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契约制度的发展_中国古代契约制度
论中国古代契约制度
摘 要:中国古代契约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对古代契约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的考察,进而总结了这一制度呈现出的特征,并试图对该制度的形成原因做出一番具体的分析。
关键词:古代契约;特征;成因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 3198(2012)14 0035 02
我国古代契约法律观念源远流长,自成体系,在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与封建统治者努力寻求各种方式对老百姓进行有效统治相对应,民间社会一直都在寻求一种自力解决各种纠纷的途径。汉代时,民间社会就有“民有私约如律令”的说法。 1 中国古代契约法律制度的嬗变
我国古代契约法有两千余年的历史,在原始社会发展的晚期,契约观念就已经形成了,关于契约的法律雏形就开始出现,对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就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且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古代契约法也开始逐步完善。在整个世界的契约法历史中,我国古代契约法具有独特的特点,值得我们现在加以认真的对待和研究。
根据相关的资料显示,在西周时期,当时人们把民事契约称为“傅别”、“书契”或“质剂”,相应的,西周统治者为了管理的方便,在官员设置上设有专门的官员对契约行为进行管理,这种职位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