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特殊情况的说明|特殊情况说明
关于中心流程的若干补充说明
一、报销区间,从乌鲁木齐到工区为始,以工区至乌鲁木齐为终,报销之间的伙食补助及往返路途费用。往返路途可选择火车或者飞机,飞机必须选择大厦订票,飞机选填公司支付,自己承担的火车汽车票等选填个人垫付。
机票相关业务的结算流程
出差人电话订票→填报“差旅费事前申请”(必须详细填报往返行程信息)→信息匹配后大厦发起机票业务,并扫描影像→财务科(人力科)审核机票(3天后自动确认)→结算中心依据机票信息审核挂账→个人填报“差旅费报销申请单”,并且引入机票信息→将报销单交至各单位财务科
二、出差事由统一文本格式-完井XXX报塔河(北京)差旅费
三、从塔河回乌鲁木齐再到内地出差的情况分解报销:塔河至乌鲁木齐合并前一次来塔河的车票报塔河差费,乌鲁木齐往返内地的票据报疆外出差。
四、事前申请可以只填报往返行程,但往返行程及日期必须准确,若有更改需重新填报申请。事后报销根据票据据实填报。
五、发票张数:实际票据张数+1(报销单)
附件张数:票据粘贴的A4纸张数+1(报销单)
举例:10张发票,粘贴在2张A4纸上 发票张数:11 附件张数:3;
六、探亲费属于福利费,不走此系统,按之前流程报销费用。
七、系统上线初期前期问题的处理办法
12月1日到1月20日期间回家休假的职工,出差区间为12月1日至休假当日 可以没有往返票据 行程选普通客车
1月20日之前来工区上班的职工待休假回来后报之前南疆期间伙补及路费,可
以没有来塔河的车票,但必须有休假回程的票据。 1月20日后来工区上班的职工必须往返票据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