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党员转党组织关系程序] 大学生党员毕业转党组织关系
大学毕业生党员转党组织关系程序
1、请先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接收单位同意后,掌握开具到自己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介绍信抬头如何填写(介绍信由我院组织部门开具);
2、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财经学院学生党支部办公室领取《党组织关系转出证明》;
3、持《党组织关系转出证明》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开具正式的党员介绍信,如果是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当天,就在教学楼大厅办理;
4、因本人无法前来办理手续,需委托他人代办时,必须凭有效《委托书》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方可代办。(此事较为重要,建议尽量自己本人办理)。
补充:
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内容的有关说明
1、“转至”:是指同意接受党员党组织关系的部门。请首先与接收部门联系,待同意接收后,掌握接收部门的名称及接收关系程序,再前往学校办理转组织关系手续。
2、“接收部门”:是指具有接收资格的单位党组织、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党组织、村委会等各类各级党组织,只要是同意接收,而无论其在何地。
但接收部门不能是以个人名义(如父母、亲朋等)或其他不具有接收党组织关系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等。
3、如尚未落实同意接收党组织关系时,请不要转党组织关系,待工作稳定,落实好同意接收党组织关系部门后,再到校办理转组织关系手续。(需要写一份书面申请,承诺自己在一定时间内回校办理,并请辅导员签字认可才能办理)
4、学校保留毕业生党员档案时限规定:(自毕业当年7月份起)
正式党员:保留1年。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转正之前,必须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至同意接收的党组织,并由接收的党组织进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预备党员不能返校在校内转正。
注:超过学校保留毕业生党员档案时限后,仍未将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走的,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将视为自动脱党,党支部将上报学院党委取消其党员资格,不再转出党员党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