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齐鲁青才艺展示通知】才艺展示
通 知
局属各学校、各街道教委办:
现将《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齐鲁情〃山东省校园学生才艺展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所有学生,组织学生积极报名参赛。
几点说明:1.该比赛为青岛市一赛制。即考生无需到山东省参加决赛,在青岛市的初赛成绩即作为山东省的比赛成绩;
2.该比赛视我区报名情况将在我区设立分赛场(具体以网站公布为准);
3.请各单位于6月6日至15日到区教体局体卫艺科领取活动宣传画册(请提前电话联系[1**********]或[1**********])。
城阳区教体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青岛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
文 件
青教艺„20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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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关于举办“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
齐鲁情·山东省校园学生才艺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齐鲁情〃山东省校园学生才艺展示活动的通知》(鲁艺教委[201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举办“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齐鲁情〃山东省校园学生才艺展示活动是为了弘扬民族文化,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升中小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
趣,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与,通过才艺展示活动,进一步丰富中小学生课余生活,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二、根据活动文件要求,为方便参赛学生,经省教育厅批准,青岛定为山东省分赛区,设有朗诵、舞蹈、器乐、书画、作文五大类比赛项目,由省教育厅安排专家来青岛为参赛选手评定。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将获得省教育厅艺教委颁发的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单位将获得省教育厅艺教委授予的铜牌。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中小学生,本次比赛实行网上报名,请学校及参赛学生登陆进行网上报名。通过网站查询比赛规程及相关要求。
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要求项目齐全、准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2012年6月30日止。
比赛时间:2012年7月13日-2012年7月16日。
地点另定。
请各单位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所有学生。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中平
联系电话:82751006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
“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齐鲁情·山东省
校园学生才艺展示活动的通知
鲁艺教委[2012]2号
各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
为喜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展现齐鲁大地多年以来发生的巨大的变化,让我省广大青少年儿童充分感受到在党的关怀下茁壮成长及身边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经研究决定,由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联合中国青少年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山东工作委员会共同举办“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齐鲁情〃山东省校园学生才艺展示活动。通过本次活动对我省青少年儿童进行一次深刻地爱国主义教育,也为众多的文化艺术人才搭建展示的舞台。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青少年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山东工作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山东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山东青少年文化艺术网
(四)支持媒体:山东电视台少儿频道、齐鲁晚报、新浪微博、腾讯微博、齐鲁网、优酷网、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网、山东青少年文化艺术网、《山东体卫艺教育》杂志等。
二、参加对象
凡具有一定的朗诵、舞蹈、器乐和书画基础,书写能力较强的中小学生及高中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活动要求
(一)口号: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
(二)主题:祖国〃齐鲁〃家乡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一:诵读经典或讲述身边共产党人的优秀事迹(鼓励原创)。
活动二:以舞蹈的形式展现改革开放以来家乡人民生活的巨大变化。
活动三:用器乐的美丽音符畅想齐鲁大地的美好未来。
活动四:以“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为指导思想,围绕“祖国〃齐鲁〃家乡”为题作文一篇。
活动五:以“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为指导思想,围绕“祖国〃齐鲁〃家乡”为题作画一幅。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二、三、四、五。
(青岛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登陆网站查询)
四、活动分组
(一)幼儿组:学龄前儿童
(二)小学A组:小学1-3年级学生
(三)小学B组:小学4-6年级学生
(四)初中组:初中1-3年级学生
(五)高中组:高中1-3年级学生
五、相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省赛食宿、评审、文稿出版和证书工本费自理。允许地区通过企业协办、赞助等方式筹集资金。
六、时间安排
(一)初赛时间:2012年4月1日至5月30日
(二)复赛时间:2012年6月10日至7月20日
(三)决赛及颁奖晚会时间:2012年8月(详见附件)
七、奖项设置
(一)省级活动选拔,各组别设奖如下:
1、复赛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
2、决赛各项目设特等奖一名,颁发证书、奖牌和苹果ipad
平板电脑一部。
3、决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各1名/组,颁发奖牌和证书。
4、决赛设十佳奖和优胜奖,颁发证书。
5、最佳诵读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创意奖各1名,颁发证书。
(二)教师奖
1、各组冠、亚、季军和十佳奖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园丁奖”。
2、其他奖项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
(三)赛区奖:优秀组织地区和学校,授予荣誉铜牌。
八、选手待遇
(一)获奖选手可获得由主办方签章的获奖证书。
(二)优秀选手推荐到2012年《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相关专业、级别中,考试通过者可获得由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签发的等级考试证书。
(三)优秀获奖选手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由中国青少年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在北京和香港两地举办的全国青少年专业艺术人才展演活动。
(四)优秀获奖选手有机会成为山东广播电视台的签约小演员,参与《非常小孩》、《锵锵校园行》、《成长关注》等栏目的录制。
(五)优秀节目将优先入选2013年山东少儿春节联欢晚会。
九、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济南市花园路146号A座421室
联系人:李金慧、王琳琳、张令鲁
联系电话:0531-88031125 传真电话:0531-82352032
官方网站:
官方微博:https://weibo.com/qsnwy/profile(新浪官方) (腾讯官方)
邮 箱:sdqsnwy@163.com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
“齐鲁情”系列活动朗诵类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及要求
内容:围绕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祖国、家乡的变化为题,选则经典曲目(可为经典事迹、人物、古诗词等),题材为诗歌、散文、古诗词等,本次活动鼓励原创。另组委会提供经典朗诵篇目50篇供选手选择(详见网站)。
要求:
初赛:自备经典篇目一首,限时3分钟。
复赛:自我介绍30秒,自备经典篇目限时3分钟,问答1分钟(有关我党的发展历程等相关问题,辅导材料在组委会网站公布)。
决赛:自由辩论,才艺表演和即兴问答。
二、活动对象
具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热爱朗诵、主持、演讲等方面的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活动分组
小学A组:在校1-3年级学生
小学B组:在校4-6年级学生
初中组:在校1-3年级的初中生
高中生:在校1-3年级的高中生
四、组织办法
初赛:各地区自主选拔,按照分数排名的办法进行。
复赛:由省组委会组织选拔,各地区初赛各组前15名选手进入复赛选拔。各地在5月30日之前把参加复赛的名单上报组委会。
决赛:由省组委会统一组织,复赛各组前10名进入决赛的争夺。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20日;
2、初赛时间: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20日;
3、复赛时间:2012年6月16、17日(拟定)。
4、决赛时间:2012年8月
六、活动地点
山东大学逸夫科技馆(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院内)。
七、奖项设置
奖项按照组别进行设置,各比赛阶段奖项不同,具体如下:
1、复赛设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30名和优秀奖50名,颁发证书。
2、决赛设特等奖1名,在各组冠军中产生,颁发证书和苹果Ipad笔记本电脑一台。
3、决赛设冠、亚、季军各一名,十佳奖7名,颁发证书。
八、相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用,省赛食宿、评审及证书工本费自理。各地区允许以冠名、赞助的方式筹集经费。
九、其他事宜
1、填写报名表要写清楚姓名、组别、曲目名称、指导教师、学校、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当地未设分赛区的,选手可到邻近赛区报名参赛;
3、每个节目伴奏带选手自备,要求音质清晰,格式为
或者DVD格式,不接收MP3和优盘等存储设备。
CD、VCD
附件二
“齐鲁情”系列活动舞蹈类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内容
围绕展现青少年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的思想进行选材。
按照古典舞、民族舞和现代舞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注:拉丁舞、踢踏舞、街舞、摩登舞、芭蕾舞等均可)。
(二)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审核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功部分,第二部分为演出部分;具体如下:
1、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
2、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
3、群舞: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评审标准
1、基本功部分:评分比例占总成绩的20%(不单独进行表演);
2、节目表演部分:评分比例占总成绩的80%。
二、活动对象
凡山东境内具有一定舞蹈基础的幼儿、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活动分组
(一)个人组
幼儿组:学龄前儿童
小学A组:在校1-3年级学生
小学B组:在校4-6年级学生
初中组:在校1-3年级的初中生
高中组:在校1-3年级的高中生
(二)团体组:幼儿团体、小学团体、中学团体
四、组织办法
初赛:各地区自主选拔,按照分数排名的办法进行。
复赛:由省组委会组织选拔,初赛各地区个人组前20名、团体组前10名选手进入复赛选拔。各地、在6月30日之前把参加复赛的名单上报组委会。
决赛:由省组委会统一组织,复赛个人组前10名,团体组前5名进入决赛的争夺。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20日;
2、初赛时间: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6月20日;
3、复赛时间:2012年7月15、16日(拟定)。
4、决赛时间:2012年8月
六、活动地点
山东大学科学会堂(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院内)。
七、奖项设置
奖项按照组别进行设置,各比赛阶段奖项不同,具体如下:
1、复赛设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30名和优秀奖50名,颁发证书。
2、决赛设特等奖1名,在各组冠军中产生,颁发证书和苹果Ipad笔记本电脑一台。
3、决赛设冠、亚、季军各一名,十佳奖7名,颁发证书。
八、相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用,省赛食宿、评审及证书工本费自理。允许各地以冠名、赞助的方式筹集经费。
九、其他事宜
1、填写报名表要写清楚姓名、组别、曲目名称、指导教师、学校、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当地未设分赛区的,选手可到邻近赛区报名参赛;
3、每个节目伴奏带选手自备,要求音质清晰,格式为CD、VCD或者DVD格式,不接收MP3和优盘等存储设备。
附件三
“齐鲁情”系列活动器乐类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内容
围绕展现青少年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的思想进行选材。
按照西洋乐器和民族乐器分为独奏、齐奏和合奏。
(二)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审核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功部分,第二部分为演出部分;具体如下:
1、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
2、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大型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3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评审标准
1、基本功部分:评分比例占总成绩的20%(不单独进行表演);
2、节目表演部分:评分比例占总成绩的80%。
二、活动对象
凡山东境内具有一定器乐基础的幼儿、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活动分组
(一)个人组
幼儿组:学龄前儿童
小学A组:在校1-3年级学生
小学B组:在校4-6年级学生
初中组:在校1-3年级的初中生
高中组:在校1-3年级的高中生
(二)团体组:幼儿团体、小学团体、中学团体
四、组织办法
初赛:各地区自主选拔,按照分数排名的办法进行。
复赛:由省组委会组织选拔,初赛各地区个人组前20名、团体组前10名选手进入复赛选拔。各地在6月30日之前把参加复赛的名单上报组委会。
决赛:由省组委会统一组织,复赛个人组前10名,团体组前5名进入决赛的争夺。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20日;
2、初赛时间: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6月20日;
3、复赛时间:2012年7月17、18日(拟定)。
4、决赛时间:2012年8月
六、活动地点
山东大学科学会堂(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院内)。
七、奖项设置
奖项按照组别进行设置,各比赛阶段奖项不同,具体如下:
1、复赛设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30名和优秀奖50名,颁发证书。
2、决赛设特等奖1名,在各组冠军中产生,颁发证书和苹果Ipad笔记本电脑一台。
3、决赛设冠、亚、季军各一名,十佳奖7名,颁发证书。
八、相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用,省赛食宿、评审及证书工本费自理。各地允许以冠名、赞助的方式筹集经费。
九、其他事宜
1、填写报名表要写清楚姓名、组别、曲目名称、指导教师、学校、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当地未设分赛区的,选手可到邻近赛区报名参赛;
3、每个节目伴奏带选手自备,要求音质清晰,格式为CD、VCD或者DVD格式,不接收MP3和优盘等存储设备。
附件四
“齐鲁情”系列活动作文类实施方案
一、参赛主题、内容及规格
1、主题:“祖国〃齐鲁〃家乡”。
2、内容:以“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为主题,从不同角度描绘祖国多年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和齐鲁大地的精神风貌,展现青少年眼中的美好祖国和家乡之美,引导青少年关注祖国,关注家乡;体验祖国强大带给人民的美好生活,激发青少年的爱国情怀,展示他们良好的精神文明风貌和艺术素养,在活动中接受教育,享受快乐。
二、参赛对象
凡山东境内具有一定书写能力的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比赛分组
小学A组:在校1-2年级学生
小学B组:在校3-4年级学生
小学C组:在校5-6年级学生
初中组:在校1-3年级的初中生
高中组:在校1-3年级的高中生
四、比赛项目
本次大赛题目不限、题材不限、体裁不限,写人、写事、写物、记叙文、议论文、童话、日记、书信、散文、诗歌、小说和科幻作品等课内外作品均可参赛。
五、 参赛要求
1、文章必须是学生本人独立书写,抄袭超过40%的作品一律不予评审。
2、参赛作文一律用稿纸誊写或用电脑打印,书写工整、规范,打印美观大方。电子版同时发至组委会邮箱sdqsnwy@163.com中,注明作者姓名、学校、赛区、指导教师、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3、提倡写短文:小学A组字数不限,小学B组不超过600字,小学C组不超过800字,初中组不超过800字,高中组不超过1000字。为使同学们能够自由表达,充分展示才华,除文字稿件外,还可写图画与文字相配合的图画作文。
六、组织方案
1、征稿阶段:以各县市区、各学校为单位进行征稿。由学校直接选送的,每校不得超过50篇;由县区选送的不得超过500篇;由市选送的不得超过1500篇。
2、评审阶段:组委会组织我省高级语文教师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对本次活动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组委会网站(网址:)上公布。
3、出版阶段:优秀获奖作品将收录《“齐鲁情”喜迎党的十八大》作品集。
4、宣传阶段:优秀获奖作品将在组委会网站上进行展出,展出时间为一年。
七、时间安排
本赛事分为两批截稿,第一批(上半年)于6月20日前止,第二批(下半年)于12月20日前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奖项设置
1、各组设特等奖1名,颁发证书和奖品。
2、各组设金奖100名、银奖200名、铜奖300名、优秀奖500名,颁发证书。
3、各组设最佳原创奖、最佳创意奖、明日之星奖、最佳风格奖1名,颁发证书。
4、获得特别金奖、金奖的选手辅导教师均获得“优秀园丁奖”。
九、相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30元每件作品,出版书籍选手统一征订,费用自理。
十、参赛相关说明
1、参赛时请随作品写清作品名称、类别、作者姓名、年龄、组别、所在学校、地址、联系电话、辅导教师等。
2、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3、参赛作品以市、县、区教育局或者学校为单位上报,请各单位将参赛作品、参赛选手登记表及评审费报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五
“齐鲁情”系列活动书画类实施方案
一、参赛主题、内容
1、主题:“祖国〃齐鲁〃家乡”。
2、内容:以“弘扬民族魂,喜迎十八大”为主题,从不同角度勾画祖国多年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和齐鲁大地的精神风貌,展现青少年眼中的美好祖国和家乡之美,引导青少年关注祖国,关注家乡;体验祖国强大带给人民的美好生活,激发青少年的爱国情怀,展示他们良好的精神文明风貌和艺术素养,在活动中接受教育,享受快乐。
二、参赛对象
凡山东境内具有一定书画基础的幼儿、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比赛分组
幼儿组:学龄前儿童
小学A组:在校1-3年级学生
小学B组:在校4-6年级学生
初中组:在校1-3年级的初中生
高中生:在校1-3年级的高中生
四、比赛项目设置
本次大赛按照项目分为两大类,分别为书法类和美术类。
1、书法类:软笔、硬笔、篆刻(草篆书请另附释文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2、美术类: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素描、动漫画、
电脑画、儿童画、剪纸等。
五、 参赛要求
必须是青少年独立创作的艺术作品,形式自选,题材自定。
1、绘画作品不超过132×60厘米,不小于40×30厘米,使用材
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2、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132×60厘米,不小于40
×30厘米。
六、组织方案
1、征稿阶段:以地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以市、区、县教育局
或者学校为单位统一上报作品。
2、评审阶段:组委会组织我省书画界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
对本次活动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组委会网站(网址:)上公布。
3、出版阶段:优秀获奖作品将收录《“齐鲁情”喜迎党的十八
大》作品集。
4、宣传阶段:优秀获奖作品将在组委会网站上进行展览,展览
时间为一年。
七、时间安排
本赛事分为两批截稿,第一批(上半年)于6月20日前止,第二
批(下半年)于12月20日前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按照分组设立美术和书法作品的奖项。
1、各组设特别金奖1名,颁发证书和价值5000元的书画作品。
2、各组设金奖50名、银奖100名、铜奖200名、优秀奖300名,
颁发证书。
3、各组设最佳原创奖、最佳创意奖、明日之星奖、最佳风格奖1
名,颁发证书。
4、获得特别金奖、金奖的选手辅导教师授予“优秀园丁奖”。
九、相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30元每幅作品,出版书籍选手统
一征订,费用自理。
十、参赛相关说明
1、参赛时请随作品写清作品名称、类别、作者姓名、年龄、组别、
所在学校、地址、联系电话、辅导教师等。
2、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赛
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3、参赛作品以市、县、区教育局或者学校为单位上报,请各单位
将参赛作品、参赛选手登记表及评审费报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齐鲁情·山东省校园学生艺术展评活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