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直螺纹套筒连接_滚压直螺纹套筒钢筋连接资料
滚压直螺纹套筒钢筋连接工艺
一、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
(1)钢筋:用于施工的钢筋是经过进场检验并符合要求的钢筋。钢筋端头进行预处理,将弯头矫直或切除,要求钢筋端面与钢筋轴线基本垂直。
(2)套筒:由厂家提供,其规格型号必须与进场的钢筋相对应,套筒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经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复检中仍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判定为不合格。
(3)水溶性切削液,加工丝头时用。 (4)丝头保护帽。 2、机具准备
(1)无齿锯或专用钢筋切断设备,角磨机,扳手,管钳等。
(2)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机,检查设备完好,按规定的钢筋规格调试好设备。 丝头加工时采用水溶性切削液,严禁用机油,严禁不加切削液加工。 3、技术准备
(1)按照图纸确定好钢筋的连接位置,为下料做准备。
(2)参加丝头加工及连接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颁发上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二、施工工艺 1、工艺流程
钢筋丝头加工:钢筋端面平头→丝头加工→丝头质量检验→带帽保护(必要时带套筒保护)→丝头质量抽检→存放待用。
钢筋连接:钢筋就位→拧下钢筋保护帽或套筒保护盖→丝头旋入套筒→接头拧紧→自检→作标记→施工检验。 2、操作工艺
(1)钢筋端面平头:宜采用砂轮切割机或其它专用切断设备,严禁气割。要使得钢筋端面与钢筋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或扭曲,钢筋端部不得有弯曲,出现弯曲时应调直。
(2)丝头加工,即剥肋滚压直螺纹,标准型直螺纹丝头长度不应小于连接套筒长度的1/2,允许加工误差(0,+2p)(p为螺距);牙顶宽度大于0.3P的不完整螺纹累计长度不得超过两个螺纹周长。丝头加工时应使用水性润滑液,不得使用油性润滑液。加工时操作者自检丝头质量。复检中仍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判定为不合格。
(3)丝头加工好后带上保护帽,防止螺纹被磕碰或被污染,以抽检合格后按规格型号及类型进行分类存放。
(4)钢筋连接:连接钢筋时,钢筋规格和套筒的规格必须一致,钢筋和套筒丝扣应干净、完好无损。钢筋就位后拧下钢筋保护帽或套筒保护盖,将其与套筒对正,然后使用扳手或管钳等工具旋转套筒,将连接接头拧紧,要求两个钢筋丝头在套筒中间位置相互顶紧。
采用预埋接头时,连接套的位置、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对已经拧紧的接头作标记与未拧紧的接头区分开。单边外露丝扣长度不应超过2P 三、质量标准
钢筋丝头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行业标准《滚压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 163-2004的有关规定。 1、丝头检验:
(1)螺纹牙形及直径:目测并用螺纹环通、止规进行检验。要求牙形完整,牙顶宽度
大于0.3P的不完整丝扣累计长度不得超过两个螺纹周长。环通规能顺利旋入螺纹,环止规旋入量不应超过3P(P为螺距)。
(2)丝头长度:用卡尺或专用量规,其长度应为标准型套筒长度的1/2,其公差为+2P(P为螺距),锁母型接头加长端丝头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操作工人每加工10个丝头用环通、止规检查一次,外观检验应逐个进行,丝头表面不得有影响接头性能的损坏及锈蚀。 2、接头现场检验及验收
(1)外观质量检验:接头拧紧后单边外露丝扣长度不应超过2P。 (2)拧紧力矩检验
拧紧力矩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根据上表规定,用力矩扳手进行抽检。 (3)单向拉伸抗拉强度试验
按检验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连续生产的500个为一个检验批进行检验和验收,不足500个也按一个检验批计算。
对每一检验批接头应于正在施工的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三个接头试件做单向拉伸抗拉强度试验。
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允许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其它机械连接方法补偿。 四、成品保护
(1)钢筋连接用套筒放入包装箱存放在库房内,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雨淋潮湿。 (2)加工好的丝头,带好保护帽或套筒防止磕碰螺纹,防止污物损坏螺纹。
(3)加工设备尽量放置在防雨篷内,下雨天保护电机及电器部分不受潮湿和雨水浸蚀。 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环境保护措施
(1)钢筋端面平头及丝头加工时就防止噪声过大。 (2)钢筋端面平头及丝头加工时的废料要及时清理回收。 (3)润滑油等要防止直接滴落,应在地在铺上塑料布。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机械用电和现场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2)钢筋切断、打磨前要检查相应的电动工具是否安全,操作过程中也要随时检查,不得带病作业,防止因切割机、角磨机故障而造成人员伤害。
(3)钢筋连接时要按照规范进行,防止手臂等受伤。 (4)钢筋在搬运过程中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加强人员安全意识培训,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