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危险性较大的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
按照“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
1. 介绍参会各方人员 参会人员一般包括:
(一)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 介绍工程概况
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最好的方式是参会
人员在开会前到施工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让参与论证的专家组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如果专家组到不了现场,可提供现场影像资料。 3. 由专业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的,由设计单位就设计方案进行阐述。
4. 施工单位阐述安全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措施及计算书、应急预案等。
5. 参会专家对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并询问工程有关情况,各专家提出各自意见。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家组意见提出完毕后,休会半小时左右以便各专家统一明确评审意见。
6. 复会后,由专家组组长宣读评审最终意见。并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7. 其他各方发表对专家评审意见的看法和意见,有疑问可向专家组询问。
8. 最后由会议主持人明确会议决定事项,包括修改方案或修改设计等事宜。
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五份,建设、施工、监理、市建协和市质安监督站各一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签到表
附表三
注:本表一式四,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市质安监督站各一份。
专家论证意见:1、应说明方案是否可行,存在的缺陷和处理建议,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可另行附页);2、每位专家应在每页论证意见书上签上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