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村级计划生育和妇女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为加强我市村级计生和妇女组织建设,全面了解和掌握计生和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现状,推进强基工程的深入开展,提高计生和妇联组织的整体战斗力。2005年9月下旬,市人口计生委和市妇联联合对全市村级计生和妇女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的形式。一是问卷调查。由乡镇妇联和村妇女主任分别填写了《乡镇计生和妇女组织建设情况调查表》和《村计生干部(妇女主任)调查表》,重点了解各地乡镇数、行政村数、计生和妇女干部配备数,了解村计生和妇女干部工资报酬落实情况、办理保险情况,听取基层对计生和妇女工作的建议。二是召开座谈会。我们在各辖市、区分别选取1个乡镇(其中##市2个乡镇),邀请各辖市、区计生委、妇联,镇分管领导、镇计生办、镇妇联及村妇女主任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了各地关于妇女(计生)组织建设情况的汇报、基层妇女工作现状的分析。
调查表明:我市现有的72个乡镇妇联,686个村妇代会中,共有734名村妇女主任(妇女主任全部兼任计生干部,其中含合并村组后留用的村妇女主任)。其中:
年龄结构:村妇女主任平均年龄42.7岁,其中30岁以下的占2.7%;
30-40岁的占25.5%;
40-50岁的占55.7%;
50岁以上的占16.1%。
文化素质: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5.4%,高中学历的占49%,初中及以下的占45.6%。
从事妇女工作的时间:从事村妇女主任工作时间在5年及以下的占24.3%;
6—10年的占31.9%;
11—20年的占39%;
20年以上的占4.8%。
收入情况:2003—2004年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村妇女主任占9.8%;
3000—5000元的占44.6%;
5000元—10000元的占37.1%;
10000元以上的占8.5%。其中,有49%的妇女主任的收入达到了镇江市委(2004)22号文件中有关“村(居)主任的报酬不低于村(居)主要领导的70%”规定的要求。
办理养老保险情况:只有25.5%的村妇女主任办理了养老保险,村妇女主任办理养老保险的费用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全部由个人出资。二是由乡镇、村、个人按比例分担。
二、我市村计生和妇女组织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基层组织的弱化,导致计生和妇女工作质量下降。我市实施村组合并后,行政村的规模扩大,村妇女主任服务对象大量增加带来了妇女和计生工作量的不断加大。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逐步加快,人们的就业方式日趋多元化,大量农村妇女进厂打工,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导致妇女和计生工作难度逐渐增大。加之,村妇女主任普遍兼职较多,平均兼职达六项之多,还需配合做好村其它中心工作,分散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计生和妇女干部无心、无暇、无力去从事本职工作,导致计生和妇女工作质量下降,自身职能作用发挥减弱。
2、经济待遇偏低,影响妇女和计生工作的发展。我市村妇女主任的工资普遍偏低,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妇女主任占54.4%,有近1/10的妇女主任年收入低于3000元以下。据统计,按市委(2004)22号文件享受村主要领导收入70%以上的妇女主任仅占总数的50%左右。有3/4以上的村妇女主任未办理养老保险,退养问题无法解决,这直接影响她们的工作积极性的发挥。由于妇女主任岗位吸引力不强,村里的年轻妇女都不愿从事妇女主任工作,妇女主任队伍后继乏人,直接影响计生和妇女工作的持续发展。
3、能力有欠缺,与新时期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市妇女主任在岗时间较长,有近2/5的妇女主任从事计生和妇女工作达10年以上,年龄偏大,以40至50岁人员为主,占到一半以上,队伍严重老化。这部分人的文化程度不高,初、高中学历占绝大多数,达94.6%,平时工作仅凭经验,吃老本,工作活力、创新意识不强。她们对新时期计生和妇女工作新要求、新知识接受和消化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计生和妇女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关于加强村级计生和妇女组织建设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计生和妇女工作的领导。村级计生和妇女组织是党做好群众工作和计生工作不可或缺的组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对村级计生和妇女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计生和妇女工作的指导。对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的规定,结合全国妇联《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农村妇代会主任应是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成员”的规定,建议由村“两委”中的女性干部兼任妇女主任,提高妇女主任进两委的比例。
2、进一步加强基层计生和妇女队伍建设。要加大选拔力度,把有文化、年纪轻、能力强的女同志作为妇女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保证把优秀的人才吸收和留任在村妇女主任的位置上。进一步改善妇女干部的年龄、学历结构,努力造就一支懂业务、会管理、能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妇女主任队伍。要稳定好队伍。首先做好督查工作,检查镇发(2004)22号文有关“村(居)主任的报酬不低于村(居)主要领导的70%”规定的执行情况,切实落实妇女主任的工资待遇。其次,建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为村妇女主任办理养老保险,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可以采取乡镇、村、个人各承担1/3的比例形式,分批逐步为全市妇女主任办理养老保险。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规定,如果为现在在岗的500名左右年满40岁且从事计生和妇女工作10年以上的妇女主任办理养老保险,每年全市镇、村经济共需要承担100万元左右。如果为在岗的100名左右年满50岁且从事计生和妇女工作10年以上的妇女主任办理养老保险,全市镇、村经济每年只需要承担20万元左右。
3、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计生和妇女组织工作的业务指导。市妇联和市人口计生委要充分履行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计生和妇女组织工作的业务指导。一是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妇联和人口计生委的工作关键在辖市、区,各辖市、区计生委、妇联要定期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等内容的培训,使基层计生和妇女干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着要抓好实用性、重点性、适应性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其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其开拓创新能力,不断提高领导艺术,增强其组织协调能力及攻坚破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二是建立和完善调研制度。针对村级计生和妇女工作中热点和难点问题,市妇联和市人口计生委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共同研究,共同商议,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