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哪些
【摘 要】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现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本文主要对当前社保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体系;对策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现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本文主要以山东临朐县为例,对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临朐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和特点
近年来,临朐县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保基本、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由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发展为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逐步涵盖了国有、合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基本形成了参保对象多领域、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险体系,为促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12年5月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54743人,机关养老保险参保18800人,工伤保险参保70624人,生育保险参保41104人,医疗保险参保85713人。
临朐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社会公平日趋增强。在原“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体系基础上,2008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实施,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启动,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特别是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基本解决了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在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缩小城乡差距,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让不同的群体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截止2012年5月底,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81669人,新型农村和社会养老保险参保491819人。妥善解决了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全县共有477名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积极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进一步健全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长效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全县离退休、退职人员,包括1300名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二是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连续8年为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养老金由2005年的617元提高到2012年的1314元。进一步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截止目前共有62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建立城镇居民大病补偿医疗保险制度,在规定范围内,超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由居民大病补偿医疗保险金给予80%的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为12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扩面难度大。一是部分企业主对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或者因经营效益不好,把为职工投保视为企业负担,对保险费能欠就欠、能拖就拖,至今仍然游离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二是扩面征缴缺少强制力,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没有具体的扩面征缴法律依据,只能依靠人脉扩面征缴;三是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少报工资金额现象仍然存在,由于稽查力度不大,而被查单位普遍存在抵触情绪,稽查工作难以到位。
(二)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近年来,我们立足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通过各种途径扎扎实实地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些经过多年积淀下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群众呼声更高,涉及面广,且容易引发连锁反映,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难度很大。如六十年代企业精减老职工,企业效益好的发放少量生活困难补助费,企业破产的单位没有任何生活补助费用。
(三)弱势群体保障较薄弱。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工作对象,而从目前情况来看,这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还比较薄弱。一是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未得到解决。部分困难企业无力缴费,致使这部分企业的职工应保未保;二是建筑、采矿等高风险行业和服务业的农民工保障问题未得到解决,这部分人员应该纳入到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但由于人员流动性大、企业及相关部门积极性不高等因素,使得这部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难度很大。
(四)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随着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便民、利民管理服务要求的不断提高,目前社会保障相关机构的现状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一是人员编制不足,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量大、覆盖面广,只能依托各镇街平台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二是经费短缺,无法保障足量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从而导致宣传力度和宣传效果大打折扣,宣传范围和影响力未能达到理想效果。
三、对策和建议
(一)规范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理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制度之间的关系,着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责任体系,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城乡、各方联动、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通过努力缩小城乡差别,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相互融合和协调发展,最终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以社会救助为基础、社会保险为主体、社会福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制定切合实际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的缴费能力,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既要考虑“政府出得起、集体补得起、个人交得起”,按照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同时,也要考虑保障制度自身的良性运转,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三)齐抓共管加强社保事业的领导。充分发挥由税务、财政、工商、建设、审计等部门的作用,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社会保险欠费企业档案,签订补缴协议书;加大执法,对不履行缴费协议的依法强制执行;加大审计力度,对出口退税的欠费企业,财政从退税中直接划拨到养老基金帐户;欠费企业不能享受扶持政策;工商部门可把企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年检的条件;质检、工商、建设、税务和劳动保障相互联动把企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作为评选企业信用等级的条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调研视察等活动。通过整合社会力量,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提升服务能力适应当前新形势。全面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学习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加强对前瞻性问题的预见和研究,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的社会保障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