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站运行管理条例】 充电桩管理条例
充电站运行管理条例
车辆及充电管理条例
1、驾驶员须将车辆按各自编号停放在相应的固定停车位上。
2、驾驶员须把车辆当天的行驶状况反馈及信息员和充电员(如里程、电量、车辆故障信息等)。
3、车辆钥匙一律按公交公司要求留在原车上,车辆的安全由停保场负责。
4、充电员须经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5、充电员须严格执行充电流程和充电操作规程。
6、充电员须协同操作,严禁单班单人操作。
7、信息员和充电员做好车辆交接手续。
8、充电时间为晚10:00到凌晨5:00。发车前所有的车辆须充电完毕,车辆和充电机恢复原态,整理好现场。
设备管理条例
1、配电箱和充电机钥匙由充电员保管,并备份上级公司,其他人员严禁操作。
2、按停车充电位和充电设备进行编号并备案。
3、新上岗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学习熟悉使用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规范并学习实际操作技术。
4、充电参数设置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
5、开关和闸刀的分、合位置标示牌应清楚、正确。
6、充电员保持每天进行设备点检,漏电检查一次;每周对设备集体清洁和检修一次,每月对设备内部除尘土一次。
7、设备点检应在专用记录薄上做好记录,负责人应定期检查、考核。
8、设备在无人使用时应处于关闭状态。
9、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安全管理条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2、做好“防火、防触电、防雷、防水”四防。要求配备各种消防器具和设施,值守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3、每天班前、班中、班后须进行安全自检活动,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和教育一次。
4、新进员工须进行公司、充电站两级安全教育。
5、外来参观人员须报工作人员同意、登记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6、充电区域闲杂人员禁止入内,充电机、高压相变严禁乱摸、乱碰。
7、车辆充电过程中须把安全警示标志摆放在醒目的位置。
8、充电机的使用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严格遵守充电操作规程。
9、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处理。发生事故须立即断电,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卫生和场地管理条例
1、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场地不存在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
2、保持电缆沟干净,盖板齐全,有整洁的巡视道路。
3、保持设备整洁,构架、基础无严重腐蚀,房屋不漏雨。
4、高压相变柜完整正常关闭加锁,外栅栏关闭加锁,充电机分线箱正常关闭加锁。
5、各种图表悬挂整齐,资料装订成册,有专柜存放。
6、室内外有关设备,标志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下不准粘贴无关的标语。
7、室内外照明充足,围护设备完好。
充电过程巡查管理条例
1、充电站运行前期,充电过程须全程监控。
2、充电站运行正常后,值班人员应定时巡查,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3、巡视时必须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4、遇雷雨,超负荷,电力紧张等情况时应增加巡视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