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治理方案 XX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摘要】: 为贯彻落实省全“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x纪发〔2009〕7号文)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
为贯彻落实省全“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x纪发〔2009〕7号文)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镇机关和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中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此次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至2008年底各种“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等几个阶段。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6月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具体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09年6月25至7月5日)
各部门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09年7月5日至7月15日)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于7月15日前上报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2009年7月16日至10月底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全镇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
3、以前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4、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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