区委带队督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定期对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委惩防办应完善督查考核工作制度,不定期地开展常态督查。建立倒查机制,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导致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发生系统性、普遍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强对贯彻落实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对过程的督促,确保取得良好的结果。
(五)重视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全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计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区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举措、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群众了解和熟悉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本部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要严格执行工作台账制度,及时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年底要进行总结评估,6月25日前和11月20日前上报半年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