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详细提出了党支部怎样设置,党支部成立的程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怎样召开,党课、主题党日怎样开展等,给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必要性。基层党支部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第一线”,只有筑好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堡垒,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和群众,才能保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才能保障党的执政有力。
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条例》是从严治党的体现,要求对党员干部要从严,对组织生活要从严,对支部建设要从严。各级基层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要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每个党员奋斗的目标,坚持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用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新风貌、新气象。
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必须团结一致,将支部建设得更加坚固,我们党才能更加有力地领导国家,才能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带领各族人民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发表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干部任用条例》的修订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只要各级党组织能够真正以《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就一定会不断提高,就一定能够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人民网)
《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精神,就是从制度上深刻回答和解决“为什人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和“怎样选对人”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一名干部更要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原原本本、逐条逐段学习,学深学透,精通各项措施规定,用《干部任用条例》指导好干部选拔工做的开展,按条例的规定程序和纪律办事。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过程中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不光在干部职工中进行谈话了解,还要深入基层,在群众中去了解,熟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走访群众了解干部在群众中的位置。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不能偏听偏信,以偏概全,在走过场。既要找考察对象上下左右的通知谈话,还要到考察对象曾经参加过工作的地方调查了解,全面了解干部的八小时外的家庭情况、作风情况、德的表现等。坚持事实为依据,不能先入为主,不能带着个人感情去评价干部,在考察中不得随意表态,对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意见和看法,应如实向组织反映,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考察的内容。考察材料要客观公正,既要如实反映干部的工作实绩,更要准确的抓住其特点,找准其不足,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准确的参谋资料。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落实好《条例》,首先要对其中的规定学深学透、了然于胸。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要熟练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将规定、条文熟记于心,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如,成为精通《条例》的活字典。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发表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干部任用条例》的修订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只要各级党组织能够真正以《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就一定会不断提高,就一定能够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人民网)
《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精神,就是从制度上深刻回答和解决“为什人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和“怎样选对人”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一名干部更要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原原本本、逐条逐段学习,学深学透,精通各项措施规定,用《干部任用条例》指导好干部选拔工做的开展,按条例的规定程序和纪律办事。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过程中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不光在干部职工中进行谈话了解,还要深入基层,在群众中去了解,熟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走访群众了解干部在群众中的位置。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不能偏听偏信,以偏概全,在走过场。既要找考察对象上下左右的通知谈话,还要到考察对象曾经参加过工作的地方调查了解,全面了解干部的八小时外的家庭情况、作风情况、德的表现等。坚持事实为依据,不能先入为主,不能带着个人感情去评价干部,在考察中不得随意表态,对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意见和看法,应如实向组织反映,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考察的内容。考察材料要客观公正,既要如实反映干部的工作实绩,更要准确的抓住其特点,找准其不足,为组织选人用人提供准确的参谋资料。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落实好《条例》,首先要对其中的规定学深学透、了然于胸。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要熟练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将规定、条文熟记于心,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如,成为精通《条例》的活字典。
《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基层党支部建设进行了精密部署,详细安排,并作出了明确要求。对此,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应当深入学习。
要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当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实现伟大梦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这一切都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
服务群众是党员干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故作为直面群众的党支部,必需突出服务群众,建立并不断完善听取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坚决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提升基层党支部的服务水平。
支部建设是关键。作为党支部建设,不仅要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纪律制度的学习,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还要抓住关键少数,选好支部书记这一“带头人”配强支部班子成员,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