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为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素质,加强班级财产管理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教室内所有教学设备和财产,由后勤处利用寒暑假一次性修好,第二周开始,教室财产如有损坏,均须当事人办理赔偿手续后,后勤处再派人维修好。
2、课桌椅编号后移交给各班,由各班负责保管,不得任意搬出或更换,如有损坏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办理赔偿手续后,后勤处再派人修理,或自己找人修好。
3、教室使用的卫生用具,开学时由学校一次性发放到班,以后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本班负责补充。
4、教室内门、窗、黑板、灯具等设备,每期开学时由后勤处配备好,学期结束时由后勤处捡查,学期中如有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班主任为班级财产保管的第一负责人,学期初,后勤处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书,学期末,后勤处对班级财产进行严格检查,按协议书执行奖罚兑现。(当事人损坏公物后主动承认,报学校申请赔偿者,按原价赔偿,损坏公物后经学校调查核实的当事人,将按公物的三倍予以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