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北平]与[故都的秋]比较赏析 比较想北平和故都的秋
四川省绵竹中学 龚志华
此次月考现代文阅读考的是老舍先生的《想北平》,打算在评讲时引导学生将之与《故都的秋》作比较赏析,引导问题与内容如下:
一、《想北平》与《故都的秋》在思想内容上有何相同与不同之处?
1、写作对象与及其特点:
写作对象都是“北平”。
老舍文中的北平是怎样的呢?
首先,北平是动中有静,使人快乐安适的。这种快乐安适感,老舍用了一个深情的比喻,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它可以让“我”“面向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蜒”,“快乐地坐一天”。这种安适感甚至让四大历史都城都黯然逊色,如巴黎,或太“热闹”,或冬“旷”,还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如果让“我”住在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疾苦”,而只有北平,“完全安适”,“让我无所求也无所怕”。
其次,北平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因而是自由的。北平以其宽大的胸怀容纳它的子民,“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北平没有城市的人流拥挤、建筑林立,北平人也不会被压挤被冲击被围追,它“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北平以其合理的布局,留下了都市难得的空闲。
再次,北平紧连园林、菜圃与农村,是接近自然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曾是多少中国文人渴望的理想的生活境界,而老舍不用去“桃花源”寻觅这种境界,北平,这个古老的都城.让老舍享受到了这种“清福”。花草蔬菜果子是那么便宜,更可贵的是“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诗似的美丽”,“果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这哪是都城的生活,这简直就是在大自然的环抱中,随处可以看到生机勃勃的植物,随时可以品尝到如此新鲜的水果蔬菜。北平的自然感,让老舍远离了城市的拥挤、压抑、疲乏,心灵得到真正的放飞,那种“悠然见西山”的感觉,即使是陶渊明再世也会自叹不如的。
那么,郁达夫文中的北平又是怎样的呢?
简单地说,就是“清”“静”“悲凉”。
郁达夫出生于江南,他对北平有一种外乡人似的新鲜好奇,因为南方的秋“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气”,所以,他“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想饱尝这故都的秋味,可以说,他是以赏玩家的身份欣赏北平的,“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里一坐”,郁达夫就是这样悠然惬意地开始欣赏北平。 “一椽破屋”、“蓝色的牵牛花”、秋槐落蕊、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胜日秋果这些“清、静、悲凉”,但却投合他的心境。
在文中,故都的秋表现为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天空是碧蓝辽阔的,天与地之间,或出现一两只灰色的驯鸽,地上点缀着蓝色的牵牛花、淡绿微黄的枣子……我们可以听到 “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秋蝉衰弱的残声”,都市闲人的“缓慢悠闲的声调”,再加上“息列索落”的雨声。都达夫不放弃寻觅,他踏上“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的落蕊,感受着那“一点极细微极柔软的触觉”。故都独特的秋味真是浓极了。
2、思想情感
两篇美文都以极真挚和细腻的笔触抒写了对古都北平的深爱。
在《想北平》中,老舍对北平是游子对故乡的想念之情。这“想”缘自于“爱”,老舍对北平的爱是炽热而深沉的。原文中有这几句:“可是,我真爱北平”。“我爱我的母亲。……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和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好,不要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从作者的描述中,我们感受到北平与老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融为一体的关系。作者把自己的前27年生命成长的每一点点滴滴都跟故乡北平紧紧黏合在一起,从血肉之躯到整个灵魂,如此真挚而深刻!
老舍在文中一再强调“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怎样爱?我说不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可是我说不出来!”“说不出”正是爱到极点、爱到深厚的表现,“说不出”更是“情到深处反无声”的表现!“说不出”是老舍难以用有限的文字道尽自己对北平的爱!
在《故都的秋》中,所表达的是一个特意从杭州赶到青岛,更要从青岛赶到北平是南方人对故都北平的秋味、秋色、秋的意境和姿态的至爱。故都的秋 “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郁达夫对北平的爱集中在文章最后的一句话里,这就是“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3、作者经历与写作背景
《想北平》写于1936年,老舍当时在山东青岛。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签订,适应日本侵略者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华北告急,北平眼看就要沦陷,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平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想念家乡,写下了这篇抒发情感的散文。
老舍他生在北平,长在北平,他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和北平血脉相连。老舍给我们描绘北平,呈现出来的不是客观的风景,而是与“我心灵相黏合的”物我交融的记忆,“每个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个思念中有个北平”。他不是客观地冷静地观赏,他完全是用心在倾诉,倾诉整熬二十年来观察到的北平,感悟到的北平,享受到的北平。所以,他写的北平,更注重写出“我”——“一个贫寒的人”,一个知识分子,一个热爱依恋北平的人对北平的种种感觉。作者爱北平的理由可归结如下:(1)整体感觉:动中有静,复杂而有边际 。(2)布置:在人为之中显自然。(3)物质上:花多菜多果子多 。(4)环境:使人更接近自然
《故都的秋》写于1934年8月,那时日军侵占东北,虎视中原,郁达夫迫于白色恐怖的威胁,离开上海,避居杭州。这个时期,是他思想的低潮期,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只能流连往返于山林江湖之间,过起闲散安逸的生活。为了排遣现实带给他的苦闷和离群索居的寂寞,郁达夫写下了大量的散文游记,《故都的秋》便是其中的一篇。
郁达夫是一位敏感多情的作家,在20世纪30年代的旧中国,为了谋生,他辗转千里,颠沛流离,饱受人生的愁苦与哀痛,他的心已被一种“悲凉”的情愫充斥,即便是面对他所喜爱和眷恋的北平的秋景时,在寄寓了眷恋和对美的执著追求的同时,也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
总之,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郁达夫的心里曾投下过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拓展:二文皆流露出浓厚的平民意识
以平民文风著称的老舍在《想北平》中流露出他一贯的平民意识。文章写到了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而且物美价廉。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份赞美,令人深受感动。
郁达夫也具有浓厚的平民意识,他在《故都的秋》中选取的是北平最平常的民居、平常的牵牛花、无声无息落满一地的槐树的花蕊、叫声凄切的寒蝉以及“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可以说,一切都那么平常,那么亲切,那么富有地方特色。为何不选别的,显然与作者具有的平民意识是分不开的。
二、《想北平》与《故都的秋》在写作上有何相同与不同之处
1、视角与选材
老舍写的是“心中”的北平,他没有写风景名胜,而是选取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和画面来抒发自己的情感。他写了北平既复杂又有边际的环境,让人感到安适和温和;写了人为之中显出自然的布局;还写了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和接近自然的特点。这些叙述和描写,表明了老舍和北平的亲密关系,让人感受到北平是一个温馨的家,是游子梦牵魂绕的地方,是漂泊者永远的心灵港湾。正如作者在文中所描写的一样:“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而郁达夫写的是“眼中”的北平,他没有选择恢宏的皇家宫殿园林,没有选择热闹的市区,没有 “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等名胜加以描写,而是选择了自己熟悉的,并且符合自己苦闷和落寞心境的五幅秋景图加以记叙和描写,它们本别是“庭院秋景”、“槐树落蕊”、“秋蝉残声”、“雨后话秋”、“秋日胜果”。
2、抒情方式
《想北平》,老舍是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相结合。直接抒情表现在文章第2段:“可是,我真爱北平。”最后一段:“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间接抒情:老舍将自己对北平的爱和对母亲的爱作类比。我们对母亲的爱很少是说出来的,而是通过为她快乐、为她悲伤以及对她的依恋表现出来,“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老舍对北平的爱也近乎这个。老舍又说到:“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和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老舍诠释了自己和北平是一体的,对北平的爱是渗透到自己的血液和每一个细胞里的。“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即是有声有色、丰富多彩的爱,这也是在言说这份爱。
《故都的秋》,郁达夫用的是直抒胸臆,如文章最后一段:“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3、写作方法
二文都运用对比手法对故都进行烘托。
在《想北平》中,先将上海、天津与北平作比较,以突出对北平的赤子之心。老舍好像觉得国内的城市很不够味,干脆将列为欧洲四大名都的伦敦、巴黎、罗马和堪司坦丁堡来做北平的配角,越发衬得北平的那种复杂而又没有边际的特点,突出北平的好,突出作者对北平的偏爱。最关键的是北平的特点令作者心安,回到北平,就像久别的游子匍匐在母亲的脚下一般恬适、平和和满足。而且老舍在写到北平的果子多时,还特意拿了令人产生隔阂的美国橘子来和新鲜上市的带有浓厚自然气息的黑枣、柿子作比。相形之下,那份北平人特有的自豪感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到此处,读者仿佛看到了老舍先生脸上的那份自得不已的神态。
而《故都的秋》中,郁达夫拿南国之秋来与北国之秋做比,因为郁达夫是南方人,这样对比,自然真切得很,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以此来表达作者对故都的秋的喜爱之情。
所不同的是,前者既用对比,也用类比,而后者主要用对比。
4、语言特色
《想北平》细节平凡,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通俗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纯净、简洁同样也靠千锤百炼。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有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老舍描写一景一物都想着读者,尽力把自己的情感与读者沟通,作者在文章中没有铺张夸饰北平的丰物美景,而是那么娓娓地叙谈,就使那种眷恋故土的热情感染着读者,激起共鸣。
《故都的秋》语言清新典雅、酣畅淋漓。从开篇到结尾,没有文字的雕饰痕迹,但每个词语、句式,却又好像未经“炉火”而已到了“纯青”的程度。如在选择搭配词语上,作者似乎是很洒脱地从生活中拣来的,平凡极了;可是它们又是那样精当,搭配在一起就再也无法拆开了。名词如“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以及“飞声”“日光”“蓝朵”等微观的秋色、秋声,它们配搭得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这些物象声色,本是现实中无处不有的,但被作者随意拣来配在一起,就产生了特别的美感效果。再如动词与形容词,作者是很注意它们的表现力的,尽管作者是精心选择与搭配的,但读者却感到一种纯朴自然的美。看那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我们南国的“秋”正是“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代表的动态、特征就在读者的周围,所以感到平易亲切、酣畅明快。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的风格。如文章的后半部分从中外文人学士对“秋”的那种“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引导读者领略“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接着笔锋一转,来了一大段对“南国之秋”的速写,以映衬“北国之秋”的特色。这段“速写”中运用了多种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为主,雅俗熔于一炉,特别能代表作者的语言风格。“一语天然万古新,去掉豪华见纯真。”清水出芙蓉,闲笔出真情。这些话概括《故都的秋》的语言特色,是当之无愧的。《想北平》与《故都的秋》比较赏析
四川省绵竹中学 龚志华
此次月考现代文阅读考的是老舍先生的《想北平》,打算在评讲时引导学生将之与《故都的秋》作比较赏析,引导问题与内容如下:
一、《想北平》与《故都的秋》在思想内容上有何相同与不同之处?
1、写作对象与及其特点:
写作对象都是“北平”。
老舍文中的北平是怎样的呢?
首先,北平是动中有静,使人快乐安适的。这种快乐安适感,老舍用了一个深情的比喻,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它可以让“我”“面向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蜒”,“快乐地坐一天”。这种安适感甚至让四大历史都城都黯然逊色,如巴黎,或太“热闹”,或冬“旷”,还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如果让“我”住在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疾苦”,而只有北平,“完全安适”,“让我无所求也无所怕”。
其次,北平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因而是自由的。北平以其宽大的胸怀容纳它的子民,“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北平没有城市的人流拥挤、建筑林立,北平人也不会被压挤被冲击被围追,它“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北平以其合理的布局,留下了都市难得的空闲。
再次,北平紧连园林、菜圃与农村,是接近自然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曾是多少中国文人渴望的理想的生活境界,而老舍不用去“桃花源”寻觅这种境界,北平,这个古老的都城.让老舍享受到了这种“清福”。花草蔬菜果子是那么便宜,更可贵的是“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诗似的美丽”,“果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这哪是都城的生活,这简直就是在大自然的环抱中,随处可以看到生机勃勃的植物,随时可以品尝到如此新鲜的水果蔬菜。北平的自然感,让老舍远离了城市的拥挤、压抑、疲乏,心灵得到真正的放飞,那种“悠然见西山”的感觉,即使是陶渊明再世也会自叹不如的。
那么,郁达夫文中的北平又是怎样的呢?
简单地说,就是“清”“静”“悲凉”。
郁达夫出生于江南,他对北平有一种外乡人似的新鲜好奇,因为南方的秋“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气”,所以,他“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想饱尝这故都的秋味,可以说,他是以赏玩家的身份欣赏北平的,“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里一坐”,郁达夫就是这样悠然惬意地开始欣赏北平。 “一椽破屋”、“蓝色的牵牛花”、秋槐落蕊、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胜日秋果这些“清、静、悲凉”,但却投合他的心境。
在文中,故都的秋表现为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天空是碧蓝辽阔的,天与地之间,或出现一两只灰色的驯鸽,地上点缀着蓝色的牵牛花、淡绿微黄的枣子……我们可以听到 “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秋蝉衰弱的残声”,都市闲人的“缓慢悠闲的声调”,再加上“息列索落”的雨声。都达夫不放弃寻觅,他踏上“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的落蕊,感受着那“一点极细微极柔软的触觉”。故都独特的秋味真是浓极了。
2、思想情感
两篇美文都以极真挚和细腻的笔触抒写了对古都北平的深爱。
在《想北平》中,老舍对北平是游子对故乡的想念之情。这“想”缘自于“爱”,老舍对北平的爱是炽热而深沉的。原文中有这几句:“可是,我真爱北平”。“我爱我的母亲。……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和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好,不要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从作者的描述中,我们感受到北平与老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融为一体的关系。作者把自己的前27年生命成长的每一点点滴滴都跟故乡北平紧紧黏合在一起,从血肉之躯到整个灵魂,如此真挚而深刻!
老舍在文中一再强调“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怎样爱?我说不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可是我说不出来!”“说不出”正是爱到极点、爱到深厚的表现,“说不出”更是“情到深处反无声”的表现!“说不出”是老舍难以用有限的文字道尽自己对北平的爱!
在《故都的秋》中,所表达的是一个特意从杭州赶到青岛,更要从青岛赶到北平是南方人对故都北平的秋味、秋色、秋的意境和姿态的至爱。故都的秋 “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郁达夫对北平的爱集中在文章最后的一句话里,这就是“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3、作者经历与写作背景
《想北平》写于1936年,老舍当时在山东青岛。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签订,适应日本侵略者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华北告急,北平眼看就要沦陷,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平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想念家乡,写下了这篇抒发情感的散文。
老舍他生在北平,长在北平,他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和北平血脉相连。老舍给我们描绘北平,呈现出来的不是客观的风景,而是与“我心灵相黏合的”物我交融的记忆,“每个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个思念中有个北平”。他不是客观地冷静地观赏,他完全是用心在倾诉,倾诉整熬二十年来观察到的北平,感悟到的北平,享受到的北平。所以,他写的北平,更注重写出“我”——“一个贫寒的人”,一个知识分子,一个热爱依恋北平的人对北平的种种感觉。作者爱北平的理由可归结如下:(1)整体感觉:动中有静,复杂而有边际 。(2)布置:在人为之中显自然。(3)物质上:花多菜多果子多 。(4)环境:使人更接近自然
《故都的秋》写于1934年8月,那时日军侵占东北,虎视中原,郁达夫迫于白色恐怖的威胁,离开上海,避居杭州。这个时期,是他思想的低潮期,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只能流连往返于山林江湖之间,过起闲散安逸的生活。为了排遣现实带给他的苦闷和离群索居的寂寞,郁达夫写下了大量的散文游记,《故都的秋》便是其中的一篇。
郁达夫是一位敏感多情的作家,在20世纪30年代的旧中国,为了谋生,他辗转千里,颠沛流离,饱受人生的愁苦与哀痛,他的心已被一种“悲凉”的情愫充斥,即便是面对他所喜爱和眷恋的北平的秋景时,在寄寓了眷恋和对美的执著追求的同时,也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
总之,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郁达夫的心里曾投下过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拓展:二文皆流露出浓厚的平民意识
以平民文风著称的老舍在《想北平》中流露出他一贯的平民意识。文章写到了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而且物美价廉。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份赞美,令人深受感动。
郁达夫也具有浓厚的平民意识,他在《故都的秋》中选取的是北平最平常的民居、平常的牵牛花、无声无息落满一地的槐树的花蕊、叫声凄切的寒蝉以及“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可以说,一切都那么平常,那么亲切,那么富有地方特色。为何不选别的,显然与作者具有的平民意识是分不开的。
二、《想北平》与《故都的秋》在写作上有何相同与不同之处
1、视角与选材
老舍写的是“心中”的北平,他没有写风景名胜,而是选取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和画面来抒发自己的情感。他写了北平既复杂又有边际的环境,让人感到安适和温和;写了人为之中显出自然的布局;还写了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和接近自然的特点。这些叙述和描写,表明了老舍和北平的亲密关系,让人感受到北平是一个温馨的家,是游子梦牵魂绕的地方,是漂泊者永远的心灵港湾。正如作者在文中所描写的一样:“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而郁达夫写的是“眼中”的北平,他没有选择恢宏的皇家宫殿园林,没有选择热闹的市区,没有 “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等名胜加以描写,而是选择了自己熟悉的,并且符合自己苦闷和落寞心境的五幅秋景图加以记叙和描写,它们本别是“庭院秋景”、“槐树落蕊”、“秋蝉残声”、“雨后话秋”、“秋日胜果”。
2、抒情方式
《想北平》,老舍是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相结合。直接抒情表现在文章第2段:“可是,我真爱北平。”最后一段:“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间接抒情:老舍将自己对北平的爱和对母亲的爱作类比。我们对母亲的爱很少是说出来的,而是通过为她快乐、为她悲伤以及对她的依恋表现出来,“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老舍对北平的爱也近乎这个。老舍又说到:“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和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老舍诠释了自己和北平是一体的,对北平的爱是渗透到自己的血液和每一个细胞里的。“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即是有声有色、丰富多彩的爱,这也是在言说这份爱。
《故都的秋》,郁达夫用的是直抒胸臆,如文章最后一段:“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3、写作方法
二文都运用对比手法对故都进行烘托。
在《想北平》中,先将上海、天津与北平作比较,以突出对北平的赤子之心。老舍好像觉得国内的城市很不够味,干脆将列为欧洲四大名都的伦敦、巴黎、罗马和堪司坦丁堡来做北平的配角,越发衬得北平的那种复杂而又没有边际的特点,突出北平的好,突出作者对北平的偏爱。最关键的是北平的特点令作者心安,回到北平,就像久别的游子匍匐在母亲的脚下一般恬适、平和和满足。而且老舍在写到北平的果子多时,还特意拿了令人产生隔阂的美国橘子来和新鲜上市的带有浓厚自然气息的黑枣、柿子作比。相形之下,那份北平人特有的自豪感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到此处,读者仿佛看到了老舍先生脸上的那份自得不已的神态。
而《故都的秋》中,郁达夫拿南国之秋来与北国之秋做比,因为郁达夫是南方人,这样对比,自然真切得很,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以此来表达作者对故都的秋的喜爱之情。
所不同的是,前者既用对比,也用类比,而后者主要用对比。
4、语言特色
《想北平》细节平凡,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通俗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纯净、简洁同样也靠千锤百炼。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有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老舍描写一景一物都想着读者,尽力把自己的情感与读者沟通,作者在文章中没有铺张夸饰北平的丰物美景,而是那么娓娓地叙谈,就使那种眷恋故土的热情感染着读者,激起共鸣。
《故都的秋》语言清新典雅、酣畅淋漓。从开篇到结尾,没有文字的雕饰痕迹,但每个词语、句式,却又好像未经“炉火”而已到了“纯青”的程度。如在选择搭配词语上,作者似乎是很洒脱地从生活中拣来的,平凡极了;可是它们又是那样精当,搭配在一起就再也无法拆开了。名词如“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以及“飞声”“日光”“蓝朵”等微观的秋色、秋声,它们配搭得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这些物象声色,本是现实中无处不有的,但被作者随意拣来配在一起,就产生了特别的美感效果。再如动词与形容词,作者是很注意它们的表现力的,尽管作者是精心选择与搭配的,但读者却感到一种纯朴自然的美。看那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我们南国的“秋”正是“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代表的动态、特征就在读者的周围,所以感到平易亲切、酣畅明快。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的风格。如文章的后半部分从中外文人学士对“秋”的那种“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引导读者领略“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接着笔锋一转,来了一大段对“南国之秋”的速写,以映衬“北国之秋”的特色。这段“速写”中运用了多种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为主,雅俗熔于一炉,特别能代表作者的语言风格。“一语天然万古新,去掉豪华见纯真。”清水出芙蓉,闲笔出真情。这些话概括《故都的秋》的语言特色,是当之无愧的。《想北平》与《故都的秋》比较赏析
四川省绵竹中学 龚志华
此次月考现代文阅读考的是老舍先生的《想北平》,打算在评讲时引导学生将之与《故都的秋》作比较赏析,引导问题与内容如下:
一、《想北平》与《故都的秋》在思想内容上有何相同与不同之处?
1、写作对象与及其特点:
写作对象都是“北平”。
老舍文中的北平是怎样的呢?
首先,北平是动中有静,使人快乐安适的。这种快乐安适感,老舍用了一个深情的比喻,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它可以让“我”“面向积水潭,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蜒”,“快乐地坐一天”。这种安适感甚至让四大历史都城都黯然逊色,如巴黎,或太“热闹”,或冬“旷”,还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如果让“我”住在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疾苦”,而只有北平,“完全安适”,“让我无所求也无所怕”。
其次,北平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因而是自由的。北平以其宽大的胸怀容纳它的子民,“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北平没有城市的人流拥挤、建筑林立,北平人也不会被压挤被冲击被围追,它“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北平以其合理的布局,留下了都市难得的空闲。
再次,北平紧连园林、菜圃与农村,是接近自然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曾是多少中国文人渴望的理想的生活境界,而老舍不用去“桃花源”寻觅这种境界,北平,这个古老的都城.让老舍享受到了这种“清福”。花草蔬菜果子是那么便宜,更可贵的是“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诗似的美丽”,“果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这哪是都城的生活,这简直就是在大自然的环抱中,随处可以看到生机勃勃的植物,随时可以品尝到如此新鲜的水果蔬菜。北平的自然感,让老舍远离了城市的拥挤、压抑、疲乏,心灵得到真正的放飞,那种“悠然见西山”的感觉,即使是陶渊明再世也会自叹不如的。
那么,郁达夫文中的北平又是怎样的呢?
简单地说,就是“清”“静”“悲凉”。
郁达夫出生于江南,他对北平有一种外乡人似的新鲜好奇,因为南方的秋“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气”,所以,他“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想饱尝这故都的秋味,可以说,他是以赏玩家的身份欣赏北平的,“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里一坐”,郁达夫就是这样悠然惬意地开始欣赏北平。 “一椽破屋”、“蓝色的牵牛花”、秋槐落蕊、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胜日秋果这些“清、静、悲凉”,但却投合他的心境。
在文中,故都的秋表现为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天空是碧蓝辽阔的,天与地之间,或出现一两只灰色的驯鸽,地上点缀着蓝色的牵牛花、淡绿微黄的枣子……我们可以听到 “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秋蝉衰弱的残声”,都市闲人的“缓慢悠闲的声调”,再加上“息列索落”的雨声。都达夫不放弃寻觅,他踏上“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的落蕊,感受着那“一点极细微极柔软的触觉”。故都独特的秋味真是浓极了。
2、思想情感
两篇美文都以极真挚和细腻的笔触抒写了对古都北平的深爱。
在《想北平》中,老舍对北平是游子对故乡的想念之情。这“想”缘自于“爱”,老舍对北平的爱是炽热而深沉的。原文中有这几句:“可是,我真爱北平”。“我爱我的母亲。……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和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好,不要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从作者的描述中,我们感受到北平与老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融为一体的关系。作者把自己的前27年生命成长的每一点点滴滴都跟故乡北平紧紧黏合在一起,从血肉之躯到整个灵魂,如此真挚而深刻!
老舍在文中一再强调“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怎样爱?我说不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可是我说不出来!”“说不出”正是爱到极点、爱到深厚的表现,“说不出”更是“情到深处反无声”的表现!“说不出”是老舍难以用有限的文字道尽自己对北平的爱!
在《故都的秋》中,所表达的是一个特意从杭州赶到青岛,更要从青岛赶到北平是南方人对故都北平的秋味、秋色、秋的意境和姿态的至爱。故都的秋 “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郁达夫对北平的爱集中在文章最后的一句话里,这就是“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3、作者经历与写作背景
《想北平》写于1936年,老舍当时在山东青岛。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签订,适应日本侵略者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华北告急,北平眼看就要沦陷,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平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想念家乡,写下了这篇抒发情感的散文。
老舍他生在北平,长在北平,他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和北平血脉相连。老舍给我们描绘北平,呈现出来的不是客观的风景,而是与“我心灵相黏合的”物我交融的记忆,“每个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个思念中有个北平”。他不是客观地冷静地观赏,他完全是用心在倾诉,倾诉整熬二十年来观察到的北平,感悟到的北平,享受到的北平。所以,他写的北平,更注重写出“我”——“一个贫寒的人”,一个知识分子,一个热爱依恋北平的人对北平的种种感觉。作者爱北平的理由可归结如下:(1)整体感觉:动中有静,复杂而有边际 。(2)布置:在人为之中显自然。(3)物质上:花多菜多果子多 。(4)环境:使人更接近自然
《故都的秋》写于1934年8月,那时日军侵占东北,虎视中原,郁达夫迫于白色恐怖的威胁,离开上海,避居杭州。这个时期,是他思想的低潮期,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只能流连往返于山林江湖之间,过起闲散安逸的生活。为了排遣现实带给他的苦闷和离群索居的寂寞,郁达夫写下了大量的散文游记,《故都的秋》便是其中的一篇。
郁达夫是一位敏感多情的作家,在20世纪30年代的旧中国,为了谋生,他辗转千里,颠沛流离,饱受人生的愁苦与哀痛,他的心已被一种“悲凉”的情愫充斥,即便是面对他所喜爱和眷恋的北平的秋景时,在寄寓了眷恋和对美的执著追求的同时,也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
总之,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郁达夫的心里曾投下过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拓展:二文皆流露出浓厚的平民意识
以平民文风著称的老舍在《想北平》中流露出他一贯的平民意识。文章写到了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而且物美价廉。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份赞美,令人深受感动。
郁达夫也具有浓厚的平民意识,他在《故都的秋》中选取的是北平最平常的民居、平常的牵牛花、无声无息落满一地的槐树的花蕊、叫声凄切的寒蝉以及“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可以说,一切都那么平常,那么亲切,那么富有地方特色。为何不选别的,显然与作者具有的平民意识是分不开的。
二、《想北平》与《故都的秋》在写作上有何相同与不同之处
1、视角与选材
老舍写的是“心中”的北平,他没有写风景名胜,而是选取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和画面来抒发自己的情感。他写了北平既复杂又有边际的环境,让人感到安适和温和;写了人为之中显出自然的布局;还写了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和接近自然的特点。这些叙述和描写,表明了老舍和北平的亲密关系,让人感受到北平是一个温馨的家,是游子梦牵魂绕的地方,是漂泊者永远的心灵港湾。正如作者在文中所描写的一样:“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而郁达夫写的是“眼中”的北平,他没有选择恢宏的皇家宫殿园林,没有选择热闹的市区,没有 “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等名胜加以描写,而是选择了自己熟悉的,并且符合自己苦闷和落寞心境的五幅秋景图加以记叙和描写,它们本别是“庭院秋景”、“槐树落蕊”、“秋蝉残声”、“雨后话秋”、“秋日胜果”。
2、抒情方式
《想北平》,老舍是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相结合。直接抒情表现在文章第2段:“可是,我真爱北平。”最后一段:“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间接抒情:老舍将自己对北平的爱和对母亲的爱作类比。我们对母亲的爱很少是说出来的,而是通过为她快乐、为她悲伤以及对她的依恋表现出来,“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老舍对北平的爱也近乎这个。老舍又说到:“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和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老舍诠释了自己和北平是一体的,对北平的爱是渗透到自己的血液和每一个细胞里的。“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即是有声有色、丰富多彩的爱,这也是在言说这份爱。
《故都的秋》,郁达夫用的是直抒胸臆,如文章最后一段:“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3、写作方法
二文都运用对比手法对故都进行烘托。
在《想北平》中,先将上海、天津与北平作比较,以突出对北平的赤子之心。老舍好像觉得国内的城市很不够味,干脆将列为欧洲四大名都的伦敦、巴黎、罗马和堪司坦丁堡来做北平的配角,越发衬得北平的那种复杂而又没有边际的特点,突出北平的好,突出作者对北平的偏爱。最关键的是北平的特点令作者心安,回到北平,就像久别的游子匍匐在母亲的脚下一般恬适、平和和满足。而且老舍在写到北平的果子多时,还特意拿了令人产生隔阂的美国橘子来和新鲜上市的带有浓厚自然气息的黑枣、柿子作比。相形之下,那份北平人特有的自豪感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到此处,读者仿佛看到了老舍先生脸上的那份自得不已的神态。
而《故都的秋》中,郁达夫拿南国之秋来与北国之秋做比,因为郁达夫是南方人,这样对比,自然真切得很,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以此来表达作者对故都的秋的喜爱之情。
所不同的是,前者既用对比,也用类比,而后者主要用对比。
4、语言特色
《想北平》细节平凡,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通俗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纯净、简洁同样也靠千锤百炼。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有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老舍描写一景一物都想着读者,尽力把自己的情感与读者沟通,作者在文章中没有铺张夸饰北平的丰物美景,而是那么娓娓地叙谈,就使那种眷恋故土的热情感染着读者,激起共鸣。
《故都的秋》语言清新典雅、酣畅淋漓。从开篇到结尾,没有文字的雕饰痕迹,但每个词语、句式,却又好像未经“炉火”而已到了“纯青”的程度。如在选择搭配词语上,作者似乎是很洒脱地从生活中拣来的,平凡极了;可是它们又是那样精当,搭配在一起就再也无法拆开了。名词如“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以及“飞声”“日光”“蓝朵”等微观的秋色、秋声,它们配搭得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这些物象声色,本是现实中无处不有的,但被作者随意拣来配在一起,就产生了特别的美感效果。再如动词与形容词,作者是很注意它们的表现力的,尽管作者是精心选择与搭配的,但读者却感到一种纯朴自然的美。看那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我们南国的“秋”正是“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代表的动态、特征就在读者的周围,所以感到平易亲切、酣畅明快。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的风格。如文章的后半部分从中外文人学士对“秋”的那种“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引导读者领略“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接着笔锋一转,来了一大段对“南国之秋”的速写,以映衬“北国之秋”的特色。这段“速写”中运用了多种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为主,雅俗熔于一炉,特别能代表作者的语言风格。“一语天然万古新,去掉豪华见纯真。”清水出芙蓉,闲笔出真情。这些话概括《故都的秋》的语言特色,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