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物柜管理规定|公司储物柜管理制度
储物柜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储物柜管理,方便员工存放个人物品,特制定本储物柜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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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储物柜为公司物品,任何人无权擅自挪用、拆卸、损坏或私自占有。 公司为员工每人配备一个储物柜,对号使用,不得私自调换。 每个储物柜两把钥匙,个人持有保管。 储物柜仅供存放个人生活物品,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笔记本电脑等)请勿存放储物柜中,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后果自负。 储物柜内严谨存放违禁品、易燃易爆品、气味浓烈的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 因储物柜尺寸和承重有限,请勿存放过大或过重的物品。 个人储物柜应保持柜内干净、整洁,不得有杂物异味。 储物柜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问题请联系相关负责人,切勿擅自使用工具强行开启,因个人原因错误操作而造成的储物柜损坏,需按原价赔偿。 个人需妥善保管好钥匙,如有成钥匙丢失或损坏, 由个人配回一把或者
公司统一维修更换,产生的相关维修更换柜锁费用由个人偿付。 10、 公司部门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个人打开储物柜接收检查时,要积极予以配
合。
11、 储物柜破损需当日上报给部门相关负领导,以便安排修理,因个人原因造
成的破损,修理费用由储物柜使用者个人承担。
12、 离职或者岗位异动时,必须将储物柜的钥匙交于公司负责人,如有损坏
或丢失,根据损坏程度大小和维修更换的费用,按照原价比例进行赔偿。
本管理办法自2015年09月01日期实施生效。
编制: 田洪绪 批准:
日期:2015年8月24日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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