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意见]市检察院退回区检察院
【摘要】: 200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200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积极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司法宗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坚强班子、铸造过硬队伍、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三大主题”活动,狠抓业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推进x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将服务统筹城乡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推进检察工作新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是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统筹发展,在建立完善机制,延伸服务触角,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面,探索走出了检察机关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我院x的做法为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问题提供可供借鉴的模式。并根据区委政府提出重塑x新农村发祥地辉煌的要求,继续关注其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区统筹办在出台我区土地流转实施办法过程中,主动邀请我院参与讨论,对我院的建议高度重视,为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决策起到参谋助手作用。2009年,我院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x。我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投资环境,随着服务统筹城乡的探索实践不断深入,推进新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我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终将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x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x件x人,批准逮捕x件x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x件x人,提起公诉x件x人。
2009年,我院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突出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审查逮捕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七类犯罪x件x人,起诉x件x人。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了“打拐”专项行动、“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净化了社会风气。
2、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坚决打击和震慑犯罪,依法该严则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注意区别对待,依法当宽则宽,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对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的x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x名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予起诉。比如,今年我院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处理x案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慎用逮捕强制措施,积极推行不捕、不诉、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说理制度。侦监科对没有逮捕必要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坚决不捕。全年不批准逮捕件人,不捕率%。公诉科正确运用刑事和解司法政策,办理故意轻伤害等刑事和解案件件人,全部建议公安机关撤案。不捕、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未申请复议、被害人无申诉和信访,化解了社会矛盾,保证了案件质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总结办案的基础上,我院按照不捕、不诉、建议撤案、退回补充侦查说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得到了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3、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全区未成年人犯罪从2008年的x人下降到今年的x人,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人员的比例从2008年的x%下降至今年的x%。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富有成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明显降低。我院因此被评为x。我院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院法制副校长共为中小学校或社区青少年上法制课x场。并采取举办图片展、案例大讨论、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地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二是在办案中认真研究和探索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讯问方法,推行“温馨办案模式”。成立了未成年案件工作组,对未成人犯罪嫌疑人讯问,由工作经验丰富,富有同情心的女干警担任,用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的方式进行讯问。三是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除重大恶性案件外,对多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宽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对采取取保候审能约束的尽量不采取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尽量减少对抗因素。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尽量跟踪帮教,尽力挽救。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在青少年犯罪案件办理中引入社会综合评价体系、预先矫治机制、量刑建议纳入庭审程序等x项机制,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建立了家庭、学校、“维权岗”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帮教工作。近年来,我院不捕、不诉未成年人以及人民法院判出定罪免于刑事处罚、缓刑的未成年人没有重新犯罪的情况。
4、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积极参与平安贡井创建活动。立足检察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治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加强法制宣传,开展举报宣传、反渎职侵权宣传x次,讲法制课x场;畅通人民群众法律诉求,处理来信来访x件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继续保持了涉检案件零上访的记录。
1/5 1234下一页尾页