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 新农村建设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迅速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中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迅速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纲要。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举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顺应“两个趋向”,明确提出要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我县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农村各项事业不断进步,农民收入逐年增加,但是相对于快速发展的城镇,农村发展滞后的矛盾比较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缓慢,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严重阻碍和谐新野的建设进程。我们必须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摆到重要战略位置,进一步确立工农互动、城乡一体的观念,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各项事业建设,推动城乡和谐发展、共同进步。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深化农村改革的新探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村收入分配关系和农业经营体制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结构调整的内涵和农业的增长方式也在相应转变,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对进一步推进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农村综合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和农村税费改革后,解决农村问题的又一个重大战略举措,其实质是对城乡、工农关系的再调整,是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大变革;核心是通过积极稳妥地农村综合改革,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们必须通过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调整,促进农村社会生产方式、农民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实现农村大发展,面貌大改观。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通过工农协调推进、城乡共同发展来解决“三农”问题。我们既要从“三农”本身寻找思路,更要跳出“三农”,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研究对策;既要大力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潜力,又要在农业和农村外部寻求途径;既要从当前出发采取尽快见效的具体措施,又要着眼于长远寻求治本之策;既要着眼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又要加快改革步伐,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走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子,形成城乡互动互促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和农村繁荣。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当前,我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进入了关键时期。全县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457美元,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战略起点。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初步形成了特色产业集群。农民收入增势良好,农民生产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农民群众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也与时俱增。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和各项惠农政策的深入落实,新野基本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农村支持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良好条件。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促进县域和谐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速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满足农民群众更高层次的生产生活需求,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
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方针,着力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城乡统筹,突出发展,选好载体,务求实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6、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到2008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20亿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00元以上,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达到60%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36%以上;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99%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60%以上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标准;85%以上的村道路达到国标规定的通达硬化水平;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3‰以内;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60%以上的村达到文明村标准;100%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公共服务条件有较大改善,村容明显改观,乡风和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民主法制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
7、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根据客观条件,科学编制规划,不搞一刀切。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新农村建设中,既要突出发展生产主题,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生活宽裕的目标,又要加大对农村投入支持、宣传教育、管理服务的力度,达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
――坚持示范引路、分步实施。遵循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扎实有效。
――坚持依靠群众、政府主导。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以群众为主体,开展民主协商,不搞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同时,要发挥好政府规划、指导职能,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扶持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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