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收费管理制度_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根据《价格法》和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医疗收费的政策和规定,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医疗收费行为。
二、财务科是医院医疗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业务精湛、工作负责的兼职物价员。兼职物价员要掌握省、市医疗收费的政策、规定、标准,负责日常医疗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各科室的收费工作,定期对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捡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
三、凡有收费项目的科室,其科主任为本科室的医疗收费管理责任人(病区为护士长),负责本科室的收费管理工作,并配合兼职物价员做好医疗收费的检查、监督工作。
四、医疗收费一律由财务部门办理,严格禁止科室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向病人或家属直接收取现金,擅自收取的国家有关法规查处。
五、医务人员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对症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得采用不合理手段增加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六、规范科室医疗收费行为。各科室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不准分解收费、重复收费。
七、因病人治疗需要,医生在使用医疗保险费用范围以外的药品、贵重药品、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及昂贵的特殊材料时,应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
八、医院财务科和兼职物价员每月对出院病人(各病区抽取2份)进行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同时对门诊及各医技科室的收费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九、兼职物价员配合接待受理病人或病人家属对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查询或投诉,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共同处理。兼职物价员在了解核实情况时,各科室要予以配合,认真做好核查回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