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函寄递业务合同
商业函件寄递业务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寄递商业函件等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邮寄 (以下简称邮件)。
A商业信函 B商业印刷品
二、重量及数量
1.邮件的重量为 克/件。
2.邮件的数量为 件。
三、邮件资费标准
1.邮件的基本资费为 元/件。
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以下 服务,应按下列资费标准支付费用:
A挂号费:3.00元/件;
B信息费:0.20元/条;
C信封:0.10元/枚(5号标准信封);
D信封名址打印费:0.10元/条;
E名址打签费:0.10元/页;
F内页打印费(B5纸黑白印刷):单页单面0.1元/页、单页双面0.15元/页; G手工封装费: 元/件。3.邮件制作、邮寄单价为 元/件。
4.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四、付款时间和方式
1.甲方应在邮件发寄前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小写);邮件寄递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为: 。
A现金 B支票 C转帐
五、发布日期
乙方收到全部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完毕。逾期发布或未按期发布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终止于服务项目内容已全部完成。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为:□经济合同仲裁 □ 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 权 代 理 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 权 代 理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