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总结报告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2012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精选)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2012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精选)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2012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壶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各科室:为全面考核各科室201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建立干部职工实绩考核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科室及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2012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壶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科室:

为全面考核各科室201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建立干部职工实绩考核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科室及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按照科学、求是、便捷、公正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通过对各科室年度工作综合完成情况考核,从机制和导向上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大力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制约权力合法正常运行,促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为科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局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考核的组织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科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简称考核组),负责全局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由局领导牵头,办公室、人事、纪检等主要负责人参加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向局领导报告,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组 长:王世英 局 长

副组长:姜瑞华 副局长、煤炭服务中心主任

秦月强 副局长

王月明 主任科员、纪检负责人

赵 东 总工程师

李红伟 安全生产纠察分队队长

平朝辉 煤炭服务中心副主任

申里明 副主任科员

成 员:赵文国 郭建优 马翠斌 李 平 张 娟 考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月明兼任。

三、考核内容及措施

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双百分”和增减分机制,根据工作内容轻重、难易程度,给予一定的分值。考核主要包括两大块,一是业务工作,二是综合工作。其中业务工作基础分值为100分,具体包括省市安监、煤炭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及局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工作基础分值为100分,具体包括学习、出勤、卫生、廉政、信息报送、工作日志、车辆管理以及综合治理等方面。考核分值在190 分以上为优秀,180分-190分为良好,170分-180分为合格,1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综合工作考核办法

局考核领导组对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实行轮流工作制,每月组织一次,由考核组副组长依次轮流组织,考核结果在当月例会上通报,并报考核办备案,作为年终目标考核主要依据。

(一) 学习方面15分

1、 目标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机关坚持每周一、五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都要做好学习笔记。

(2)保证学习内容。政治理论学习由办公室按季度制定学习计划,业务知识学习由培训中心按季度制定计划。

(3)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时间,各科室人员必须全

部参加,把手机设置为静音或震动状态,聚精会神,认真听讲,保持良好精神风貌;不得交头接耳,把玩手机或浏览、阅读与学习内容无关的报刊或书籍。

(4)保证学习效果。各科室参加学习,要带本带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笔记撰写要认真细致,内容翔实,字迹清楚。

2、考核办法

(1)上午8:10分准时开始学习,超时即为迟到,罚款50元,扣1分;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学习的,罚款100元,扣2分。

(2)学习时间交头接耳、把玩手机、乱接电话发现一次扣0.5分。

(3)按时上交学习笔记,无故缺交一次,扣1分,字迹潦草,字数、内容等不达标准要求的,每一次扣0.5分。

(二) 卫生方面10分

1、 目标要求

(1)各科室要将自己的办公室打扫干净,保持自己办公室所对应楼道的公共卫生,做到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桌面无杂物,门面、墙面无灰尘。

(2)全体人员都要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卫生大扫除和集体劳动,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劳动任务。

2、考核办法

(1)科室卫生每半月组织一次,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不达标准要求每次扣1分,情况特殊的扣2分。

(2)集体劳动和活动人人参与,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集体劳动和活动的(如擦窗户、冬季清雪等),少一

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的一次扣0.5分,并重新补课。

(三) 纪律方面20分

1、目标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本人签到、签退制度(每日4次)。

下午签到2:30—2:40,签退6:20—6:30。

下午签到3:00—3:10,签退5:50—6:00。

(2)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严格执行省政府“五个不准”、长治市“八条禁令”要求,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科室之间沟通协调尽量用内部电话,不得遛岗、串岗、脱岗、更不准上班时间扎堆聊天、大声喧哗、打扑克、玩游戏、干私活以及浏览与工无关的网页,保持清静文明的良好工作环境。

(3)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不超过1天的,由科长批准;请假2天的由科长签注意见,分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2天的,由科长签注意见,分管领导、局长批准。批准请假之后,本人要将请假条报办公室备案。

(4)工作人员外出、下乡必须认真履行登记手续。所有人员下乡、外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同意,并到局办公室认真填写《壶关县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下乡、外出登记表》,填清下乡时间、下乡地点、下乡人员,重点工作任务等。

(5)按时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体活动。

(6)所有干部职工必须廉洁自律,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夏(秋)季:上午签到8:00—8:10,签退11:50—12:00, 春(冬)季:上午签到8:00—8:10,签退11:50—12:00,

廉洁行为。

2、考核办法

(1)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1分,无故不到、旷工的,发现一次扣3分。不按时履行请销假手续不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扣3分。

(2)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发现一次扣1分;上班时间无故串岗、遛岗的,发现一次扣0.5分;工作日期间午间酗酒、醉酒的,发现一次扣5分;酒后失态,胡言乱语、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一次扣10分,全局通报批评,做出书面检查。

(3)下乡、外出不登记,视为脱岗,扣1分;登记失实的,扣2分;上级部门检查时不在岗的,扣3分。

(4)工作人员无婚、丧、病等大事一般不予请假,原则上每月请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周,规定请假天数以内的不予扣分,没超过1天扣1分,依次累加。如遇大病、结婚、生育等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5)无故不参加局机关组织的集体活动,发现一次扣2分。

(6)服务单位举报有不廉洁行为或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属实的,一次扣当事人3分,科员的调整岗位,科长的诫勉谈话,班子成员的调整职责分工;被纪检部门查处的,取消当年年终奖金和评先评优资格。

(7)批准停职留薪的人员不参加机关考核,不领考核兑现奖。

(四)信息报送方面20分

1、目标要求

(1)各业务科室每周4下午5时前必须按时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周报,每月25日前报送月报信息。

(2)信息内容包括日常安全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隐患整改安全投入情况,企业证照动态管理情况和上级领导检查调研情况,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3)各科室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

2、考核办法

(1)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认真扣0.5分,少1期扣科室责任人1分,扣科长2分,扣分管领导1分。

(2)信息内容被上级部门采用的,1次加1分。

(五)值班安全10分

1、局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做好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对在值班期间不在岗受到纪检委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一般干部一次扣3分,科长一次扣5分,局领导一次扣8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全局干部职工必须随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特别是科长以上干部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不中断,若因紧急情况找不到人,一般干部一次扣2分,科长一次扣3分,局领导一次扣5分。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向办公室上报。

3、监控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交接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交接班时间:春冬季晚9:00,夏秋季晚10:00;早上7:50。接班迟到者,一次扣1分;需替班的,要提前与监控室沟通。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乱动监控设备;注意室内卫生,不得聚众在监控室打扑克、喝酒、乱扔果皮、

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交班时要将室内打扫干净。乱动设备1次扣1分;地面不干净一次扣0.5分。

(六)工作日志10分

1、各科室应妥善安排好每日工作,按照办公室统一制发的工作日志格式,以科室为单位认真记录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2、工作期间(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每工作日由各科室负责人记录工作日志,记录人因故不在时,各科室负责人可指派其他人代为记录。

3、工作日志记录要清晰、简洁、有条理,真实反映本科室当天所有人员工作情况,最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4、工作日志实行定期检查。各科室每周一学习时将工作日志送交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交局长审阅。因故未交工作日志者要出具书面说明材料,日志记录不全面,一次扣1分,无故不交工作日志者,一次扣5分,并大会通报批评。

5、工作日志由办公室统一发放、登记、汇总、管理。工作日志记录用完后到办公室领取新日志本,各科室旧工作日志由办公室按月妥善存放,年终统一送档案室存档。

(七)车辆管理15分

1、局里的工作用车不固定科室,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调度安排,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的整洁。严禁将公车借给外单位人员或本单位无资质人员驾驶;对车辆爱护不够造成人为损坏,除自费维修外一次扣3分;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造成的损失由自己负责,加扣3分;外借一次扣5分,因外借公车造成的损失单位概不负责。

2、遇节假日,要统一按照纪检委规定,按时将车辆停放在

指定地点,并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统一封存;不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3分。

3、无论下乡还是出差,公车均不得停放在饭店、酒店、歌厅、酒吧、桑拿洗浴等娱乐场所,发现一次扣2分,被上级部门查实的,后果自负,并每次加扣5分。

4、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闯红灯。若有违反,后果自负(包括罚款、扣分、维修等),并每次扣2分。

(八)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不重视综治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发生刑事案件或违反计划生育等被有关部门查证落实的,直接得0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业务工作考核办法

业务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相关考核细则根据省市安监、煤炭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量化、分解,另行下发。

六、本办法自2014年2月10日起施行。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