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安臣:给清廷“打工”的美国大使 清廷
2011年3月9日,骆家辉—— 一位长着中国面孔、操流利英语的美国商务部长,被奥巴马提名为驻华大使。这位“黄面白心”的美国外交官,迅速成为中美两国乃至全球热议的焦点。 而143年前的2月25日,一个刚刚从驻华公使任上退下来的美国人,被委任为“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率领清廷首个外交使团,远涉重洋,出使欧美。在外交史上,这位“双面大使”堪称罕见,一些中国的修史者将他描述为一个“狡猾、伪善,骗得满清政府信任的资本主义外交官”。他的名字叫蒲安臣。
阴差阳错来中国
1820年,蒲安臣出生在波士顿市的一个拓荒者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虔诚而热心的基督教徒,常常放下自家农场的活,参加教会活动,并四处布道。父亲的熏陶和自身的经历,使得蒲安臣颇具美国拓荒者的进取精神和追求平等的个性,而这直接影响着他后来的政治活动。22岁时,蒲安臣进入美国著名的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1846年毕业后,蒲安臣回到波士顿当律师。
1848年,蒲安臣进入政界。此时的美国,废奴运动风起云涌,年轻的蒲安臣积极投身其中。1856年,作为众议员的蒲安臣发表名为《马萨诸塞州的抗辩》的著名演说。这篇演说是美国解放黑奴运动的重要文献。
1861年春,林肯总统任命蒲安臣为第一任常驻北京的公使。1862年7月,蒲安臣来到北京。
在中国任职期间,这个无论面对国内的黑奴制度还是国外的民族压迫都十分好斗的牛仔议员,竟然成为最受清廷欢迎的外国人。究其原因,是他推行在一定程度上照顾到清政府利益的“合作政策”。这令看惯了列强脸色的清朝政府颇有好感。
在实施“合作政策”的过程中,精明的蒲安臣扩大其内涵,将“与西方列强合作”扩充为“既与西方列强合作,也与清政府合作”。他的“合作政策”虽然顾及到清政府的利益,但主要还是考虑本国利益。
在具体的外交活动中,蒲安臣的确能照顾到中国的利益,从而把清政府包括在合作范围之内。
1867年11月下旬,担任驻华公使已达6年之久的蒲安臣辞职回国。在总理衙门(清廷负责外交事务的部门)举办的饯行宴会上,他向奕䜣等表示:“嗣后遇有与各国不平之事,伊必十分出力,即如中国派伊为使相同。”
当时,正在开展洋务运动的清政府已深深感觉到与列强之间,不仅要“请进来”,更要走出去。恭亲王在给朝廷的奏折中写道:“近来中国之虚实,外国无不熟悉,外国之情伪,中国一概茫然,其中隔阂之由,总因彼有使来,我无使往。”
更为紧迫的是,1858年《天津条约》规定的10年修约之期将至,清政府担心西方列强趁修约之机“索要多端”,急欲事先遣使笼络各国。可是使臣的遴选和中外礼仪纠葛却成为两大难题。
一方面,以中国之大,居然“使才难觅”,即使要找出些精通外文的翻译人才,都十分困难。另一个担忧是,中国一直要求外国使节觐见皇帝和太后必须行三跪九叩大礼。这遭到列强的强烈抵制,双方只好暂时搁置争议,各国外交官也因此无法按照国际惯例觐见中国元首。如果中国派出使臣,按国际惯例觐见外国元首,那对方的使臣就可以要求对等待遇,“磕头”的问题必定会成为一个大麻烦。
蒲安臣在饯行宴上的这番话,让奕䜣等不禁灵机一动,何不干脆请洋人为使呢?这既能取得遣使出洋的实效,又可以避免中外礼仪的纠葛。在获得蒲安臣的同意之后,奕䜣正式向朝廷上奏:“请派蒲安臣权充办理中外交涉事务使臣。”
就这样,在清廷和蒲安臣的一拍即合下,外交史上堪称奇闻的“蒲安臣使团”组成了。
毕竟,蒲安臣是外国人,清政府对其权限做了某些规定:“凡于中国有损之事,令其力为争阻;凡于中国有益之事,令其不遂应允,必须知会臣衙门覆准,方能照行。在彼无可擅之权,在我有可收之益。倘若不能见效,即令辞归。”
更具标志性的是,在出使期间,蒲安臣设计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面国旗,样式为黄底蓝镶边,中绘一龙,长三尺,宽两尺。作为中国象征的黄龙旗飘扬在欧美各国,意味着中国第一次以主权国家面目出现在国际社会之中。在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方向上,中国又跨近了一步。
备受争议的《蒲安臣条约》
1868年2月25日,蒲安臣使团乘坐“格斯达哥里”号轮船,自上海虹口港起航,开始出访欧美各国。
面对国势颓弱的老大帝国,各国不可能轻易就范,按清廷的意愿来修约,蒲安臣深知此行的难度之大。因此,他把使团的第一站选在了最有把握的地方——美国。经过一个多月的海上航行之后,蒲安臣使团抵达旧金山。
久历美国政坛的蒲安臣深深懂得公众舆论对国会决策的影响。从旧金山前往华盛顿的途中,他充分施展自己的口才,热情地向美国听众陈述他的使命:“我希望中国的自治能够得到保持,我期望它的独立能够得到保证,我期望它能够得到平等的待遇,从而使它能够得到与所有国家同等的权利。”
充满热情的演讲,在所到之处引起轰动,深深打动了听众。在华盛顿,蒲安臣取得了此行最大的成就——代表中国与美国签订了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约》八条,史称《蒲安臣条约》。而这也是让他在中国成为一个争议人物的关键。
单从字面上来看,这无疑是中国近代史上所签订的比较平等的条约。在形式上,中国首次以主权国家身份订约;在内容方面,其对等性反映在缔约双方均有设领护侨、移民、办学、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和义务。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第七条规定,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时,美国“需照相待最惠国人民”对待,为首批中国幼童赴美留学打下了法律基础。其他一些条款对赴美华工、侨民也起了某种保护作用。
在论及这个被后世某些史家指责为卖国的条约时,梁启超称赞“彼条约实为最自由最平等之条约也”。这些矛盾的观点直接关系到中国人对蒲安臣的评价:他要么是中国人民的友善朋友,要么是帝国主义的阴险帮凶。
1870年2月23日,蒲安臣在访问途中病逝。
在他去世一个月后,清政府深表痛惜,不久便颁布上谕:该使臣远涉重洋,不辞劳瘁,办事诸臻妥协。恩赏给一品衔,并赏银一万两。
19世纪70年代,清政府终于开始陆续派出驻外使节,蒲安臣使团的出行无疑对此起到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此外,随行的中国官员大开眼界,接触新事物,吸收新思想,并锻炼了外交才干。如使臣志刚不仅盛赞在法国看到的铁路、火车,“公私皆便,而利益无穷”,甚至在参观美国国会后还肯定议会制度可使“民情达而公道存”,而且深感国际交往之必要。
摘自《文史博览》2011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