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案例 [案例题--存货跌价准备]
案例题
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股份”)是生产日用电器产品的上市企业,该公司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10年12月31日有关交易和资产状况如下:
1.2010年12月31日,甲产品有库存400台,每台单位成本5万元,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甲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5.8万元。胜利股份已经与某企业签订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08年1月20日向该企业销售甲产品300台,合同价格为每台5.1万元。甲产品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台0.2万元。胜利股份按单项存货、按年计提跌价准备,年末计提跌价准备前,甲产品没有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胜利股份按照市场销售价格高于成本的事实,没有对甲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 2010年6月,胜利股份购入某公司发行的5年期债券一批,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2010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前该债券的账面价值为700万元。
该公司发行债券后,因市场行情不好,上年已连续发生亏损,2010年12月又发布了预亏公告。2010年12月31日,胜利股份预计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690万元。胜利股份对该债券计提了10万元减值准备,将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了所有者权益。
3.2010年12月31日,胜利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00万元,其账龄和预计坏账率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预计坏账率
1年以内 2200 2%
1-2年 800 10%
合计 3000 -
胜利股份在2010年初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80万元,2010年度发生坏账15万元,收回以前年度已转销的坏账40万元。2010年末胜利股份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124万元,并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124万元。
假设胜利股份按账龄分析法,按年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进行折现。
3.2010年7月1日胜利股份以59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突进公司90%股权,已知胜利股份与突进公司为两个独立的企业,两者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购买日,突进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没有负债和或有负债。胜利股份将突进公司所有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在2010年末,胜利股份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610万元,突进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30万元。
[要求]
1.分析判断胜利股份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计算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2.分析判断胜利股份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分析判断胜利股份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分析判断胜利股份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5.分析判断胜利股份收购突进公司,属于何种合并,是否应确认商誉,并说明理由;如果确认商誉,2010年末是否需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请说明对商誉的减值如何进行处理。
[分析提示]
1.胜利公司根据市价高于成本,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正确。理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如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胜利公司对甲产品有合同部分也采取一般市价作为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基础,是不正确的。应计提的跌价准备:
(1)签订合同部分
可变现净值=300×(5.1-0.2)=1470(万元),其成本=300×5=1500(万元),则签订合同部分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1500-1470)。
(2)未签订合同部分
可变现净值=100×(5.8-0.2)=560(万元),其成本=100×5=500(万元),因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胜利公司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正确,但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分析判断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发生减值,首先,应当判断是否存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迹象。其次,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最后,比较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账面价值,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胜利公司购入的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在上年已发生亏损,本年也发布了预亏公告,这些情况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很可能发生减值。2007年末,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700万元,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690万元,因此,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计提的减值计入当期损益,不能冲减所有者权益。
3.胜利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不正确。理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胜利公司2007年末应保留的坏账准备余额=2200×2%+800×10%=44+80=12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年初坏账准备余额180万元―发生坏账15万元+收回以前年度已转销的坏账40万元=205万元,故应冲回坏账准备81万元(205-124),应冲减资产减值损失81万元,因此,胜利公司原计入当期减值损失124万元是不正确的。
4.胜利公司对于该设备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正确。理由:当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使用而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企业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该设备的固定资产原值900万元,已提累计折旧750万元,已提取减值准备50万元,在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胜利公司应补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900-750-
50)-0],计入当期损益。
5.胜利公司收购突进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理由: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
在非同一控制合并情况下,如果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其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即商誉=合并成本590―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0(600×90%)=50(万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因此,
2007年末胜利公司应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减值测试并对商誉减值进行处理时,应经过下面三个步骤:
(1)应确定突进公司这一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由于合并商誉是在购买突进公司时发生的,可以将其全部分配给突进公司这一资产组。故突进公司这一资产组的账面价值=630+50/90%=685.56(万元)。
(2)进行减值测试。由于突进公司可收回金额为610万元,突进账面价值为685.56万元,故发生了资产减值75.56万元。
(3)将资产减值损失冲减商誉55.56万元,其余部分20万元分配给突进公司可辨认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