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同市南郊区弘利石料厂等3家非煤矿矿山企业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大同市南郊区归哪管
【摘要】: 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同安监行审办字[2010]40号关于对大同市南郊区弘利石料厂等3家非煤矿矿山企业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大同市南郊区弘利石料厂等有关企业: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同安监行审办字[2010]40号
关于对大同市南郊区弘利石料厂等3家非煤矿矿山企业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大同市南郊区弘利石料厂等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会议(2010年4月15日)审查同意,决定对申请许可证有效期延期的1家企业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及有效期延期的2家企业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名单如下: 一、决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的企业(1家) 大同市南郊区弘利石料厂 证号: (晋 ) FM安许证字[ 2010 ] B2210Yl号 有效期: 2010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4日二、决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及有效期延期的企业(2家) 1、山西华北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证号: (晋) FM安许证字[2010] BOl25B2Y2号 有效期: 2010年4月15日至2012年5月4日 2、武汉永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浑源永源花岗石矿 证号: (晋) FM安许证字[2010] BO886BlY2号 有效期: 2010年4月15日至2012年7月19日 上述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进,落实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安全发展的目标。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