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农贸市场 关于岳阳市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岳阳市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8-6-11 11:26:11 商务信息中心
为了搞好岳阳市农贸市场的建设、规划和发展,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进一步改善广大市民的生活条件,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和熊道生局长的安排,4月22日-30日,我们对岳阳市20个主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城区农贸市场现状
此次调查的六大摊位中,共有豆制品经营户6家、占摊6只;光鸡经营户3家、占摊3只;杀鸡经营户2家、占摊2只;活禽经营户3家、占摊3只;海鲜冷冻经营户3家、占摊6只;生面经营户1家、占摊1只(共有经营户18家、占摊位21只)。另外净菜摊位和杂货摊位目前正在待建中,未经营。正常营业的18家经营户营业执照齐全。目前该市场大中小相结合,多种运行方式并存的农贸市场网络为保障供应,在方便市民生活发挥中起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1、固定农贸市场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发挥。现有的15个农贸市场,占地面积54938平方米,营业面积38676平方米,经营摊位2970个,年销售额61015万元。按其产权性质分:国有10个,集体3个,股份制2个,基本形成了以花板桥市场为龙头,梅溪桥、五里牌市场为基础,其他市场为补充的城区农产品市场供应体系,承担起70%的城区农产品的供应,日销售额170万元,各类农贸市场从业人员达6000多人,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
2、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基本形成。2006年,我们会同市规划局编制了《岳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明确,按居住区地段每1KM 服务半径设置一处农贸超市进行布局,每处服务人口约2万人。到2015年,岳阳城区新增农贸超市26个,即:中心城区10个、湖滨5个、奇家岭1个、康王1个、君山3个、云溪2个、路口2个、陆城1个、道仁矶1个,另外金凤桥区规划10个,构建岳阳农产品批发、贸易、配送体系。城区现有农贸市场坚持超市化的发展方向,逐步由生鲜食品超市取代。总体规划符合实际,并有一定的前瞻性。
二、城区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建设相对滞后。90年代初,岳阳城区面积为676平方公里,人口30万人,现在城区面积增加到了792平方公里,人口增加到104万人。在城区面积快速扩张,城市人口急剧增长的同时,作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农贸市场建设反而减慢。1991-1995年,以梅溪桥市场、五里牌市场的建设为标志岳阳城区的农贸市场出现一个高潮。调查中
的绝大部分市场都建于那个时期。2000年后,城区没有再建立一个规范的农贸市场,像王家河一带,人大、政协、开发区等政府机关云集,长炼、锦绣河山等开发小区人口众多,没有一个像样的农贸市场,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
2、市场设施利用率偏低。目前,由于部分市民、城郊农民以街为市的传统农产品交易方式还没有改变,摊担不愿进市场,致使城区固定农贸市场摊位平均利用率70%,其中梅溪桥市场70%,洪家州60%,新桥巷市场摊位出租率仅为50%。而云溪区14个大中小型农贸市场,因布局问题、市场扎堆造成浪费,如和平市场、岳化新市场、安居市场,洗马路市场等4个农贸市场闲置,处于空壳状态。还有炮台山市场2000年开业,由于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不好,于2003年关门停业,现已改为医药超市、南北货超市、发廊等4个门面,完全改变市场性质,已经不再发挥农贸市场作用。
3、新建小区的服务网点缺乏。近几年来,岳阳城区的住宅小区开发发展迅猛。这些小区大多远离现有的固定农贸市场,按“城市居民步行15分钟可基本满足购物,餐饮服务等基本生活要求”的建设规划,80%以上的小区应建生鲜农产品交易场所。现实的情况是:岳阳城区绝大多数小区均没有生鲜农产品交易场所,小区居民生鲜农产品采购极为不便,像新建的国税新村小区、电信花园小区、楼区法院、楼区公安局住宅小区一带等。
4、马路市场问题十分突出。因城市快速发展,城郊农民和城市居民传统习惯等原因,可以说,在每一个农贸市场附近,都有马路菜市的存在,马路市场已成为城市里一个难治的“顽疾”,虽然通过有关部门整治,但收效甚微,城区马路市场泛滥,严重影响了固定农贸市场的正常经营,影响市容市貌,造成交通堵塞,居民行路难,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5、市场管理不够到位。调查中的绝大多数市场由单位管理,为建立一个有序的市场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同时也应看到,有些市场没有管理部门,只有工商、环卫等部门进场收取相关费用,一些股份制的和集体农贸市场业主将市场承包给个人,个人承包重收费、轻管理,市场脏乱差问题突出。同时由于市场一直延续着传统的市场管理模式,经营理念不够明确,管理方法简单,没有超前意识,因此没有形成市场特色和品牌,市场管理不够到位,目前市民对市场反应最强烈的是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特别是市场中熟肉制品、豆制品和鲜肉质量堪忧,在质量和卫生上没有任何保障,给人民的身心健康带来危害。
6、资金紧张,无法升级改造。调查中的这些农贸市场,大都建有经年,基础设施老化,目前都处于急需提质升级的阶段,但因为资金匮乏,对市场的升级改造,都基本停留在策划中,尚无实质性动作。
三、加快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购物超市化,环境商场化,结构电子化”的标准化农贸市场体系要求,结合城区农贸市场的实际,城区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应按照“立足实际、方便群众、便于管理、提升品位”的总体设想,力争用3-5年的时间,通过改造一批固
定市场,建设一批规模市场和便民市场,取缔马路市场,规范一批临时市场,在全市初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生鲜食品超市体系。
1、 改造升级固定市场。一是对现有规模固定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是对梅溪桥农贸市场、五里牌农贸市场、花板桥农贸市场、盖一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①梅溪桥农贸市场是岳阳最具标准化菜市场改建基础的市场和最具市场效益的农贸市场,改造的基本思想是:将现有市场直接改造为标准化菜市场,整体改造面积5135.38m2,主体营业厅改造面积3070m2。改造后实行自选销售、统一收银、统一结算、集中管理的经营模式。预计一年可为国家创税费300多万元,经营品种达1000多个,营业面积可拓展到5700m2,市场年收入可达200万元,企业年利润23万元,年销售额可达1亿元,9年可收回投资成本。②花板桥市场、五里牌市场、盖一市场采取因地制宜办法,对市场资源进行整合,改善设施,完善功能,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消费者既能享受现代超市里的那种整洁环境和文明服务,又可以买到新鲜有保障的生鲜食品。二是启用空壳或改变性质的市场。结合取缔马路市场,市相关职能部门和楼区、云溪区政府应加强与空壳市场、改变性质的农贸市场业主的衔接,督促市场整改,配合市场业主引入经营户,实现市场早日开业或恢复营运。①云溪区所辖的和平市场、岳化新市场、安居市场、洗马路市场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引导经营者入场经营。②恢复炮台山农贸市场。炮台山农贸市场管理不善,加之马路市场包围和附近超市的冲击,已于2003年关门歇业。但是附近居民众多,曾经市场也风光一时,应恢复炮台山市场。
2、建设规模农贸市场。坚持科学发展观,狠抓《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落实执行,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在城区新建庙前街集贸市场,金凤桥农贸市场、湖滨农贸市场,进一步完善城区农贸市场网络。①庙前街市场。经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察看,认为以庙前街水果市场为基础,由市场建设管理处新建一个建筑面积约8000m2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有利于沿湖风光带的开发与政府正在兴建的沿湖风光带第三期工程形成配套工程,并对即将拆除的鱼巷子市场起到疏通、安置稳定经营户的作用,将承担着大桥以西,解放路以北近10万居民的“菜篮子”供应,方便居民日常生活,需资金920万元。②湖滨农贸市场。南湖风景区决定于2010年前在湖滨新建一个投资在上千万元的农贸中心。随着市重点项目洞庭湖国际公馆的兴建到2010年湖滨将有5万多人,2015年将有8万人。农贸市场经营的主导思想是:一站式购物,并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舒适、放心、合理、卫生、随意的购物环境和场所。③金凤桥农贸市场。位于金凤桥管理处,新火车站广场附近具体位置正在规划,项目暂未立项。
3、坚决取缔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市场整治行动,实行分类整治,坚决取缔占道经营。
4、规范背街小巷临时市场。背街小巷临时市场对市容市貌影响较小,还减轻了固定
市场交易压力,分流了马路市场。为此建议市城管执法大队和楼区政府结合实际,划分区域,明确界限,引导经营户规范经营,做到整治有序。
5、布设小区便民网点。今后,凡住宅小区开发项目,均按800-1000户规划一个公共服务网点,设立生鲜农产品交易区。其他建设项目,也须规划建设相应的生鲜农产品超市。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可引导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设法开辟服务网点。
6、制订具有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形成市场建设和管理的统一规定标准,主管部门按标准审批、验收和监管。
四、请求解决的几个问题
1、优先安排建设用地。
国土规划部门对按《岳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确定的按“三化”要求建设的标准化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确保项目用地不作它用。
2、出台优惠政策
由于标准化农贸市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建设、改造投资大、收益小、回收期长,为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议出台以下几项优惠政策:
①现有划拨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由政府收回宗地,设置“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用地”前置条件招拍挂,土地出让金先征后返;
②出让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市政府对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后返;
③建设、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各项地方性规费全免,只收取工本费;
④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开业后,工商管理费第一年全免,后三年减半。
3、建立小区便民网点保证金制度。
新建项目开工前,开发商向市规划局交纳网点保证金,按规划建设营运的保证金退还,未按规划建设或改变用途的保证金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