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乡镇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镇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X县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履行组织领导之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列入镇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督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岗双责”。同时,镇党委与各社区、站所、中心村签订《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镇村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加强调度,上半年镇党委共听取纪检工作汇报2次,部署调度有关工作3项。
(二)严格履行宣传教育之责,切实推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镇纪委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利用支部生活日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及上级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和党的有关廉政理论,组织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剖析,对照检查,及时整改,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三)严格履行领导支持之责,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镇纪委独立办案,保障镇纪委“三转”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支持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按规定进行村级财务审计,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组织处理措施与纪律处分有机结合,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主动纠正错误,全面履职尽责。今年上半年,寺头镇镇纪委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20人,提醒谈话10人,书面检查3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件,处分党员1人。
(四)严格履行选人用人之责,纠正工作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人事制度规定,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今年新选用片长6人,均依规、依程序进行,没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
(五)严格履行源头预防之责,强化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开展,加强每周学习制度,组织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同时,按照规定开展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农村“两委”成员半年书面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等活动。制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党员大培训活动,今年上半年,组织新任职村“两委”干部55人培训2天,组织三期“党员进党校”培训党员350人。今年以来,镇纪委受理县纪委转办信访案件9件,其中办结8件,1件正在调查办理中。
(六)严格履行正风肃纪之责,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领导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聚焦“四风”问题,做好镇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正风肃纪。同时,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今年上半年,镇纪委自办案件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得不够全面深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做到让每名党员干部入心、入脑,警钟长鸣,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不够深入,缺乏“打破砂锅纹到底”精神,有的没有及时跟上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没能及时察觉,缺乏一抓到底的力度。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制度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好,敷衍塞责,作风漂浮,流于形式;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三、下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寺头镇党委将紧紧围绕县委、县纪委的任务部署,结合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四个城市”“作风建设年”“大项目建设突破年”等活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常抓不懈。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思想上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继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一工作关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廉政勤政,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结合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教育镇村党员干部牢记宗旨观念,严格正风肃纪,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倾情为民服务,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三是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党员领导干部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